授权理论在农村社会工作中的应用_农民论文

授权理论在农村社会工作中的应用_农民论文

增权理论在农村社会工作中的应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工作论文,理论论文,在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1)03-0080-04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作为农村的主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任务。党的十七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强调要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社会工作人才应该贡献自己的力量,农村居民也理应享受到社会工作发展带来的益处,但是怎样做好农村社会工作,是值得探讨的问题。社会工作专业自产生以来,有关“增权”的研究一直是个主题,同时在西方,增权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与农村服务也是紧密相连的。

增权,也被称为权能激发、赋权、充权、增能等。它可以发生在个人、人际和社区等介入层面,由群体意识的发展、自责的减少、个人对改变负有责任的假设、自我效能的提升等过程构成。[1]增权的假设前提在于,个人或群体拥有的权力是变化和发展的,无权或弱权的地位状况通过努力是可以改变的。增权的价值取向则在于,引导个人、家庭、社群和社区采取乐观的态度,积极参与决策和通过行动来改变自己的不利处境,提升自己的权力和能力,从而使得整个社会的权力结构更趋公正。[2]增权理论的社会工作模式将焦点集中在服务对象的能力和优势上,而不是将焦点放在他们的弱势和问题上,强调工作过程是工作者和案主的集体共同参与,并透过这一过程达到发展和提升案主的自我控制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目标,最终达到个人生存发展状况的改善,同时对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产生影响。增权的理论视角和实践模式体现了尊重个人、相信个人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信念,并从人与环境相结合的角度发掘资源,有效实践了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与增权息息相关的一个词就是无权或称失权。无权是能力和资源缺乏的一种状态。无权感是个体或群体对自己无权、无能力的一种主观感受,是无权事实在心里的内化过程。[1]只有工作对象处于无权的状态,才需要增权的过程。对于农村的大多数农民来说,他们无疑处于一种相对的“能力和资源缺乏”状态,是需要增权的对象。增权理论可以在农村社会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农村社会工作人员要进行自我增权

探讨以增权理念开展农村社会工作在目前还是一个设想,当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合格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非常缺乏,农村社会工作专业化队伍尚在建设中。农村社会工作者应该是通才,他们必须具备开展个人、家庭、群体以及整个社区工作的能力。他们所扮演的角色包括:(1)直接服务角色——做个人、夫妻、家庭和群体的工作(如为酗酒、家庭暴力、药物滥用、抑郁等提供24小时危机热线等);(2)资源专家——乡村社会工作者必须清楚政府或社区具有哪些资源,如何有效地配置资源等;(3)社会服务行政管理者和社区组织者——乡村社会工作者常常扮演协调社区所有服务的角色;(4)乡村社会工作者需要具备同社区的权力结构建立起联系的能力。[3](P345-346)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也要扮演多种角色,譬如,参加商谈者、经纪人、调节者、倡导者、咨询者、个案管理和协调者、小组领导、组织者、顾问、政策制定者等。[4](P137)然而,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人员比较匮乏,在农村进行服务的社会工作人员的个人知识能力也比较欠缺。增权理论相信案主自身的能力和优势,并且努力挖掘案主身上的潜力,培育、激励、协助、支持、激发、释放人们内在的优势,增强案主的权力感,提升案主获得和运用权力的能力。农村社会工作者对于如何培育、激发农村居民的权能,如何引导农村居民进行自我增权,还缺乏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因而,农村社会工作人员首先需要进行自我增权,提升自身的发展潜力,使自身成为合格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首先,要对现有农村社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现有工作人员接受增权理念,从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自我增权。可以让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社工进行督导,聘请专家进行讲座,选派农村社会工作人员进修学习,以提高农村社工人员的工作能力与素质。第二,要鼓励、激发农村社会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以提高社工人员开展社工服务的能力与素养。第三,要建立农村社工成长培训队伍,激发农村社工的潜能,提高农村社工服务农村社区、服务农村居民以及将所学知识与当地农村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开展适合当地农村需要的服务项目,推进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社会工作者要扮演教育者、资源整合者、领导者、呼吁者、倡导者等角色,而当前的农村社会工作人员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需要多方训练,提升整体素质与能力。这就要求农村社工领导班子和一线社工人员认清农村社工发展形势和自身欠缺,首先进行自我增权。

二、推动农村社区教育,从知识与技能方面为农民增权

增权理论的目标在于通过增强案主的权力使其能够控制自己的生活,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变迁,去实现社会正义并给予人们安全以及政治、社会方面的平等。从目前来看,农村居民普遍因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而导致无权。我国4.9亿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3年,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接受过农业职业教育的不足5%,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属于体力型和传统经验型农民,还没有掌握现代生产技术。[5]许多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相应的有技术含量的种植技术、养殖技术,发展经济作物,开展养殖产业,许多农民最终会因缺乏相应的知识和技术而失败;有的因缺乏知识与技能,干脆就会放弃发展的念头。另外,随着各地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旧村改造等带来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农村股份制改造等新问题,许多农民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同样会陷入无权的不利处境。

因而,发展农村社区教育是农村社会工作者为农民增权的首选。我国农村社区教育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乡镇政府、一些社会组织也在开展农民技术培训等项目,但是许多培训并不适合当地农民需要。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教育中要充当资源整合者与资源推广者角色。农村居民的素质参差不齐,必须根据村民实际情况选择和制定教育、培训内容。在农村社区教育中,社会工作者需要扮演各种资源的联系者、计划者角色,设计出适合当地农民需要的培训与教育,然后联系有相关经验的学校、专家对农民进行有效的教育培训。村民的年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采用的培训形式也应该有所不同。对有一定基础的农民,要有针对性地培训,教他们一些新技术、新工艺,以及实用的经济知识与法律知识;对有文化基础的年轻农民,要鼓励他们参加农校、职校等学历教育,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同时,农村社工站可以整合发达地区和当地的社会资源,在农村居民中宣传、推进农业远程教育,引导村民学会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逐步在当地农村实现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的相互衔接和配合使用。农村社会工作者应该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推广服务、科学普及和信息传播等推动农村社区教育,使农民能够切实提高知识和技能,在自身能力方面得到增权。而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引进增权内容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使农村社区教育对农民真正有用。在农村社会工作开展中,由社工推动的农村社区教育,可以作为农民增权的主要切入点。

三、开展村民调查,按需进行个体增权

所谓个体增权,是指个体得以控制自身的生活能力以及对所处环境的融合与影响能力,包括实际控制能力和心理控制能力两个方面。[6]也就是说,个体增权聚焦的是个体自身的生活能力和影响社会环境的能力的提高。对于当代中国农民来说,外出打工者、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成为几个典型群体。而在农村的众多群体中,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在进城打工潮中成为留守农村的庞大弱势群体,这些农村居民整体缺乏自我发展能力,整体处于无权状态。而不同的个体,其需求又有所不同。增权取向实践特别强调尊重案主,鼓励案主对其问题与需求的自主性。社会工作的介入必须以回应案主认定的需求为依归,因而,农村社工应该开展居民需求调查,根据居民的不同需求来设计增权计划。

具体到农村社会工作,对于不同的村民对象,个体增权的侧重点应该有所不同。就年老力衰的老人而言,他们自身的增权能力比较弱,靠自身的力量很难适应生活和环境的变迁,因此,个体增权主要应该是生活技能的训练、自我效能的提升,让其感受到老有所依、老有所乐,降低疏离、孤立与无权感;对于需要照顾第三代的留守老人,可以从引导其与第三代沟通的能力入手,提高老人与孙辈的和谐程度。对于年轻农民或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其个体增权的基本目的是发展适应环境的能力和在各种不利环境下表达需要的能力,因而个体增权主要包括获取和控制资源的能力、主动的自我控制能力和社会交往技巧等。对于留守妇女和农村无业者,主要是培养其自重自尊、自强自信的人格,引导其发现适合自己的权能,增加个人权力感,进而使其通过行动去改善所处的环境。对于那些留守在农村的中青年村民来说,如果其想要搞点副业,却苦于没有技术、没有销路,那就要从进行培训,增加其养殖、种植经济作物等知识与技术方面入手。对于留守儿童,主要是培养其自信自强和感恩的心,增强留守儿童与父母、亲朋、同辈群体表达爱的能力,使其有信心顺利完成学业。各地的农村社会工作首先要对当地农村社区状况及农民需求展开调查,确认什么样的人群处于什么样的无权状态;第二,要根据不同群体的需要和特点,制定适合该群体的增权实践计划;第三,要根据计划进行实施操作。

四、以项目带动进行小组增权,引导农民走向新的联合

在增权实践中,从长远考虑需要训练案主的领导能力、熟悉政治经济等信息,继续增进与维系案主的改变,使其最终成为掌握自身命运和机会的有权力者,这在农村社区可以通过项目小组的形式实现。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因缺乏有效的联合而导致无权。我国普通农民尽管人数多,但对社会的影响力与其数量不成正比。受文化程度、社会地位、投资生产等的限制,市场经济中的农民适应农村社区的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在经济生活中,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国际市场的连接往往需要中介组织,但大多数的中介组织并非农民利益的代表者,难以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之间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而农民并不具备讨价还价的能力,只能成为利益受损者。在社会管理中,农民和农村几乎没有任何分配资源的权力,扮演的永远是被管理的角色。普通农户因为太分散而缺乏有效联合,不利于他们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而削弱了他们的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需要新的联合以增强其权能。

为此,在当前形势下开展农村社会工作,应该引导农民逐步走向新的联合,尤其是发展农民的经济性合作组织,以便真正代表和维护农民的利益,使农民在市场中合理享受他们创造的价值,逐步增强农户的经济实力和农村社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另外,这种合作组织可以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他们在参加联合的过程中发展与他人平等交往的能力。目前,有的基金会资助的社会工作项目,就是以一定的项目带动村民形成合作小组,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没有形成系统。[7]农村社会工作可以通过发动农村精英带头的经济合作小组,可以联系外界资源,与当地农村合作,以项目的形式招募结合成小组,小组遵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把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较好地统一起来,这是农民克服困难和自身狭隘性的一种较好形式。当然,项目小组开展之初可以遵循“引导农民种,帮农民销,增加农民收入”这样的理念,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农民自己的小组骨干和小组领导,让小组自我增权,当农民互助小组走上正轨以后,社会工作者再顺利撤离。随着小组的发展,希望能够做到合作空间越来越大,延伸到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小组成员既享受各种权益,又受到各种约束,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这无疑是对农民进行增权的一个非常好的手段。如果社会工作在农村能够这样发展下去,一定能够帮助农民走上合作致富的新路,有助于新农村建设的良性发展。在农村开展社会工作,社工可以根据当地农村社区的特色,联系相关社会资源,以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项目为切入点,以点带面,通过一个小组的发展逐步带动农民走向新的联合。

五、改善农民的参与、表达意识,优化当地农民的社会资源结构

农民因缺乏话语权而导致无权。其原因,从宏观层面来说,由于长时期以来国家对农业投资不足,致使农业和农村的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严重弱化,农业的弱质产业地位很难改变。尽管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央一再强调为农民减负,从2006年起农业税全面免征,国家在政策层面逐步开始重视“三农”问题,农村的发展有了一定的转机,但是长期的资源外流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扭转,特别是教育政策、教育资源的城乡差别,使整个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居民相对于城市居民来说,缺乏话语权,整体处于弱势地位。另外,迫于生活的压力和眼界的限制,普通村民和农村精英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许多农民对自身的权利不了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习惯于逆来顺受,客观上也助长了农村资源内部的不平等分配。农民即使有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能力及渠道,也由于缺乏话语权而无法达到。这种状态需要尽快缓解,使农民在话语权方面得到增权。

近几年来我国颁布的惠农政策较多、力度较大,如全面减免农业税等,农民也的确从中得到了实惠,但是仅仅这些政策还是不够的,政府必须加大对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多渠道传递农业科技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相关政策法律信息,引导农民优化农业结构,合理组织生产。所以,农村社会工作者需要扮演倡导者、呼吁者、教育者等角色,整合当地农村社区资源,帮助农民在社会层面获取权利,引导农民通过正常渠道表达他们的诉求,从整体环境层面改善农民的无权地位,提供更多的资源。农村社会工作者可以利用对农村和农民的调查与认识,为农民表达自己的真实需求提供渠道,形成科学解决方案,影响决策者的决策,以利于从宏观层面优化当地农民的社会资源结构。社会工作者倡导者、呼吁者角色的发展,对农村社会工作的开展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一方面的能力和意识,也正是社会工作者需要加强的。增权实践的最终目的是社会正义和减少社会不平等。[8]在农村社会工作开展中,我们不需要对现行政策加以解释和粉饰的社会工作人员,而需要对于农村居民不平等、不合理待遇进行大声疾呼的社会工作人员。在农村社会工作开展中,社会工作人员需要想方设法地改善农民的参与、表达意识,优化当地农民的社会资源结构,为当地农民群体的增权尽心尽力。

总之,我国有必要加紧构建有利于农民增权的社会参与制度、机制和渠道,以及帮助农民增权的专业机构和队伍,利用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这一外部力量以辅导和协助农民的增权过程。要通过制度和体制建设,为农民增权创造可行便利的途径和资源。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非营利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为农民的增权实践提供专业服务。这些都需要国家、社会对农村社会工作重视起来,加大对农村社会工作的支持与投入。

〔收稿日期〕201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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