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债状况分析_商业贷款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债状况分析_商业贷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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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 7217(1999)04-0046-0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借用外国贷款作为利用外资的重要途径之一也得到了长足发展。截至1997年底,我国的外债余额已达1309.6亿美元,是1979年的60倍。借用外债弥补了我国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扩大了“瓶颈”产业部门的生产能力,增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后劲。

一、我国外债发行状况和特点

1.外债规模迅速增加,而增长速度平稳回落。从外债规模来看,我国的外债发行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其中,外债发行起步阶段是在1983年以前。这一时期是处于借用外债的摸索阶段,虽然外债余额增长速度较快,但债务额年均递增仅14.9亿美元(见表1)。 外债迅速增长阶段在1984—1988年,这一时期债务规模高速增加, 外债余额平均增速约为35%,远高于同期GDP和出口增长,一度出现“外债热”。这说明我国在借用外债方面还不成熟,带有一定的盲目性。1989年由于国内投资萎缩,加上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的制裁,外债余额仅比上年增长3.24%。外债的成熟稳定阶段是1990年以后,这一时期我国外债规模稳定增长,平均增速约为15.6%,低于同期出口增长速度,但外债绝对数目很大,我国一度成为全球最大的债务国之一。

表1 我国各年外债余额(单位:亿美元)

年份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外债余额

21.83 45.04 57.98 83.59 96.09 120.82 158.28 214.83

比上年增长(%) 106 28.7 44.0 14.9

25.7

31.0

35.7

年份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1993

外债余额

302.05 400.03 412.99 525.45 605.61 693.21 835.73

比上年增长(%)40.6

32.4

3.24

27.215.3

14.520.6

年份1994 1995 1996 1997

外债余额 928.06

1065.90 1162.75

1309.60

比上年增长(%)

10.5 14.9 9.09 12.6

2.中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比例逐步优化合理。外债有中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之分。前者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后者指偿还期为一年及一年以下的债务。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由于不少地方和部门将短期贷款投资于长期项目特别是一些基本建设项目,因而造成这一时期短期债务的比重偏高。1984年短期债务比重高达48.9%(见表2)。 短期债务过多会带来很大的还款压力,相应地,债务风险就越高。有关部门及时意识到短期外债过多的危害性,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之后短期债务比重逐渐下降,1994年短期债务所占比重仅为11.2%。1995年以后中长期债务所占比重仍维持在85%以上的高水平。

表2 我国外债期限结构(%)

年份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中长期债务

100

100

84.8 62.5 56.2 51.1 59.5 77.8

短期债务 0 015.2 36.5 43.8 48.9 40.5 21.2

还本付息额24.4

57.9 49.6 36.6 22.7 32.6 34.5

年份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中长期债务81.1 81.7 89.7 87.1 83.0 84.4 83.8 88.8

短期债务 18.9 18.3 10.3 12.9 17.0 15.6 16.2 16.2

还本付息额52.0 42.6 45.8 68.2 80.2 80.3 89.2 107.2

年份 1995 1996 1997

中长期债务

88.8 87.9 86.1

短期债务 11.2 12.1 13.9

还本付息额

71.7 60.8 70.8

3.商业贷款比重略有下降,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比重上升。我国借用外债的主要方式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等。一般地说,来自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官方贷款具有利率低、期限和附加条件多的特点,而国际商业贷款特点是利率高、期限较短、附加条件少。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外债结构中以官方优惠贷款为主,商业贷款仅占很小比例。据统计,1984年来自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优惠性贷款占46%,而商业贷款仅占12.3%。此后,官方优惠贷款比重逐渐下降,而商业贷款比重逐渐上升并于1990年达到55.5%(见表3)。1990年以后这一比重呈下降趋势,但仍维持在全部债务的一半左右,而来自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比重由1990 年的28.0%上升到1994年的35.1%。

表3 我国债务类型结构(%)

年份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外国政府贷款 23.0 23.0 16.6 16.6 16.8 16.0 15.7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7.5

12.2 12.4 10.6 12.9 12.0 11.7

国际商业贷款 10.7 35.4 40.3 47.5 52.5 55.5 52.1

其它 28.8 29.4 30.7 25.3 17.8 16.5 20.5

年份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外国政府贷款16.6 17.1 21.1 20.7 91.1 15.9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2.1 12.5 14.0 13.9 14.4 14.7

国际商业贷款51.2 49.2 51.0 49.4 49.0 49.4

其它20.1 21.2 13.9 16.0 17.5 20.0

4.外债币种趋于多样化、分散化。我国改革开放早期发行的外债币种只有美元、日元、德国马克、港元等少数币种,而且来自日本的债务比重偏高。80年代末,我国为了克服日元升值带来的不利影响逐步增加了其它外债币种,使日元外债在总债务中的比例不断降低,呈现出多元化币种结构(见表4)。

表4我国外债币种结构(%)

年份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美元41.7 45.4 29.2 39.9 42.0 46.0 48.7

日元29.8 38.6 37.6 37.4 35.3 30.9 27.8

港元18.3

2.6 16.8

7.1

4.9

3.1

6.9

德国马克 3.4

3.4

3.9

2.8

2.8

3.3

2.6

其它 6.8 10.0 12.5 12.8 15.0 16.7 14.0

二、我国外债现状分析

考察一国的外债状况,首先从总体上考察该国外债规模是否合理;其次从结构上考察该国外债构成是否合理。

(一)外债规模分析

从理论上说,当新增加外债所获得的收益(边际效益)大于或等于新增加外债所负担的成本(边际成本)时,外债处于合理规模内。对一个国家来说,外债规模过大或过小都是不利的。外债规模过小,意味着经济增长的潜力没有被充分发掘,社会中还有许多闲置资源未被充分有效利用,社会福利未达到最大化。而外债规模过大,远超出本国对外债的承受能力和吸收能力,则可能引发债务危机,危及经济安全。80年代席卷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拉丁美洲国家的债务危机也从反面揭示出外债规模管理的必要性。目前,国际上一般采用债务率、偿债率和负债率等指标来衡量一国的外债规模是否合理。

1.债务率。债务率是外债余额与当年贸易和非贸易外汇收入之比,它是衡量一国负债能力和风险的指标。 国际上公认的“安全线”是100%。即一个国家的外债余额小于当年出口外汇收入时,其外债规模是合理的。1997年我国债务率仅为63.2%,远低于国际“安全线”标准和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见表5)。

表5 我国外债风险指标(%)

年份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偿债率 8.5

8.0

7.3

9.7

9.1

7.3

6.7

7.3

负债率14.8 15.0 14.0 14.0 17.0 15.5 14.3 14.8

债务率87.0 87.0 90.7 94.7 77.8 69.9 75.6 63.2

2.偿债率。偿债率是偿还外债本息与当年贸易与非贸易外汇收入之比,它是衡量一国还款能力的指标。国际上公认的“安全线”是20 —25%。即当一国偿还外债本息与当年出口外汇收入之比大于25%时, 该国就有发生偿债危机的可能。1997年我国偿债率仅为7.3%, 也远低于国际安全标准。

3.负债率。负债率是指外债余额与当年GDP之比, 它表示该国对外债的依赖度。国际上公认的“安全线”为20%。 1997 年我国负债率为14.8%,低于20%的“安全线”标准。

从以上外债风险指标分析看,我国外债尚处在合理规模之内。但外债的安全规模其实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变量,由于不同的国家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不同,国际收支状况不同以及汇率变动等其它因素影响,用一个固定的标准来判断一国的外债规模是否安全合理显然不科学。例如韩国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负债率曾一度达到30%,但并未发生偿债困难;而低收入国家多巴哥偿债率仅为7%时,就面临严重的债务危机。近年来我国外债绝对数额很高,对外债规模的控制势在必行。由于我国现代化建设急需大量资金,并且考虑到我国外汇储备已达1400多亿美元,笔者认为外债规模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外债增长过快,再加上人民币汇率坚挺而带来的出口下降,则会使各项风险指标朝不利方向变动。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内借债的速度和规模要严格控制。

(二)外债结构分析

在外债规模基本确定的情况下,从本国经济建设对外汇的实际需要以及国际资本市场行情和发展趋势出发,对外债结构的各个要素构成比例进行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减少风险,获得最大利益。下面就外债利率结构、债务类型结构、外债偿还期限结构、外债币种结构等方面对我国外债状况进行简要分析。

1.外债利率结构。合理的外债利率结构应当是以固定利率计算的债务占总债务的70—80%左右。之所以强调控制浮动利率债务的比重,是因为浮动利率债务过多易遭受利率上浮带来的损失。尽管从理论上说也有可能因利率下降而获得好处,但由于国际金融市场变幻莫测,稳健的投资者还是应当将浮动利率债务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以降低潜在风险。另外,固定利率债务易算出债务负担,从而能在整体上大致确定外债规模。从我国的实践来看,截至1995年,我国债务中浮动利率债务约占30%,固定利率债务约占70%。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了掉期和期权交易等金融创新工具,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它们有利于减少汇率和利率风险。今后我国在外债运作过程中应不断扩大这些业务的开展。

2.债务类型结构。1997年我国债务类型中,国际商业贷款居于主导地位,约占总外债的一半。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不宜大规模使用国际商业贷款,而应尽量增加官方贷款在外债总额的比重,从而降低外债总成本,提高对外负债能力。然而,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借用外国各种优惠贷款将逐渐减少,而采用国外商业贷款发行境外债券等融资手段将会增多。今后,我国一方面要积极努力争取条件优惠的官方贷款,另一方面应严格控制国际商业贷款规模,做好立项、选项和监督工作,确保重点,注重效益。

3.外债偿还期限结构。合理的期限结构首先应当是短期债务比重不应超过总债务的25%左右;其次应该保持对外债务的均衡性,避免出现偿债高峰。近年来我国外债中中长期债务处于绝对支配地位,1997年中长期债务占总债务的86.1%,而短期债务仅占13.9%(见表2)。 我国借用外债的大部分是用于国民经济较为薄弱的部门和农业、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性建设。这些项目从投入到产出需要一段时间,不能马上产生经济效益。如果用短期贷款来投资于这些项目,则会造成借新债还旧债的恶性循环。因此,从安全的角度来说,无疑应当增加中长期债务的比重,减少短期债务的比重。另外,从还本付息额来看,除了1994年外,基本上避免了偿债过分集中的局面(见表2)。 为了防止还债过分集中,今后在借用外债时,应当避免一次性借入大量年限相同的外债,谨防出现偿债高峰。同时要避免短期外债增长幅度大于中长期外债增长幅度,防止出现债务短期化。

4.外债币种结构。外债币种的多样化和币种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防范和减少汇率风险,降低债务负担。1995年我国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55.3%,日元债务占27%,港币债务占2.3%,德国马克债务占2.1%,其它币种占13.3%。以美元和日元计算的外债占总债务的80%以上。因此,美元和日元币值升降与我国外债负担息息相关。1982—1987年间,因日元升值而使我国以日元发行的债券损失近17亿美元。1995年以后,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元势力增强,而日元疲软,1998年中期美元对日元汇率一度超过140点, 这又给我国的美元债务带来了压力。由于我国债务中以美元和日元债务为主,二者之间汇率的变动无疑将对我国外债产生巨大影响。为了合理地安排币种结构,首先要使币种分散化,即“软币”“硬币”适当合理搭配,用“软币”的贬值获利去弥补“硬币”升值损失。其次应当密切注意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动,在债券市场走强,现金大量涌入时借款,可以降低筹资成本。最后,应根据本国贸易格局决定借款币种的构成,使外债的货币构成尽量与出口创汇的币种相一致。

三、我国外债管理体制的特点和问题

我国外债管理目标是在保证外债适度规模的情况下,积极有效地利用国内外各种途径的资金,以满足国内经济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保持合理的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最大限度地发挥外债的经济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考察外债管理体制,主要分析政府在外债运行中角色及作用机制。总体来看,我国外债管理体制主要以下特点。

1.计划管理。我国对外债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集中统一制定中长期和年度对外借款计划。除了三资企业的借款外,所有的对外借款只有在国家的借款范围内才能被有关部门批准。

2.分工管理。我国外债管理是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按有关部门的相应管理职能,由财政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农业部、中国银行等部门协作分工,分别负责属于各自权限范围内的借款。另外我国还没有对外筹资窗口负责国际商业贷款和发行国际债券。任何机构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对外借款业务。

3.登记管理。我国自1987年起,对外债管理实行登记制度。所有借款单位和机构必须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登记,对不办理或拖延办理登记和拒交或谎报统计报表等违法行为,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根据世界各国对外债管理的实践来看,我国的外债管理体制基本上符合我国的国情,与我国现有的整个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也是基本协调的。但是,我国的外债管理体制是在改革开放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它不可避免的会带有一些计划经济的色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的今天,我国的外债管理体制逐渐暴露出一些缺陷。

1.缺乏一个专职机构对全国外债进行统一管理。我国外债的分工管理制度决定了许多重大问题必须经各部门反复磋商后上报国务院批准。这种制度固然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但是会带来部门之间的磨擦和冲突。尤其涉及到一些需共同协调的问题时,由于各部门之间利益的差别,从而造成了办事拖拉,议而不决,效率降低。另外,我国商业借款窗口过多,易受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左右。地方政府和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争相借款,致使对外借款常常超出计划额度。这种管理方式过于分散,不符合国际惯例。因此,国家应考虑建立一个独立的、跨部门的政府直属机构,对各部门的外债管理进行协调发展,并且适当减少国际商业借款窗口,从严把握借入外债数量,从根本上杜绝外债非计划内增加。

2.缺乏完善的外债管理法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一套完整、科学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整个社会的经济必将处于无序的状态。近些年来,国家为了加强对外债的管理,先后颁布了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些法规的颁布对于我国外债管理的有法可依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缺乏一部统一的外债管理法。现有的法规也不是很完善,许多规定乃是采用内部文件的形式,缺乏透明度。制定一部统一外债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使用程序等,逐步实现外债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加大外债管理的透明度,增强国外投资者的信心。

3.借款计划缺乏灵活性。在我国借入的外债中,除了三资企业的借款外,其它形式的对外借款均受国家计划控制,而且这种控制具有强大的约束力。这种体制客观上要求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但在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经济状况差异较大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加强对外债的分析和研究工作。要结合各地区、部门的外债实际使用情况,分配外债数额,避免不加区别的“一刀切”,科学地制定出借款和用款计划。

4.重借入轻使用。国家对外债的借入要求是非常严格的。用款项目不仅事先要经过周密考查,纳入国家计划,并且要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力争借到成本低、效益好的外债。然而,如何有效地监督用款单位使用好外债,以及如何建立一套外债使用效益考核评估制度,主管部门实际上很少过问。由于没有监督和约束,常会出现用款单位无力偿还外债本息,各级政府作为担保人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为此,外债主管部门应当转变观念,不仅要加强外债的事前审批,更要加强在外债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应尝试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外债使用效益考核体制,对用款项目的外债使用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另外要建立健全外债偿还保障体系,建立中央和地方偿债基金和保险基金,在此基础上,坚持“谁借谁还,谁用谁还”的原则,明确各单位部门的偿款责任,进一步促使用款单位提高外债的使用效益。

收稿日期:199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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