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幼师专业发展与政策支持保障回顾与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幼师论文,我国论文,政策论文,专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指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目前我国教育正在进行着一场深刻的变革,适应新形势,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就必须提高教师素质。
一、我国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支持回顾
就我国而言,完整意义上的幼儿教师专业化的起点,始于1903年湖北幼稚园附设的女学,至今幼儿教师教育已经走完100年的曲折历程,但专业化水平还很低。
新中国成立以来,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得到党与国家的大力支持,教师教育逐步走向专业化。
2006年7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正式启动了,全国103个基地、700多个幼儿园进入了“以园为本幼儿园教研制度建设”项目。
二、现阶段我国幼儿教师专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幼儿教师应该成为专业人员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理论上来讲,幼儿教师应该被视为专门职业。但对照职业专业化标准,我国的幼儿教师专业化尚处在初级阶段,发育还很不成熟。现实中,幼儿教师这一职业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声誉,远不如医生、律师。甚至只被社会认可为“孩子王”“保姆、阿姨”,降低了幼儿教师的职业地位和声望。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幼儿教师学历普遍偏低
我国《教师法》关于幼儿教师的资格要求偏低,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即可从事教学。与我国提倡的小学教师学历专科化,中学教师学历本科化,高中教师学历研究生化还相差很远。
(二)专业意识,自主权低
作为专业人员,幼儿教师在专业活动中应当具有自主权,如独立设计教学活动方案,针对幼儿差异开展个别教育,与不同类型家长沟通以及幼儿园管理、课程建设等。
幼儿教师的专业权力受到各级各类管理机构与行政权力的不断侵蚀,幼儿教师在涉及自身专业发展以及幼儿园教育教学方面的话语权和决策权越来越少。
(三)综合素质不高
据中国人大学者1997年根据我国职业结构中常见的100种职业在北京市展开调查所得结果显示:大学教授职业声望排名第2,大学普通教师排名14,中小学教师排名29,幼儿园教师排名36。教师的职业声望随专业化程度降低呈递减趋势。幼儿教师的职业声望处于整个教师职业声望中的最底层。职业声望与职业的专业化水平是成正比的。
(四)教师培养课程设置不合理,职前教育“滞后”
目前,我国幼儿教师在职前与职后教育中均存在诸多问题。职前教育具体表现在
1.我国高校的课程设置以师范性为主,而把学术性放在次要地位。
2.课程设置的比例不协调。表现在师范院校基础课程安排偏少,学科课程安排过长,教学技能技巧课程安排偏多,教育课程安排偏少,而且理论化过重,重复性大,脱离幼儿园教学实际。
3.课程设置缺乏弹性。主要体现在课程单一、陈旧、僵化,甚至一本教材用十来年,从而使教材内容很难适应时代的发展。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组一项关于东中西部15省市30个区县的调查显示:
近90%的园长认为“教师的培训机会太少”,17%的教师与管理人员、半数保育员整个学年都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进修培训,并且这已经成为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之一。
不仅培训机会少,而且仅有的培训一般只对公办园教师,比如某市教育局有一项每年花费一两千万的“千农工程”,用于免费培训农村幼儿教师,但培训对象偏向于公办的有编制的教师,民办教师和无编制的教师则兼顾较少。
(五)社会地位偏低,工资待遇不高
在现实生活中,幼儿教师的工作虽然很辛苦,但收入状况却一直不尽如人意。全国多数地区,幼儿教师的工资标准仅仅参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付出和回报不成比例。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教师教育改革与实践中的问题只是发展中的问题,它需要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人和关心幼儿教育事业的人一起努力。
三、政策保障建议与展望
大力提高我国幼儿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解决我国幼儿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文化、体制等各个方面,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系统解决。这里侧重从宏观层面,提出政策保障建议与展望。
(一)强化政府责任,重视幼儿教师队伍的规划和建设
学前教育的奠基性、社会公益性、福利性,要求政府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公共责任。
首先,将幼儿教师纳入国家统一的教师资质管理系统。将幼儿教师纳入国家统一的教师资质系统进行管理,可以使幼儿教师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身份编制、职称评聘、在职培训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权利。
其次,健全幼儿教师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聘任制度、职务制度建设。严格的幼儿教师准入制度和规范的幼儿教师聘任制度、职称评定制度是提高幼儿教师社会地位的内在基础,同时也是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的有效外在措施。
教师资格认证不仅要面向师范类毕业生,而且要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以此增加幼儿教师的社会储备。
(二)不断深化幼儿教师培养制度改革
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对幼儿师范教育改革的支持力度。国家应以省为主制定学前师范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幼儿师范教育经费,尤其对边远贫困地区的幼儿教师培训应给予直接的经费支持;通过政策引导,实行定向、免费培养,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幼儿师范专业;严格招生,加强对学前教师教育的质量监管,国家要严格控制各中专、大专幼儿师范学校的招生,尤其要控制各职教中心随意举办幼儿教育专业的行为,以保证幼儿师范毕业生的整体素质。
(三)以教师专业化为导向,加快教师教育一体化进程
以教师教育一体化的观念建立健全及整合我国的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还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首先,要着力打造省市级幼儿教师培训基地。建立覆盖全省或全市的一个或多个省市级幼儿教师培训基地,由省市级教育行政部们直接管理,统筹规划,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进修学院等优质师资资源和课程资源,建立面向全体幼儿教师的全员培训机制。
其次,要构建层次分明,有机配合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课程。职后课程要体现发展性、上升性和连续性,应将重点放在更新幼儿教师教育观念、提高其教科研和教学水平上。
第三,建立立体化的远程继续教育模式,建设省市级幼儿教师研修网站,精心选择并上传各种教育资源,供幼儿教师免费下载学习;利用省市电视台教育频道开设“空中课堂”,制作针对幼儿教师需求的电视节目,解决幼儿教师培训受训面大、任务重、工学矛盾突出、经费短缺等问题。
(四)制定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促进幼儿教育专业化
目前我国急需建立国家级权威性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明确专业成长要求,并与行政部门合作重视幼儿教师准入资格管理,以此限定幼儿教师队伍最低起点,保护优质幼儿教师教育资源。
同时,制定不同层次水平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引导不同群体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整体幼教师资质量。
(五)整合资源,搭建区域教研平台
教师职业不同于一般职业,其劳动是复杂的脑力劳动,具有极大地创造性和灵活性,幼儿教师的专业实际上包括两个专业,一个是学科专业,另一个是教育专业。教师工作要求教育工作者既是学科知识方面的专家,又是学科教学和教育知识方面的专家,当前更是强调教师的实践技能。
同时,在区域内园与园之间、跨区园与园之间建立协作园、协作区关系,开展手拉手教学帮扶活动、园本教研现场研讨活动、经验展示交流活动等,形成区域联动的制度,实现“强弱互补,资源共享,交互引领,双赢共好”的目标。
(六)完善幼儿教育法律体系,为教师提供法律保障
教师专业化是一种观念,更是一种制度。它的发展和完善,必须以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备的教师专业化制度作为保障。我国颁布实施的《教师法》和《教师资格证条例》,为我国教师专业化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从我国幼儿教师队伍现状来看,由于缺少有效监督执行机制,尚与相关法律制度存在较大差距,生存权无保障,过重的职业压力和收入不平衡已经造成许多幼儿教师改行或流失,其严重性和严峻性需要政府采取更有利的措施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明确幼儿教师的法律地位和身份,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
应该看到,高质量的幼儿教师队伍是高质量学前教育的核心和保障。只有真正重视和解决好幼儿教师问题,才谈得上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才谈得上“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让学前教师“体面地工作”、“有尊严地活着”是我们的希望和追求,为此,我们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