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中发挥第三方物流优势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废弃物论文,在我国论文,第三方物流论文,优势论文,电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迅速,消费量大,随之产生了大量末端产品,即电子废弃物(WEEE,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俗称“电子垃圾”,统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报废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个人电脑、手机、游戏机、收音机、录音机等各种家用电器及电子类产品。电子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有用资源,如金、铜、铁、锡和塑料等,具有很好的回收再利用价值;但同时也含有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如铅、汞等,且废旧电子产品数量巨大,火烧、酸泡等简单拆解方式对环境污染严重,因此必须加以妥善处理。
由于资源日益短缺和环境污染日益加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问题受到了发达国家的高度重视,第三方物流在电子废弃物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回收模式,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对电子废弃物回收的研究起步较晚,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回收方式相对落后。因此对我国目前电子废弃物回收方式进行梳理分析,研究第三方物流在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
一、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研究现状
(一)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方式
目前,关于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逆向物流的研究较多,如基于系统工程理论、循环经济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生命周期评价理论的研究等。发达国家通过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问题的研究和实践,认为生产商延伸责任制是解决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的有效方法之一,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均是围绕这一原则制定的。生产商延伸责任制(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EPR),是将生产商对于产品的责任,扩展到产品生命周期的最后阶段,而且要承担产品从生产到废弃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全部责任,具体包括产品责任、经济责任、物质责任、信息责任和所有权责任等。在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的具体实施上,生产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组建回收物流公司和处理企业,也可以选择已有的回收物流公司和处理企业,从而履行生产商在产品回收处理阶段的义务。生产商延伸责任制并不是简单地将废弃物处理责任从政府转向生产商,而是通过它把生产、消费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它既是环境保护战略,又是资源高效利用战略,充分体现了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分担原则和全民性义务,反映了环境保护行动逐步从末端治理扩展到生产、消费的全过程以及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的趋势。
EPR制度下,末端产品(End of Life,EOL)可以通过生产商、生产商联合体或是第三方回收公司从消费者逆向返回生产商/供应商,由此形成典型的三大逆向物流回收方式:生产商回收(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 Take-back,OEMT)、生产商联合体回收(Producer Responsibility Organization Take-back,PROT)和第三方公司回收(Third-party Take-back,TPT)。如图1所示。
图1 EPR下电子废弃物回收方式
1.生产商负责回收(OEMT)。在生产商负责回收方式中,可以由生产商(Manufacturer)自己直接负责回收消费者(Consumer)退回的EOL产品,也可以由负责中间销售的分销商(Distributor)包括零售商(Retailer)和批发商(Wholesaler),负责回收并转交生产商进行处理。
2.生产商联合体负责回收(PROT)。生产商联合体负责回收方式,是指生产同类商品的生产商成立联合责任组织(PRO),由该组织负责这些生产商生产的同类产品的回收处置工作。
3.第三方负责回收(TPT)。第三方负责回收方式,是指生产商在销售产品后,自己并不直接参与对EOL产品的回收工作,而是选择专门的物流企业负责回收处置工作。
三种回收方式各有特点,简单比较见表1。
(二)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研究现状
国内直接探讨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文章很少,一些涉及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文章主要阐述我国的现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为有效解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污染问题,2009年2月,国务院颁布第551号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在理论界及实业界引起广泛关注,相关废旧电子产品回收模式研究、现状及比较分析的文章也明显增多。该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将步入法制化的规范轨道。本文将就研究废旧电子产品回收模式的文献进行简单的归纳和总结。
周伶云等[1]针对中国实际情况,分析了在国家政策扶持下,第三方逆向物流回收模式在废弃电子设备回收利用中的应用。刘莉莉[2]提出零售商、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制造商联盟在废旧电子产品逆向物流价值链上展开合作的联合回收模式。邹松涛等[3]提出“个体回收户上门有偿收购为主”的多主体、多渠道、开放式回收逆向物流网络。陈娴[4]论述我国电子废弃物的来源、流向、处理处置和管理现状,借鉴国外生产者延伸责任制的实践经验,从政府、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角度,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EPR体系。王雅璨等[5]针对我国废旧电子电气设备现行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种由多方参与、各自从事自身最擅长工作的专项分工回收模式。蓝英[6]通过实证研究指出,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率不高,并不是通常认为的由于正规回收部门回收价格较低造成,而是由于正规回收部门不提供上门回收服务或回收服务需要额外收费导致。
以上学者在理论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联合回收、多渠道回收、专项分工回收等构想,从理论上阐述了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中可以充分发挥作用的潜力。
二、第三方物流在电子废弃物回收中的优势及发展趋势
(一)第三方物流发展进程
第三方物流(Third-Party Logistics,简称3PL或TPL),其概念源自管理学中Out-Sourcing(外部资源)的概念,指企业动态地配置自身及其他企业的功能和服务,利用外部资源为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服务。生产经营企业为专注主业,把原来自己承担的物流活动,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同时通过信息系统与物流服务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从而对物流全程进行管理和控制。据此,第三方物流又叫合同制物流(Contract-logistics)。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规律,最初只是普通的储运企业,提供以运输和仓储为主的传统物流服务,与客户一般是短期的交易关系;后来逐渐发展成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为客户提供系列化、个性化和信息化的综合物流代理服务,与客户一般是中短期的合约关系;之后又发展成为领先物流企业(Lead Logistics Provider,LLP),不仅提供物流服务,而且为客户管理物流服务、物流服务商和物流流程,集成信息技术、制定相关标准及评估物流绩效,与客户一般是中长期合约关系,双方共担风险;最后,在规模经济和学习曲线共同作用下,部分领先物流企业发展为第四方物流企业,成为客户和众多物流服务商之间的桥梁,提供供应链咨询与优化、管理其他第三方物流企业以及供应链上的综合物流业务等服务,成为客户的供应链管理者,与客户之间是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第四方物流(Forth-Party Logistics,简称4PL)的概念由埃森哲公司提出,是指一个供应链集成商,通过拥有的信息技术、整合能力以及其他资源,提供完整的综合供应链解决方案。
随着物流行业的迅速发展,生产经营企业从自营物流业务、物流业务分散外包到物流业内部整合再到整合物流业务整体外包的过程是分工演进的结果。
(二)第三方逆向物流在电子废弃物回收中的优势
在三种回收方式中,TPT适合不同规模的生产商,物流成本最低,同时服务技术性和社会回收服务能力强,一旦发生意外事故,风险会由保险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共同承担。制造商将电子废弃物回收外包给专门从事该业务的第三方企业,此时电子废弃物在逆向物流系统网络结构中从回收、检测、分类到最后的处理环节都可以交由专业的第三方企业操作。
TPT回收方式降低逆向物流成本,增加生产商利润。在原制造商负责回收的方式中,通过建立回收检测点进行初步检测,从而降低无价值产品运往处理点的逆向物流费用。考虑到投资成本和回收数量,对单个厂家而言,建立回收机构检测点的数量很有限。第三方回收商可以为多个生产商服务,负责特定区域的大量产品,配备更多的回收检测机构,从而降低物流成本。
第三方逆向物流公司间在信誉、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竞争,能够促进技术革新,提升服务效率。第三方物流企业同时为多个生产商提供服务,也可以利用网络系统与其他厂商分享知识和信息,不断积累经验。
第三方物流回收商能够为小生产商生产的商品、停产商品以及进口商品提供回收途径。大制造商可以独立实现再生产,而小生产商却无此实力,因而中小企业采用TPT能够规避自身运作的风险,从而可以将更多的精力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构建核心竞争力,提高生产销售业绩。此外第三方物流还可以处理倒闭或转型企业的已停产的产品以及一些进口产品。
三、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现状
(一)驱动因素及回收渠道
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行业发展有两个关键驱动因素:一是电子废弃物产生量,它决定电子废弃物处理市场的规模和发展潜力;二是国家的环保政策,它决定了电子废弃物处理市场的最小规模。其中,电子废弃物产生量主要取决于国家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水平和生活消费水平,环保政策则与国家环保业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在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逐步规范的过程中,要考虑废弃物管理的可持续性,可持续的废弃物管理应该是经济可承受、社会可接受和环境有效果的。
目前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渠道较多,但却没有统一的体系。受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消费者一般将大件电子废旧物赠送给亲朋或折价销售给流动小贩或参加商家以旧换新项目,小件电子废弃物常常暂时储存或当做普通垃圾抛弃,但最终所有电子废弃物还是会流向回收渠道。目前,我国主要回收渠道如下。
1.流动摊贩收购。我国几乎所有城市都有流动的废品收购人员,他们主要针对家庭用户及一部分企事业单位,走街串巷或是在小区及人流密集处摆摊设点。这种回收方式在我国城市里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我国大部分电子废弃物通过这种渠道回收。
2.旧家电市场回收。即拥有电子废弃物的用户通过报纸、网络刊登的广告,联系二手市场的家电摊主,和他们谈价后上门交易并将旧家电运走回收。
3.“以旧换新”回收。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新商品时,如果能把同类旧商品交给商店,就能折扣一定的价款,旧商品起着折价券的作用。家电以旧换新不仅带动了废旧家电的回收数量和质量,同时也大大促进了新家电的销售。
4.家电维修点回收。各家电维修点对不能进行再维修的家电进行有偿回收,但这并不是维修点的主要职能,因此只能是少量回收。
为推动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系统的建设,近年来国家积极开展WEEE回收试点工作。2003年12月,国家发改委确定以浙江、青岛为国家废旧家电回收试点省市;浙江省遵循定点回收、集中处置和生产者责任制原则,由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建立覆盖全省的回收网点;青岛以集中回收处理为原则,由海尔集团承担回收处理职责建立覆盖全市的回收网点。北京、天津作为废旧家电示范工程纳入第一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国债投资计划,分别由北京华星有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承担回收处理职责。然而由于过高的回收成本,这些项目面临废弃物回收困难的局面。
(二)电子废弃物回收中存在的问题
1.回收渠道不规范。在回收过程中,大多数电子废弃物都被个体回收者收走,正规的回收渠道并不通畅。正规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和个体回收者相比,在回收机动性、回收价格和对居民的便捷性方面都处于劣势,因此回收的数量十分有限。
2.生产企业难以承担回收责任。我国电子生产企业实力相对偏弱,对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在竞争压力下很难有余力进行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因此大多数生产商没有承担主要回收责任。
3.缺乏专业回收企业。目前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资金有限,规模普遍偏小,对于各类电子废弃物一般只能进行简单的处理,许多个体私营企业的工艺水平相对落后,而国家投资建设的回收处理企业,主要是对废旧设备进行安全的处理,对可再利用资源的处理水平并不高。
4.第三方物流企业缺位。目前,我国尚未形成比较专业和全面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来承担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工作,废旧设备的运输、配送和仓储等效率较低,物流成本偏高,大大增加了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成本。
四、发挥第三方物流在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优势的建议
电子废弃物专业回收处理公司,可以由政府投资建立,也可以由行业联盟共同建立,或是由中小物流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从我国家电企业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家电行业属于微利行业,不仅中小型企业没有实力构建独立的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即使是大型的家电制造企业也因为疲于应对价格战而无暇顾及回收体系的建立,一些试点企业也由于运作成本过高而无法正常运作。因此在国家政策扶持下,以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为参与主体的逆向物流模式将是解决中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目前我国在广东、上海、北京、浙江、云南、江苏等地建立了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基地,并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有专业的技术设备和人员,能够迅速承担职责,向专业化发展,并承担部分研究职能,逐步发展为专业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第三方物流企业。
就当前我国第三方物流发展状况而言,加入世贸组织为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带来很好发展机遇;但同时我国第三方物流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缺点。相对于第三方物流在其他领域的发展,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第三方物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起步晚、经验少、设备和技术及人才严重存在不足,因此要大力促进其发展。
1.着力发展信息技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必然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电子商务。第三方物流企业借助信息技术融入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促进家电企业整合业务流程,更好地落实生产商延伸责任制,建立“效率式交易”管理运营模式,适应第三方物流服务和供应链管理的需求。
2.提升物流服务质量。在物流需求推动下,第三方物流企业从简单的存储、运输等单向活动转为提供全面的物流服务,服务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需要根据客户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对从业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内统一指挥、协调和管理运作过程,对外受理业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从而提高运作效率,扩大影响力,树立品牌服务形象。
3.发展物流战略联盟。第三方物流企业一方面要进行纵向联盟,与电子商务企业培育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降低电子商务企业的物流成本,同时促进物流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进行横向联盟,优化企业资源配置,与其他第三方物流企业联盟,实现服务综合化、一体化,促进企业规模化经营,降低运作成本。
4.向第四方物流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物流公司入驻我国,国内市场也日益国际化,我国物流业面临的竞争也将越发激烈,走第四方物流之路,是物流业应对竞争的需要。实施第四方物流,可以促进我国物流业的整合,通过联盟形式提升整体竞争力,增加协同效应,提升我国物流整体水平。
5.创造外部发展环境。在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发展第三方物流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物流企业自身努力远远不够,还需要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就需要政府和行业协会进行推动和调控,以及消费者积极参与和支持。首先要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使第三方物流的发展有据可依;其次要建立规范的行业标准,实施行业自律,使物流业务运作有规可循;再次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立集散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现代物流中心;最后要加强宣传,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绿色回收,促进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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