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法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语用意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用意论文,培养学生论文,语法论文,教学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我国中学英语语法教学中的费时低效现象一直备受谴责,英语教师为此不断地在反思。语法教学由此走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从过分重视语法到淡化或忽略语法,甚至有教师谈“语法”色变,唯恐被贴上教学理念陈旧落后的标签。在公开课、赛课和各种教学研讨会上,语法教学几乎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而在平时的课堂上,英语教师又把语法的讲解与训练列入了教学的重点。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现象源于对英语新课程改革的片面理解。《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指出:“此次英语课程改革的重点就是要改变英语课程过分重视语法和词汇知识的讲解与传授,忽视对学生实际语言运用能力培养的倾向……”有人据此把以往英语教学中的失败归咎于对语法教学的重视,于是语法要不要教的问题让英语教师深感困惑。语法教学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学生口语表达的流利性有所提高,但语言运用的正确性却在下降。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英语教育工作者们开始以理性的眼光来审视语法教学,语法必教而且还得教好又成为不争的事实,新的困惑也由此出现了: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如何让语法教学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对传统英语语法教学的反思
(一)造成语法教学费时低效的原因
1.过分注重形式
长期以来,受传统翻译法教学的影响,中学语法教学注重对规则的详细讲解及大量机械性的训练。学生误认为只要把单词与语法规则相组合就能说出或写出地道的英语句子,于是就生造出大量的“汉式”英语句子。例如:I very like English.(应为:I like English very much.)His sick condition is becoming much better now.(应为:He is much better now.)另外,学生在口语交际中也常常违反礼貌的原则,例如:Have you eaten your meal? How much can you earn a month?学生由于语用失误被教师反复纠正,受挫感不断积累,对英语学习的信心就一点点减少,最终就会产生放弃英语学习的想法。
2.教与学的手段和方法单一
传统语法教学只是把语法作为知识来传授,其基本模式是:教师讲解→学生记笔记背笔记→操练句型→做习题。这种教学忽略了学生的情感态度,枯燥晦涩的语法规则让学生感到兴味索然,理解起来尚且困难,更别说灵活运用了。
3.忽视对学生实际语言能力的培养
传统语法教学的终极目标是让学生能顺利地通过考试,学生学习的应试色彩浓。教学时把语法形式与意义和运用割裂开来,学生学的语法一直停留在语言知识的层面,不能内化成技能,从而不能将教师传授的语法规则用于真实的语言交际。
(二)如何改变语法教学费时低效的局面
近年来,国内外理论界和一线的英语教师一直在关注语法教学方式的有效性。语言学者将语言知识分为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语法的显性知识是相对于隐性知识而言的,是指通过有意识、有目的学习获得的知识,主要指在课堂中教师正规讲授的知识,也就是学习得来的知识。显性知识包括分析性(analysed knowledge)知识,即对一种语言的语法机制的领悟了解,和元语言解释(mata-linguistic explanation),即语法元语言知识和理解语法规则的能力。隐性知识是一种下意识的、未通过语言来明示的知识。多数二语习得研究者认为,二语交际能力主要与隐性知识有关。Ellis(2005)认为,语言能力由隐性语言知识构成,而不是由显性语言知识构成。隐性知识的发展就是语言能力的发展。对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关系大致有三种认识:1)“无接口说”。Krashen(1981)认为二者完全不同,也无转化的可能。2)“强接口说”。DeKeyser(2003)认为只要提供足够的交际性练习和使用机会,显性语法知识就能转化为隐性知识。3)“弱接口说”。Ellis(1993)认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是两种独立的知识体系,并且显性知识可以向隐性知识转化,但这种转化是有条件的。显性语法知识有助于学习者在输入和输出阶段更自觉地注意语法结构形式。
我国学者和英语教师在谈到如何优化语法教学时注意到了为学生提供练习和使用英语的机会的重要性。章振邦(2007)指出要在语境中学语法,孟庆忠(2007)和张萍(2009)等都认为要利用语境来教学语法。
综上所述,笔者赞同DeKeyser的观点并据此认为,传统的中学英语语法教学最大的弊端就在于没有让学生增强对语法的语用意识,从而不能促进显性的语法知识向隐性的语法知识转化。教师只有在课堂上创设大量与所教语法有关的语境,让学生有意识地尝试把所学的语法规则融入实际的语言使用中,语法知识才能上升为语言能力。因此,英语教师在进行语法教学时一定要注重对学生语用意识的培养。
三、语用意识与语法教学
语用自然是指语言的使用。意识是人的头脑对于客观世界的反映,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本文所说的语用意识是指对语言使用的意识(awareness in language use)。Ellis(1994)指出,成功的语言学习者对自己的学习进程都有清醒的意识,都能使用元语言策略有意识地调控自己的学习。语用意识的作用在于可以使学生在语言实践中将学到的语言知识主动自觉地放到具体的交际场合去接受检验,在使用过程中磨炼,使之达到自动化的程度。只有这种“语用意识结构”在学生的大脑中实际生成之后,他们的语言能力才能表现出来。语法是人类特有的语言资源,是语言的组织规律,赋予语言以结构系统,是连接语音、文字系统与语义系统的枢纽。在语法教学的过程中,语法规则如果只是以词、短语、句子等静态的形式进行教学,通过操练让学生死记硬背语法规则,这只会形成一个短期记忆,而且不能活学活用,从而不能真正提高学生的语言能力。但如果将这些抽象的语法规则转化为具体的语言事实,在教学中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及其特点设计不同的语境,在相应的语境中让学生自己积极主动地感受和发现语法规则,认识某一语法规则的具体使用情况,并理解其语义限制和使用条件,进而形成良好的语用意识,语法教学就会达到很好的效果。近年来,随着任务型教学在英语课堂上的普遍推行,越来越多的英语教师感受到了这种“在用中学,学了就用”的教学模式的好处。但是任务型教学更多地被运用在听、说、读、写等语言技能的训练方面,对于语法教学,教师始终把它视为语言知识的内容,很少与任务型教学联系起来。实际上,语言知识与语用能力密不可分,语法知识只有在运用中才能彰显其生命力。在语法教学中,教师只有注重对学生语用意识的培养,才能给它注入生机和活力,才能让学生对英语语言的感受从肤浅、狭窄、迟钝走向深刻、灵敏、迅速,对用英语表达思想从别扭、机械、生硬走向地道、得体、流利。
四、在语法教学中培养学生语用意识的途径
(一)融语法教学于语言技能训练中
语法属于语言知识的层面,听、说、读、写属于语用的层面。语言知识只有在大量使用的基础上才能转化为技能并达到自动化的程度。“采用活动途径,倡导体验和参与”是《标准》的基本理念之一。现行教材的编写以功能和话题为主线,当某个话题需要运用某些语法项目时,听力、对话或课文中就会出现这些语法项目。教师在教语法时应充分利用教材的语言材料,有目的、有计划地设计各种活动,引导学生在活动中去体验、感知、探究、归纳、总结以及运用所学的语法知识。以人教版高一《英语》(上)Unit 4为例,本单元的语法部分旨在训练学生对定语从句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在进行听力教学中教师就可把听力材料中的一些定语从句展示给学生,如:I will never forget the day when the earthquake took place.The girl who's wearing glasses is Chrissy.Do you see the tall guy who's talking to the man with the hat?...教师在阅读教学中让学生把文章中的定语从句找出来并仔细体会其结构和用法,如:Before she could move,she heard a loud noise,which grew to a terrible roar...在完成了Language study部分的训练后,学生加深了对定语从句的功能和基本结构的认识,这时就可以围绕这一语言结构开展说和写的活动。这个单元口语的任务是训练学生用定语从句来描述人物。教师可结合第一单元中“交朋友”的任务,跳出课文进行拓展训练,组织学生用定语从句描述谈论自己的新朋友和他人的新朋友。最后教师再设计一个“了解我的新朋友”的写作任务,让学生使用由who,whose,which,that等引导的定语从句来描述人与事。这样,在听和读的语言输入过程中,大量的语言材料帮助学生体验和感知定语从句;在说和写的语言输出过程中,学生的语用意识得到了增强,就能自主地去探究、归纳和总结定语从句的结构和作用,从而达到灵活运用的目的。
(二)在语法教学中创设各种情景
外显的语法规则知识只有在情境化的交际环境中,在较为真实的话语环境中得以运用才算是真正掌握。因此,教师在课堂上创设的各种与所教语法有关的情景能激活学生的语用意识,从而促进显性语法知识向隐性语法知识转化。教师可以在课堂上或者利用多媒体播放一些英语影视剪辑或音画片段,或者利用现实场景让学生在一定的语境中去运用所学的语法知识。比如学生感到掌握虚拟语气的结构有一定的难度,当他们完成了教材上设计的练习、熟悉了这一语法结构及其意义时,教师可以把《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加以改编,制作成幻灯片,以此为背景,让学生分别扮演渔夫、贪婪的妻子、金鱼及解说员。如贪婪的妻子会说:If I had a wash-tub,it would be so convenient.If I lived in a new cottage,I would be kind of satisfied.If I were a fine lady,I would wear golden rings on my fingers...这样,一定的语法结构在操练中烙上了语境的标识,并与这种语境标识紧密地编织在一起储存在大脑中。学生掌握起来很轻松,在以后的语言实践中也就能自如地提取和使用了。
(三)注重陈述性知识向程序性知识转化
语言知识可以分为两类:陈述性知识(declarative knowledge)和程序性知识(procedural knowledge)。陈述性知识就是有关语法规则的知识,通过有意识的学习来获得,而且这种知识通常是“被记忆了的知识”(memorized knowledge)。显性知识在本质上属于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是指运用语法规则的知识,是“内化了的知识”(internalized knowledge)。隐性知识在本质上属于程序性知识。只强调陈述性知识而忽略程序性知识是传统语法教学中的重大缺陷。在以往的语法教学中,教师对于每种语法形式的构成规则讲得非常详细,学生记忆得也非常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就会运用。比如定语从句的教学是语法教学的重点之一,学生对于它的结构也记得很熟练,但是在运用时的滥用和误用现象却相当严重。下面这个句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The girl who is a Chinese will come to stay with us.(应为:The Chinese girl will come to stay with us.)分析其原因,我们不难知道学生虽然掌握了关于这种语法的陈述性知识,知道了它的构成规则,但是没有明白在什么情况下该使用它,也就是没有掌握关于这种语法的程序性知识。因此教师一定要给学生讲清定语从句的用途:定语从句充当形容词的功能,用于说明被修饰的名词或代词,但它比形容词蕴含的信息量更大,能更详细地说明被修饰对象的特征。我们如果用形容词不足以对所指的人或物作出清晰的描述或说明,就需要用定语从句;反之,就没有必要使用。例如下面这种情况就需要使用定语从句:
A:I will meet a girl at the airport tomorrow.
B:Which girl?
A:The girl whom you met in Hong Kong last year.
教师再进行相应的训练,让学生体验和明白定语从句使用的场合和必要性,如引导学生说:This is the farm which/that he visited the other day.The news that you told me yesterday is true.这样,学生在更好地理解定语从句后,再辅之以大量的练习,实现从陈述性知识到程序性知识的“自动化”转化,然后就会在运用中不知不觉产生对它的语用意识。
(四)在语法教学中兼顾语法能力和语用能力的培养
Chomsky(1980)认为,语用能力是人们大脑中有关语言的一种心智状态,也是语言能力的一部分。他进一步区分了语法能力和语用能力,前者指有关形式和意义的语言知识,后者则表示有关恰当使用语言的条件知识以及如何使用语法和概念结构去实现一定的目的。如前所述,传统的语法教学过分注重语法形式的教授,忽略了其意义和语用功能,学生虽然能使用正确的语法规则,但是语用失误的现象频频发生,从而导致学生在交际时产生困惑,这也是以前“哑巴英语”现象出现的原因之一。Thomas(1983)指出,语用失误可以在语法教学中得以纠正,因为某些语法形式具有一定的语用涵义。因此,在语法教学中教师应根据教学的实际内容,适时地介绍相关的语用知识,如语境、指示语、合作原则、礼貌原则等,在培养学生语法能力的同时也培养学生的语用能力,从而发展学生良好的语用意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但要介绍语用知识,还要注重言传身教,努力使教学交际化,并得体使用语言,体现语用原则。语法教学中教师应该把因前提语境不同而相异的或不符合语法规则的用法作为语用现象融合到教学中去,帮助学生提高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达到语法教学的根本目的。
以现在进行时的教学为例,在学生掌握了它的基本结构和用法后,教师进一步指出:现在进行时可与always连用,表示经常或反复发生的动作,但前提语境是要表达一种感情色彩,比如赞叹、厌烦等。如:He is always thinking of himself.现在进行时还可以表“将来”,常有“意图”“安排”或“打算”的含义,这种用法比较生动,给人一种期待感,常表最近或较近的将来,多用come/go/leave/arrive等位移动词,如:I am flying to Hong Kong tomorrow.另外,表将来的现在进行时有时含有“决心”的意思,且多用于否定结构中。如:I am not going.(我不走了。)但有时现在进行时在肯定结构中,用这种方式与对方讲话便成了一种语气较为温和的命令。如:You are staying.(你留下吧。)Do not forget,you are taking part too.(不要忘记,你也要参加哦。)
五、结束语
在推进英语语法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教师需要全面体会《标准》精神,改变以往把语言知识的传授与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截然分开的做法。教师在语法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语用意识,有助于让学生摈弃死记静态的、枯燥的语法规则的做法,从而把语法学习变为动态的、充满乐趣的语言运用活动。随着学生语用意识的增强,显性的语法知识在运用的过程中就会逐渐地内化为隐性的语法知识,他们对语法的驾驭能力和灵活使用能力就自然会得到提高,语法教学也由此被赋予了新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