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新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营经济论文,十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2—0519(2006)03 —0005—05
在“十五”计划的五年里,我国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真正担当起了“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重任。
回顾“十五”期间民营经济的成长轨迹,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路径图”大体上是沿着理论创新、制度创新、金融创新和海外市场创新四个方向不断地突破、前行,不断地伸展、壮大的。
一、在理论创新方面,以2002年党的十六大为节点,党在所有制理论方面的创新和突破逐步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法律和社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对民营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
2001年7月1日,在中共中央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发表了著名的“七一”讲话。这篇讲话在思想理论方面的创新和突破,为党的十六大的召开作了重要的思想准备。2002年11月8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党的十六大强调“两个毫不动摇”,指出: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强调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新社会阶层人士,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强调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海内外各类投资者在我国建设中的创业活动都应该受到鼓励。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强调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等等。
可以说,以党的十六大为标志,长期以来束缚人们的“姓资姓社”、“姓公姓私”等问题统统被破除了,非公有制经济从经济层面、政治层面都获得了与其贡献相适应的认同,民营经济发展的道路更加宽阔了。
党的十六大之后,党在所有制理论、非公有制经济理论方面的突破和创新,逐步转化为具体的政策和法律。
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同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2004年3月14日,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私产入宪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它也进一步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私产入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有着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
2002年11月,浙江的邱继宝等多位民营企业家作为党的十六大代表首次出现在我们党的代表大会上;在全国工商联的换届之年,11位民营企业家当选为全国工商联副主席;2004年12月24日,100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受到中央统战部等五部委的联合表彰,并被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到了2005年“五一”的时候,33位私营企业主通过严格评选,首次被选为全国劳模。
综上所述,“十五”期间对于民营经济而言,最具开创性的是党的十六大所确立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而对民营经济今后发展影响最为深远的,则是在这五年里,中共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这对于民营经济发展,对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都具有全局的和长远的指导作用。
二、在制度创新方面,以2004年铁本事件为节点,受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宏观调控和“国务院36条”颁布三大因素的交互影响,民营经济在“十五”期间整体上完成了原始积累,从创业期进入一个大的调整期。
非公有制经济从不合法到合法,从“有益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奋斗目标,非公有制经济把发展的重心转移到了打破市场垄断、寻求公平竞争等领域。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制度”对经济活动影响是巨大的,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我们常说的“温州模式”、“苏南模式”、“青浦模式”等等,就造就出了各地区独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和发展之路。
在“十五”期间,对民营经济而言。有三大制度因素不容忽视。按时间顺序说,一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二是2003年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以及宏观调控的实施,三是2005年初“国务院36条”的颁布和落实。在这三大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我国民营经济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
一是东部地区民营企业面临着产业转型的巨大压力,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趋向增强。
伴随着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开始,民营企业从2001年普遍开始进入新一轮的扩张或转型周期,其显著特点就是民营企业的“重工业化”和“房地产化”。但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中央的宏观调控措施初见成效。2005年上半年各地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表明,作为中国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区域浙江省,投资和经济增长开始放缓;2005年第二季度,因为增速较低,广东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都被山东超过,丢掉了第一的位子。这些迹象表明,重化工业开始进入结构调整阶段,长三角、珠三角以至整个东部地区如何实现产业转型、如何走上新型工业化道路已经迫在眉睫。对东部地区的产业道路,总起来说,靠大量耗费资源、大量使用低成本劳动力来发展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新的发展道路必须冲破这些资源瓶颈,至于这个道路是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还是劳动密集型的,是重化工业还是现代服务业,应当视当地资源禀赋决定。
现在有些沿海地区,特别是“双三角”地区把一些资源性产业,包括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长三角工业投资在下降,服务业投资在增长;实际利用外资数量在下降,但是进入服务业领域的外商投资在增长。在过去加工贸易产业失去优势的情况下,资源正在向服务业流动,这是结构调整的一个积极方向。
二是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转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能源资源项目投资,民间投资活跃。
与东部地区发展减缓相对应的,我们看到的是中部地区如火如荼的建设场面。2005年上半年,在已公布的数据中,中部各省GDP仍保持着两位数增长,远远高于全国的9.5%。
在中部地区迅猛发展的背后,是民营企业“北上”、“西进”的趋势在加快。截至2004年底,广东省企业在贵州省投资总额已超过500亿元,其中100多亿元的民间资本投向煤、电、矿产等领域。
三是国家放开垄断行业,民营经济开始向更广泛领域进军。
2005年初,《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务院36条”)正式公布,为民营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国务院36条”公布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到去年底,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累计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36条”的实施意见共计13件,相关法规政策性文件达到200多件;国务院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36条”的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17件,改进政府监督和管理工作,扩大市场准入,民营经济开始向昔日的垄断领域伸展。
2005年5月,国防科工委率先发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允许非公经济申请第二类许可,从事生产武器、装备的一般分系统和其他专用配套产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2005年7月22日,铁道部出台了贯彻“国务院36条”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铁路运输、铁路运输装备制造、铁路多元经营等四大领域,同时还拿出多个大项目清单,对外招商。2005年7月29日,国家民航总局正式对外公布《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从8月15日开始,民航业将向民营资本全面放开,各种投资主体都可以投资除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外的所有民用航空领域。2005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明确了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具体领域;此外,民营资本还积极涉足石油贸易和储运领域。2005年6月29日,中国规模最大的民营综合性石油业实体长联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成立。目前有30家民营企业入股,涉及资本约50亿元。到去年底。各部门新政频出,11月4日,文化部、 财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取消了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注册资本限额的特殊规定和个体演员证,允许国有文艺院团演职人员经单位批准离职自主创办民营文艺表演团体。12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允许非公有资本参与热源厂、供热管网和投资、建设、改造和运营。
总起来说,27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和财富。但是进入“十五”以后,以2004年的铁本事件为节点,我认为,中国民营经济从整体上讲,已经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开始进入一个调整期。大体上说有这样几个调整方向,就是“两升级两转变”:
一是产业结构升级。传统的重工业化道路走不通了,一部分民营企业“被迫”走上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为主要标志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另一部分则着重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
二是经营管理升级。越来越多的企业跳出传统管理模式,注重科学管理、文化管理和品牌运营;主动改变股权单一化格局,进行股份制改造,运用股权、期权等方式增强发展后劲;关爱员工,尊重人才,加大科研投入,开展全方位竞争。
三是发展战略转变。不少企业开始摒弃多元化投资,更加注重专业化发展,做强主业,有的进一步提出了创建“百年老店”的发展思路;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实现混合经济的大发展;随着市场开放,部分投资转向民航、铁路、石油、城建、文化等垄断领域;有条件的企业还逐步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并购,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
四是增长方式转变。民营企业开始转变单纯依靠量的扩张实现增长的方式,更加注重实质的提高,积极地投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高现有产业的科技水平,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和研究合作,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培育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很显然,民营经济这种调整,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驱动下进行的,其走势和方向也是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一致的。
三、在融资和试水资本市场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在这五年里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以2002年《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为节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重点,已经完全转向通过金融创新和市场化手段,扶持的力度渐渐加大。
目前,我国城市集体企业、农村乡镇集体企业和乡镇个体与民营企业等非国有的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了1200万家,占全部注册企业数的99%,工业总产值和利税分别占到了70%和45%,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这说明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速运转的助推器。
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却十分的匮乏。银行信贷资金原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但获得的支持却很有限。据统计,到2005年9月底,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20.3万亿元,同比增长13.5%,但非公有制企业短期贷款较上年同期少增216亿元;在短期贷款构成中,非公有制企业仅占14.4%,其中个体私营企业为1.1%,三资企业为4%。在资本市场上,由于直接融资门槛较高,使绝大部分民营企业望而却步,中小板块也只是杯水车薪,只能在短期内解决少数高新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五年中,民营企业在寻求融资以及试水资本市场的过程中,由于无奈、无知、盲目和贪婪,付出了沉重代价。近两三年来,以德隆、科龙、健力宝等为代表的大型民营企业相继出事,更多的企业资金链紧张,步履蹒跚。这种普遍现象既暴露了企业在成长中的决策失误、管理漏洞,以及企业家们打擦边球、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也揭示出民企的融资困境及诸多社会问题。
为了破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国家从1999年开始就连续出台了许多政策,2002年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就是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的标志,此后运用市场化手段和金融创新解决融资难就成为主流观点。
到2005年,金融领域的新政不断推出,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到位和发挥功效,民营企业在金融领域获得的扶持将更加具有普遍性和实质性。
证监会在逐步完善中小企业板块,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鼓励到境外资本市场融资等方面继续加大了支持力度;商务部和中国出口信保公司对开发适应中小企业的保险产品和承保模式等提出了新措施,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2005年7月28日,银监会发布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从政策、机制、程序和方法等方面对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提出了具体措施,为增加对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业务提出了具体措施,为增加对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创造了必要条件。2005年11月1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即75号文),对境内外资产置换行为的控制开了一个口子,这意味着民营企业海外“红筹上市”禁而复开。2005年11月初,横店集团和万向钱潮公司获准分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和6亿元的一年期的短期融资券。这也是自2005年短期融资券重新启动以来的民营企业首次获得这样的机会。2005年11月24日,国家开发银行与内蒙古包头市商业银行、浙江台州市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微小企业贷款项目合作协议》,此举标志着国家开发银行正式启动了“中国商业可持续微小企业融资项目”。这是国家开发银行社会瓶颈业务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在拓展海外市场方面,“十五”期间的民营企业是国家“走出去”战略最积极的实践者,是推动外贸持续增长的生力军,但以2004年西班牙烧鞋事件为节点,民营企业现行的外贸出口和竞争模式遭遇了严峻挑战。
2004年11月20日,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一跃而为全球仅次于美国和德国的第三大贸易国。2005年预计进出口总额将超过1.38万亿美元。我们之所以能在短短三年时间里实现外贸总额翻一番的目标(2001年进出口总额仅为5100亿美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营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生力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企业走向世界的努力就没有停止过。特别是1999年国家放开私营企业进出口经营限制之后,以及2003年《外贸法》颁布,规定自然人也可以以个人身份开展进出口贸易之后,这种尝试和探索显得更加波澜壮阔。联想、中兴、万向、华为、TCL、天狮、力帆等一批大型民营企业集团率先开展跨国经营,探索新的经营模式,改进营销战略和战术,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很好的榜样,成为“走出去”战略最积极的实践者。
民营企业跨出国门是一种内在的冲动,是外部竞争的压力和资本的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经济全球化的结果。我国民营经济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生产和投资能力。目前,私营企业拥有的资本金达到5.8万亿元,是2000年1.33万亿元的4.5倍,并且在彩电、冰箱、服装鞋帽、玩具、微波炉、洗衣机、空调、摩托车、水泥等行业和部分服务领域拥有“世界工厂”级别的生产和竞争实力。
但是,随着民营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中国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摩擦也不断增加。由于民营企业对外拓展势头很猛,国外对我国民营企业又不很了解,所以常常与国外的贸易保护策略“迎头相撞”,屡屡发展成为“两反一保”及特保立案调查的“重灾区”。据统计,2002年以来,我国71%的企业和39%的产品不同程度地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损失重大;商务部统计,截至2005年5月底,已有34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637宗涉及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别调查,反倾销案正逐年上升。
面对这种情况,有一些民营企业组织起来积极应诉,相当多的则选择了放弃。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就是2003年7月,一度引起国内各界高度关注的欧盟打火机厂商指控中国倾销一案宣布无条件撤诉,温州打火机行业的民营企业,在调查过程中多方游说,表现的更为积极、活跃,充分体现出了中国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勇气和智慧。除反促销问题之外,近两年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如2004年9月16日晚,西班牙东南小城埃尔切,一把火毁了中国鞋城里温州商人价值100多万欧元的鞋子等事件。这些事件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的民营企业必须要看到繁荣背后的危机。要坚持走科技创新道路,逐步调整低价格、低档次、高消耗的产业和产品结构,避免低层次的恶性竞争,开发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用先进制造技术提高自己产品的技术含量,创立自己的品牌形象。
展望未来五年,中国民营经济特别是私营经济发展将呈现五个方面的变化趋势。
——发展速度继续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私营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个体私营经济增长率将高于全国平均速度的50%左右,占全国GDP的比重将达到40%以上,全部民营经济将达到3/4左右。
——企业规模继续明显扩大,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将形成。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金规模将增长60%以上,达到户均250万元左右;将有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即进入最大1000家工业企业,进入全国500强企业,可能有几家民营企业进入世界500强。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并向重化工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更大拓展,技术不断升级、产品档次更加提高。民营企业继续在轻纺商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主体地位;在重化工业和基础设施产业领域的份额将进一步提高,在其中的部分中小类行业将占主体地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将出现。
——企业治理结构不断规范与完善,人才结构和员工素质进一步提升。私营企业中的公司制企业比例和海内外上市公司中的私营企业比例进一步提高;私营企业中的家族与专家结合型管理进一步发展,企业治理结构更加规范、合理和现代化;一大批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进入私营企业,管理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普通员工素质进一步提高。
——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在国家的倡导和社会舆论的宣传监督下,民营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自觉意识进一步提高,管理制度的相应建立和社会责任行为将进一步具体履行。这一切,将推动民营企业进一步成为社会责任的重要承担者,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