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元数据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注册管理标准研究_电子政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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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

1.1 现状和问题

政府是信息资源的最大生产者和使用者,与政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资源。政务信息资源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含的内容也极其广泛。对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研究是信息资源管理理论的发端,是信息资源管理理论的重要研究领域[1]。D.A.Marchand认为,政府部门的信息管理职能的演变经历了四个阶段,依次为信息的物理控制、自动化技术的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以及知识管理阶段[2]。信息资源管理阶段的核心在于整合,即在兼顾信息资源现有配置与管理状况的条件下,对分散异构信息资源系统实现无缝整合,并在新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上开发新应用,实现信息资源的最大增值。现在信息技术领先的发达国家均已进入了信息资源管理阶段。

从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进程来看,中国电子政务工程正式启动于1993年的“三金工程”,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完成了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正向信息资源管理阶段推进[3]。我国的政务信息资源呈现出了一些特点:①电子化、网络化程度大大提高。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和政务信息公开的推动,政府业务的信息化、网络化程度有了大幅度提高,越来越多的政务信息资源以数字化形式产生、储存,并通过政府内部网和互联网传播、利用;②资源开发水平低。政府网站的大量信息资源(尤其是大量文本文字型信息资源)属于未加工的原始资源,既没有对资源存储格式进行统一规定,存在多种多样的存储格式,又没有对资源进行统一描述和管理,不便于对资源进行查询和定位[4];③储存分散,各成体系。各级政府部门是政务信息资源的主要来源,但是,在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各部门自建、自用和自成体系的电子政务建设模式明显,大量的信息资源仍然被储存在各个相对封闭的部门信息库中,“信息孤岛”的风险突出。在这种形势下,兼顾全局的电子政务战略规划实施起来面临很大障碍,各自为政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很难整合成资源共享的电子政务体系,政务协同能力受到极大牵制[5]。为了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尤其是政务网络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水平,亟须针对这些特点,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的标准规范机制。

1.2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规范的作用

1.2.1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的必要性

资源登记,是指资源占有或使用者就其资源名称、类型、位置、数量、质量、用途、权属及其让渡过程等情况,按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在其所在地政府机构进行登录、核实、备案的过程[6]。资源登记是资源有效管理和资源市场规范化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从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建设、更新、管理维护、利用、版权和信息安全等方面考虑,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不宜采用完全集中式的管理办法,可以采用资源登记这样的管理模式。根据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现状,在目前尚不具备政务信息资源全面整合的客观条件下,登记管理可以作为政府的信息管理迈进信息资源管理阶段后的第一步举措来进行。

实施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就是政府各部门把本部门或本系统拥有的信息资源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描述、登记,并说明信息共享的条件和方式。通过对离散式分布的各类政务信息资源进行集中化登记管理,可以较好地实现在现实基础上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机制的转换,为进一步建设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体系打下良好的基础。

1.2.2 基于元数据的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规范研究

在进行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机制的研究时,为了保证电子政务体系的科学性,便于将来的全国性整合以及与国际信息交流的需要,应首先研究制定通行的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标准规范,然后在此规范基础上逐步完善形成国家法定标准,以作为登记管理体系建设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我们可以借鉴数字图书馆的数字资源管理模式,建立基于元数据的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标准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标准的制定是有效描述政务信息资源、实现政务信息资源高效发现和交流的基础。元数据技术体系是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查找和定位信息资源,是建设信息数据库的基础,可以作为信息资源登记管理体系的核心技术[7]。因此,笔者提出基于元数据的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规范研究思路,从元数据的理论方法入手,研究设计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的标准规范,以求建立实际可行的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机制。

2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规范研究现状

2.1 国外研究现状

世界各发达国家在建设电子政务进程中,纷纷研究和制定符合本国情况的政务信息元数据标准(应用方案),用于对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描述、组织、管理,元数据标准是各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标准规范的核心内容。同时,各国出台电子政务的标准化法规体系成为推行政务信息元数据标准的有力保障。目前,各国应用于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的元数据标准(应用方案)形成了两大阵营:GILS和DC-Government。

2.1.1 GILS

GILS(Government Information Locator Service,政府信息定位服务)是20世纪90年代由美国联邦政府应用元数据技术设计的一种支持公众搜寻、获取和使用政府公开信息资源的分布式信息资源及利用体系,是美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的重要组成部分[8]。GILS利用网络技术和国际标准来搜集与标引信息,可识别整个联邦政府的公共信息资源、描述这些资源中的可用信息以及提供获取这些信息的帮助,还提供了自动链接功能,以方便联机信息产品和服务以电子形式在网络中传递。为了适应从简单到详尽的各个级别描述的要求,GILS制定了相当复杂的数据格式。GILS的数据元素(Data Element)较多,且许多元素还有下属的子元素。在GILS的众多元素中,有27个被规定为核心元素,《GILS应用纲要(第2版)》对其进行了说明并标识出了必备元素及可重复的元素[9]。GILS被美国国家信息标准ANSI/NISO Z39.50确定为政务信息元数据标准。目前,GILS不仅在美国国内,而且在日本、俄罗斯等国家也得到广泛应用。

2.1.2 DC-Government

DC(Dublin Core)是一种较为成熟并得到广泛认可的元数据格式,已成为Internet RFC 2413标准和美国国家信息标准Z39.85。2001年9月17日,DC-Government工作组和MIReG(Managing Information Resources for e-Government)工作组在调研政府部门应用DC的现状和共同点的基础上,联合发布了专门针对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的应用纲要《DC-Government Application Profile》[10]。该应用纲要提出,直接将DC元数据集的15个元素及其修饰词(Qualifiers)复用到DC-GOV命名域上,并在DC-GOV命名域内补充一个新元素——Audience(受众),同时新增加了若干个修饰词[11-12]。迄今为止,澳大利亚的AGLS、加拿大的TBITS39.1、新西兰的NZGLS以及英国的e-GMF等都是各国在DC-Government的基础上制定的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标准[13]。如AGLS被作为澳大利亚标准AS 5044出版,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机构已经强制使用AGLS作为描述政务信息资源的元数据集[14]。

GILS和DC-Government这两种应用广泛的元数据标准各有特色,二者的制定机构发表的联合声明《GILS and Dublin Core(DC)》陈述了两者的异同[15]。从声明中可以看出,GILS较之DC-Government在专业元素设置、应用实施成熟度方面占优势。但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由于DC作为资源描述格式在全球应用是大势所趋,采用DC核心集的扩展应用有利于资源共建共享,而且DC的可扩展性、互操作性和资源发现功能必将使DC-Government占据未来政府信息资源描述领域的主流地位[16]。

2.2 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标准规范研究现状

国内信息资源管理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图书情报学领域。卢泰宏是国内信息资源管理研究的奠基人之一,他与孟广均系统地引入国外信息资源管理理论,对国内相关研究也起了引导和推动作用。卢泰宏认为,我国已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了信息资源管理阶段。但是,我国社会信息化进程起步较晚,电子政务建设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理论研究在我国也较为滞后,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当前,元数据理论方法在我国主要应用于数字图书馆建设,在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方面的应用研究刚刚起步。在2002年9月的第二届中国国际电子政务技术与应用大会上,刘晓白和吴晓敏提出要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元数据标准[17];中山大学信息管理系曹树金教授等在《论政府信息资源的元数据标准》[16]一文中提出了对元数据核心本土化、制定我国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标准的初步设想。迄今,我国还没有普遍通行的针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元数据应用方案。

我国政务信息化的法律工作发展较为缓慢,电子政务的标准化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理论上的进展,也公布了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的初稿,但由于国家尚未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化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导致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体系不完善,现有标准对修订工作针对性不强,时效性较差,不能适应和满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需要[4]。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的标准规范仍是我国相关制度研究方面的空白。

纵观国内外政务信息化的发展进程,我们可以看到,标准规范的研究是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的核心,也是政务信息化制度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同时,管理制度和政策能够推动标准规范的完善和理论研究的深化。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在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规范研究时走国际化和制度化的道路,制定基于元数据标准规范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制度,用制度效力来保障登记管理系统的顺利运作,从而促进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与利用水平的提高。

3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规范的体系结构

3.1 标准规范体系的初步构想

数字图书馆的理论研究是我国信息资源管理标准规范研究比较先进的领域,我国图书情报学界对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标准研究取得了大量的成果。笔者以此为借鉴,提出基于元数据的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标准规范设计体系。

附图

图1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示意图

通过对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登记管理,进而实现信息共享,必须在编码规则、分类方法、元数据、数据格式等方面遵循标准规范,按统一的标准规范来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体系。同时,有必要在各级政府设置专门的登记管理机构,负责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以及资源库的建设、维护等工作。而政府各个部门即政务信息源则应作为提交机构,负责按标准规范提取本部门的政务信息数据,加工形成登记信息,然后向登记机构提交。对应这一工作流程,政务信息资源登记标准规范体系可分为三个层面:元数据的标准规范、内容加工的标准规范以及组织管理的标准规范,对应关系可见图1。

制定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标准规范时必须对所采用的标准有明确的规定,应采用开放标准,如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要严格遵循,如无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则应参照先进国家的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的标准,同时应采用基于先进技术的开放语言和通用格式来处理政务信息资源。根据以上原则,笔者就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体系各个层面的标准规范提出初步的设计构想。

3.2 元数据的标准规范设计

3.2.1 元数据格式的设计

元数据应用方案的构成元素可分为三部分:核心元素、应用元素及其他特殊元素。各类元素都要采用规范的定义方法和形式表示方式,同时要建立元数据应用方案与通用元数据格式的转换规则,从而支持元数据的广泛互操作。

(1)核心元素集。目前,广泛使用的DC元数据已成为事实上的国际标准,而且它具备良好的资源发现机制,我国的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标准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在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标准的情况下,可以选择DC-Government的16个元素作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元数据方案的核心集。根据我国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利用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Title、Creator、Subject、Date和Audience等几个反映资源关键信息的元素作为必备元素。

(2)应用元素。考虑到我国政务信息资源不同类型的应用要求,确定相应的应用元素。同时,可增加必要的修饰词。譬如,我国政府文献信息资源中的绝大部分是以政府文件形式发布的,发文号既是政府文件的序列号,也是其关键性的唯一标识。在查询文件的信息和内容往往涉及到对发文号的检索,因此,有必要增加一个应用元素“发文号”,并作为必备元素。我国港澳地区普遍使用繁体中文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政务信息往往同时采用当地的民族语言文字,这些特殊的语言格式和编码需要标注和说明,可在Language元素中加入“编码类型”、“简体/繁体”的修饰词。

(3)其他特殊元素。涉及到本地特殊描述或使用要求时,确定可以选用的其他特殊元素的范围。美国的GILS元数据标准体系就规定,除27个GILS核心元素之外,各部门可根据需要选择Z39.50属性规范中定义的其他元素。

3.2.2 元数据格式的描述和管理

元数据格式可采用基于XML的语言置标,采用XML NAMESPACE和URI进行复用;元数据格式作为独立命名域发布;对于元数据格式的转换可采用XSLT建立转换模板,要提供可靠的链接和验证,保证转换的有效性和转换工具的可调用性。

3.3 内容加工的标准规范设计

登记管理信息对象的加工过程包括:内容编码、格式组织、内容标识等三个步骤,相应的标准规范可设计为:

(1)内容编码:

文字内容编码:可采用UNICODE这样的国际化编码标准。

特殊信息编码:例如数学符号和公式、化学符号、矢量信息、地理参数等,应该遵循基于XML的标记标准,在没有国际和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应该优先采用W3C和OASIS的有关标准。

数字文献结构编码:采用XML DTD或XML Schema来定义文献结构,而且相关的文献模式定义应经过XML语法验证(validated)。

(2)信息对象格式标准:

文本文件:可采用HTML/XHTML/XML格式,遵循XML DTD或XML SCHEMA方式。

专门格式的文本:要提供将该格式转换为HTML/XHTML/XML文本的公开方法。

图像文件可采用JPEG或PDF等格式。

视频、音频文件应采用具有开放性的通用格式如MPEG系列格式。

(3)信息对象标识规范:

确定信息对象的唯一标识符命名体系并予以公布,可采用URI命名域。

3.4 组织管理的标准规范设计

(1)组织管理机制的标准规范。要在借鉴国内外登记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政务信息资源的特点建立明确和公开的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制度;可根据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的组织管理工作各个层面建立管理模型框架及其工具,然后选择基于XML语言的标准开放管理规则描述语言,建立管理政策描述元数据格式,同时要保证该元数据与内容结构元数据的相互关联。

(2)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可建立政务信息登记模板系统,便于生成元数据记录;信息库要考虑界面的开放性,支持标准检索协议等通用协议及便于未来的功能扩展;考虑资源的长期保存及利用的需要,可依照OAIS模型来建设信息库。

综上所述,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登记管理规范的体系结构采用国际通行的元数据机制,便于实现管理制度与国际相关法律和惯例接轨。标准规范的设计思路吸收了信息资源管理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并立足于政务信息管理和利用的工作流程,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在此基础上开展深入的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可为建设我国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体系提供理论指导和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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