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时期八旗团体的参政活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清末论文,新政论文,团体论文,时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65X(2010)01-0037-06
清末新政时期,为化除满汉畛域和推行宪政,朝野上下对八旗生计问题愈加重视。地方都统、督抚、八旗学生、变通旗制处乃至八旗宪政团体涉入其中。对于清末八旗生计问题,前人研究比较有限,所论重点限于兴办学堂、京旗屯垦、筹办工厂、充当巡警等,而旗人宪政团体围绕生计问题展开的活动却淡出了史家的视野。①本文藉八旗政治团体的成立与活动,描述清末旗人围绕生计问题而与清政府关系由亲至疏的政治生态,显示出今人观念中由革命派形塑的满人形象仍须经由严格论证而得以适度调整。
一、变通旗制处的设立
清末筹备立宪运动期间,刺杀恩铭事件成为时人关注满汉矛盾的重要契机。1907年7月6日,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事件发生,社会上排满情绪开始高涨,满汉矛盾加剧。化除满汉畛域成为清政府的当务之急。各大臣们纷纷建言献策,黑龙江巡抚程德全上折奏请实行宪政,融合满汉,达到安定人心的目的。②南书房翰林郑沅认为应裁撤驻防,变旗籍为居民,所有京外将军、都统等官,均应酌量变更。兴办学校、工厂等也应由地方官来兼筹,用人时旗人与汉人无异。③御史贵秀奏请裁撤驻防,许可旗人与汉人杂居,鼓励旗人从事农工商业。④端方主张把军籍编入旗籍,与汉人一律归地方管理;逐年裁撤旗丁,仍发给十年钱粮,令其自谋生计。⑤
在众多官员的呼吁下,清政府成立了变通旗制处。依照旧制,旗人向无自由谋生的权利。杨度认为,“齐民所有之营业自由,旗人无之也;齐民所有之转移自由,旗人无之也;齐民所有之财产所有权自由,旗人无之也。直接仅有一世袭终身兵之义务,而间接则已剥夺数种之权利。”⑥八旗坐食饷银,汉人对八旗制度深恶痛绝,满汉矛盾也在不断升级。清廷认为裁旗撤饷之后,旗民与汉民无异,将逐渐化除满汉畛域。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公布《钦定宪法大纲》,决定在筹备的第一年设立变通旗制处,并规定它的任务是筹办八旗生计,融化满汉事宜。⑦在筹备的第八年(1915年)彻底化除畛域。⑧军机处初期以奕劻、世续、张之洞、林绍年四人为兼任大臣,负责制定旗制处章程。⑨谕旨将变通旗制处的宗旨确定为“妥筹教养之方及一切生计,总期自强自立之意”。⑩1909年,摄政王载沣任命溥伦、载泽、那桐、宝熙、熙彦、达寿等六人负责变通旗制事务。(11)事实上,变通旗制的进展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要因在于以下数个方面。
其一,旗人抵制因素。据报界称,旗人以为变通旗制必定裁撤粮饷。当时旗人生活窘迫,若裁撤粮饷,对旗人生计无异于雪上加霜。(12)变通旗制处大臣在筹划生计,停饷问题等方面毫无眉目。(13)停饷与裁旗成为一个极度敏感的问题,旗制处与地方大臣都难以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其二,驻防官员不满。变通旗制的谕旨下达之后,各省驻防对此嗤之以鼻,不赞一词。京外官员对旗务采取沉默态度。(14)变通旗制处提议调查各省旗务,将闲散旗丁详细统计上报。(15)各省驻防调查旗务官员皆敷衍了事。(16)
其三,旗制大臣敷衍。直隶总督端方和摄政王载沣痛斥旗制处因循敷衍,毫无成效。面对各方压力,旗制大臣互相推诿。《盛京时报》评论称,旗制处设立以来终日不办事,偶有论及京旗旧制如何变通,多谓其无可变通,八旗生计无可筹划,筹办八旗生计等事宜理应由军机处承担。(17)旗制处大臣溥伦为明哲保身,当即奏请提出辞呈。(18)看来旗制变通问题难度较大。
二、八旗宪政团体应时而生
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后,出现了许多立宪请愿团体。1910年,在国会请愿运动的推动下,八旗人士成立了八旗维持宪政会、八旗宪政会,八旗期成公民会。(19)值得注意的是,八旗团体主要关注八旗生计问题。
(一)八旗宪政会
八旗宪政会由八旗士绅组成。1910年2月27日,文耀等约集旗民200余人,开会讨论八旗生计及国会请愿问题,决定成立宪政团体组织——八旗宪政会。3月,该会在振华学校召开会议,并规定以“筹旗民生计及开国会为宗旨”,文耀被推举为干事。(20)11月,该会召开联合会议;一为筹谋完善宪政改革之措施;二为谋划八旗之生计。该会呈请变通旗制处详细宣布筹划八旗生计的办法,以此稳定人心,维持大局。(21)12月8日,该会通告各旗子弟,变通旗制已是不可扭转之势,要冷静对待,不可错失时机,各位同胞只有自立自强,才能拥有立宪国家公民之责任。再者,组织八旗宪政会也是为了宪政的大好前途,凡我同胞皆责无旁贷,参与本会,共商大计。此次会议,在宗旨、会员资格、组织机构和会所等方面作了初步规定:以变通旗制、筹划八旗生计为宗旨;凡表同情于本会宗旨者皆可为本会名誉赞成员;凡欲为本会会员及赞成员可开列旗佐台衔住址投交本会;暂借振华学校为会所;定于12月11日开成立大会。(22)
12月11日,八旗宪政会在振华学校举行成立大会,到会人数共计三千多人,多为旗籍人士。另有国会请愿代表、报界、学界、政界、军界等人士出席会议。公议选举文耀为会长、恒钧为副会长以及干事多人。文耀认为变通旗制、筹划生计有对内、对外两种办法:对内宜设法筹款、兴实业、兴教育,养成旗人自谋生计的能力;对外应上书变通旗制处及各行政官厅,推动其进行实质性的筹划。那桐、载振等也派员参与会议,对八旗宪政活动深表赞同,并告知该会如有应办之事,各大臣均愿意担负责任。变通旗制处特派委员吴廷燮、恩华两人莅临会议,恩华登台演说称:该处为“变通旗制”并非“裁撤旗制”,仍把筹划生计作为头等大事,只是筹划颇费周折,所以一直迟迟不敢公开发表意见。他代表旗制处宣示:旗制处对于八旗绝不会遂行裁撤,也绝不会任凭八旗自生自灭。(23)为筹划生计、召开国会,八旗宪政会曾多次上书质问旗制处。(详见下文)至清末颠覆后其组织暂时告一段落。
(二)八旗期成公民会
八旗期成公民会主要由八旗高等学堂学生组成。1910年12月,八旗高等学堂教员文质彬、章福荣和近畿督练处委员祥质甫等鉴于八旗问题关系到旗民的生计、满汉融合和国家宪政前途,约集满蒙文高等学堂、八旗高等学堂学生约二百余人,在八旗先哲祠开会,由文质彬宣告宗旨,章福荣发表了激进的演说,遂定名为八旗期成公民会。(24)(以下简称为公民会)
不久,公民会发行通告书,通告声称:“本会专为八旗人士期成公民而设,故名为八旗期成公民会。”该会的宗旨是:联络京旗和各处驻防,督促变通旗制处,共同筹划八旗生计以及融化满汉。凡旗人皆可充当会员或赞助员,非旗籍而赞成本会可为名誉赞成员。通告还称,旗制成败事关宪政。他们认为“大局危迫,非速开国会不足以救沦亡我八旗”,且“世受皇恩,尤当竭力以助国会”,促成开国会也是八旗“应尽之责任”,可与世代入兵籍保全大清帝国万世之伟业相媲美。通告还指出、今非昔比,“变通旗制处设立二载一策未筹”,旗人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然兴起”。更为重要的是,能够享有宪法所带来的平等权利,达成满汉融合,维持国家宪政,成为合格之公民。(25)至此,八旗期成公民会已逐具规模。
12月25日,八旗期成公民会于福寿堂召开会议,章福荣报告会议内容。会议指出融合满汉、筹办旗人生计等问题,变通旗制处责任重大。然而自成立以来,成效甚微,并决定上书都察院弹劾旗制处。为鼓舞八旗同胞,很多曾为八旗改制而流血的学生纷纷慷慨激昂登台演说,全体会员采取签名投票的形式选举章福荣为正会长,荫德贺为副会长,并推举干事。(26)
公民会规模的不断扩大,给清政府造成了很大的舆论压力。民政部官员曾一度禁止该会活动,但肃亲王善耆极力阻止,他认为有关集会是为筹划旗丁生计。(27)然而,公民会并没有因此逃过被解散的厄运,民政部官员乌珍认为学生开会演说与定章不符,饬令解散公民会,会长章福荣在看到谕令后失声痛哭。(28)为拯救公民会,众多会员特向乌珍谒告该会的性质,经乌批准,章福荣得以重新吸收新会员维持此会。(29)学部随后致函八旗高等学堂称,公民会未经学部批准,且在八旗高等学堂、满蒙文高等学堂、内务府三旗学堂设立分会,吸收学生和敛聚钱财,实属违例。学部担心入会学生增多,滋生事端,严禁学生入会,如有学生私自入会即谕令解散,以免别生枝节。(30)八旗高等学堂接到此函后,赞同学部严禁学生入会之举。要求所有学生在年假期间一律回家,并通知学生家长随时防范。(31)
但八旗公民会并未就此退缩,继续为公民会推广至各省驻防而努力。1911年2月7日,为深入了解各地驻防实情,公开选举恩厚、祥俊为代表,前赴各省调查驻防生计,并筹设各省分会。(32)紧接着,再次公催章福荣、桂富前赴东南各省,希林札布、荣耀前赴西北各省联络驻防官员,设立分会。(33)1911年6月4日,公民会召开第五次大会,众人发表演说,主张“保存旗族、缓裁旗饷”。(34)并为此向都察院呈递了请愿书,希冀朝廷保存旗族,主张变通旗制处不宜操之过急,应妥善筹划生计。(35)与八旗宪政会大致相同,辛亥之后,该会公开活动基本停止。
三、八旗政治团体的宪政活动
清政府临近垮台之际,变通旗制处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变通旗制问题,“变通旗制开办数年迄无成效,其为八旗所筹生计不过七八工厂而已。”(36)变通旗制处因循敷衍,一些受过新式教育的八旗子弟逐渐醒悟过来,不再依靠政府的救济,主张养成自食其力的国家公民。旗人政治团体的有关活动也多数围绕此一问题而逐步展开。
文耀最先起来为唤醒同族旗人。1910年11月,八旗宪政会开会商讨八旗生计问题及变通旗制等事项,会后呈上质询书,质问变通旗制处,对其工作成效表达不满。(37)自旗制处设立以来,旗人莫不拭目以待,以为八旗五百万生灵可托付给旗制处,但旗制大臣一筹莫展,两年来未见有所设施和筹议。实际上,变通旗制不仅仅是关系旗人生计出路问题,更加重要的是,旗制与宪政息息相关。1910年满族御史数人齐集资政院研究所召开特别会议,一致认为“国会与旗制不能并立”,既然开国会日期已经缩短,各御史认为,“旗丁生计之筹画仍无端倪,未便再行延缓,拟联衔奏请朝廷,如有安置之意,请即速订办法,如无安置之意,亦请预行宣布,以便各旗丁自为筹画,免至贻误。”(38)由于清政府迟迟不肯下诏表态,旗人敏锐地感到旗制变通遥遥无期,生计问题将不了了之。11月底,八旗宪政会在振华学校召开会议。旗人代表当众宣读了质问书,同仁皆表赞成,并决定尽快上书旗制处,签名者达三四百人。八旗宪政会责问政府,既然担心“八旗问题致生扞格而阻宪政之进行”,今国会成立已确定,那么八旗生计应趁早筹划。(39)文耀告示各旗人,八旗制度终必当改,八旗生计终必当筹,此是危亡之患,迫于眉睫。无奈旗制处敷衍搪塞,设而不办,终将不了了之,八旗生计岌岌可危。八旗宪政会认为,即便是旗制处缺少具体办法,也应该昭示于众,促其自谋生路,以免临渴掘井,自贻伊戚。(40)在该会质询书上,签名者共计千余人,以学界居多。(41)八旗学界惟恐上书达不到效果,于是,联合团体再次就变通旗制办法和生计筹划问题向变通旗制处提出质问。(42)健锐营荫石樵对变通旗制极力鼓吹,并集合三营共同上书。(43)关于裁汰护军问题,经八旗宪政会共同商讨,再上书旗制处,质问“裁减之理由”以及“被裁后安插”,以免旗人倍感落寞。(44)面对八旗宪政会的种种质问,旗制处不知所措,进退维谷。
八旗期成公民会也给旗制处施加压力。经广泛征集旗人意见后,该会将意见书向都察院呈递,希望由都察院代奏。(45)他们恳请变通旗制处迅速筹划旗制改革,以定人心,质问该处虽已设立二年有余,而筹划事项依然乏善可陈,如此下去“旷废时日,坐误事机”。旗制大臣辩护称责任重大,筹办实属不易,难以兼顾。该会则呼吁旗制处大臣迅速筹备生计,从而维持宪政顾全大局。(46)都察院对于此次代奏,骑虎难下,“此项公呈非个人条陈可比”,未敢冒昧具奏,并决定仔细核定办法后再为代奏。(47)
随着新政改革的拓展,变通旗制关乎宪政前途已是人尽皆知。与宪政团体上书不同的是,京旗学生采取更为激进的方式。八旗学生要求政府迅速拟定章程以免连累宪政,无奈旗制处对此仍闭目塞听,八旗学生对此异常愤怒。各学堂旗籍职教等人联合上书摄政王载沣及资政院,并向各军机大臣以及各省督抚“详陈旗制与宪政之种种窒碍”,恳求迅速拟定筹备措施。(48)旗制处接受该书后置之不理,满蒙文高等学堂学生松茂痛斥“八旗生命之将绝”,惟恐“宪政会救援之无力”,血书“八旗生计”、“同胞”等字,并署名呈送给宪政会以振作旗人之精神。(49)为了鼓动旗人,八旗公民会特将松茂血书“石印数万份,拟于日内分别散布,俾八旗人士有所感触相与愤发共励进行”。(50)随后又有三旗学堂学生振钧怜悯“八旗生计之难保”,痛斥“旗人团体之不坚愤”,将手指割断书成血书一幅,目的是“思以几滴热血浇灌八旗之冷心,俾得能共谋生存,免受将来淘汰”。(51)更有一小学教员文通刺青血书“八旗生计”四字,并由该堂送至八旗宪政会会所,以此来激励各位会员。(52)烟台海军学生荣纯、保鑫二人写信给八旗公民会,条陈关于生计意见一书,并附有二人断指血书。公民会接到来函,“无不相对大哭”,并承诺激昂振奋,妥筹方策,以期不辜负同胞之热血。(53)随即八旗公民会召开会议,各八旗子弟争相演说,松茂登台,全体鼓掌欢迎,章福荣并报告流血志士,甚至有激进分子慷慨激昂地发表演说:“非以血洗血不足以改造旗制,流血者购买幸福之代价也。今松君先以血为八旗购买幸福,吾知必有继起者,且将以刺臂断指为不足,而更继以断头流血,然吾愿不以此血流于旗制处,即旗制处之幸福也。”(54)
上述几起“以血改制”事件,均反映出变通旗制刻不容缓,八旗生计问题“一天逼紧一天”,而且“旗人到今日亦都醒了”,他们逐渐意识到八旗生计依靠变通旗制处大臣是根本不行的,“总得旗人互结团体自行设法”解决出路问题。(55)
清末八旗团体的政治活动并未像其他立宪团体那样在历史上引起巨大的反响,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的出现,只是昙花一现。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清末八旗人士“竟有相与组织政党之举”,而且“观现在八旗,关于改行立宪之热心,而持急进主义者多,谁敢谓八旗无人乎?”(56)八旗政治团体的出现,进一步地唤醒了旗人,不能再依靠政府粮饷,而是要成为自食其力的国家公民。在今人观念中,促动辛亥革命的因素或许与旗人政治活动本不相干,然而,从本文揭示的旗人政治团体的发微而言,其抗争情绪渲染、与政枢机构的疏离甚至敌视,隐然已成为朝廷的一种异己因素,远非人们既有观念认知中的保守颟顸形象。这意味着“革命时代”刻意形塑的满人负面族性还可以通过严密的考证来加以识别,既有的革命性认知依然需要审慎对待。
注释:
①李乔:《八旗生计问题述略》,《历史档案》,1985年第1期;李尚英:《论“八旗生计”产生的原因和后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6年第6期:张虹:《清末奉天八旗女工传习所兴办始末及其评价》,《满族研究》,1996第2期;严爱景:《有关八旗生计措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6年第6期;迟云飞:《清末最后十年的平满汉畛域问题》,《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5期;常书红:《辛亥革命时期的满族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3年;贾艳丽:《清末新政时期的八旗生计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论文,2006年;徐建平:《清末直隶八旗改制研究》,《满族研究》,2000年第2期;佟薇:《清末新政中的八旗生计问题研究》,《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考古学》,文物出版社,2006年。
②《暂署黑龙江巡抚程德全奏请行宪政融满汉开国会导人才片》,《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801辑,259页。
③《南书房翰林郑沅奏化除满汉畛域京旗驻防宜占籍为民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919页。
④《御史贵秀奏化除满汉畛域办法六条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921页。
⑤《两江总督端方奏均满汉以策治安拟办法四条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926-930页。
⑥《题辞》,《大同报》第一号,第3页;杨度:《〈大同报〉题辞》,《杨度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413页。
⑦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第10册,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98辑(980),台北,文海出版社,第5963页。
⑧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第10册,5965页。
⑨《议设旗制处先声》,《申报》,1908年9月15日。
⑩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6,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7778页。
(11)《清实录附宣统政纪》卷3,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49页;赵尔巽等撰:《宣统皇帝本纪》,《清史稿》2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968-969页。
(12)《论变通旗制之阻力》,《大公报》,1909年1月1日。
(13)《变通旗制处近事》,《申报》,1909年1月8日。
(14)《旗员不问旗务》,《大公报》,1909年5月3日。
(15)《提议调查各省旗务》,《大公报》,1909年5月31日。
(16)《旗制大臣之棘手》,《大公报》,1909年6月20日。
(17)《变通旗制之清闲》,《盛京时报》,宣统元年八月二十三日。
(18)《伦贝子仍拟力辞旗制兼差》,《大公报》,1910年11月29日。
(19)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9—340页。
(20)《京师近事》,《申报》,1910年3月18日。
(21)《宪政会于旗制处》,《大公报》,1910年11月10日
(22)《八旗子弟居然大振作》,《申报》,1910年12月9日。
(23)《八旗宪政会开会记盛》,《大公报》,1910年12月13日;《八旗子弟力争生计之集会》,《申报》,1910年12月25日。
(24)《八旗子弟亦知争求自立》,《申报》,1910年12月12日。
(25)《八旗期成公民会通告书》,《大公报》,1910年12月21日。
(26)《旗人且欲以血改造旗制》,《申报》,1911年1月2日。
(27)《乌金吾欲缔制八旗会议》,《大公报》,1910年12月31日。
(28)《八旗公民会之解散》,《大公报》,1911年1月7日。
(29)《八旗公民会之复活》,《大公报》,1911年1月10日。
(30)《学部咨禁学生与会》,《大公报》,1911年1月16日。
(31)《来函》,《大公报》,1911年1月19日。
(32)《八旗公民会之伟举》,《大公报》,1911年2月9日。
(33)《再志八旗会之伟举》,《大公报》,1911年2月10日。
(34)《八旗公民会第五次开会》,《大公报》,1911年6月8日。
(35)《八旗期成公民会第二次请愿书》,《大公报》,1911年7月7日。
(36)《京师近事》,《申报》,1911年7月7日。
(37)《将呈八旗生计之质问书》,《大公报》,1910年11月22日。
(38)《满御史将为旗丁请命》,《大公报》,1910年11月9日。
(39)《八旗宪政会上旗制处书》,《大公报》,1910年11月24日。
(40)《八旗宪政会亦责难政府矣》,《申报》,1910年11月28日。
(41)《质问旗制处之签名》,《大公报》,1910年11月24日。
(42)《又有质问变通旗制处者》,《大公报》,1910年11月27日。
(43)《又有旗制处上质问者》,《大公报》,1910年12月11日。
(44)《宪政会又有质问之件》,《大公报》,1910年12月22日。
(45)《呈请代奏八旗生计问题》,《大公报》,1910年12月29日。
(46)《八旗公民会请都察院代奏稿》,《大公报》,1911年1月19日。
(47)《都察院之畏首畏尾》,《大公报》,1911年1月20日。
(48)《八旗生计之开幕》,《大公报》,1910年12月5日。
(49)《旗生之慷慨激昂者》,《大公报》,1910年12月5日。
(50)《刊送血书》,《大公报》,1910年12月20日。
(51)《又有旗生之流血》,《大公报》,1910年12月7日。
(52)《又有为八旗流血者》,《大公报》,1910年12月28日。
(53)《八旗学生之生计流血》,《大公报》,1911年1月2日。
(54)《旗人且欲以血改造旗制》,《申报》,1911年1月2日。
(55)《学生流血》,《顺天时报》,宣统二年十一月初八。
(56)《八旗热心宪政之可祝》,《顺天时报》,宣统二年十一月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