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章的权威性_党建论文

论党章的权威性_党建论文

论党章的权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章论文,权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共产党党章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思想为指导,与党的自身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为党有先进的世界观,有明确的政治纲领,有系统完整的行为规范和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了保证;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关系的基本和最高行为规则,它体现了党的整体意志、利益和发展水平,集中地表现了党的先进性,是党生存、发展和壮大的制度保证,也是党作为一种政治力量和组织力量存在并显示其强大生命力的结果。

党章之所以有权威,主要是由以下三个方面决定的。

第一,党章规定的党的思想、党的组织、党的纪律使党在思想和行动上能够团结一致,具有协调合作一致行动的能力,这是党章权威的根本所在,也是党生死存亡的关键因素。

党章规定的党的理论基础、政治主张和组织路线构成了党的共同思想。这是党生存和发展的首要条件。党的共同思想以马克思主义为基本,这种先进的价值体系为党提供了博大的社会基础和崇高的目标模式。如在现阶段,党章规定党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既源于党的共同思想又成为共同思想的组成部分。党章所规定的共同思想既有先进的价值体系,又有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能调动全体党员乃至整个社会成员去实现的行为目标。这显示了党章规范的党的共同思想在理论上的先进性和实践上的可操作性。以这样的共同思想作为全党思想统一的基准,是一种质和量相统一的标准,它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隐晦莫测的,使党在思想上的统一有明确的可行性和现实性,有力地保障了党的思想统一。

党章中党的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构成了党的组织规范。这其中“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从党的中央组织到基层组织到党员和党的干部则载明了党的组织结构、内部关系、职权划分、活动规则。党章对党组织的规范,使整个党组织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党章对党组织的规范使党形成象金刚石一样坚韧的物质形态,确保党能经受各种各样的危机和冲击,保证党有效地完善其历史使命。

党组织的规范是建立在共同思想上的意志统一。离开了共同思想,缺乏思想的统一,组织也无法结合起来,形成有机的整体。思想为组织的灵魂,组织为思想提供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没有组织依托的思想是空虚和渺茫的。

思想的统一和组织的规范为行动的一致提供了可能。思想是行动的驱动力,组织是行动的主体,它们构成行动的基础;但要使行动的一致变为现实,则离不开纪律规范。纪律上强制性的统一是组织稳定和发展所必须的。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党的纪律贯串于整个党章之中,是党的思想统一和组织统一基础上产生的自觉纪律,又为统一思想和组织统一提供力量。它有效地克服了党的组织内部成员和各级组织的怯懦、动摇和冲动造成的涣散,也能给外部同盟者以信心。党缺乏党章的纪律规范,必然使党变为潇洒的茶馆,没有行动能力,也不能抵住外界压力,保证党的战斗力。

第二,党章作为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章权威的最重要基础。

从党章产生的程序来讲,它的制定、修改、解释乃至停止生效,全部权力都在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其它机构和部门均无权决定。至于为贯彻执行党章而衍生的具体法规、条例、细则,也必须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并经审查批准,才能拟定、颁布、执行。由此可见,党章,包括对党章作出补充的具体规则,实际都出自代表全体党员意志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它得到了全体党员的认可,就象国家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成为全国的政治根据和最高法律一样,成为党的政治根据和最高法规,具有高度的权威。

党章作为党的根本法规和最高行为规范,而成为党的建设和党员言行的依据,这既显示了党章权威,又突出和强化了党章权威。

党章明确规定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和党的宗旨,阐明了党实现总任务的基本路线,党在国家中如何发挥领导作用,以及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都必须围绕着党章规定的上述内容进行。党章从党员到党的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从党的干部到党的纪律,以及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和共青团的关系等,都是党章对党的活动和党员言行的规范。最重要的是,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有觉悟的先锋战士,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一切,为共产党人奋斗终身。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的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私利和特权。党章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受的八方面权利。

第三,党章权威是党章在党的建设实践中获得的。

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就其性质来说是党纲,但包含了党章的内容,实际起了党章的作用。它使党一成立就具有了鲜明的战斗性和高度的原则性,为党在艰苦的环境中求得生存提供了动力,为社会运动注入了新生力。紧接着的二大党章,其中心是建立严密的各级组织,加强党的纪律。正是这些规定保证了党有严密的组织、铁的纪律、坚强的战斗力。尽管从一大到六大的党章,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而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瑕不掩玉,它们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是正确的,在党的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社会从黑暗走向光明作了准备。七大党章是党第一部完全独立自主制定的党章,是党成熟的标志,它促使党在毛泽东思想下达到空前的团结和统一,保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八大党章是党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为执政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对社会主义建设作了有益的探索。再如,十四大党章,指明了党必须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党的战斗力,把党建设成领导全国人民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阐明了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推动了社会主义的发展,使我国正逐步走向富强、民主、文明。

以上表明,要搞好党的建设,促进社会发展,离不开一部好党章;同样,由于党章在实践中的巨大作用,又使人们认识到无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只要围绕党章进行实践活动,党的建设就能搞好,社会就能进步和发展。这使得党章获得广泛的权威,不仅获得了党员认可的权威,也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认可的权威。

尽管党章不论就其性质,还是就其作用来说都充满了权威,但在现实中,仍存在着影响党章权威的因素。

一是对党章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①有些党员认为党章不过是“纸上手段”,因而对党章不屑一顾,把党章简单化、庸俗化。②有些党员谈起党章,坐而论道,滔滔不绝,然若需应用党章在捍卫党的正确路线,维护党的思想行为统一,在和反马克思主义者、披着马克思主义外衣的野心家、投机分子、腐败分子,以及曲意理解、践踏党章的思想行为作斗争的时候,却把党章抛到了九宵云外。或者是,在认为党章对自己有利、有用的时候,就拿起了党章,而一旦觉得党章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就又把党章抛开。③有些党员运用党章检查他人言行时头头是道,条条是理,批评的入木三分,切中要害,但检查对照自己的言行时,运用党章作自我批评时,却另行一套。自己不干不净,何以服人?④有些党员对党章所包蕴深刻内涵的党的理论观点、政治主张、组织原则,以及党在现阶段的重大决策等等。只求文字上的认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⑤更有严重者,似乎不知党章为何物,心目中没有党章约束,只有个人的绝对自由,想我之所想,为我之所为,有令不行,不禁不止。想专权就专权,想贪污就贪污,想腐化就腐化,想堕落就堕落,谁能奈我何?

种种行端,不仅在党员个人身上有所表现,在党的某些组织中也存在。有些组织在处理内部事务时,不是按照党章的规定去做,而是按照某领导或某个人的意志去办。有些组织,只顾局部利益,不顾整体利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本位主义、地方主义、分散主义倾向严重,党章中所规定的四个服从在某些组织、某些部门、某些地方不起作用。这些错误的认识和错误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章的权威。

二是制度方面的问题。制度不完善和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制度无力都极大损坏了党章权威。

党章是党的最高法规和根本制度,从这个根本制度上讲,党的制度是健全的,但围绕党章的一些具体制度却存在着缺陷。邓小平同志说,“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又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严重。”(《邓选》第二卷327、332页)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会严重影响党章权威。

制度不完善影响党章的权威,但有制度不执行或者执行制度无力,对党章权威的破坏更大,消极地讲,没有制度,做事无规可循,出了问题尚有情可原。而有了制度却不按制度办,岂不是根本没有把党章放在眼里?党章的严肃性荡然无存。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可是我们有的党员干部偏要逆其道行之,这样的状况自然无从说起党章权威。邓小平说:“党员在党章和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也不能违反党章党纪,不管是谁违反,都要受到纪律处分,也不允许任何人干扰党纪的执行,不允许任何违反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邓选》第二卷第332页)又说:“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要真抓实干,不能手软。”(《邓选》第三卷152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总有少数人、少数部门,特别是少数执法执纪部门,在处理问题时,不能严格按照党章要求,按制度要求来办,喜欢和习惯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执行制度是因人不因事,甚至根本不执行制度。这样做必然降低党章权威。

根据以上论述,维护党章权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维护党章权威,必须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对党章进行及时的修改,使之符合客观需要。

党的历史上的任何一部党章,都是实践的发展和党的建设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同党当时政治、思想和组织的状况和要求,同当时历史环境相联系的。党章作为党的最高法规,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频繁地修改、更换党章,不利党章的稳定,影响党章权威。但是党章如果一成不变,同样会失去权威。对党章的修改是党章权威得以持续存在的条件。

党根据实践的变化和党的建设需要的变化,对党章进行修订、补充或者重新制定。新党章继承和发展旧党章的优点,纠正旧党章的缺点、错误,解决过去没有解决过的问题,反映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顺应新时期形势和任务的需求,适应党的建设的需要。从党的十二大党章到十四大党章这一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点。

十二大党章是在党对八大以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20多年曲折发展历史清醒认识,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形成一系列新的理论原理,丰富和发展毛泽东建党思想条件下制定的,着力解决执政党的如何有效领导国家这一重大课题。十二大党章继承了八大党章的优点,清除了九大、十大、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把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推向了一个新阶段。十二大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党对新时期任务的认识更丰富了,对党章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十三大以来的五年,是我们党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的五年。以邓小平南方讲话和1992年3月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为标志,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十四大通过了新党章。十四大党章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总结了党执政以来的历史经验,又大量吸收入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经验,把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事业推上了新台阶。

在党的建设历程中,党历来重视党章的修订。党依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和认识的深化,先后制定了包括一大纲领在内的十三部党章。制定或修订党章是每次党代会的重要议程。党章只有依据客观形势的变化,进行恰当的修订,符合客观需要,才能保持其权威。

其次,维护党章的权威,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以党章为中心的党的具体制度建设。

毛泽东说:“革命的组织形式应该服从于革命斗争的需要。如果组织形式已经与斗争的需要不相适应时,则应取消这个组织形式。”(1949年5月28日延安《解放日报》)从这里出发,对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某些具体制度要根据情况给予修订、补充或停止使用;对现行某些党的具体制度,则应使之充实、细化,从而使分布在各行各业,不同职位、不同岗位的党员有规可行,有法可依;对于党章的某些规定,尚需制定具体制度,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再次,维护党章权威,必须大力培养党员的党章意识,增强执行党章的自觉性。

党章意识是指党员对党章的科学理解和全面贯彻执行的坚定信念,是对党章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和制度上科学的系统观点以及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实践相统一的观念,是一种理性的自觉意识。党章意识要求党员对党章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以党章为指导,自觉将党章应用于实践之中,规范自己的行为,对违反党章的行为作斗争,树立起“有章必依、违章必究”的行为模式,有不断充实、完善党章以及以党章为主体的党内法制制度建设的意识。党章意识的确立和强化,需要有一定的组织训练和实践活动来获得。党组织要定期对党员进行党章教育,包括必要的布置、检查、督促和考核。党员自己要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约束,主动应用党章检查自己的行为。

党章意识的确立,解决了党员对党章的认识问题,确保了党员把党章和实践相统一,维护了党章权威。

最后,维护党章权威,关键在于行动。

党章权威是以党员的普遍认同和遵守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多数人的认同、遵守,党章的权威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凡党章所要求的,党员必须坚决去做,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章所反对的坚决不做。党章对党员的行为规范要求是很高、很严的。党员要使自己的行为完全按照党章的规定去做,除了发挥主观能动性,还要有点牺牲精神。党员和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应用党章作武器,与违背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章行为,要及时、公正、有效地给予处分,真正落实依章办事,违章必究,执章必严。

标签:;  ;  ;  ;  ;  ;  ;  ;  

论党章的权威性_党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