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造价管理的问题分析与建议论文_孟淑美

浅谈工程造价管理的问题分析与建议论文_孟淑美

济南舜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014

摘要:文明缔造的过程少不了建设和发展,两者的并行离不开人们对经济环境的重塑和探索,工程建设的推进在我国当代城市化发展历程中起到主要的推动作用,而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机制需要我们认识到工程建设的实效性、合理性和经济性,体现在我国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工程投资的平衡上,本文就工程造价管理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以供行业造价人员参考。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建设

前言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项目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造价的竞争。在保证工期、质量的基础上,如何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将决定项目能否在竞争中取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通过合理竞争使产品价格趋近于价值。工程建设具有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复杂的特点,生产要素价格多变、项目决策、建筑设计、施工管理、竣工结算等各个环节交织在一起。

一、 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现状分析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不健全。就工程定额而言,按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等,地区省定额是由省定额站编制颁发在全省统一执行的,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又由政府颁发了市政定额,由于两部门的要求和掌握尺度不同,在执行过程中常常发生矛盾,致使定额使用单位无所适从,有关主管部门难以仲裁。

二、工程造价全过程的主要问题分析

1、忽略项目决策的工程造价管理。对于项目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很多企业并没有提上日程,只是走个形式,为了中标大多工程企业编制虚假的概预算。然而,决策阶段为整个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构建了一个框架,对做好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也是不容忽视的。

2、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控制不力。设计单位为了免于责任,不遵守限额设计的原则,任意提高安全系数、提高设计标准,一律使用大梁、大柱、高配筋等,造成工程物资的严重浪费;设计深度不够,存在缺项、漏项、错项等问题,造成预算与概算严重不符;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沟通不力、控制脱节,以致无法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总造价。

3、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不成熟。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价的变更没有对其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有些负责人为了谋利益或者缺乏对工程造价的专业知识,各级人员随意签证;对于材料管理没有严格执行“限额领料”的原则;不按合同拨付进度款;现场管理不力,一面是施工人员材料浪费;一面是偷工减料,最后质量不过关,返工现象严重;合同管理缺乏规范化和法制化,违反行业管理的“游戏规则”,行政管理取代合同管理,施工合同名存实亡。

4、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不到位。竣工结算是工程结算的一个重要阶段,在现实中,往往存在承包商威胁造价员或故意曲解合同的行为,多索取工程结算款;编制工程结算书是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环节,一般是由施工单位编制的,造价工程师进行审查。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多拿工程款,一些负责人与审查人员串通,高估、冒算、乱编乱审,没有准确、合理、真实地反映工程造价;还有一些工程由于由两个施工单位共同承建,交界处工程量重复计算;对材料价格不按规定调差;对于设计变更,只调增不调减;乱报工程量;造价人员专业水平和素质低下,平时未深入现场了解情况,结算时敷衍结算。

而我国传统的做法在客观上造成轻决策、重实施,轻经济、重技术,先建设、后算帐的后果。由于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经济观念和造价控制意识淡薄,使得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难于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长期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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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情况,我国学术界最先于八十年代提出了全过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概念,有关部门也就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预决算向两头延伸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把我国造价管理的观念和方法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现在的任务应当是把现代化造价管理与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结合起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工程造价的编制水平。

三、提高工程造价有效性的对策

1、三方中介咨询机构的设立

由中介机构确定工程造价,定期发布人、材、机的价格及价格变动指数, 预测有关价格走势,为用户提供动态的工程造价基础资料,参与工程项目从立项投资分析到招投标标底、标书的编制,到工程决算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并承担法律责任,使工程造价管理真正纳入市场化轨道, 最终形成以业主、中介咨询机构和承包商为建设市场主体的格局。比如中介服务体系应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定期发布指导价,人工费单价、机械费台班单价可分别每半年发布一次;材料价格变化较大,且装饰施工周期较短可按月发布(指主材价格)。同时由于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底子还很薄,因此在建筑工程中尽量不要采用价格昂贵的建筑材料。非用不可的建筑项目,对于市场价比定额价高出两倍以上的建筑材料,经甲、己双方议定后,应报各级标准定额站审定,从而规范价格管理。

2、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法规

建立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筑工程,保证建筑工程造价标准,严格执行法律,做到有法必依。针对不同区域和情况制定适应具体情况的管理办法,例如合理的招标法、投标法、质量监管法等。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在政府的引导下规范运行,不能钻法律空子,投机取巧。法律法规建设不能是一纸空文,要具有操作性,便于执行。通过从法律上对建筑工程造价给予明确规定,保证了工程造价的法律地位,规范了市场,有利于建筑工程的顺利发展。

3、创新造价工程管理技术

行业要想获得持久的生命力,就应不断地顺应时代的发展,只有不断地推陈出新,不断地创新和提高自身的技术含量,才能获得持久的生命力。如今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工程企业也面临很大的生存和发展挑战,尤其是长期从事工程施工的企业,在市场发展的压力下,公路、铁路和市政工程等项目的建设,使得工程造价一直在降低,面对提质不提价的状况,施工的经营成本就会大幅提高,利润所剩无几。因此,企业应该适时的调整经营战略,适当的改善管理模式,加大管理力度,创新管理方法。企业的各级领导应该树立牢固的战略管理理念,把企业的经营开发和工程经济管理放在重点位置,甚至将经营开发当作企业的第一要务。各级组织应该快速打造出一个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班子和经营团队,加强区域阵地和经营网点的投资建设,使内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使各部门工作目标协调一致,向管理要效益。

4、优化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需要合理对工程造价进行确定,而政府和相关部门也需要对标底进行严格监管,严格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管理,避免其与发包人进行串通,从而导致编制不合理的标底的行为发生,同时对于投标人与业主单位进行串通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也要尽量避免。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需要做好事前把关,严格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核和控制,对需要进行工程变更的行为进行严格审订,避免不必要的工程费用支出,实现对投资的有效控制。在竣工阶段作为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

四、结语:

工程造价管理与项目实施主体之间相互影响,设计到很多工程专业知识,这个动态的过程需要各方通力配合,对项目的实施质量和进度都有重要作用,只有工程建设人员和施工造价人员在各个阶段把控成本管理各项技术要点,在优化现有的工程体制的基础上才能推进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粟莉,沈欣.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12:22-23.

[2]李素兰.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3(24).

论文作者:孟淑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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