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乔石主持会议,通过了“教育法”、“银行法草案”等_主席团论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乔石主持会议,通过了“教育法”、“银行法草案”等_主席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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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乔石主持会议。122名主席团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作了法律委员会关于教育法草案和中国人民银行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薛驹说,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各代表团审议了教育法草案和中国人民银行法草案。代表们认为,制定这两个法律很有必要,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本次会议予以修改通过。同时,代表们对两个法律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两个法律草案进行了审议,并按照代表的意见作了修改,建议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经过逐项表决,通过了法律委员会关于教育法草案和中国人民银行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后,将报告印发全体代表;通过了教育法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草案,会后,将这两个法律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还先后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后,将这三个决议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曹志向主席团作了关于代表提出的各项议案和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

曹志说,本次会议收到代表团提出的议案36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696件,共计732件。这些议案从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出发,围绕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就抑制通货膨胀,加快农业发展,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保护环境与资源,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的进步,加强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问题提出了很多重要的建议和意见。经大会秘书处同各专门委员会商议,建议将110件议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程的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另外622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曹志说,截止到3月15日,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593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会同国务院办公厅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会议表决通过了曹志作的这个报告,会后,将报告印发全体代表。

出席会议的主席团常务主席还有:田纪云、王汉斌、倪志福、陈慕华、费孝通、雷洁琼、李锡铭、王丙乾、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卢嘉锡、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李沛瑶、吴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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