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研究论文

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研究论文

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研究

贺利珍

山西省太原市城西公证处,山西 太原 030027

摘 要: 公证是社会信用的可靠保障,公证法律制度则是社会主义市场信用制度的基础。要想建立和完善市场信用制度,必须要健全公证法律制度,切实发挥公证法律制度在市场领域的功能。为此,文章专门就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作用做出了研究,希望能通过完善公证法律制度促进市场经济信用发展。

关键词: 公证法律制度;市场经济信用;保障研究

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中,公证的作用是不可估量也不同忽视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信用环境不断恶化,信用缺失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公证法律制度,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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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法律制度之于市场经济信用的作用

信用是基于信任之上而形成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从这句话中,可知信用之于人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中国是一个讲究诚信的文明古国,我们有着古老的市场信用理念和信用体系。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环境的发展变化,现代市场信用环境越来越复杂,原有的市场信用体系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所以,无论是在社会市场信用中处于最基础位置的个人信用,还是更高层次的企业信用、政府信用,都出现了缺失和降损的情况。运用相关的制度体系对市场经济信用加以规范和引导,就变得很有必要。公证法律制度是信用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市场经济信用的纽带。公证法律制度具有公证的指引功能、公证的保障功能和公证的预防纠纷功能。公证机构代表国家,运用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主体的民商事活动进行引导、干预和评价,可以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使其在民商事活动中更加重视诚实信用,进而确保民事活动的真实合法性。所以,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要想减少信用纠纷,必须要完善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二、公证法律制度保障市场经济信用的途径

(一)以诚实信用为基础,进行制度设计

如今,信用价值在公证制度中的作用已经得到了公认,而在市场经济生活中,市场经济信用缺失已经表现的非常明显。为了满足社会发展,我国公证制度必须要保持不断的进步和发展,现行的公证法律制度亟待进行重新设计和构建。市场经济环境中出现的各种信用问题,降低了公证本身的价值,而许多问题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市场主体缺少诚实信用的思想,他们对公证没有形成正确的看法。所以,在公证法律制度设计中,必须要引入、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究其原因,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传统的而且广受认同的道德规范,它在心理和行为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此外,诚实信用也是第一种法律手段,它具有外在的强制力,可以用来惩罚欺诈、失信行为。所以,在公证法律体系设计和建设中,必须要以诚信为核心思想,从诚实信用的角度对对公证法律制度进行形象化的分析和描述,要求民事主体应恪守社会诚实信用理念,积极履行诚信义务;如果民事主体因为诚信缺失而给他人造成损失和危害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全面构建公证制度,维护经济信用

法定公证法律制度是否完善,会给公证作用的发挥带来直接影响。换而言之,在市场经济信用方面,要想充分发挥公证法律制度的保障作用,必须要全面确定、科学构建公证法律制度。所以,有关部门要咨询、听从专业法律从业者的建议,就公证法律制度事前调整的范围进行明确限定,与此同时,法定化划分、处理不同类型的民事活动,赋予公证机关代理国家和政府行使权力的权力,科学预测、分析公证法律制度可能给市场经济环境、市场主体带来的影响,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此基础上,公证机关要代表国家和政府行使公证权力,为市场主体的民商事活动提供公证服务,以增强市场经济信用的说服力,减少缺少市场经济信用的不正当行为出现的几率。

(三)确保公证的独立性,维护公证信用

确保公证法律制度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独立性,是确保其在市场经济信用中起到积极作用的关键。所以,在构建公证法律制度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必须要借鉴其他法律制度建设经验,凸显公证法律制度的独立性,确保公证真正成为“公证”。通常来讲,公证的独立性和公证法律制度的独立,是关系层面上的独立,在制度落实的过程中,公证机构要以独立的第三方的形式而存在,它不能与纠纷的当事人有任何利益上的往来,不与任何一方有利害关系、隶属关系、依附关系,只能以法律为准绳来指引和领导公证活动。惟其如此,公证机构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所以,公证机构、公证人员在公证活动中,必须要避免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而是以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身份照章办事,进行独立判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确保公证的独立性,维护社会公证信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运行中,公证法律制度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公证法律制度建设和市场公证工作,立足于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法定公证的事项范围,完善公证法律制度,进而全面推进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为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良好运行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 参 考 文 献 ]

[1]魏宏.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分析[J].法制博览,2019(08):145-146.

[2]黎文广.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7(14):135-136.

中图分类号: D92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5-0166-01

作者简介: 贺利珍(1980- ),女,汉族,山西太原人,本科,山西省太原市城西公证处,三级公证员,研究方向:民商事公证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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