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笔的讽刺训诫与不同歌曲新声的产生--音乐家在中国早期文学中作用的艺术表现_太子长琴论文

辅弼讽谏之功和异曲新声的制作——中国古代早期文学对乐师职能的艺术显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乐师论文,新声论文,中国古代论文,之功论文,职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音乐是最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它的产生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原始社会。在音乐的生成、发展过程中,历代乐师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如果没有他们世代相承的努力,音乐不可能在众多艺术门类中独领风骚。古代乐师创造的是听觉艺术,以声音为媒介;古代文学作品生成的则是视觉艺术,以文字、语言为载体。由于时间的流逝,古代早期乐师演奏的优美乐曲已基本失传,无法再把它们复制出来。然而,早期文学有关乐师的记载,却有赖于书面文字得以保存下来,使我们得以对古代早期的乐师形象进行艺术观照。早期乐师的艺术形象是多种多样的,并且有着明显的职业特征。无论古今,每个人所扮演的社会角色都与他的职能密切相关。乐师在中国古代早期有过多次的角色转换,因此,他们所承担的社会职能也不完全相同,而是随着角色的变化时有调整。对此,中国古代早期文学不断变换视角,对各个历史阶段乐师的职能作了艺术的显现。

一、神话时代,乐师所负载的是传承前代遗传基因的职责

中国古代早期神话主要保留在《山海经》一书中,这部书可以视为中国神话时代的文化积淀。神话时代的乐师扮演的是家族成员的角色,血缘关系是把他和其他社会成员联结起来的主要纽带。所以,《山海经》在叙述神话时代的乐师时,首先注重的是生理因素,是他们在遗传方面所起的作用。如太子长琴在神话中是楚族的祖先神,同时也是一位原始乐师。《大荒西经》记载:

有芒山。有桂山。有芒山。其上有人,号曰太子长琴。颛顼生老童,老童生祝融,祝融生太子长琴,是处芒山,始作乐风。

这条记载告诉人们,太子长琴是颛顼、老童的后裔,居住在芒山,是楚族最早的乐师,他首先创作出乐曲。

至于太子长琴何以成为本族最早的乐师,单从这条材料中很难得出确切的答案。《西山经》的另一条记载提供了解谜的钥匙:

其上多玉而无石,神耆童居之,其音常如钟磬。

騩山即《大荒西经》中提到的桂山,音近而通用。桂山和芒山相邻,太子长琴居芒山,耆童居桂山,亦即騩山。关于耆童的身份,郭璞注云:“耆童,老童,颛顼之子。”郭璞注是正确的。耆,字形从老,指老年人。《礼记·曲礼上》:“六十曰耆”,六十岁称为耆,是专用名词。耆指老年人,故耆老连言,《孟子·梁惠王上》:“乃属其耆老而告之”,即是其例。耆童即老童,神话中是颛顼之子。太子长琴是老童的后裔,按照《大荒西经》的记载是老童之孙。老童天生富有音乐才能,他发出的声音非常悦耳,像是敲钟击磬,久久回荡在他所居住的桂山。由此看来,太子长琴之所以在本族首先创制出乐曲,是因为他的祖父老童富有音乐天才,这种天才遗传给他,使他成为乐曲的创制者。从老童到太子长琴,可以说是隔代遗传,这位祖先的原始基因由太子长琴继承下来,具有天生的音乐禀赋。然而,颛顼氏家族与音乐的缘分并不止于此,还有更深的渊源。

《大荒东经》记载:

东海之外有大壑,少昊之国。少昊孺帝颛顼于此,弃其琴瑟。

这条记载向人们表明,颛顼作为少昊的同族后裔,接受少昊的熏陶,也继承了前辈的遗传基因,所以对琴瑟格外感兴趣,流露出对音乐极大的热情。不过,琴瑟在童年颛顼手里还只是玩具,并没有真正发挥乐器的作用。只是到了太子长琴创制乐曲之后,琴瑟才物尽其用,弹奏出美妙的曲调。这样一来,颛顼家族与音乐的缘分就构成前后相继的发展链条:先是颛顼继承前辈禀赋,对乐器有特殊爱好。然后是颛顼之子老童富有音乐天才,发出钟磬般的悦耳之声。又经过隔代遗传,太子长琴开始创制乐曲,使琴瑟发挥作用。《山海经》神话对于颛顼家族与音乐关系的叙述,着眼于生理遗传,非常重视原始基因所起的作用,是从生理学的角度描绘神话时代的乐师形象。

鼓、延也是神话中的乐师,《海内经》记载:

炎帝之孙伯陵,伯陵同吴权之妻阿女缘妇。缘妇孕三年,是生鼓、延、殳。殳始为侯,鼓、延是始为钟,为乐风。

郭璞注:“同犹通,言淫之也。吴权,人名。”郭璞释同为私通是正确的。同,“甲骨文作,与凡、槃同字。槃用为承物,承物就是把物聚集在一起,故同从槃指事,而取合会义。”[1]鼓、延、殳都是逢伯陵与吴权之妻阿女缘妇私通所生,并且都成为发明家,殳创制箭靶;鼓、延创制乐器钟和乐曲。私生子成为发明家,暗示的是婚外恋所生后代的特异功能,以及他们的聪慧神奇。这里还是着眼于生理遗传,是从生理素质上寻找乐师超人天赋的由来。即使进入文明社会,非婚生后代特殊的灵异性也往往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如楚国令尹子文、儒家创始人孔子,都是野合而生,对此史书均加以特别指明。这和神话时代人们所持的观念一脉相承,将这种生理因素视作造就杰出人物的一个重要条件。

神话时期的乐师还有帝俊之子晏龙,见于《海内经》。晏龙创制琴瑟,他们兄弟八人又“始作歌舞”(注:《山海经·海内经》:“帝俊生晏龙,晏龙是为琴瑟。帝俊有子八人,是始为歌舞。”),都是音乐创造神。帝俊之子的这种创造才能,要从其母亲,即帝俊之妻那里去寻找根源。《大荒东经》写道:

东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浴日于甘渊。羲和者,帝俊之妻,是生十日。

《大荒西经》又写道:

有女子方浴月。帝俊妻常羲,生月十二,此始浴之。

帝俊的两位妻子羲和、常羲,是伟大的生殖神,也是了不起的创造神,太阳、月亮是她们生出来的,宇宙的开辟创建也有她们的功劳。既然如此,当她们把自己创造性的基因遗传给后代,必然涌现出一批创造神。事实也的确如此,在《山海经》神话中,帝俊的后裔最有创造力,产生了许多创造神,除上面提到的晏龙之外,还有农业发明神后稷、叔均;舟船的发明神番禺;车辆的发明神吉光;工匠神巧倕。

神话时代的乐师负载的是传载前代遗传基因的职责,这与当时血缘纽带的强固有力密不可分。当然,那个时期乐师对自己的这种职责未必都有自觉的意识,但是,神话的创造者向人们暗示了乐师客观上所起的这种作用,并从生理学、遗传学的角度作了表述。

二、传说时代,乐师所负载的

是为原始共同体服务的职责

传说时代乐师的职责是明确的,那就是施展自己在音乐方面的才能,为所在的原始共同体的生存和发展服务。传说中的乐师确实做到了这一点,是一群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的形象。《吕氏春秋·古乐》篇有如下记载:

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均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吹曰《舍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钟之宫,适合。

大夏,谓西方之地,指今山西一带。伶伦接受黄帝的指令之后,从大夏西行,长途跋涉,到达阮 之山。他在那里精心挑选可以做律管的竹材,不辞辛苦,下到深谷进行采伐。他又到山下倾听凤凰的鸣叫,用以区别十二律。伶伦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可谓是尽心尽力,一丝不苟,非常敬业。《尚书·舜典》记载舜和夔的一段对话: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夔作为部落联盟的乐师,对于舜的指令绝对服从,立即组织歌舞,进行演出,用以教育部落成员的后代,也是一位尽职尽责的乐师典型。《尚书·益稷》篇还载有夔的一番表白:

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萧韶》九成,凤凰来仪。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

夔作为部落联盟的乐师,他的专业特长得到充分的发挥,并且收到良好的效果。弹琴鸣瑟,祖先神降临,嘉宾就位,各位首领相互谦让。响起吹奏乐和打击乐,鸟兽整齐有序。等到演奏韶乐的时候,吉祥鸟凤凰也飞来栖止。表演模仿野兽动作的舞蹈,敲起玉磬,部落联盟领导机构的首领和谐相处。这段文字有夸大渲染的成分,对于塑造乐师夔的形象可谓浓墨重彩,这与夔在先民心目中的崇高威望有关。《周礼·大司乐》明确规定:“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郑玄注曰:“道,多才艺者;德,能躬行者,若舜命夔典乐教胄子也。死则以为乐之祖神。”以夔作为“乐祖”的典范,“祭于瞽宗”,由此可见在先民眼中夔是一个道德兼备的高尚之人。

传说时期的乐师是尽职尽责的,可是,流传下来的文献材料在叙述他们的事迹时,通常都把他们置于被动状态,是听到首领的指令之后方有所动作。《吕氏春秋·古乐》篇的记载最为典型:

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帝颛顼好其音,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帝喾命咸黑作为声歌。帝尧立,乃命质为乐。

这些记载都是先有首领的指令,然后才有乐师的行动,见不到乐师的主动举措。所以,传说时代的乐师,是一批处于被动态履行职责的形象,但他们对于自己的职责非常明确,并且能够尽职尽责。当然,历史上的实际情况并不一定完全如此,这里只是就文学形象而言。

三、进入文明社会之后,

乐师所负载的职责变得复杂起来

传说时期的乐师,他们的职责比较明确,听从首领的指令和维护原始共同体的利益是一致的,二者之间很少发生冲突。进入文明社会之后的情况就不同了,乐师一方面既要担当维持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责,另一方面又要满足君主享乐的需要,二者之间经常出现矛盾,很难同时兼顾。乐师究竟专注于哪一方面,也就决定了他们形象的善与恶、直与佞、忠与奸。文明社会初期供职于朝廷和官府的乐师,在文献中确实出现两个不同系列的形象。

首先是正面系列的乐师形象。《国语·周语》记载,周景王出于猎奇享乐心理铸大钟,在形制上与传统不符。对此,朝廷乐师伶州鸠提出严厉批评,列举多方面理由说明铸大钟的失误。他的议论不但是珍贵的古代音乐理论文献,而且显示出他渊博的知识,刚正不阿的性格和政治上的远见卓识,是一位忠臣、直臣形象。诸侯国当中也不乏以忠直著称的乐师,郑国的师慧就是其中的一位。《左传·襄公十·五年》记载:

师慧过宋朝,将私焉。其相曰:“朝也。”慧曰:“无人焉。”相曰:“朝也,何故无人?”慧曰:“必无人焉。若犹有人,岂其以千乘之相易淫乐之矇?必无人焉故也。”子罕闻之,固请而归之。

师慧是郑国的乐师,郑国重臣子产、伯有、子西的父亲被杀,杀人者逃至宋国。为此,郑国将师慧、师茷,连同马匹四十乘作为礼物送给宋君,才换回了杀人者。师慧对宋君的做法非常不满,当朝进行了一番挖苦与讽刺,并且要在宫廷前面便溺。私,指便溺。从师慧“将私焉”的举止和与其相的对话中,可以看出师慧不仅性格高傲,视满朝文武如无物,而且言语犀利,用常人无从想像的极端方式进行劝谏,极具讽刺之能事。这里有两个相,一个是师慧之相,一个是千乘之相,它们的含义截然不同。“千乘之相”泛指国家重臣,而“师慧之相”却是具体所指——专门扶持盲瞽乐师之人。《礼记·礼器》云:“乐有相步。”郑玄注:“相步,扶工也。”可知相是专门扶持盲瞽乐师的助手。盲瞽乐师行动不便,所以配有专人相扶,称之为“相”。师慧作为一名当作礼品送到其他诸侯国的乐师,能有如此抗争的勇气,实在是难能可贵。

忠臣、直臣是人们崇拜的对象,因此,中国早期文学形成了一些以乐师的忠直之行为母题的传说,甚至同一传说也有不同的版本流播。《韩非子·难一》有这样一段记载:

晋平公与群臣饮,饮酣,乃喟然叹曰:“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师旷侍坐于前,援琴撞之。公批衽而避,琴坏于壁。公曰:“太师谁撞?”师旷曰:“今者有小人言于侧者,故撞之。”公曰:“寡人也。”师旷曰:“哑,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请除之,公曰:“释之,以为寡人之戒。”

《说苑·君道》将主人公变成了魏文侯和师经:

师经鼓琴,魏文侯起舞,赋曰:“使我言而无见违。”师经援琴而撞文侯,不中,中旒,溃之。文侯顾谓左右曰:“为人臣而撞其君,其罪如何?”左右曰:“罪当烹。”提师经下堂一等,师经曰:“臣可一言而死乎?”文侯曰:“可。”师经曰:“昔尧、舜之为君也,惟恐言而人不违;桀、纣之为君也,惟恐言而人违之;臣撞桀、纣,非撞吾君也。”文侯曰:“释之,是寡人之过也。悬琴于城门,以为寡人符,不补旒,以为寡人戒。”

故事的主角是师经,还是师旷,并非主要,但由此可以看出这一时期乐师形象的一个重要特征,那就是对现实的参与意识。这种参与不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积极的、主动的。师旷、师经已经不满足于仅仅以弹琴的方式服务于国家,而且要以更直接的方式参与现实。在上述故事中,师旷、师经手中的琴不仅是乐器,而且成了惩罚昏君的刑具,用它来击撞君主。他们明知这种超乎寻常的举措会有极大的风险,甚至招致杀身之祸,但仍然义无反顾地去做,显得堂堂正正,大义凛然,是典型的诤臣、直臣形象。从时代上看,师旷在前,师经在后。因此,有关师经以琴撞魏文侯的记载更为生动,并且多了一层曲折。实际上,应该是先有师旷以琴撞晋平公的故事,后来又衍生出师经撞魏文侯的传说,是同类母题生出的两个传奇性的故事。

师旷、师经对君主采用的是直谏、强谏,以激烈的方式批评他们的失言。还有一类对君主采用讽喻、微谏的乐师,并且同样有母题一致,而版本相异的故事流传。《太平御览》卷五七七引扬雄《琴清英》,有如下段落:

晋王谓孙息曰:“子鼓琴瑟能令寡人悲乎?”息曰:“今处高台邃宇,连物重户,藿肉浆酒,倡乐在前,难可使悲者。乃谓少失父母,长无兄嫂,当道独坐,暮无所止,如此者,乃可悲耳。”乃援琴而鼓之,晋王酸心哀涕曰:“何子来迟也。”

这则传说旨在说明音乐只能感动那些和乐曲产生共鸣的人,体现的是同声相应的理念。同时,孙息作为一名琴师,他对晋王所作的陈述,还有提醒对方居安思危、乐不忘忧的意图,把对方从养尊处优的奢华生活中唤醒,让他知道世上还有悲苦之事。

乐师弹琴而能引发君主的悲伤,这对头脑发热、欲望膨胀、醉生梦死的贵族来说,犹如冷水浇背,是一副清凉剂,能够使他们具有忧患意识,这实在是一件既利国利民,又利于贵族本身的好事。因此,和孙息弹琴令晋王悲的同类传说陆续出现。雍门周,又称雍门子周,古代著名乐师,善弹琴。《说苑·善说》记载,雍门周以琴见乎孟尝君。孟尝君曰:“先生鼓琴,亦能令文悲乎?”雍门周回答,如果是不幸之人:“臣一为之,徽胶援琴而长太息,则流涕沾衿矣。”而孟尝君却是:

千乘之君也,居则广厦邃房,下罗帷,来清风,倡优侏儒处前迭进而谄谀;燕则斗象棋而舞郑女,激楚之切风,练色而淫目,流声而虞耳;水游而连方舟,载羽旗,鼓吹乎不测之渊;野游则驰骋弋猎乎平原广囿,格猛兽;入则撞钟击鼓乎深宫之中:方此之时,视天地曾不若一指,忘死与生,虽有善鼓琴者固未能令足下悲也。

位高权重,尽享荣华富贵的孟尝君,看似不会有任何悲痛之虞,然雍门周继续说道:

“臣之所为足下悲者一事也:夫声敌帝而困秦者,君也;连五国之约南面而伐楚者,又君也。天下未尝无事,不纵则横。纵成则楚王,横成则秦帝。楚王秦帝,必报仇于薛矣。夫以秦、楚之强而报仇于弱薛,譬之犹摩萧斧而伐朝菌也,必不留行矣。天下有识之士,无不为足下寒心酸鼻者。千秋万岁之后,庙堂必不血食矣。高台既已坏,曲池既已堑,坟墓既已平,而青廷矣,婴儿竖子樵采薪荛者,踯躅其足而歌其上,众人见之,无不愀焉为足下悲之,曰:‘夫以孟尝君尊贵,乃可使若此乎?’”于是孟尝君泫然,泣涕承睫而未殒。雍门子周引琴而鼓之,徐动宫微,微挥羽角,切终而成曲。孟尝君涕浪汗增欷,下而就之曰:“先生之鼓琴,今文立若也。”

雍门周一番话,一曲琴声就把孟尝君由“千乘之君”转眼间变成了“破国亡邑之人”。

雍门周弹琴令孟尝君悲,从故事情节上看,和孙息说晋王基本相同,只是多了一些波澜和夸饰。孙息的话语如春秋时期的行人辞令,言简而意深;雍门周的陈述则似战国策土的说辞,铺张而雄辩。孙息在晋王面前还略显拘谨,雍门周面对孟尝君则是无拘无束,畅所欲言。从孙息到雍门周,可以看出琴师形象的历史演进。同是以讽喻微谏的方式提醒高层贵族居安思危,孙息是谦谦君子,言语平实,雍门周则是辞采飞扬,夸张渲染,人物形象更加丰满,有血有肉,生动鲜活。

然而,雍门周弹琴讽谏孟尝君的故事并未就此定型不变,而是在流传的过程中继续演化。《说苑·善说》篇设想孟尝君死后的凄凉景象时,用的是如下一段文字:

千秋万岁之后,庙堂必不血食矣。高台既已坏,曲池既已堑,坟墓既已平,而青廷矣。

这里用的是散文句式,以排比句式加以渲染。虽然连续出现五言的句子,并没有诗的韵味。到了《新论·琴道》篇,雍门周对孟尝君死后的景象作了如下描绘:

天道不常盛,寒暑更进退。千秋万岁之后,宗庙必不血食。高台既已倾,曲池又已平。坟墓生荆棘,狐兔穴其中。

八句话中有六句是五言诗,读起来朗朗上口,语言的表现力较之《说苑·善说》篇大大强化。这里的琴师雍门周出口成章想像力丰富,俨然一位诗人。他的话语很有感染力,深深地打动了孟尝君。《后汉书·桓谭列传》记载,桓谭所著《新书》,其中《琴道》篇未成,后来由班固续全。班固的《咏史》是现存最早的五言诗,他用这种新的诗体对《说苑·善说》的文字加以改造,使雍门周的说辞出现诗化倾向,也使这个人物的形象增添了前所未有的神采。

古代的忠直之臣是人们崇敬的对象,中国早期文学的忠臣直臣形象中有众多的乐师置身其间,体现出服务于官府的乐师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有自觉参与现实政治的意识,他们的出现,使那个时期文学作品中直臣忠臣群体的构成更加多样化,也为乐师本身增添了光辉。

既然乐师有忠臣直臣,当然也有佞臣奸臣,而佞臣和奸臣类的乐师,总是和靡靡之乐、新声联系在一起。首先应当提到的佞臣类乐师是殷商末期的师延。《史记·殷本纪》记载,殷纣王荒淫无度:“于是使师延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师延是接受殷纣王的指令而作靡靡之乐,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客观上是助纣为虐,为殷末的荒政推波助澜。和师延同时的乐师商容,因为不肯顺从殷纣王的旨意,被免官废掉,两人形成鲜明的对照。师延是乐师中的佞臣,下场悲惨。《韩非子·十过》篇记载:“及武王伐纣,师延东走,至于濮水而自投。”师延投水而死,这位乐师中的佞臣在很大程度上是自食恶果,他作靡靡之乐害了国家,也害了自己。师延形象的典型意义,就是佞臣乐师通常是和靡靡之乐密不可分,可以说是一个原型。

春秋时期步师延后尘,用靡靡之乐取乐于君主的佞臣乐师是卫国的师涓,《太平广记》卷二○三记载:

师涓者出于卫灵公之世,能写历代之乐。善造新曲,以代古声,故有四时之乐。春有……。此四时之声,奏于灵公,公沉湎心惑,忘于政事。遽伯玉谏曰:此虽以发扬气律,终为沉湎靡曼之音,无合于风雅,非下臣宜荐于君也。灵公乃去新声而亲政务,故卫人美其化焉。师涓悔其违于雅颂,失为臣之道,乃退而隐迹。伯玉焚其乐器于九达之衢,恐后世传造焉。其歌曲湮灭,世代辽远,唯记其篇目之大意也。

无论卫灵公是否能够做到“去新声而亲政务”,师涓是否真的“悔其违于雅颂,失为臣之道,乃退而隐迹”,但为“新声者”被维护正统礼教的统治者视为叛逆却是不争之实。关于师涓,《韩非子·十过》亦有记载,师涓随卫灵公过濮水,曾为卫灵公谱写“新声”,演奏时受到师旷阻止,称之为靡靡之音,有亡国之象。师延、师涓在以音乐取媚于君主方面一脉相承,他们和以琴撞君的师旷、师经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物。师延、师涓把自己的责任界定为讨君主欢心,使君主沉醉,因此,他们所制作的乐曲必然轻柔靡曼,消磨人的意志。师延、师涓的结局都不好,一个自杀,一个隐遁。在他们的故事流传过程中,后人多有增改,并遭受人的批评。

汉武帝时期的李延年也是一位佞臣型乐师,他能歌善舞,通晓音律。李延年深知汉武帝对音乐和女色的喜爱,因此,他在陪伴天子时就投其所好,竭力满足天子的欲望。《汉书·外戚传》记载,李延年曾在汉武帝面前翩翩起舞,并且唱道: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李延年所说的倾城倾国的佳人,引起汉武帝的极大兴趣。经别人介绍他才知道,这位绝代佳人原来就是李延年的妹妹,于是汉武帝把她纳入宫内。因其妙丽善舞,而深得宠幸,李延年也官拜协律都尉。李延年作为宫廷乐师,在献媚取宠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不但用自己的歌舞讨汉武帝欢心,同时借机把自己的妹妹推销给天子,这在前代乐师中是极其罕见的。因此,尽管李延年对创制新声,推动汉代乐府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史传文学却是把他作为负面形象加以处理,字里行间颇含微词。

服务于官府的乐师有忠直之臣,有谄媚之臣。前者处于权力的中心,在观念和音乐创制上体现的是主流意识;后者虽然处在政治网络的中心,但他们创制的新声、靡靡之音已经不再属于主流意识,而是向边缘疏离。如果从艺术发展的角度审视,师延、师涓、李延年这类乐师的贡献倒要大于那些属于忠直之臣的乐师。

中国早期文学对于服务官府的乐师如何履行职责作了历史的再现,塑造出两种不同类型的乐师形象,有忠奸之分,直曲之别。至于那些活动在民间的个体乐师,无论他们是以音乐自娱,还是靠卖艺谋生,都见不到官府乐师那种责任感。民间个体乐师都很有个性,关注的是自身的生存状况,以及自己音乐才能的发挥,而对于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基本不在他们视野之内,他们是活动在政治边缘的乐师,和主流意识关联甚少。当然,这类个体乐师并不是丝毫没有政治责任感,而是自身所处的地位剥夺了他们参与现实政治的机会,如果给他们官府乐师那样的条件,其中也会涌现出可歌可泣的忠直之臣,如击筑悲歌的高渐离就是一例:

其明年,秦并天下,立号为皇帝。于是秦逐太子丹、荆轲之客,皆亡。高渐离变名姓为庸保,匿作于宋子。……宋子传客之,闻于秦始皇。秦始皇召见,人有识者,乃曰:“高渐离也。”秦始皇惜其善击筑,重赦之,乃其目。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复进得近,举筑扑秦始皇,不中。于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2](《史记·刺客列传》)。

高渐离是一位擅长击筑的乐师,荆轲刺秦王时,他曾在易水送别。荆轲行刺失败,高渐离被秦始皇抓入宫廷,熏瞎双眼。他利用击筑的机会,在乐器中暗藏铅块,继荆轲之后再次行刺秦始皇,未遂遇害。高渐离在燕国灭亡后已经是典型的个体乐师,但他却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和无所畏惧的英雄主义精神,演出了个体乐师最悲壮的一幕,是一位光彩照人的义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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