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偏好———个值得探析的现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探析论文,现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社会主义公有制逐渐成为改革目标指向的内容时,深入公有制理论的研究,必然成为改革理论研究的现实而重要的任务。在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在公有制基础上进行的社会经济活动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公有制偏好”是公有制度下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从这一现象深入研究下去,对我们进一步认识公有制度,从事制度改革研究不无裨益,故提与同道们共同探析。
一、公有制偏好的种种表现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以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劳动人民共同所有为主要内容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人所共知的。这里借“偏好”一词与公有制构成“公有制偏好”词组,特指在公有制社会条件下,社会主体因长期受公有制运行特点的影响而形成的对公有制具体运行内容产生的种种特殊情感倾向和特定的行为选择。借助这一概念,我们可以把公有制社会中曾经出现的那些人们非常熟悉,但又没有准确归类的特殊社会现象系统地反映出来,为究其原因并克服之创造条件。现实生活中的公有制偏好有如下多种表现:
1、制度偏好。 它反映出社会对公有制制度的一种特殊情感倾向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论证,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与先进生产力相联系的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先进制度,它具有资本主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但存在公有制偏好的社会往往把革命导师们对社会主义公有制优越性的赞美,直接套到现实的社会中,以为现实的社会必然也是美好无缺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只要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建设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社会(或国家)就一定是美好优越的社会”的简单推理。这样,在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中,为了体现这种制度的优越,几乎都极力搬套理想的公有制模式,大搞“一大二公”,建设既大且纯的单一公有制社会。前苏联因此形成了典型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建设模式。在中国,人们曾经也认为“单一的全民所有制是最先进最优越的所有制形式,能改变中国‘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可以带来社会主义建设的高速发展。”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之后,面对现实,公有制社会容易过多地看自己的长处,不注意认识自己的不足。领导者们只喜欢报喜,不喜欢报忧。在放眼全球时,也只见己长,不见人长,甚至把别人的长处也当作短处而拒之门外,存在着明显的公有制社会虚荣心。因而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上,才出现了“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笑话。
2、政策偏好。 它反映出社会对政策工具运用的特殊情感倾向
政策和法律是任何社会运转都不可缺少的管理工具。与法律相比,政策有较好的灵活性、及时性、贴切性、丰富性,但严格地说,它只能是法律制度在现时空间上的延伸,它缺少法律那样的普遍性、恒久性、稳定性、庄严性。一个注重社会生活的有序性的国家,应该十分注重法制建设,建立以法制管理为主,政策调节为辅的管理秩序。而现实中的公有制社会往往过多地强调利用和发挥政策的效用,过于重视使用政策工具。虽然这样能较好地配合公有制社会以国家代表全社会掌握生产资料、组织社会生产的要求,但是,由于政策更多地体现着决策核心的意志,并不总是任何时候都与全社会成员(人民)的意志相吻合,在实践中容易产生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的矛盾,衍生种种非常现象。 如:(1)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政策制定的目标价值与政策执行的目标价值不能同一时,政策执行者往往会采取“层层截留,曲解规则,补充文件,改头换面”的手法求得对策。(2)文山会海。 不同的部门用政策表达自己的管理要求,对不同的问题、不同时候的问题需要不停地通过新政策发布指令,使政策多得成堆,由此连带出上传下达、宣传学习文件政策的会多如海,政出多门,有时还造成管理相左。(3 )政策成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公有制社会政策工具运用过多,法律规章相对不足,于是政策权威特大,政策就是命令,执行政策没错,在人们心目中逐渐形成了“红头文件压倒一切”的政策标准意识,并进而演变为长官意志标准(因为政策出自长官,由长官执行)。
3、权力偏好。它反映出社会对公共行政权力的特殊情感倾向
在现有的公有制社会中,人们对公共行政权力有特殊的情感偏好。“有权能使鬼推磨”成为一部分人的信条。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可以加强人们对“公共权力”的特殊感情,公有制形式的特点也对权利偏好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条件。因为公有制通行的是国家完全代表人民掌握生产资料,而国家对生产资料的掌握又是通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最终借助于行政官员的工作完成的。于是行政官员便与生产资料的处置分配结成了一种实际关系。由于拥有生产资料便具有优先取得资本收益的条件和机会,且权力越大,当权者与生产资料的接近程度越高,处置分配生产资料的能力越强,机会越多,显然,从中渔利的机会也就越多。在这种权利与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背景下,必然从社会的正常活动中游离出“争权夺利”现象。权利偏好的存在,还使一些为官者一旦为官,总是竭尽“保权”之能事,一方面养成了“能上不能下”的陋习,同时又极力造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环境,使得机关膨胀,人员富余,素质难于保证,成本增大,效率下降,机构精简陷入“越减越多”的怪圈。
4、均富偏好。它反映出社会对个人消费品分配的情感倾向
公有制社会在个人消费品分配形式上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但在目前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制所有权“虚位”,使得在国家统一组织的生产劳动活动中,劳动者缺乏强烈的责任心和竞争意识。因此,劳动质量难于考核,最终差别不大(如原来中国的八级工资制,级差范围很小),使得按劳分配实际上变形为“平均分配”,养成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企业吃国家大锅饭,个人吃企业大锅饭”的通病。平均主义抑制了人的“求富”积极性、主动性,企业生产缺乏生机活力,生产效率偏低。
5、精神偏好。它反映出社会对精神效用的特殊情感倾向
在任何一个社会里“人总是要有点精神”,但公有制社会在发挥精神作用的基础上,曾经超脱“自然人”和“经济人”的属性,在“自由人”的前提下,将人格无限升华,将人的意识能动性夸大拔高。在普遍经常的精神强化作用下,使正常的精神作用脱离现实、脱离环境条件地滑入“精神万能”,诱发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唯心主义思维定势和“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急躁冒进行为。在具体工作中,一些人主观臆造,好大喜功,把工作实绩定位在形式、过场上,搞轰动效应,享受着“自己搔挠自己笑”的精神安慰。
6、唯上偏好。它反映出公共权力系统中, 下级对上级部门的特殊情感倾向
以苏联为代表的公有制社会,大多形成了“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模式,使得公共行政权力的运行构成为“金字塔”式的层次结构。在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下,“看领导脸色行事”的唯上倾向成为一种自然习惯。由于唯上,一些人丧失主见,成为左右摇摆的风派人物。长期以往,必然逐渐培养出造成“个人崇拜”的温床,从而远离群众,远离实际。唯上偏好的存在,也是使“全国一盘棋”变成全国“一刀切,一窝蜂”的原因之一,往往使正常的社会主义建设在诸如“大跃进”、“开发区热”、“楼堂馆所热”中,远离科学,远离真理。
在公有制社会的实践中,上述所列的公有制偏好表现,常常相互交叉、相互影响,并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环境、条件下,演绎出一部分人特定的生存行为,这些行为又从不同的角度影响着公有制社会的建设。于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不能不关注这一现象的存在,并尽力探究其产生原因。
二、公有制偏好的产生原因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何以形成公有制偏好,妨碍公有制制度的运行呢?我们认为,这不是公有制度本身必然使然,而主要是公有制度建立之后,在其发展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方式、方法与可行的制度措施,因而不能使公有制之长增长,公有制之短缩短,不断地给予公有制社会主体提供了“负激励”的结果。具体分析起来,我们虽然可以看到客观条件也起一定作用,比如:建立公有制的社会基础相对薄弱,社会生产力水平普遍低下,面对社会生产发展涉及到的大量的错综复杂的社会联系,处理众多的社会信息时,处理手段落后,让人力不从心,导致制度运行中的漏洞,形成行为选择出偏,等等,但更为重要的原因应该从社会主体身上分析。
1、对“理论联系实际”的规律认识不透不够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无疑是认识人类社会规律的科学结晶。但是对无产阶级应怎样把科学社会主义科学地与本国实际结合起来搞社会主义建设,怎样将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科学规律,实行社会主义的国家普遍认识不清。前苏联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它曾有过把社会主义与本国实际结合起来,踏上社会主义康庄大道的辉煌,但本世纪八十年代末,终以抛弃自己曾经拥有、且已使自己强大起来的社会主义而走向解体,说明当年的社会主义老大哥并未从根本上认清如何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规律,没有真正解决好社会主义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虽然一贯倡导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由于多种原因,我们也只简单地照搬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模式,并未完成自己对理论与实际结合规律的探索工作。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如何把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的科学认识才逐渐明晰起来,最终形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等内容为主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在这一理论指导下,社会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结合才逐渐表现出其科学的威力,使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出现了质的飞跃。这说明:认识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把理论和实际科学地结合起来,对建设好社会主义至关重要。
实践告诉我们,按规律办事,首先要研究规律、尊重规律、掌握规律,不仅要研究、尊重掌握自然规律,更要研究、尊重、掌握社会规律。因为在自然科学规律认识的一定程度下,对社会科学规律认识的多少,在多大程度上应用好社会科学的规律,将直接制约自然科学规律发挥的效用,直接制约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社会主义制度威力的发挥。
2、对人的“自利性”认识不够
人的自利性也即人的利己心、私心。人的本性到底是什么,这是一个很有争议、很敏感的问题。无产阶级的人生观主张集体主义、大公无私,这是非常崇高的境界。但在实际生活中,怎样看待人的“利己心”与如何推行公有制有很大关系。大多数实行公有制的国家,都从“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革命原则出发,在公有制基础上直接用“公”字代替“私”字、消灭“私”字,并为此营造出“破私立公”的宏大氛围。虽然收到了一时的效果,但由于不能客观地承认“自利”也是人的本性,进而采取切实有效的引导机制和对损公肥私的预防与惩罚机制,解决一部分人不以“公”代替“私”或明代暗不代的问题,一旦缺乏约束力或约束力减退,时机条件可能时,一些人便开始以“私”害“公”,扭曲公有制度,产生偏好行为,谋求己利。从这个角度上看,公有制偏好本质上是公有制度下,人的自利本性与先进制度冲突的结果。
我们认为,人的自利心是客观存在的,承认人的利己心并不妨碍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建立、运行。因为只有承认它、认识它的存在习性,才能找到克制私心杂念的方式方法和制度措施,化“毒草”为肥料。西方经济学正是在这一立论点上,形成了“利益最大化原则”和经济管理的行为科学模式,产生了有利生产的效果。社会主义国家客观地对待这一问题,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灌输的优良传统,抓住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建立有效的制度,采取可行的措施,把人的自利心引导入客观为社会为他人的利他、利公轨道上来,这是一个更加伟大而艰巨的工程。
3、封建意识的暗流时时冲击着公有制
实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大多与具有悠久历史的封建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社会主义在不同国家的胜利,封建制度已从社会存在中消失,但在封建社会的漫漫长河中沉积下的封建意识却是根深蒂固,且以不同的形式深藏在公有制的基础中,时时散发着熏人的气息,使一部分人中毒受害,以不同的公有制偏好形式,复苏那些已死的封建阴魂。如:官本位思想导出的“权力”崇拜,皇权思想导出的“圣人”崇拜,“不患寡而患不均”导出的“均富”满足等。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形成的封建文化,其积极的方面对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仍有有益的借鉴作用,但其消极影响不可忽视:自然经济生产方式下的小农思想,高度集中专制的皇权思想,反对科学的迷信思想,都将妨碍我们对公有制的正确认识和有效实施。特别是在全球经济整体化的今天,当外来的资本主义没落的意识形态与封建的东西相遇混杂在一起时,将对公有制社会正常的运行环节、内容形成很强的扭曲力。这是我们不可忽视的。
4、约束、监督不力
约束和监督是保证机制维持正常新陈代谢的两个方面。在现有公有制社会中,这两个方面力度不是很足:一方面由于对规律认识不够,因而对公有制社会活动的价值衡量标准认识不准,难于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缺乏这样的机制又会使自己的行为获得不确当的激励,脱离公有制发展的良性循环,产生公有制偏好。另一方面,公有制的外部监督机制虽有,但也显乏力,使得权力难于得到有效的制约,当被过分集中、过分滥用时,个人的陋习便成为自然,出现那些不该出现的结果。在现实社会中,加强外部监督,应当努力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依靠舆论的约束和劳动人民的帮助才有威力。
总之,对公有制偏好的原因探究,我们应当以公有制社会主体为中心进行分析。当我们把公有制社会主体与复杂的社会现存关系联系起来分析时,问题便会清晰起来。不难发现:缺乏可行的措施、可靠的制度、科学的方式方法是社会主义各国共存的弱点。
三、公有制偏好对公有制社会的影响趋势
公有制偏好既然不是公有制社会必然具有的东西,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它必然有一个逐步形成和继续发展的过程。在其萌芽之初,它对公有制社会的影响微乎其微,难为人知,这时公有制度将按自己的本来面目发挥威力。但是随着公有制度的不断巩固壮大,制度的弱点逐渐显露而得不到及时纠正时,“偏好”便在制度弱点的负激励下长成,且发挥其消极影响,使公有制的运转局部变形。在各种“偏好”共同存在时,他们便以相互影响的整体,产生出合力,驳蚀公有制机体。一方面使公有制的实践离实际越来越远;另一方面使人们对指导公有制实践的公有制理论产生误解、怀疑,造成了一个变形很大的社会状态,在这样的社会中,社会问题明显升级:
1、不正之风伤人心
党风腐败问题,寻租现象,搭便车现象,机会主义现象,个人迷信现象等不正风气,影响党的威信,动摇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念,不利于社会稳定。
2、社会运行成本增大
如果任由公有制偏好发展到一定程度,则由于不切实际的政策制定、执行、权力的变形,将增大社会管理的无效成本;由于资产的流失、效益的损失,将扩大社会的有形成本;由于生产者积极性、主动性的减弱,将相对增加社会的无形成本。社会运行总成本增大,必然会使公有制社会的生产效益降低。
3、给予社会负激励效应
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制理论认为:当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建立之后,与此相应的社会所有制在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之一,就是对生产者产生积极激励,焕发出高昂的劳动积极性,使生产进入良性循环的激励模式中。但是一旦出现公有制偏好的种种表现,必然带给社会相应的负面效应,对社会成员产生直接或间接的“负激励”,从“干好干坏一个样”中表现出的不干的行为,从“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站的,站的不如捣蛋”的现象中模仿捣蛋的。社会成员的积极性、进取心受到伤害,必然降低社会生产效率,阻碍生产力发展。
总之,公有制偏好从不同的方面发展起来,如果措施不力,必然从不同的方面影响着人们的信念,影响着社会生产的效率、效益,最终从整体上影响社会的政治稳定、经济增长、文明进步,造成全社会的停滞。如果那样,社会内部结构则会比例失常、矛盾激化,客观上会造成一个置换公有制的环境、条件,从而葬送公有制本身。这应该就是公有制偏好发展的现实过程,也是实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应当警惕的发展过程。
四、结束语
本文提出公有制偏好问题,旨在通过对这一现象的分析,使我们在新的视角上认识公有制度的同时,溯源到对普遍的“制度”偏好的思考。我们认为,任何制度的实行过程中,其长处在带给人们有利的生存条件时,其短处也会悄悄诱导出人们特定的“制度偏好”。这些偏好一旦得不到恰当的纠正,其合力必将对制度本身产生慢性伤害,直至有一天病入膏肓。不仅公有制存在“公有制偏好”,私有制照理也有“私有制偏好”(如自利、逐利、侵犯等)。在我们做制度选择时,务必尽力清理具体制度可能产生的“制度偏好”,由此分析出防范和抑制这些“制度偏好”所需条件在本国实际存在的可能性。这应该是“制度选择”决策的一个有益视角。
又因为“制度偏好”主要是制度推行者利用制度弱点,以“自利”为原则,在负激励的动态变化中逐渐形成的,因而,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完善的制度建设,使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路可走”是非常的必要且重要。现在,虽然社会发展的总方向不可逆转,我们不可能用纠正的模式去重复往日的社会生活,但是,我们可以对我们将要开始的社会生活采取有效的防错措施。
就社会主义中国而言,中国共产党在接受苏东公有制改革的教训中,找到了自己合适的定位。通过寻找公有制实现形式来改变单一、狭窄的公有制形式,无疑把公有制社会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社会状态。但在新形式的基础上,我们仍然要注意:这样的所有制形式会产生什么“偏好”?我们将借助怎样的方式和制度来防止、消除这样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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