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史与叙事学的相互印证--李新传史学考证分析_中国古代史论文

官史与叙事学的相互印证--李新传史学考证分析_中国古代史论文

正史与说部之互证:李心传考据史学辨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正史论文,史学论文,李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57(2003)04-021-05

李心传(1166—1243),字微之,四川井研(今四川眉山东南)人,南宋时期著名的史学家,学者称其为秀岩先生。其考史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其史学代表作《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下简称《要录》)的考异以及考史专著《旧闻证误》中。从《要录》考异中我们可以发现,李心传作编年史,是沿温公与巽岩之统而来的,无论是考异方法的使用,还是考异成果的多样化,《要录》都从《资治通鉴考异》与《续资治通鉴长编》考异中汲取了大量经验。《四库总目提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提要》称:“是书乃纂述高宗朝三十六年事迹,仿通鉴之例,编年系月,与李焘长编相续。”(注:参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编年类》第325册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简称《要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下文凡引该书文字,只标明卷数,不另出注。本文中所引诸如日历、实录、《建炎中兴记》、《遗史》、《小历》等文献资料,凡未特别标注者,均转引自《要录》。)但是,李心传的考史工作仍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即以宋人笔记小说中史料与正史进行互证,还历史以本来面目。

对笔记小说等说部中的史料,各个史家有不同的态度,如修《册府元龟》之臣就很少用野史,吴缜考史也很少用笔记资料,而欧阳修、宋祁修《新唐书》则大量使用了笔记中之材料,但考证不够精详,等等。宋代文人有记笔记、作野史的风气,李心传修本朝史,首先不能对这些史料视而不见,如果只用官修史书中的材料,势必遗漏大量有价值的史实。因此,李心传基本接受了司马光、李焘对野史的态度,即非常重视,大量引用,但引用之前必须仔细考证。在这种认识的前提下,李心传考据说部的工作做得最为突出,在《要录》考异中以日历、实录的资料证宋人笔记之误的例子不胜枚举。而《旧闻证误》则可以说是一部专门考据笔记之误的著作,清人李光廷在《<旧闻证误>跋》中云:“说部之书,见闻异词,每难徵信,各家著录时有辨证之词,至专取一书而辨之者,则汪玉珊《石林燕语辨》是也。此编更合古今见闻,无论正史、杂录,一一皆为正定。……王叔永《燕翼贻谋录》云,稗官小说所载国朝典故,多相矛盾,故李公伯和质以《国史》,为《典故辨疑》一书,凡诸家所载无一非妄,几可尽废,能深中宋人说部之失,盖先于此。”[1](P77)虽然其说稍有偏颇,但仍道出了心传证说部之失的功绩。

一、李心传证说部之失举例

《要录》考异中有大量以日历、实录证说部之误的例子,《旧闻证误》一书更是考书五十余种。以下仅举几例加以分析。

《要录》卷一:“王以耿南仲主和议,请与俱。乃拜其子中书舍人延禧为龙图阁直学士。”

耿延禧《建炎中兴记》详记其父南仲如何坚决让耿延禧随康王出使金营,“臣虽此一子,当国家艰难,岂敢辞”。但据实录,则为令延禧代南仲行,南仲奏:“臣老只有一子,乞免行。”上曰:“姑令往,渡至河,即召回矣。”据此,“则延禧所记,似其饰说,今不取。”实际上,从《宋史·耿南仲传》中也可看出其为人:“金人次洛阳,不复言三镇,直请画河为界。于是议遣大臣往,南仲以老辞,聂昌以亲辞。”[2](P1130)曾做出极力避祸的举动。同时,南仲认为自己曾为钦宗东宫官,首当柄用;而吴敏、李纲等越次进,位居其上,遂不能平。因每事异议,摒弃不附己者。其声誉可谓极差。因此其子无论如何以私史为其父掩过,也容易为人识破。

《要录》卷二:“遂害亨伯于堂中。”

关于陈亨伯死于徽宗过中山之时,赵甡之《遗史》与国史的记载发生矛盾,“史与甡之必有一误”。在这里,李心传讲出了他的判断标准:“臣修此录,凡系日月者,必以国史为断。”可见他是将国史放在第一位的。但他并没有泥于国史的记载,仍然考虑到了一些特殊因素,他说:“此时河北已隔绝,史臣亦是得之传闻,容有差互。以未有他书考证,姑附于此。”虽然以国史为断,但并不敢保证不失,仍将此点特别说明于后,此条充分说明李心传谨严的治史态度。

《要录》卷三:“潜善持李宗书见王。”

耿延禧《中兴记》中详载黄潜善杀李宗之经过。但据《日历》记载,绍兴中,赵鼎尝以此事上奏,高宗说:“不然,当时措置,皆是潜善,李宗见存,自可问也。”由此可证李宗当时未尝死,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耿延禧在其笔记中误记的呢?据李心传考察,原来黄潜善当权时曾排挤过耿延禧,“特延禧怨潜善当国斥己而诬之,今不取”。

《要录》卷六:“宗泽为延康殿学士开封府尹东京留守。”

熊克《小历》云:“宗泽为东京留守,时郭仲荀统禁旅在京城,黄潜善、汪伯彦颇疑泽,因就命仲荀副之。”李心传考证说:“此承林泉《野记》所书而不考其实也。”林泉《野记》中记载此事说:“宗泽为京城留守,招降诸大寇王善、杨进、丁进等,兵势甚盛,泽有渡河迎请二帝之意。黄潜善、汪伯彦疾其功,又疑其为变,遂以郭仲荀为副留守以察泽也。”(参见《要录》卷十六考异)据《日历》记载考证:建炎二年七月十二日甲午,开封府言宗泽卒,十三月乙未,郭仲询充京城副留守。盖黄潜善等闻泽死,而后除之,非以察泽也,且是时杨进、丁进皆未降,汪、黄胡为疑之?

从以上例证不难看出,李心传在遇到宋人笔记资料与正史发生矛盾的时候,往往以《日历》、《实录》等官修史书为据,以破私说。原因很简单,私家之说,虽然可为第一手材料,但大多得于传闻,可信度较低;而官修史书,从史局的设置、史官的分工到史料的集聚,体制都比较完备,尤其宋代修史制度,更胜于前代。[3](P361)李心传身为史官,对官史与私史的优劣自然能够准确把握。

二、证说部之失的意义

宋人好作笔记,而宋人笔记中的资料可信度到底有多高?说部之书记事有误,会否影响正史的记载?换句话说,李心传等人重视考据说部之误,其意义到底有多大?

邓广铭在《略论有关<涑水记闻>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说:“用记闻作为书名,而书中所记事目的绝大部分也确实是得自所闻和所传闻的,这就使得因传闻而致失实的毛病,在《记闻》中便在所难免了。吴曾在《能改斋漫录》中举述了有关徐禧的几件事,以为‘《记闻》所传不足信’。另外,则如第十六卷‘郑侠’条……记事并不可靠。然而这条记事下,原已注明是从范尧夫等三人听来的,正如在关于徐禧的记事下注明‘得于王熙’一样。司马光在这些误记之处所应承受的责难,只是不经核实而采取了有闻必录的态度加以传布罢了。”[4](P13—14)由此可见,宋人笔记中谬误之夥。司马光所作《涑水记闻》是宋代说部中的名著,而其本人又是宋代的史学大家,也是考据史学流派中的巨擘,但即便如此,我们看到《涑水记闻》中的记载仍不能轻信,甚至很多记载完全经不住推敲。而司马光本人,也用“得于某某”的方法,避免对自己得于传闻的东西负责。一代史学宗师尚且如此,其他一些笔记作者又当如何呢?更严重的是,后人修史(元修《宋史》便是典型例证)往往直接将说部资料拿来使用,而不加仔细考证。这样一来,说部中张冠李戴黑白颠倒的饰说伪词,反成信史,甚而谬种流传,贻误后世。由此看来,李心传力证说部之失,确是居功至伟的!下面便举两例证之。

《旧闻证误》补遗;“寇准为枢密使,当罢,使人私求公,请为使相。公大惊曰:‘将相之任岂容私请耶?’准恨之。已而制出,除准武胜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准入谢曰:‘非陛下主张,臣安得有此命?’上曰:‘王旦知卿。’具道公所以荐准语。准始愧叹,以为不可及。”[1](P63)此条记载盛赞王旦,而且为《宋史·王旦传》所采信[2](P9542),于是为治史者所熟知。但据李心传考证,其实不然:“按故事,枢密相善罢,仍带相印者,吴侍中延祚、曹侍中彬是也。枢密使不带平章事,而以使相罢者,王中令显是也。祥符中,王文穆、陈文忠为枢相,坐与马正惠公忿争,得罪,故罢守本官。寇忠愍以枢密使同平章事善罢,自不应解相印。其后曹郓公、张徐公、王邓公、复郑公、王鲁公、贾魏公、宋郑公、富韩公、文潞公,自枢密相罢,皆为使相及使,侍中狄武襄青、张文节弁,乃自枢密加平章事罢。莱公之命,盖常典也。”[1](P63)既然寇准除命为常典,那么王旦之事迹便为虚言,而《宋史》作者不加考订,便以讹传讹,实有害于史学之举。

《旧闻证误》补遗:“保安军奏获李继迁母,太宗甚喜。是时寇准为枢密副使,吕端为宰相。上独召准与之谋,准请斩于保安军北门之外,以戒凶逆。上然之。端闻,请对,具道其不可,请置于延州,使善养视,以招来继迁。上拊髀称善曰:‘微卿,几误我事。’”(《涑水记闻》)[1](P64)《宋史·吕端传》载获李继迁母一事与《涑水记闻》略同[2](P9513),疑出自《记闻》。据心传考证,此温公误记。李心传说:“按,寇忠愍公淳化二年为枢密副使,时李文正、张文定在相府。四年六月,寇公罢,吕公始拜参知政事。又二年,吕公相。又三年,吕罢相而薨。后十七年,寇准始为枢密使,二公未尝同在两府也。考之《国史》,雍熙二年九月,获继迁母,此时二公皆未执政,温公误矣。”[1](P64)从李心传的考证来看,《涑水记闻》此条记载实大误特误。查《涑水记闻》卷二此条下云“张宗益云”,可见只是得于传闻之词。再查《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已对此误作出考异,证必涑水有误,而《宋史》竟不参证前人的考订成果,如数照录,遂将误说羼入正史,这不能不说是忽视对说部资料进行考订的结果。

三、李心传考据史学的其他特点

1.纠实录、日历之误。在遇到说部记载与正史互异时,李心传大多以正史为据而纠说部之失,但他并非泥于此而不化。有时几部笔记中记事均同,而独正史异,李心传则运用多种考据方法证正史之误而绝不苟同。如《要录》卷三:“其说致虚不见听,至是果败。”致虚千秋之败,赵甡之《遗史》及李观《纪行录》,均在三月十一日辛丑,而实录却没有具体的时间,只是于月末附书之。因此,李心传系日便是根据这两部笔记而来。又如《要录》卷三:“王闻其语遂罢行。”《钦宗实录》以宿州之行为黄潜善建议。但据《中兴记》,高宗罢行在三月十三日癸卯,此时潜善在兴仁;三月二十七日丁巳,潜善乃至济州,可见潜善根本不可能建议,实录误。李心传还进一步找到了实录致误的根源,原来是“耿延禧《中兴记》初不深考,附此事于潜善至济州之后,而史臣因之”。即正史因说部记载之误而误。又《要录》卷十一:“同州守臣直秘阁郑骧死之。”《日历附传》记此事说:“城陷,敌知骧威名,坚逼使降,骧慷慨言曰:‘吾穷五月之力,不能为朝廷守,死,命也。’卒不屈,遂死之。”赵甡之《遗史》则对此记载表示怀疑:“秦桧当国,骧之亲属为桧客,情意深密,骧以死节赠通议大夫,犹以为未足,又录其叱骂金人之节,加赠及谥。骧赴井时,金人犹未傅城,初无固守及呵叱之节,可谓诡冒矣。”李心传同意《遗史》的看法,他说:“骧附传甚美,乃秦桧为秘书少监时所修。骧子霭最为桧所厚故也。日历骧死在二十一日丙子,疑丙子是城陷之日,今依《遗史》附甲戌。”官修史书虽然较私史可信度高,个人因素少一些,但并不是绝对没有回护之辞的,此条李心传没有轻信《日历》的记载,说明他对正史也保持了相当的警惕。

2.注重实证。在遇到几种记载互异,而又不易轻下判断时,李心传往往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看哪种记载得于传闻,而哪种记载可能是亲身经历、亲眼所见,然后以这种亲见的记载为准。从李心传考史的这个特点上也可以看出他对得于传闻的一些史料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如《要录》卷三十:“金遣兵追袭乘舆。”赵甡之《遗史》说:“兀术亲追乘舆至明州而还。”而王庭秀《阅世录》则记载说:“金陷明州,请于临安之大帅。”下注云:“大帅,乃四太子。”据此则兀术未尝渡江也。那么谁的记载可信呢?李心传说:“庭秀,鄞县人,所闻必审,今从之。”就因为庭秀亲历了此事,所以《要录》采用了他的记载。又如《要录》卷三十一:“敌掠潭州数日屠其城而去。”潭州之陷,日历不载。赵甡之《遗史》系之正月甲子,熊克《小历》系之去年十一月。而当年四月癸巳、五月癸丑,湖南转运使两次所奏,及绍兴四年闰二月己酉王陈家乞恩泽状,并云敌骑二月二日打破州城,这些均是第一手材料,也可以说是当时当地的实证,当然更为可信。又《要录》卷三十七:“王球除名勒停,送大理寺劾治。”方勺《泊宅编》详记王球何以被疑盗库金而下大理鞫治废死的事情。但据王明清《挥麈录》云:籍球家,得宝玩及古玉印数十,衣尝摹其文。据此,则球所坐,乃窃宝玉而非盗库金。均是笔记资料,那个更可信?李心传说:“此狱本(王)衣所鞫,明清为衣从子,宜得其详。方勺得之传闻之词,未必实也,今不取。”一句“得之传闻之词,未必实也”,清楚地表露出李心传考据史实的审慎原则。

3.重视时间的考证。纂修编年体史书,编年系月非常重要,而对时间的考订就显得十分必要。李心传继承司马光、李焘等人重时间考订的传统,用多种方法考证时间顺序,成为李心传考据史学的又一特点。《要录》卷十:“许景衡守尚书右丞。”《日历》将此事系于十二月庚午,熊克《小历》则转述楼钥《宰辅题名》说:“十二月丙午,许景衡除右丞。”二书不同。李心传加案语说:“《御史台题名》:王宾今年十一月自右谏议大夫除中丞,实代景衡。《日历》十二月庚申,起居舍人卫肤敏除右谏议大夫,实代宾。庚申在庚午前十日,在丙子前十六日,不应并除右谏二员。盖景衡实以十一月迁也。又案,今年十二月朔日,诏置讲读官,而王普奏议,以为其父宾为中丞时所请,则景衡、宾之除,皆在十一月无疑。详考其故,景衡右丞之命,当在十一月二十二日戊申,而记事者误系之十二月二十一日丙子,日月互差一字故也。兼《日历》于十二月庚午书颜岐左丞、许景衡右丞,则二人同除自可知,今移附此,以正诸书之误。”此处李心传没有轻信前人的记载,而是运用他证法、理证法将其中疑窦一一点出,最后得出自己考据的结论。《要录》卷三十二:“金人至镇江。”宗弼至京口的具体时间不详。查韩世忠碑有“相持四十有八日”,而赵甡之《遗史》中说:“世忠以四月丙申败于建康。”由此倒推,韩世忠初与宗弼相遇,当在三月戊申己酉之间。再考他书,宗弼以三月癸卯去平江,壬子至常州,则到镇江又必在壬子之后数日,这样范围越来越小,“以时计之,疑是三月十八日”。此处李心传用一些可见到的史料推断出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是理证推考时间的方法。当然,理证法容易出错,因此李心传在此条最后说:“今且附此,当求他书参考。”并没有轻易以自己的理证为定论。

李心传生活于南宋中后期,随着理学的发展兴盛,宋代的考据史学在此时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司马光等人开创的考异法,已逐渐为朱熹、黄震、王应麟等人的带有理学特色的考据史学所代替,李心传因此可以说是最后一位附考史实的大家。在《要录》考异及《旧闻证误》中,已很难见到《通鉴考异》、《长编》考异中的气象,其考史特点也无法对前人进行大的突破,但李心传的考据史学尤重对宋人说部书籍的考证,这不能不说是对宋代考据史学的独到贡献。

收稿日期:200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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