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小企业的现代化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中小企业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贸易自由化和资本自由化使日本的工业在国内外市场上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迫切要求变革中小企业的结构,以加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大,而作为廉价劳动力主要来源的农民,由于生活比较安定,其供应量相对减少;再加上大企业和小企业之间的工资差距趋于缩小,使中小企业以过去那种低工资劳动力为武器的竞争优势,正逐步丧失,必须通过设备和经营管理等的现代化来提高生产率,以维持自己的生存空间。在这种形势下,日本政府为了维护垄断资本和大企业的利益,也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从50年代中期起,已逐渐从过去的保护主义政策过渡到现代化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设备现代化政策
设备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中小企业要提高生产效率,就必须使设备现代化。日本政府在1956年就已制定了《中小企业振兴资金助成法》(1966年改为《中小企业现代资金助成法》)。根据这项法律。又制定了《设备现代化资金贷款制度》和《设备租赁制度》两项政策,以帮助解决购买现代化设备需要的必要资金和技术。
设备现代化资金贷款制度规定:当中小企业购置现代化设备时,由各都、道、府、县向其提供所需费用的一半(但不超过2400万日元)的长期无息贷款。其贷款对象是1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 且是属于每年由通商产业大臣指定的行业或者通商产业局长承认的“地方产业振兴行业”。1980年指定的行业为36个(185个品目),贷款额为20万—1500 万日元,一般设备偿还期原则上为五年,防止公害设备可长达12年。用政府贷款购置的设备,原则上必须是新产品,性能优良而且必须在贷款的年度订购完毕并付清贷款。而对于那些既缺乏资金,又缺乏选购先进设备所需专门知识和技术的小企业来说,即使得到贷款也无法选购先进设备。日本政府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实施了设备租赁制度。该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实物形式的设备贷款,其贷款主要对象为20人以下的小企业。具体实施办法是由政府出资设定设备租赁机构(全国有46个)。这个机构根据小企业的申请,购进所需设备,而后再租赁给申请企业,租赁设备的金额为20万至2000万日元。申请企业可按年、月分期付款(缴纳租赁费),但时间不超过四年半(防止公害设备可达12年)。此外,在租赁期间,还必须对未偿还部分,按期限长短支付5%的利息, 并缴纳相当于租赁费10%的保险金。这种制度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了购置设备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上的困难。
技术现代政策
长期以来,日本中小企业研究新技术所需要的人才、资金和设备极为不足,严重地阻碍了技术现代化。对此,日本政府以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提高生产率,节省资源以及防止公害为目的,对中小企业实现技术现代化所需要的人、财、物进行了一定的资助。
首先是为中小企业培养技术人员。日本政府在都、道、府、县分别开办职业学校,对中小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进行有关技术的基础知识培训。培训时间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三种形式。长期培训的目的是培养具有现代化的高水平技术能力的人才,时间为一年;中期培训是以生产第一线的技术人员为对象,时间为两个月;短期培训是以经过长期培训或者有同等技术程度的人员为对象,培养专门的技术。
其次是为中小企业的技术革新提供资金上的帮助,解决资金方面的困难。政府一方面通过都、道、府、县等主管部门发放补助金;另一方面则通过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提供长期低利贷款。政策规定:对开发新产品、采用新技术以及节约能源、防止公害方面进行技术开发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当于研究费用2/3的低息贷款;而对于进行一般性技术开发的,则提供相当于研究费用一半的低息贷款。为了提高这些贷款的使用效率,政府对这些贷款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控制。提供贷款前,首先由通商产业者根据整个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本年度的研究课题。中小企业如能承担其适合于本企业的课题,才有资格向政府申请贷款,而政府提供贷款后,还要进行监督和检查,了解研究成果,并作为下次贷款的依据。
再次是为中小企业技术现代化提供必要的科研设备,对此,日本政府在各都、道、府、县均有“开放实验室”(到1978年全国共有88个)供中小企业广泛利用,还通过有关机关对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提供科研情报及交流科研成果等。
经济管理科学化政策
长期以来,日本中小企业由于管理人员缺乏、管理手段落后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管理水平低下,远远不能适应全面现代化的要求。对此,日本政府制定了有关管理科学化的制度和措施,以促进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科学化的迅速实现。除了上述提到的培训制度外,还有以下几方面。
1.建立诊断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的指导工作。开展经营诊断作为日本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种非常具体的形式,1948年,日本政府就已制订了《中小企业论断制度》,政府根据中小企业提出的申请,从各种角度就企业的现场设备、生产方法、技术产品、质量、成本、经营方针等企业经营内容加以调整、诊断,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有益于改善技术与经营的可行性报告,并在必要时给予指导。
2.制定贷款政策,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化。贷款政策的主要对象是从业人员在5人以下(商业、服务业为2人以下)的小企业。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该企业必须在六个月以前曾接受过经营管理咨询,并已提出具体的改善经营管理的计划。b.该企业必须是在同一商工会议所的所在地区内经营一年以上者。c.该企业必须交纳所得税、法人税和道、县、市村民税。d.该企业无法从金融机构取是贷款。
3.加强情报工作,为中小企业经营决策服务。在激烈、动荡的经济环境中,中小企业要作出正确而果断的经营决策,必须及时、准确地掌握国内外的经济变化趋势和市场动向。但是,中小企业由于分散、落后无力完成这项工作。为此,日本政府建立了一个振兴中小企业为目的,以《企业中小企业情报中心》为核心的庞大的中小企业情报体系,使中小企业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的技术、经济情报,以便采取对策,改善经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
企业组织化政策
日本的中小企业不同于欧美中小企业的特点的,就是它的过多过小性。这一特点不仅不利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存在和发展,而且也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为此,日本政府采取的办法是加强中小企业之间的联合和协作,即把数个企业联合起来,建立可以达到规模优势条件的组合。这种组合除了力图提高生产效率外,还为加强对外交涉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日本称这种作法为“中小企业的组织化”。1949年,日本政府颁布了《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根据这一法律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组合。其中最普遍、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事业协同组合”,它在全部组合中占94.5%。
“事业协同组合”是中小企业共同推动行业发展的组织。其特点是参加组合的企业就某些特定的经营活动进行组合,比如兴建公用设施,共同购置场地,联合进行生产、加工、采购、销售、运输及管理等。这种组合按其实施的目的和联合的内容不同,又分为许多不同的组合。“工业团地组合”是其中的一种。这种组合是指分散在城市居民区内的同行业或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进行技术改造,解决厂址拥挤,环境污染等问题,通过集中于某一地区,联合起来购地另建,组成新的工业区,以实现规模利益和谋求中小企业现代化的一种做法。在新的工业区内,组合成员企业可以联合生产、加工、订货、销货、运转、保管,还可以共同建造和利用大众设施、培训中心以及职工食堂、宿舍和医院等。但组合成员之间,不得相互持股,更不得存在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各个参与企业仍在法律上和经营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扶持中小商业的现代化政策
日本的商业部门一直被认为是一个传统的、落后的、保守的部门。随着生产体制的变化和消费水平的变化,以中小商业为主体的流通领域不适应性也变得日益明显。对此,日本政府实施了扶植中小商业的现代政策。其主要措施有四个:a.店铺集团化(商业团地的建设)。它是为了达到克服交通难和停车难的目的。把各处的企业移到一个地点,形成团地,在里面设置店铺和仓库等业务机构。对于中小商业通过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团给予长期低利贷款,促进其实现集团化。这种措施,将车站、铁道、仓库等统一计划,配置起来,提高流通机械的效率,减少流通费用。b.零售商业店铺集团化(综合百合店、协作超级市场)。综合百合商店是把经营不同商品的独立零售店集中在一个店铺里,以此吸引顾客,提高商业效率。在中小商业进行联合时,由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团对所有土地、建筑物、设施和设备等建筑资金的65%以内的贷款额提供放款偿还期限,并以低利给予金融上的优惠待遇。c.商业街现代化。1962年,日本政府制定了《上特街振兴组合法》,对原有商业街进行整顿、改造。为了使中小企业的商业街成为一体,撤除了一些旧店铺,同时,还改造了停车场,以便于人员和商品的进出。d.零售商业连锁化(自愿连锁),这是流通现代化的一个主要内容。通过以上措施,大大增强了中小商业的竞争能力,促进了中小商业现代化的实现。
除了以上措施外,日本政府还通过编制各种现代化的计划扶持中小企业来促进其发展,这些计划主要有:中小企业现代化计划,中企业结构改善计划,中小企业向新产业领域发展计划等。
借鉴的经验
日本在推行现代化过程中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中有一些值得我们参考:(1)日本在推行现代化政策时,不是一下子全部铺开, 而是分轻重缓急,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如按年度分批颁布促进现代化计划中的“指定行业”等,在资助、优待的办法中也根据现代化事业的轻重缓急而有所区别。(2)重视经济手段,不靠行政命令。 日本政府在推行任何一项现代化政策时,金融上、税制上的优待办法,分门别类的规定极为详尽,以此引导、调节中小企业者实行现代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按照全国范围积极发展指定鼓励发展的行业、引进的行业和引导改行转产的行业,这种办法既有利于调整中小企业的结构,也有利于产业合理的地区分布。(4)日本中小企业的行业组合,形式多样,各具特色,无所不包,是中小企业通过协作、联合和合并来提高经济效率的一种十分合理的组织形式。(5 )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式的发展变化及时提出新的政策目标和措施。例如《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制定后进行过三次修改,从个别中小企业的现代化过渡到全行业的现代化,再过渡到包括关联行业内的“结构改善”;从劳动集约型过渡到资本集约型以后又及早提出了向知识集约化过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