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经济”是中性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概念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西方的“混合经济论”是指关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性质、特征的一种理论。是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职能日益加强的经济现实在西方经济理论中的一种反映。这一理论认为,战后资本主义已过渡到了这样一种经济制度,即经济已成为国有和私有经济的混合体,它同时具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特征,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起着稳定和巩固的作用。
从西方混合经济理论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发。首先,这种“混合经济”的发展趋势是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的社会)的现实,并非仅仅是西方经济学家的经济理论和政治家们的政治主张,不以我们某些理论家的价值评价为转移的客观进程。其次从经济学家汉森给混合经济所下的定义和萨缪尔森对混合经济的特点所作的描述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前者强调的是所有制上的“公私混合”;而后者则在实质上强调的是经济运行机制上政府(公家)作用和私人经济(指市场对私人导向)作用的“公私混合”,亦即经济运行机制作用上的混合。最后,这个理论虽然强调了“社会化”的公共经济的出现及其作用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但是西方混合经济论本身并不告诉人们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作用的本质以及公共经济”的实质。也未对“公营经济”究竟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占的经济份额及其社会功能作出科学的分析。从这些方面来看,这种理论确有其阶级局限性。但是我们从西方混合经济论所得到的三点启发来思考,我们似可得到相应的下列三点结论:第一,“混合经济”这一概念可以有三层含义:第一层是基本含义,即在所有制(即经济成份)上的公私混合,即“混合所有制”。这种所有制形式是不同于单一的诸如资本主义所有制、个人所有制、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等这些原生形态的所有制。而由这种单一的、原生的所有制在一个经济系统内部结合即混合而形成为复合的、次生的所有制形式,是一种新的经济成分。第二层的含义是指“混合的经济体制”,即经济运行机制或社会资源配置方式上的混合,亦即既非纯粹的市场经济、更非传统的计划经济,而是一种市场和计划机制混合起作用的经济体制,第三层含义可以是指一种“混合的社会经济制度”(亦即西方通常称之为“混合经济结构”)。至于这种“制度”是否能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存在,还是某种社会制度的一种发展阶段,在这方面我国理论界的通行见解是和西方经济学家是有差别的。当然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第二,“混合经济”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它本身并无“姓资姓社”之分,在不同的经济混合体中,其性质是不尽相同的,因为混合性的性质是由其系统内不同性质子系统的结构状况所决定的。对此,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也可采用类似方式组建公私混合所有的财产结构,即使在这个结构中私人股占有较大的份额,但仍然可以对国家总体利益有助,在此可见这种“混合经济”已具有一定的“工具”性能,所以它是一个中性的概念。”至于在混合经济体制中、情况也相类似。如果我们承认有一种“混合的社会经济制度”,由于西方社会经济结构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并占主导地位,因此西方的混合经济则是资本主义的混合经济,正如西方的“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一样。而反过来说,由于我国公有经济占主导地位,因此,即使有人把我国的社会经济制度也称之谓“混合经济”的话,那末我们就是“社会主义的混合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