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关指标报告_经济指数论文

2000年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关指标报告_经济指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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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20余年的市场化改革,中国经济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由计划经济转向了市场经济,但同时,也面临地区差距拉大的严重问题。而造成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地区之间在体制改革和经济政策方面存在的差距。

为了对我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市场化相对进程的差距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我们利用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的科学方法,建立了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指标体系,从多个不同方面对各地的市场化相对程度进行测度。

一、指标体系

我们正在进行的体制改革,是一系列经济、社会、法律、以至政治体制的变革。因此,用数量指标来对这一体制转轨过程进行分析、度量与比较,是一个极端复杂的工作,涉及到体制的方方面面。我们最终想得到的一个简单的、单一的“指数”,必须是由多方面、多个指标所构成的一个体系所支撑、所构成。现阶段,我们是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这五个方面评价各省区的市场化相对程度。每个方面包含若干指标和分指标,总共由19个指标或分指标构成。这些指标合成5个各地区市场化进程“方面指数”,再由这5个方面指数合成一个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总指数)。对这些指标的一些说明如下:

1、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在目前的指标体系中使用了以下3种指标来衡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1a.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我们采用了各地通过政府财政预算分配的部分在当地GDP中所占比重作为一个负相关指标,来近似地反映各地区在资源分配方面的市场化进展程度。政府财政支出比重较低,在一定情况下反映了较高的市场化程度。为了消除偶发因素导致的年度异常波动,我们使用3年移动平均值代替当年值,如:1999年为1997-1999年的平均值。应当说明的是,政府财政支出比重与市场化程度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线性负相关关系。因此不能离开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市场化发展阶段,简单地说财政收支比重越低,市场化程度就越高。如果政府收支比重低到了不能维持其必要的公共职能,市场体系的正常运转当然会受到影响。目前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4%,或许还存在着“过低”的可能。但是,第一,给定可以观察到的政府还掌握不少“非预算收入”(税外的收费等)的事实(一些研究表明这种非预算收入往往与预算收入存在着一比一的关系(参见樊纲,1995);第二,考虑到目前地方政府还履行着许多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职能;第三,考虑到与其他国家在同等发展阶段上(人均GDP在800至1000美元的阶段上),我国的政府财政收入应该说仍是高的。因此,可以说,至少在中国目前的改革阶段上,采用财政支出比重作为一个近似指标反映市场化程度还是可行的。今后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将对这一指标进行调整或改变。

1b.减轻农村居民的税费负担。我们采用各地样本农户各类税费上缴占农户毛收入(纯收入+上缴的各类税费)的平均比例这一负相关指标从另一方面反映市场分配资源的程度。较低的比例得到较高的市场化程度得分。数据来源是国家统计部门对各地农户进行的调查。

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两种特殊的情况。一是在一些经济较发达、人均收入较高的地区,虽然政府改革的程度也不高,但农民的负担在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不大,而在第二种极端情况中,农民收入很低,低到任何政府都不可能再多收取税费的程度,结果“负担”在统计下也不重。虽然总体上看,农民负担指标较高、市场化程度较低这样一个假定仍具有现实意义,但如何将以上两种情况考虑进我们的指数,避免差异,仍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1c.政府对企业控制与干预的减少。我们使用由问卷调查得到的关于企业主要管理者花在与政府部门和人员打交道的时间占其工作时间的比重这一指标来度量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程度。较小的比重近似地反映政府对企业较少的干预,从而表示较高的市场化程度。

2、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包括如下相互补充的3个指标:

2a.非国有经济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

2b.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中所占比重。

2c.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比例。

也应当说明,上述指标只在一定时期内反映市场化的进展状况。即使在一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在某些提供公共产品或存在经济外部性的部门,国有企业仍然占有一定的位置。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目前阶段上,非国有经济比重的增大表明市场体制的发展。

3、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

我们用两个指标衡量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其中一个由3个分指标组成):

3a.价格由市场决定的程度。这个指标又由以下三个分指标合成,即(3a1)社会零售商品中价格由市场决定的部分所占比重;(3a2)生产资料中价格由市场决定的部分所占比重;和(3a3)农产品中价格由市场决定的部分所占比重。以上分指标大致反映了市场在价格决定中的作用,但目前缺乏服务业价格决定方面的数据。

3b.减少商品市场上的地区贸易壁垒。目前产品市场发展的主要障碍已不是政府控制价格,而是对自由交易的行政性限制,如对外地产品禁止入境、实行许可证管理、额外收费、实行不同的技术检验、质量检验和环保标准等,这些措施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并且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低效率的企业,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我们采用企业抽样调查所提供的各地贸易保护状况的信息作为依据来评价这方面的市场化进展程度。其评分依据是各地样本企业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销售产品遇到的“歧视性”贸易保护措施(陈述的件数)与相应省区的经济规模(GDP)之比。该比值越低得分越高。

4、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

在要素市场发育方面,已经采用的有4项指标:

4a.银行业的竞争。我们用非国有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占全部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比例这一指标从一个角度近似地衡量各地金融市场上的竞争程度。

4b.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采用较易取得的金融机构短期贷款中向非国有企业贷款(包括农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私营企业贷款、外资企业贷款)的比例这个指标来近似反映区域间资金分配的市场化程度的差别。

4c.引进外资的程度。我们假定较高的外商投资反映较完善的市场环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较高。在这项研究中我们使用了各地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与地方经济规模(GDP)之比这个指标。这其中尚未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剔除由于某些地区硬件条件较好(例如较好的基础设施和较优越的地理位置)而导致的较高外商投资。

4d.劳动力流动性。由于劳动力的流动性会受到当地的经济规模和经济发达程度的影响,即经济发达程度越高,吸引劳动力流入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我们使用如下两个分指标合成上述指标:(4d1)外来劳动力就业占该省区全部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和(4d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拥有的外来劳动力数量。

5、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

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重要内容是法治。我们在可利用的资料中选取了以下三个指标:

5a.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暂时用律师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来反映这一指标。当然该指标可能只适用于市场发育的一定阶段,并非在任何情况下中介组织或律师数量越多越好。

5b.对生产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用相对于经济规模(GDP)的商标侵权案件发生数作为负相关指标来近似地进行测度。

5c.知识产权保护。使用如下两个分指标来反映这方面状况。这两个分指标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技术市场的活跃程度:(5c1)三种专利申请受理数量与GDP的比例;(5c2)三种专利申请批准数量与GDP的比例。在这个指标中没有解决的问题是:尽管我们引入了GDP作分母,但仍然有一个如何剔除历史上形成的一个地区教育、科研机构较多因而专利申请数较多(不是因为产权保护制度较发达)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项指标都是能够实际取得数据的指标。许多指标在理论上比上述指标更好,但由于缺乏数据来源,或虽能取得数据,但可信度较低,只好暂时放弃,尽量避免以主观判断代替客观度量。

二、指数计量方法

对以上所列5个方面19个指标和分指标的数据进行测算,我们获得了1997-1999年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的具体结果。测算方法如下:

第一,“指标数据”转化为“指数值”。采用的方法是“相对比较法”,即设定每个指标基期年份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分别为10与0(分别代表基期年份该项指标市场化程度最高和最低的省份所达到的水平),按照其他各省的指标实际数据在0-10区间内排序评分。各指标的评分只反映各省份在该方面市场化进展程度的相对位置,并不反映市场化的绝对水平。例如某省在基期年份某一方面的市场化评分为7.0,只反映该省与该方面进展程度最高省份(10)与最低省份(0)之间的相对位置,并不意味着其市场化的绝对水平为70%。每个方面的若干指数通过加权合成方面指数,再由5个方面指数通过加权合成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总指数)。

第二,各分项指数和方面指数的权重由“主成分分析法”生成,然后利用这些权重合成“总指数”。在任何“指数”的研究和分析中,权重的选取,历来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棘手的技术问题。在过去的一些研究中,对不同因素的权重常常使用主观评分的方法。这不可避免地增加了指数的随意性,减少了客观性。为了尽可能减少主观随意性,我们在构造市场化相对指数的时候,采用了国际计量经济学界普遍承认的“主成份分析法”来测算权重,即依据各因素的实际数据对所测算总指数的贡献度,将各种指标的数据带入模型,由这些数据本身的相互关系自动生成它们在这一体系中的权重。这一方法避免了“人为给定”、“专家评议”、或“平均分配”等一些主观色彩较重的方法,并且可以较好地剔除由于各指标重要程度不同和部分互相重合所造成的总指标失真。不可否认,这一方法本身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计算“相对指数”的问题上,它是我们迄今所能够拥有的最为科学的方法。

“主成份分析法”在决定变量权重时最主要的特点是:一方面,它给那些存在差异较大的变量以较大的权重,而对那些差异较小的变量,则给以较小的权重,从而使最后生成的指数更能体现差异性。由于我们要研究的对象就是各地区的差异,所以这样一种方法是特别有利的。另一方面,各变量之间是存在相关性的,而“主成份分析法”可以根据各变量之间的关系,剔除一部分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或“重合性”,从而有利于避免不适当地夸大差异。

采用上述方法所选取的各单项指数和方面指数的权重如下:

1.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0.231]

la.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

 (0.344)

1b.减轻农村居民的税费负担

 (0.271)

lc.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0.385)

2.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0.282]

2a.非国有经济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

 (0.328)

2b.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中所占比重 (0.343)

2c.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比例

(0.329)

3.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 [0.148]

3a.价格由市场决定的程度(0.500)

(3a1)政府对社会零售商品价格的控制0.400

(3a2)政府对生产资料价格的控制

0.400

(3a3)政府对农产品价格的控制

 0.200

3b.减少商品市场上的地区贸易壁垒(0.500)

4.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 [0.242]

4a.银行业的竞争(0.187)

4b.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0.376)

4c.引进外资的程度

 (0.173)

4d.劳动力流动性(0.264)

(4d1).外来劳动力就业占该省区全部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

 0.500

(4d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拥有的外来劳动力数量

0.500

5.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

 [0.097]

5a.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 (0.429)

5b.对生产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0.157)

5c.知识产权保护(0.414)

(5c1).三种专利申请受理数量与GDP的比例

0.500

(5c2).三种专利申请批准数量与GDP的比例

0.500

〈注:方括号[]中的数字表示各方面指数的权重;圆括号()中的数字表示单项指数在其所属方面中的权重;没有括号的数字表示分指标在其上一级指数中的权重:每个指数中所含各分指数的权重之和、每个方面中所含单项指数的权重之和、以及每个方面的权重之和均为1。〉

由于各地的市场化方面指数和总指数是其各分项指数按照一定权重合成的结果,其基期年份的最高和最低评分可能分别小于10,大于0。但由于采用了历年数据与基期年份数据比较的方法,各地历年的市场化程度是相对可比的。随着时间推移和市场化的进展,其评分可能会大于10。小于0的情况则说明市场化程度比基期年份的最小值还有进一步的下降。

三、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1997-1999年测算结果

我们对1997年至1999年中国各地区市场化指数的具体测算结果如下:

表1 中国各地区市场化指数(总指数)1997-1999

199719981999

地区 排序 总指数 地区

排序 总指数 地区

排序 总指数

广东

1 8.07

广东 1 8.29广东 1 8.33

浙江

2 7.90

浙江 2 8.21浙江 2 8.24

福建

3 6.96

福建 3 7.31福建 3 7.28

江苏

4 6.73

江苏 4 6.90江苏 4 7.04

北京

5 6.60

河北 5 6.67河北 5 6.70

上海

6 6.41

山东 6 6.65上海 6 6.59

河北

7 6.38

湖南 7 6.53天津 7 6.58

河南

8 6.17

河南 8 6.52北京 8 6.30

山东

9 6.16

上海 9 6.46山东9 6.22

湖南

10 6.07

天津106.30湖南10 5.99

海南

11 5.90

北京116.27河南11 5.97

辽宁

12 5.87

湖北126.01海南12 5.65

天津

13 5.81

辽宁135.94辽宁13 5.60

安徽

14 5.67

海南145.78重庆14 5.57

重庆

15 5.48

江西155.65湖北15 5.53

湖北

16 5.44

重庆165.63安徽16 5.40

四川

17 5.43

安徽175.62四川17 5.29

广西

18 5.41

四川185.61广西18 5.28

江西

19 5.03

广西195.49江西19 5.12

吉林

20 4.50

山西204.62山西20 4.57

山西

21 4.29

吉林214.58吉林21 4.51

陕西

22 3.88

陕西224.42陕西22 4.48

甘肃

23 3.86

甘肃234.30甘肃23 4.02

贵州

24 3.71

黑龙江 244.24黑龙江 24 3.97

黑龙江 25 3.50

贵州254.10贵州25 3.86

云南

26 3.46

内蒙古 263.75内蒙古 26 3.45

内蒙古 27 3.27

云南273.70云南27 3.39

新疆

28 2.27

宁夏282.58新疆28 2.90

宁夏

29 2.17

新疆292.56宁夏29 2.69

青海

30 1.66

青海301.91青海30 2.00

我们还可以给出每一个“方面指数”和每一个分指数的图和表,这里从略。

四、对有关“指数”的几个重要概念的进一步说明

1、“指数”概念

“指数”不同于“统计指标”,在我们使用的范围内,它与统计指标相比至少有以下特征:

第一,“多维性”。它是由一组不同的数量指标通过某种方法联系起来(加权计算)所构成的一个统一的数量指标。

第二,有时候,指数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具有“主观性”。这是因为,在使用指数反映事物的某种状态时,如果无法直接获取某些数量指标,有时可以借助人们对这一事物评价的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归纳,来间接地反映事物某一方面的状态。比如关于“产品市场上交易自由程度”和“政府干预的多少”这类指标就采取了问卷调查的方法。类似的方法在国际上进行“竞争力指数”分析时也是经常使用的。严格地说,这种由问卷调查所形成的指数具有某种“主观性”,但无论如何,“指数”只是“指明状态的一个数”。

第三,由以上两点所决定,指数总是具有“近似性”。它可能近似地表明事物的主要变化趋势和一些主要的差别,但一般不可能精确而完整地度量事物的状态。“市场化指数”要度量的是体制转轨的多方面的、复杂的过程。所以,尽管我们尽可能地选取方方面面的指标,但仍然不可能“穷尽”市场化进程所涉及的各个方面。人类总是面对着“信息的有限性”,而使用“指数”的目的,就是要在有限信息的条件下,尽可能及时地把握事物变化的趋势。今后我们将不断寻找更好的指标,不断使各种指标的数值更准确,使指标体系更全面,但与此同时,给定成本约束和知识的限制,我们往往不得不在一定阶段上“满足于”在目前可获得的信息。

2、“相对指数”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所提供的是中国各省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其涵义是:它并不是表明各地区本身“离纯粹的市场经济还有多远”,而只是在比较各地区在朝市场经济过渡的进程中谁的市场化改革程度相对更高(或更低)一些,原因是什么,等等。

如果要想去数量化地衡量市场化的绝对程度,即回答“离纯粹的市场经济还有多远”这个问题,就得假定存在一种状态为“100%的市场经济”或“理想的市场经济”。但这个概念是难以成立的:1、市场经济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演进、变化着的经济体制,这也正是它的魅力所在;2、各国的市场经济,尽管在一些基本原则上是相同的,但在具体形式上存在着许多差异,很难有一个统一或唯一的标准加以衡量。迄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动是百分之百按市场原则进行的,同时我们也不会认为现实中的任何一个经济是所谓“理想的市场经济”,它们总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

我们所知道并可以较为有把握确定的是:1、市场经济的一些基本原则。这样就可以知道“市场化”的基本方向和应该做的事情。2、可以知道各地区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哪个进展程度相对高一些、哪个相对低一些。形象地说,我们的这个指数,衡量的是在一条道路上行进着的人们之间的相对距离,而不是某个人离“目的地”的绝对距离。

正因如此,我们提供的指数的全称是:“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事实上,世界上目前所有的类似指数,如“竞争力指数”、“经济自由度指数”等,都是横向比较的“相对指数”,而不是纵向比较的“程度指数”。我们不认为在理论和方法上能够计算出一种具有严格的科学意义的“离纯粹的市场经济还有多远”,或“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市场经济”那样一种指数。

3、“市场化进程”的阶段性和指数结构的调整

在体制改革的不同阶段上,不同方面的问题会较为突出,比如,在我们已经经历的阶段上,政府干预经济的比重减少、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加大等等是体制改革进程的主要方面,较为突出地反映着这一阶段的成果;而在未来的某些阶段上,法治化进程、政府职能的转换、金融市场的发展、国际化程度提高等等,可能成为体制转轨的更重要的内容和更重要的标志。那时对市场化进程的度量,可能会更侧重那些方面的分析。市场化指数分析,虽然从短期来看要维持指标体系的相对稳定,从而保持指数的可比性,从长期来看,则将是一个不断调整的动态过程。

五、市场化指数的应用

各地区市场化指数一旦计算出来,便成为一个工具,可以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

第一,市场化进程指数本身表明了各地区在体制改革方面的差距,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各项指标和分指标的分析,发现各地区的具体差异究竟是什么;市场化进程较慢的地区应主要在哪些具体的方面努力,采取哪些具体的改革政策,才能尽快缩小差距。以北京为例,表2给出了北京在体制改革各个方面的“得分”和最近几年的变化情况。

表2 市场化指数得分(北京)

北京

 1997年市场化排名:5

 得分:6.60

 1998年市场化排名:11

 得分:6.27

 1999年市场化排名:8

 得分:6.30

北京在市场化各方面、各指标的排名及得分

 1997 1998 1999

排名 得分 排名 得分 排名 得分

1、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9

7.64 14  7.24  16  6.50

1a、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

23

5.05 24 4.35

25  3.18

1b、减轻农村居民的税费负担

9

8.43 9

8.43

8 8.42

1c、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

 4 9.41

4

9.00 13

8.11

2、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21 3.68 26

3.09 21

3.15

2a、非国有经济在工业总产值

21 3.93 27

1.46 19

0.30

 中的比重

2b、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

19 4.42 21

3.69 22

3.87

 资产总投资中所占比重

2c、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城

21 2.65 25

4.10 23

5.23

镇总就业人数的比例

3、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21 6.70 14

8.04 17

8.36

3a、价格由市场决定的程度

 14 6.10 6

8.49 10

8.99

3b、减少商品市场上的地区贸

26 7.30 24

7.60 25

7.74

易壁垒

4、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 1 7.68 4

6.49 4

 6.51

4a、银行业的竞争

 23 2.64 24

2.71 26

2.66

4b、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

 6 8.14

8

7.46 8

8.78

4c、引进外资的程度

1 10.00 1

8.70

1

6.33

4d、劳动力流动性

 2 9.06

3

6.34 3

6.15

5、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

 1

9.74 1

9.97 1

11.28

律制度环境

5a、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

 1

10.00 1

11.17 1

11.12

5b、对生产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12

8.34 15

7.73 15

7.73

5c、知识产权保护

1

10.00 1

9.58

1 12.78

第二,在各地区“市场化指数”值与当地的人均GDP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我们利用这一指数说明,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其体制改革的水平密切相关的。对于理论发展和政策分析来说,我们可以利用市场化指数分析经济增长与体制改革之间的相关关系。与其他指数结合起来,可以更全面地说明各地区之间经济增长或经济繁荣程度之间差异的原因。如果我们有连续若干年的市场化指数,构成时间序列数据,就可以进一步深化对体制改革进程的动态认识,可以用来分析更多的理论和政策问题。

第三,对于投资者和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对指数的比较和各分指标的分析,来制定投资和经营的“地区战略”。

第四,以某一年为“基期”(在我们的研究中目前以1997年为基期),我们可以具体地分析在一定时期内各地区和全国市场化改革都取得了哪些进展,以至有哪些“退步”,具体的原因是什么,有哪些推动的因素、哪些不利的因素,等等。以下就是我们利用这一指数对1997-1999年体制改革进程的一些分析:

(1)与1997年相比,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市场化程度有所提高,相对指数的全国平均得分从1997年的5.13上升到5.28,但与1998年(5.42)相比有所下降。1999年最高分为8.33,最低分为2.69。

1997-1999年期间,导致市场化程度提高的因素有: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减少,价格控制进一步下降,金融部门市场化程度和对非国有企业贷款比例有所上升,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改善。

同一期间,导致市场化程度下降的因素主要有:政府控制的财力上升,农民负担有所加重,非国有经济发展明显趋缓,外资投入下降。

同一期间,没有明显改善的因素有:地方贸易保护没有明显减弱,劳动力流动性没有增加。

(2)与1997年相比,排在前4位的省份(广东、浙江、福建、江苏)位次都没有发生变化,但这些省份的市场化相对指数得分都有较明显的上升,其中广东从8.07上升到8.33,浙江从7.90上升到8.24,福建从6.96上升到7.28,江苏从6.73上升到7.04,说明它们的市场化程度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而且快于全国平均提高的速度。

(3)河北、天津等省市的排名有较明显的上升,主要是由于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减少、非国有经济部门发展相对较快、价格控制下降(天津),金融部门市场化的程度上升、劳动力流动性有所上升、市场秩序有所好转(河北)等原因造成的。

(4)北京、安徽、河南等省市的市场化相对位次和绝对得分都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政府控制财力的比重上升(北京、安徽),非国有企业发展缓慢(安徽),对企业的干预增加以及投资向国有部门倾斜(北京、安徽、河南),金融部门市场化和向非国有企业贷款的比重下降(北京、河南),市场秩序有所恶化,商标侵权案件增加(北京、安徽)。此外辽宁、湖南、广西、海南、四川、云南等省的位次和得分也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5)值得欣慰的是,除上述外的大部分西部省区和内蒙、黑龙江虽然排名仍比较靠后,但得分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黑龙江、陕西、宁夏、新疆上升幅度较大。

我们将把这一研究持续进行下去,每年对中国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进行跟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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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关指标报告_经济指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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