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公共政策年会”会议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共政策论文,第二届论文,年会论文,会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第二届公共政策年会于2013年4月27—28日在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召开,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承办了这届年会。来自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若干知名学者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治道变革的挑战与回应:中国公共政策研究的过去与未来”,围绕这一主题,与会学者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形成了一系列富有启发性的观点,反映了我国公共政策学研究的新进展。
一、公共政策过程的深度观察与解释
本次公共政策年会的核心议题是“治道变革的政策应对”,与会学者回应了在当今社会环境的高度复杂性条件下中国公共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过程中的诸多难题。
在政策制定环节,学者们较多地关注了议程设置问题。学者们认为,对政策议程的控制已经逐渐成为中国公共政策控制的主要方式。
有学者探讨了执政党对政策议程的控制行为,并尝试通过代表的同化程度、提案的适配程度和规则的呆板程度三个指标观察执政党在党代会、立法、行政和公众议程中的具体控制方式和效度,并指出在当前新的历史阶段中我国执政党所面对的“议程研究能力——执政党领导权”的逻辑倒转,认为这可能成为执政党在担负着双重角色的过程中实现自我调适的主要内容。
执行难题在中国公共政策过程中日益凸显,学者们普遍认为这是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变化而出现的问题,是管制型国家治理范式与多元化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在行政过程中的反映。有学者以“实验式改革方式”为样本,考察分权化改革政策的实际落实情况,并提出一个命题:实验式改革最终追求的目标并非是对中央与地方传统治理结构的变革,而是寻求有利于解决或克服现有体制运行中出现的多种弊端的有效方式,它构成了一种策略性“分权”。有学者认为,克服政策执行困境的关键不在执行过程本身,而在于执政党和政府的整体治理理念的转换。因而,执政党和政府的“学习能力”应得到充分重视。也有学者指出,领导能力既与领导自身有关也与领导对象有关,对“学习能力”的探讨不应仅从领导者的单一视角出发,而应把领导者和领导对象都放置于行动者的开放系统中,需要把全体社会成员的学习能力纳入领导能力的系统建构中来。
在公共政策评估方面,学者们重点讨论了参与式评估的问题。学者们认为,目前中国公共政策评估中公众参与热情的高涨与部分地方政府接受评估意愿的上升,使参与式的政策评估方式受到空前关注,但中国的参与式评估普遍存在着参与热情有余而制度能力不足的问题。目前,政策评估的项目、时间和参与人等,基本上是由官方确定的,评估领域仅局限在关系民生问题的重大项目上,参与式评估所能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有学者提出了考虑建立公共政策评估领域“复选机制”的建议。
二、公共政策研究的反思和改进
公共政策环境中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素急剧增加,对公共政策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的变革提出了新的课题,与会学者自觉回应了这一时代主题,在学术对话中达成了以下几点共识。
第一,中国公共政策研究应该避免空洞化和庸俗化,回归对中国公共政策问题现实的关注。对此,有学者以公共选择理论为例,指出了西方政策分析方法在中国应用中的“适应困难”,认为公共选择学说是以理性人假设、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政治交易为前提的,这在中国语境下不具备解释效力。还有学者分析了中国公共政策研究中广泛使用的政策扩散理论,指出现有政策扩散理论框架中存在着“重结果轻过程”的缺陷,从而导致政策扩散理论与政策趋同理论的混淆。学者们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作出了具体设计,认为需要从具体的政策过程入手,将政策扩散带入政策过程的各个分解步骤中,以求构建政策扩散阶段论的模型。
第二,公共政策研究和分析应该重视情境化,从“行动者中心”的立场出发,突破政策“主体—客体”,“制定—执行”的二元化思维,用“建构性”的眼光看待公共政策过程。政策过程既是一个技术过程,也是一个政治过程和伦理过程,政策场域受到众多利益相关者行动策略的影响,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因此,有学者主张用政策设计的“利益相关者模型”替代传统的“理性模式”和“阶段模式”,以提高具体政策过程分析的有效性。
第三,公共政策研究方法应走向多元化,需要突破线性的、决定论的思维模型。有学者认为,基于公共政策研究中的问题复杂性、目标复杂性、关系复杂性与环境复杂性,传统的以规律驱动的模型和以数据驱动的模型在分析公共政策问题时都显示出了明显的缺陷。因此,学者提出了一种以系统演化、涌现、自组织、自适应为特征的复杂性科学的研究范式,并以农民工的社会融合与集体行动为研究样本,对复杂性科学的研究范式进行了演示。另有学者认为,复杂性科学是一项非常前沿的研究,对于公共政策尤其是决策理论而言,提供了技术上的重要支撑,而技术上的革命应该与思维上的革命共同推进。虽然进入21世纪后,社会科学正在经历着从线性决定论的思维模式向多元线性思维模式的转换,但依然没有跳出线性决定论的框架。如果不能真正从相对论以及社会科学中的非中心论立场上去思考问题,那么对复杂性的研究就只能停留在形式上,其理论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三、公共政策教学的规范化问题
与会专家学者从高校专业建设的实践出发,围绕公共政策专业的教学层次问题,教学计划中的主干课程设置和专业方向特色建设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形成以下观点。
第一,中国的公共政策教学需要自觉地、有意识地立足于中国情境,形成一批适用于中国教学的教科书。学者们普遍认为公共政策教学中存在着严重的“西化”倾向,这与公共政策理论大规模引进和国外教材的使用有关。有学者认为,国外的公共政策分析是建立在经济学的基础上,而国内的公共政策分析则是建立在政治学的基础上的,两者在分析路径上存在较大区别,因而不能完全按照国外的教材来讲授中国的公共政策课程。
第二,课程设置应求同存异,结合高校资源凸显专业特色。学者们普遍认为,各高校应在尊重教育部关于公共政策专业教学计划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办学特色、学科发展、师资力量和地方资源等,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比如,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重视政策的科学性论证,复旦大学重视学生的实际问题分析能力,浙江大学充分利用了与省社科院和省政府良好的合作关系,走“学以致用”的路线。
第三,在不同层级的教学上应该设置不同的目标,在公共政策专业的教学计划中体现对社会建构的期望。有学者指出,目前公共政策已经逐渐变成了一个“万金油”专业,这与教学层次的目标设计失当有关,本科教育阶段开设的公共政策课程皆呈现出很强的趋同性,课程设计缺乏特色。学者认为,公共政策研究属社会科学应用层次,应该放在研究生教育以及专业学位教育阶段开设,而其基本的方法可在本科教育阶段的专业基础知识学习中获得。从国外的经验看,美国的公共政策并没有本科。国内公共政策是否应该也只在研究生阶段设置专业课程?这个问题还需要继续讨论。还有学者认为,必须把对社会建构的期望寓于公共政策的教学计划中,把政策科学研究和政策分析这两套方法同时教给学生,前者教授公共管理研究的决策理念或者价值理念,后者教授具体的技术性分析方法,二者不可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