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藏民族语言的语法类型_汉藏语系论文

我国汉藏民族语言的语法类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藏民论文,语法论文,语言论文,类型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引 言

我国学术界传统上将汉藏语系分为汉语、藏缅语、侗台语、苗瑶语4个语族,这种汉藏语系的分类主要是根据李方桂《中国的语言和方言》(第二版《中国年鉴》1937)的观点。该文认为汉藏语系语言的共同特征有:1.单音节趋向;2.形成声调系统的趋向,是这些语言具有共同起源的最有力的证据;3.浊音声母的清化;4.有许多共同的词汇;5.除藏缅语外,语序基本都是主—动—宾。这些语系的基本特点主要在语音方面,而唯一的语法特点——句子的基本语序在语系内部并不具有普遍性,甚至是差异极大的。

马学良主编的《汉藏语概论》(1991)将汉藏语的主要特点概括为,语音上每个音节有固定的声调;许多语言的元音分长短;韵尾比较丰富;许多语言的声母有清浊对立;部分语言还保留复辅单声母。语法上以词序和虚词为表达语法意义的重要手段;有量词;有丰富的重叠词。词汇主要由单音节的单纯词和多音节的复合词组成,还有四音格的联绵词。分类依据的也主要是语音标准,就其词序、虚词、量词、重叠词等语法项目来看,事实上汉藏语系内部的分歧也是相当大的。

通过以上经典学说可见,汉藏语系语言分类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语言类型学,而不是历史语言学的标准,但是语法类型的作用并没有被充分强调。因此,语法类型的描写与分类应该是汉藏语系语言研究尚未充分开展的一项基本任务。

根据现有的调查研究成果,国内汉藏语系民族语言包括以下3个语族12个语支约70种语言。

1.藏缅语族

A.藏语支:藏语、门巴语、仓洛语、白马语;B.彝语支:彝语、傈僳语、哈尼语、拉祜语、纳西语、基诺语、怒苏语、柔若语、白语、土家语、毕苏语、桑孔语、末昂语、卡卓语、嘎苏话、阿哲话、唐琅话;C.羌语支:羌语、普米语、嘉戎语、木雅语、尔苏语、贵琼语、尔龚语、扎巴语、纳木义语、史兴语、却域语;D.缅语支:阿昌语、载瓦语、浪速话、波拉话、勒期话、仙岛话;E.景颇语支:景颇语、独龙语、阿侬语、达让语、格曼语、义都语。

2.侗台话族

A.壮傣语支:壮语、傣语、布依语、临高语;B.侗水语支:侗语、水语、毛南语、仫佬语、佯僙语、莫语、拉珈语、标语;C.黎语支:黎语、村语;D.仡央语支:仡佬语、布央语、普标语、拉基语、木佬语。

3.苗瑶语族

A.苗语支:苗语、布努语、巴哼语、炯奈语;B.瑶语支:勉语;C.畲语支:畲语。

汉藏语系民族语言普遍有类别和功能都比较一致的名词、动词、代词、数词等实词类,但是形容词、指示词、量词、副词等实词的分布和功能有较大的区别。比如在汉藏语言中,形容词具有许多动词的特点(如可以和动词一样有表示时体的形态变化,有自动与使动的语态变化等),所以有的语言的语法描写将形容词归于动词或谓词类。又如各种语言虽然都有指示词,但是有的语言只分近指和远指,有的语言在近指和远指的基础上还可以有多种不同的指向;有的语言位于名词之前的量词还有定指作用。量词被认为是汉藏语系重要的或特有的词类,实际情况并不尽然。如果不包括所有语言都有的度量衡单位词,有些藏缅语名词和数词的组合不用或很少用量词,而有些语言这样的量词却很发达,其功能是对不同类别名词的范畴化,从这个意义上,量词更像虚词。副词是功能丰富的词类,有些藏缅语因为有比较系统的表示程度、语气的形态,所以其程度副词和语气副词相应地比较少用。

因为缺乏狭义的形态变化,所以虚词常被视为汉藏语系最重要的语法形式之一,其实这种看法也不周密。汉藏语系所谓的虚词一般是指与名、动、形等实词组合表示这些实词语法意义的介词、助词、连词等功能词。汉藏民族语言虚词分布与功能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一是根据虚化程度及粘着程度的不同,侗台语、苗瑶语及彝缅语等分析型的语言多使用虚词,而同样功能的形式在比较综合型的藏缅语则描写为实词的附加成分,所以这类语言的虚词很少;有时虚词和词缀的界线以及虚词的分类系统都不是十分清晰。二是虚词的功能和分类很不一致,比如同样是表示名词格意义的虚词,前置于名词的称做介词,后置于名词的称做助词。三是虚词是语法化的表现,不同的语言实词虚化的时间和过程可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汉藏语言中虚词的分布及对应关系缺少一致性,至少没有太多的语言历史分类的价值。第四,由于汉藏民族语言的历史音变,虚词、词缀等语法成分可能融进词根的音节,所以许多语言都有词根音节声韵调交替表示语法意义的、类似内部屈折的形式,当然这种语法形式一般也没有太多的语言历史分类的价值。

鉴于以上汉藏民族语言的语法状况,该语系语言可用其三类开放的实词类——名词、动词、形容词为基本语法单位,通过附加成分、内部屈折和虚词表现的词法意义,和通过实词与其他词组合后的句法结构所表现的各种句法意义来根据语法范畴与形态类型。

汉藏民族语言分布比较普遍的词法包括:

名词——通过附加成分、内部屈折和虚词表现的格、数、性、小称的变化;

动词——通过附加成分、内部屈折和虚词表现的时体、态、趋向、人称—数的变化;

形容词——通过重叠、附加、复合表现的程度与主观摹状的变化。

分布比较普遍的句法主要包括:

名词——与前置/后置词、形容词、数量词、指示词、人称代词、关系从句组合的各种名词短语;

动词——与宾语、补语、数量词、副词、助动词组合的各种动词短语;

形容词——与副词、比较基准—比较标记组合的各种形容词短语。

二 汉藏民族语言语法类型的研究方法

汉藏语言的词法与句法在不同语族、语支语言中表现为相当参差的差异。语言类型学比较强调动用真实文本语料跨语言地对比与归纳语言的类型与共性,故本文采用了语言类型学、语料库语言学的理论方法对这些语言做了统一的语法类型标注与分类。同时在学科传统上,汉藏民族语言的类型研究还需要兼顾语言历时演变的影响,其中语法化和语言接触是影响民族语言语法类型形成与变异的重要因素。

1.语言类型学

现代语言类型学最重要的贡献是指出了语言单位具有标记性(markedness)的区别和蕴涵性(implication)关系。

标记性理论认为,任何一对具有最小区别的语言单位或特征,通常表现为一个无标记(unmarked),一个有标记(marked)。以汉藏民族语言为例,当一个名词作为句子中的主语、话题和施事角色时是不需要加任何标记的;而当名词在句子中的上述语法语义语用角色发生变化时,通常需要用一个屈折的、附加的或虚词性语素加以区别。又如当谓语动词是主动态、普通体、陈述式时通常不需要加任何标记,而当动词为诸如使动态、完成体、疑问式或其中之一时则需要加上某种词法上的标记。再如汉藏语形容词修饰名词的短语有名—形和形—名两种语序,因为形—名语序中间一般要加助词变为形容—助—名,故可断定名—形是这类短语无标记的和原始的语序,而形—名是有标记和后起的语序。

蕴涵关系是指,当所有语言有p,也有q,但是有q不一定有p时,则p蕴涵q。如在词法层面,名词之复数(p)的存在蕴涵单数(q)的存在,动词之使动态(p)的存在蕴涵主动态(q)的存在等。在句法结构层面,汉藏语有比较典型的OV语序的藏缅语和非常典型的VO语序的侗台、苗瑶语,不同语序类型语言的各种句法结构之间具有以下系统的相互蕴涵关系:

OV型语言 VO型语言

宾语—动词

动词—宾语

*形容词—名词名词—形容词

领属成分—名词

名词—领属成分

关系从句—名词

名词—关系从句

名词短语—后置词 前置词—名词短语

比较标准—比较标记

比较标记—比较标准

专名—通名

通名—专名

动词—助动词 助动词—动词

*藏缅语普遍使用名词—形容词语序与OV型语言整体上不和谐。

2.语料库语言学

处理真实文本语法资料的处理可以使用语料库语言学(corpus linguistics)的方法。该方法是将每一个词法的或句法的单位设为数据库中的一条记录 (record),将不同的词法或句法数据或特征标注于记录下的不同字段(field),并将每个词法单位中的语素(词汇的和形态的)和句法单位中的词汇单位(实词)和语法单位(形态语素)加以隔行对照的描写。通常隔行对照的作法是第一行为民族语言真实语料词法和句法单位语音的国际音标,第二行为构词和构形的语素切分,第三行用规范的语法术语注明每个词汇和语法单位,第四行为该词法和句法单位的意译。

以羌语荣红话为例(引自LaPolla,Randy J.with Huang Chenglong 2003):

第一行

第二行

第三行 狗—与格 否定—敢 猪—与格 敢

第四行 (某人)对狗不敢,对猪敢。意为: (某人)欺软怕硬。

通过这种标注语料库可以穷尽地排列和检索任意一种标注字段的语法范畴或语法形态的数据,并据此进行语言词法和句法的系统分类。这类语法数据库可以用世界少数民族语文研究院(SIL International)的toolbox软件建立。

3.语法化

按照语法化的理论,语法意义/单位是来自词汇意义/单位的范畴化,而范畴化以后的语法意义/单位还可以进一步地语法化为其他范畴,语法化的过程与说该语言的人的认知过程有关。汉藏语系语言有时语法义与实词义并存,有时不同的范畴用相同的形态表示都是语法化现象的实例。这种现象可以有两种语法化的解释,一是两种或几种语法范畴—形态的语法化过程有前有后,二是在语言学家看来是不同的语法范畴可能对母语人的认知来说是相同的语法范畴。

4.语言接触

有些汉藏语系民族语言的句法结构可以有两/几种变异的形式,用上述标记性理论可以大致推断出孰为无标记的原始形式,孰为有标记的后起形式。产生有标记形式的原因之一是来自语言的接触,特别是少数民族语言受到汉语语法结构的影响。语言接触产生的语法变异要在本语言允许的结构规则内发生。新产生的语法结构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语法化现象,只不过是间接地受到另一种语言的接触影响、同时也符合母语人的认同而产生的。

三 汉藏民族语言的词法类型

1.名词

名词是最有代表性的体词。名词的共性表现为,语义上的性别和数量可以通过词汇的或形态的手段区别,名词和动词之间的各种语义关系可以用不同的格标记体现,名词的性质、状态等属性特征主要是用形容词修饰和描述,名词和名词之间也可以构成修饰、限定或领属的关系,名词最主要的语义—句法功能是充当施事—主语和受事—宾语。

1.1 格

名词通过加某种格标记成分表示名词和谓语动词之间的施事、工具、受事、与事、领属限定、比较、方向、从由、处所等语义关系,或者表示和其他体词的领属、修饰或限定关系。格标记是名词最重要的语法标记之一。

汉藏语系语言的格范畴分布很不平衡,总的情况是粘着型的藏缅语格比较发达,孤立型的侗台语和苗瑶语相对缺乏。格发达与否可能与名词和动词在句子中的语序相关。藏缅语动词位于句尾,动词前面多项名词充当主语、宾语、定语还是状语需依靠格标记加以区分;侗台语、苗瑶语、汉语动词位于句子中间,名词做主语、宾语、定语和状语等句法角色一般可以从语序位于动词前后和名词中心词的前后得以区分。

藏缅语的格形态都是附着在名词后的结构助词,有些语言经常数格并用相同的或有语音屈折关系的格助词。侗台语、苗瑶语的名词像汉语一样很少有狭义的格范畴,句法结构中较少使用格标记成分。

汉藏民族语言名词的格标记有以下特点:

1) 藏缅语的格标记位于名词之后,相当于后置词(语法描写中一般称为助词);侗台语、苗瑶语的格标记位于名词之前,相当于前置词(语法描写中一般称为介词)。这一特点与语言的整体语序有关,即OV型语言倾向或蕴涵用后置词,VO型语言倾向或蕴涵用前置词。

2) 格标记的使用是选择性的,而非强制性的。即在语义关系清楚的情况下,名词不需要加格标记;只有在语义关系可能出现歧义时才使用格标记。例如藏缅语施事与受事名词的生命度相等的情况下,需要用施事格或受事格标明名词的语义角色;特别是受事名词在句首做话题(即所谓被动句)时,其后的施事名词一般要加格标记。

3) 各种语言都有用同形的格标记表现不同的格意义的现象(如藏缅语施事常与工具格同形,受事可以和与事同形),这可能是反映了格标记语法化的顺序和等级。

4) 侗台语、苗瑶语的格标记常借自汉语,如“把”字句、“比”字句,这反映了这些语言格标记的语法化过程比较晚,并且可以反映其何时与何种汉语的方言有过接触。

1.2 数

汉藏民族语言的名词一般也没有严格意义的数范畴,名词的数量主要靠数(量)词表示,许多语言表示数范畴的形态并不发达。汉藏语名词数范畴还有以下一些特点。

1) 单数都用零标记,复数都是有标记的。藏缅语的复数标记都加在名词之后,侗台、苗瑶语的复数标记多加在名词之前,或用语音交替的屈折形式或异根形式。

2) 名词的复数标记一般不能和数量词同现,名词加复数标记和加数量词的区别,一是加数量词的名词是可数的,加复数标记的名词是不可数的;二是加复数标记的名词是有定的(定指),表达的是旧信息;加数量词的名词是无定的(泛指),表达的是新信息。

3) 复数标记和名词的生命度有关,一般是按人>动物>植物>非生物的等级优先赋予复数标记。

4) 名词和人称代词的复数标记多不同源,人称代词的单数和复数是必须区别的,而名词的单数和复数一般情况下是不必区别的,即名词语义上的复数更常用单数(即无标记)的形式。

5) 有的藏缅语和侗台、苗瑶语的人称代词区分多数和双数。部分语言(特别是藏缅语)双数后缀来自实词的数词“二*g-nis”,部分侗台语、苗瑶语人称代词的数用异根。

1.3 性

汉藏民族语言都没有严格意义的性范畴,但有些语言有表示自然性别的词缀标记。

性别标记的特点是:

1) 藏缅语性别标记基本用后缀,侗台语、苗瑶语名词的性别标记主要用前缀。

2) 名词在多数情况下不用加性别标记,所以性别标记是选择性的,这一点和典型的性范畴语言不同;但是有些语言无自然性别特征的名词也需要加性别标记,有些类似性范畴语言的用法。例如:错那语有些形容词的名词化要带阳性标记po[53],对比如阳性名词男佣人、弟弟,名词化形容词cher[55]po[53]白的、高的、tshe[55]po[53]热的、tuk[35]Po[53]坏的;而有些形容词的名词化要带阴性标记mo[53],对比如阴性名词女佣人、mo[53]妹妹,名词化形容词粗的、tAm[35]mo[53]紧的、稀的、kur[35]mo[53]弯的。

3) 性别标记的阳性与阴性在有的语言里与“大、小”的语义有联系,反映其语言认知和语法化的特点。如:纳西语有的阳性名词与指小的名词用相同的后缀-zo[33],男纳西族、bv[33]lv[55] zo[33]男牧羊人、小树、小房子、小路;有的阴性名词与指大的名词用相同的后缀-me[33],a[21]me[33]母鸡、bu[31]me[33]母猪、me[33]大树、me[33]大路。

4) 壮语有阳性名词前缀tak[8],例词如tak[8]mou[1]公猪、弟弟,这个前缀很和可能与上古汉语表示公牛义的“特”有关。

1.4 小称

许多汉藏语的名词都有指小标记。

名词指小标记的特点有:

1) 多数语言的指小标记用名词后缀。

2) 带指小标记的名词有可爱、亲昵等感情色彩。

3) 有些语言的名词是否带指小标记有一定的习惯性,如仓洛语sa[13]la[13]猴子、sa[13]ma[13]蚊子需要加指小标记,但是苍蝇却不需要加。畲语月亮要加指小标记,但是多数名词不需要加。

4) 有的语言名词加指小标记后还可以加形容词“小”。如羌语秤-小(小秤)>秤-小-指小标记(小秤); tshe[55]山羊>山羊-小(山羊羔)>tshie[55]山羊-小-指小标记(小山羊羔)。

5) 与汉语的“子、儿、崽”等类似,有的民族语言的指小标记是实词“儿子”的语法化。如:普米语“儿子”tsy[55]>猪崽;景颇语“儿子”小山羊羔儿、小秤儿、小锅儿、小碗儿;布央语“儿子”小鱼、小鸟;瑶语“儿子”小牛、小桌子。

2.动词

动词在语言中是最有代表性的谓词,动词在句子中最有资格做句子的核心成分谓语。汉藏民族语言的动词可以通过粘附于动词词根的附加成分、助词或语音屈折来表示动词的时体、语态、语气、情貌、人称—数、示证、自主与否等语法意义。动词谓语的核心句法地位还在于可以和句子的其他成分保持某种语法上的一致性关系,比如可以和句子的另一个主要成分主语之间保持人称和数的一致关系,通过态的标记反映其与主语及宾语的施受关系等。

2.1 时体

时体是和动词表述动作或事件时间有关的动词范畴。如果把时范畴界定为说话的时间和动词所述动作或事件时间之间的关系,把体范畴界定为动词描述动作或事件所处的时段或时点,汉藏语言的时体范畴表现的应该是动作或事件发生的体的意义以及其他的情貌义。

汉藏民族语言动词时体的基本特点有:

1) 时体意义一般是靠句子中时间名词、时间副词或其他有时间义实词的词汇义,更重要的是靠说话的语境体现的,动词本身是否加时体标记也是选择性的。藏缅语动词通常是在动词后加表时体的助词,侗台语和苗瑶语的时体范畴的形态和汉语一样也是在动词后加时态助词表示。

2) 藏缅语的时体标记不仅表现动词的时间,还经常同时表现动词的情貌、示证、自主与否、人称—数等,是综合的语法形态。

3) 表示动词时体范畴的后缀或助词是某些动词的实词义的语法化,有些语言动词的实词义和形态的语法义并存。如:仓洛语兼动词住和进行体标记,兼动词得到和经验体标记,兼动词完了和完成体标记;景颇语兼动词在和持续体标记,wa[31]兼动词回来和已行体标记,ton[31]兼动词搁置和终结体标记,ta[55]兼动词留下和延续体标记;傣语ju[5]兼动词存在和持续体标记, vai[4]兼动词存留和持续体标记等。

4) 侗台语、苗瑶语的时态助词与汉语关系密切,有些是借自汉语,或者用和汉语功能平行的本族语语素。如壮语持续体标记、村语持续体标记tsa[5]、仡佬语持续体标记ti[21]、畲语持续体标记 ti[4]大概都是来自于汉语的“著”;壮语经验体标记 kva[5]、临高语经验体标记kua[3]、村语经验体标记、布努语经验体标记、巴哼语经验体标记 kwa[55]、瑶语经验体标记kiwe[5]、畲语经验体标记 kwa[5]来自于汉语的“过”;壮语完成体标记lo[6]、傣语完成体标记、临高语完成体标记liau[4]、水语完成体标记lieu[2]、佯僙语完成体标记liu[4,]、村语完成体标记、布央语完成体标记1a[0]、巴哼语完成体标记ljo[31]来自于汉语的“了”;壮语完成体标记 dai[3]、侗语、水语、佯僙语经验体标记ta[6]、黎语经验体标记dua[3]来自于汉语的“得”;瑶语持续体标记来自“紧”(参见湖南酃县客家话)等。

2.2 态

动词的态范畴反映的是动词和主语、宾语之间的施动和受动关系。动词动作是主语角色实施的,动词为主动态,主语是动词动作的受动者动词为被动态;主语使宾语发生某种动作或变化时动词为使动态,主语和宾语互相动作的动词为互动态,主语发出的动作涉及或施及主语自身动词为反身态。

态范畴的基本特点:

1) 使动态在藏缅语中非常发达,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甚至形容词都可以有使动的变化。表达方式通常有加动词后缀、动词加虚化动词和动词词根的语音屈折。动词词根的语音屈折包括声母的浊音清化、不送气音变送气音、韵母元音交替、松元音变紧元音等,这些语音屈折的变化应该是来自使动词缀的弱化和减音。

侗台和苗瑶语没有藏缅语那样的使动态,及物动词致使宾语发生某种动作或变化用类似现代汉语所谓兼语式的句式,即用让、叫、给、请之类的动词后加兼语名词。但是个别侗台语有像汉语“至~致”、“食~饲”、“饮yǐn~饮yìn”、“见~现”、“折 zhé~折shé”等自动—使动的残留形式,如水语有陷,黎语有放进、包,仡佬语有照等类似的声调交替区别自动—使动的动词。侗台和苗瑶语还有一种“形容词—名词”格式的述宾结构,表示的是宾语具有某种性状的意义。如水语na[3]红脸、滑路、远咱、好苗、tik[1]lok[1]满仓;湘西苗语痛头、小肝(胆小)、滑路、笨嘴等。

2) 汉藏语主语是动词的受动者时动词不需要加任何标记,因此应该说汉藏语动词没有主动—被动态的对立。被动义往往通过名词性词语的施事格和受事格体现。(参见“名词格”部分)侗台、苗瑶语的被动义句子可只出现施事标记而不出现施事者,并且多用汉语借词,因此这种句式可能是来自汉语的影响。例如:壮语、佯僙语的、水语的借自汉语的“挨”;村语的bi[1]借自汉语的、傣语的tso[3]、瑶语的tsu[8]借自汉语的“著”;壮语的、布努语的可能借自汉语的等。

3) 互动态在藏缅语中有时用动词的后缀,在羌语支语言中多用动词重叠。侗台、苗瑶语是在动词的前或后加一个虚词(或副词)表示动作相互进行,如布依语互换。这类所谓动词的交互态的前加成分可能是来自汉语的副词“同、厮、相”等,不是原始的动词形态。

4) 少数藏缅语还有用动词后缀表示的自动态范畴,这种自动并非是与使动、被动的对立,而是强调动作是由施事者自己发出的,相当于英语的to do oneself。

2.3 趋向

汉藏语的动词常会带一个前/后缀或趋向动词表示动作的方向。这个范畴在羌语支语言中十分普遍,是将羌语支列为藏缅语族一个独立语支的一个主要标志。

1) 羌语支语言趋向范畴的分类很细致,经常以自然山水为动作方向的标准,其来源多为动词前方位词的虚化,所以表现为动词的前缀。

2) 藏语支语言也有类似的动词前缀趋向标记,但是有的是来自方位处所名词的虚化。

3) 景颇、彝缅语支和侗台、苗瑶语没有上述的动词趋向范畴,是用谓语动词后面的“去、来、回、进、出、上、下”等比较虚化的趋向动词表示动作的方向,这些趋向动词也可单独做句子的谓语动词。

2.4 人称—数

人称和数范畴是谓语动词通过形态变化体现主语(有的语言还可以是宾语和定语)名词的人称和数,也叫动词一致关系或代词化现象,这种范畴只发生在综合型、动词位于句尾的藏缅语中。

藏缅语动词人称—数范畴的表现形态主要是动词后附词缀或语尾助词,人称和数多与表时体的词缀结合在一起表示动词的多种范畴义。表示人称和数范畴的词缀来自人称代词,有的语言用整个人称代词作人称后缀,有的语言用人称代词的声母作后缀,有的语言用人称代词的元音作后缀,还有的语言是以人称代词的缩减形式为词缀,放在动词的前面或后面(如独龙语)。藏缅语的跨语言比较可以发现人称和数范畴在起源上有共同性,而范畴构成特点的差异对语族内谱系分类有参考价值。

动词的人称和数主要反映主语名词的人称和数,个别语言还可以表示宾语和定语的人称和数。如以景颇语第一人称单数为例,主语第一人称单数动词未完成体助词是,完成体是;主语第一人称单数、宾语第二人称单数动词未完成体助词是;完成体是;定语第一人称单数动词未完成体助词是,完成体是

3.形容词

形容词最基本的功能是做名词修饰语(定语),和做描述句的谓语(或表语),因为有程度的差别而能受程度副词的修饰,或形容词本身有表示程度差别的形态变化。汉藏语的形容词具有许多和动词一样的形态变化,如可加时体、使动、趋向标记等,所以接近动词类。

受汉语语法体系影响,许多汉藏民族语言也把形容词分为性质形容词和状态形容词。汉藏语系语言的性质形容词是形容词的无标记形式,具有形容词的基本功能;状态形容词是性质形容词的变化,是形容词的有标记形式。性质形容词的用法侧重性质状态的客观判断,状态形容词侧重性质状态的主观描述。汉藏民族语言表示形容词的程度变化和主观描述常用词根的重叠和附加手段,侗台、苗瑶语还使用一种形容词素+名词素复合构成的形容词,表示的是该形容词具有某种名词的性质或状态。性质形容词用加缀、重叠或复合等手段构成的状态形容词具有更多的描述性,如描述形容词程度的加深、状态的多样化、附加某些感情色彩等,因此状态形容词一般不再受程度副词的修饰,不做判断性谓语而只做描述性谓语。

3.1 重叠

词根重叠单音节词根以AA、双音节词根以 AABB和ABAB重叠式为主。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重叠方式。

A/AB/ABC>A/AB/ABC—程度副词—A/AB/ABC

A>A—B—A—C

3.2 附加

形容词词根都可以加前缀、中缀、后缀。

藏缅语形容词和附加形态表形容词的程度变化很普遍,因此通过程度副词修饰形容词的手段反而比较少用。

侗台语和苗瑶语主要是A—X和A—XX的后缀式。有些侗台语的形容词词根和后缀在语音上要有一定的关联,如词根与后附音节同声母或韵母,例如壮语等加同声母或同韵母后缀变化。苗语也有语音关联的词根和前缀(或前缀加重叠)构成的形容词,描述驳杂不纯的状态,如黔东苗语似硬不硬状。

3.3 复合

侗台、苗瑶语可用形容词素+名词素复合构成的形容词,表示的是该形容词具有某种名词的性质或状态。这种复合式的形容词类似汉语的“雪白”“笔直”,但是语序相反,名词+形容词是这类语言标准的形容词做修饰语的名词短语的语序。名词素有主观描述程度变化的作用,因此这类形容词一般不受程度副词的修饰。

四 汉藏民族语言的句法类型

1.名词短语

1.1 名词—前/后置词

名词通过加前置词或后置词表示名词在句中的各种格的语义角色。藏缅语都使用后置词(语法描写中一般称为助词);侗台语、苗瑶语都使用前置词(语法描写中一般称为介词)。

名词加前置词和后置词的情况和特点与“名词—格”部分基本相当,可参见。

1.2 名词—形容词

名词的性质状态属性通常是用形容词修饰和摹状,因此名词—形容词的组合是一种基本的名词短语。汉藏语的名词—形容词短语非常一致地表现为名词—形容词的语序。

可能是因为受到汉语的影响,汉藏语三个语族的语言都有名词—形容词>形容词—名词的语序变异,具体表现有:

1) 固有的名词—形容词语序不需要加任何标记,变异的形容词—名词语序中间要加结构助词。如:载瓦语

2) 形容词为本族语词时用名词—形容词语序,形容词为汉语借词时用形容词—名词语序,主要表现在侗台语中。如:壮语

3) 比较简单的句法结构用名词—形容词语序,比较复杂的用形容词—名词语序。如:独龙语衣服。

4) 名词—形容词语序和形容词—名词语序并用。如:瑶语高:lu[4]旧dei[6]地、khu[3]好pat[7]笔。

1.3 名词—数量词

数量是名词最基本的属性之一,因此名词—数 (量)词的组合是汉藏语一种最基本的名词短语。

名词和数量词的语序要受不同语序类型的制约。OV型的藏缅语的基本语序是名词—数词,许多语言不需要在名—数之间加量词;VO型的侗台、苗瑶语的基本语序是数词—名词,数—名之间一般要加量词。

从数词修饰名词是否要加量词可以看出汉藏语的量词发达程度不一。量词不发达的藏缅语有的量词可用可不用,例如仓洛语:

[13]二 两个村庄

四 四个人

六 六棵树

有的用复指前面的名词做量词,例如纳西语:

花(量词)一朵花

山(量词)一座山

海(量词)一个海

由此可推知藏缅语名词语法化为量词的过程为:

名词—数词>名词—数词—名词>名词—数词—量词

量词是名词的范畴化标记,当二者结合得十分紧密时,可以只出现量词不出现名词,特别是数词为“一”且有定指义时尤为如此。

1.4 名词—指示词

汉藏语名词用于定指时通常要加指示词,有的语言也可以用量词表名词的定指。名词—指示词短语在三个语族的语言中都可以有两种语序。

语序变异的条件倾向于,OV语言用指示词—名词为无标记语序,VO语言用名词—指示词为无标记语序。

1) 有无量词,藏缅语和侗台语语序相反。例如:

载瓦语无量词:指—名

纳西语无量词:指—名

黎语无量词:名—指

2) 简单结构和复杂结构。例如:

羌语简单结构用指—量—名—量

木雅语简单结构用名—指;复杂结构用指-名-其他成分

3) 无条件的。例如:

景颇语:指—名

1.5 名词—人称代词

受人称代词限定的名词短语语序和语言系属相关,即OV型的藏缅语一律为人称代词—名词,VO型的侗台语多用名词—人称代词,苗瑶语都用人称代词—名词。从下列侗台语是否加助词标记可知,名词—人称代词应为VO型语言的无标记语序。

有些藏缅语人称代词做定语要用领属格形式,与做主语宾语时不同。有些藏缅语有人称领属词头,根据语音关联推断人称领属词头是人称代词的语法化,但是即使加人称领属词头的名词仍然可以加人称代词,即有人称代词—人称领属词头—名词的短语结构。如独龙语:

1.6 名词—关系从句

一个含主语—谓语的句子也可以做定语修饰限定名词,称名词—关系从句短语。这类名词—关系从句短语在汉藏语中有两种变体,主谓结构省去主语部分的动词性短语做定语的短语,和省去名词只保留一个名词领属限定标记的短语。藏缅语一般用关系从句—名词语序,和名词—动名词(与名词—形容词短语语序相同);侗台语、苗瑶语无标记时用名词—关系从句语序,加助词标记用关系从句—名词语序。例如:

2.动词短语

2.1 动词—宾语

由及物动词带受事宾语的短语为动宾短语。藏缅语一律用宾—动语序(系属尚有争议的白语除外),侗台、苗瑶语一律用动—宾语序,因此它们分别为典型的OV和VO语序语言。

由带某种标记的及物动词或不及物动词甚至形容词带宾语,并致使该宾语产生这个动词的动作或形容词的性质的短语也包括在动宾短语中。藏缅语普遍具有这种宾语—动词(形容词)的使动结构;侗台、苗瑶语没有这样的结构,而是用动词致使义—宾语兼语—动词(形容词)的结构来表示。

出现在宾语位置的没有加标记的施事、与事、方位、工具等语义角色有的语言也称“宾语”。由于藏缅语名词各种格角色的标记比较明确,所以很少有这样的非受事宾语,而侗台、苗瑶语名词缺乏格标记,所以有较多的这类宾语,甚至比汉语的非受事宾语还要宽泛。

汉藏语所谓的被动句实际是把受事置于施事者之前做话题,变为受事—施事(要有格标记)—动词的语序。此外,侗台、苗瑶语还可以把有定的受事宾语放到动词之前,动词后还要有一些其他成分,即所谓处置式,用施事—受事(要用格标记)—动词—时体标记、结果补语等的语序。

及物动词的受事和与事同时出现在句中称双宾语,受事者为直接宾语,与事者为间接宾语。这类短语汉藏语都是直接宾语更靠近动词,OV和VO型语言的语序刚好相反,即藏缅语用间接宾语—直接宾语—动词的语序(间接宾语可用与事格标记,直接宾语可用受事格标记);侗台、苗瑶语用动词—直接宾语—间接宾语的语序。但是可能是受到汉语的影响,侗台、苗瑶语现在也较多地使用动词—间接宾语—直接宾语的语序。

及物动词使受事者(或施事者)产生由另一个谓词表示的结果为动词—宾语—结果补语的短语。这类短语汉藏语也是宾语更靠近动词,即藏缅语较多使用宾语—动词—结果补语的语序,较少使用宾语—结果补语—动词的语序;侗台、苗瑶语使用动词—宾语—结果补语的语序,可能也因为受现代汉语的影响,有些语言可并用动词—结果补语—宾语的语序。

2.2 动词—数量词

动词和数(量)词的组合用以表示的动作频次。在汉藏语言中,藏缅语倾向使用数(量)—动的语序,侗台、苗瑶语倾向使用动—数(量)的语序,和这些语言OV与VO的语序完全相关和蕴涵。

也有些语言在基本的语序类型中存在一定的变异现象,主要有:

1) 藏语支语言量词在数词前,其他藏缅语量词在数词后。量—数语序更加符合名词—数词的语序。

2) 个别侗台语当数词为“一”时在量词后,其他数词在量词前。

3) 像名量词是来自名词的语法化一样,动量词也可以由相关动作的动词语法化。例如:

2.3 动词—副词

动词可以受程度副词以外的各种副词的修饰,附加形态比较发达的综合型藏缅语有些是用后缀表达其他分析型语言要使用副词表达的动词(及形容词)的语法意义。

汉藏语言中,藏缅语绝大多数用副—动语序;侗台、苗瑶语多使用动—副和副—动两种语序,其语序变异的条件有:

1) 因不同的副词而异。动词—副词语序多集中于“先/后、再、才、互相、否定”等副词。如:

土家语:ko[35,]他tshu[21]lai[21]从来no[55]人no[21]骂ta[35]不(他从来不骂人)。

2) 受汉语的影响,兼用借汉语的副词—动词—母语副词双重语序。例如水语:

2.4 动词—助动词

藏缅语的助动词类别和功能都比较复杂,可用以增加动词的各种附加意义,标准语序为动词—助动词。侗台、苗瑶语的助动词多表示主观能力愿望或客观的可能性等,依据汉语语法称能愿动词,侗台、苗瑶语的标准语序为助动词—动词,如果助动词为“得” (表客观可能性)时,用动词—助动词 (得)语序。对比如:

3.形容词短语

3.1 形容词—副词

修饰形容词的副词主要有程度副词,也有否定副词、语气副词(如的确、真)、范围副词(如都、仅)等。

汉藏语副词修饰形容词的语序比较灵活,形—副和副—形都有。例如:

但是总体上OV语序倾向副词—形容词,VO语序倾向形容词—副词。

有的藏缅语形容词—后缀也表示形容词的程度差异,所以程度副词不像分析型语言那样必须使用。例如错那语:

3.2 形容词—比较标记—比较基准

比较结构中形容词、比较基准和比较标记的语序是一个可以反映语言结构类型的参项。OV型藏缅语的比较结构倾向使用“比较基准—比较标记—形容词”的语序,都用助词做比较标记;VO型侗台、苗瑶语言倾向使用“形容词—比较标记—比较基准”的语序,一般用介词做比较标记。

受汉语形容词后置的影响,有一些语言兼用或完全使用“比较标记—比较基准—形容词”的语序,并借用汉语的“比”做比较标记词。如布依语pi[6]比ku[1]我高;侗语pi[3]比强壮;毛南语 pi[3]比高;苗语pi[2]比vi[4]我xhi[1]高。苗瑶语的布努语、勉语和畲语已彻底使用汉语标记词“比”及汉语的语序,如布努语比kau[2]你高;勉语pei[3]比je[1]我高;畲语pji[5]比大。

五 结语

综上汉藏语系藏缅、侗台、苗瑶三个语族语言基本词法、句法范畴及其形态手段的描述,我们的印象是汉藏语系语言之间语法类型的差异性要大于一致性。大体可按OV和VO语序分为两类,使用 OV语序的藏缅语为综合—粘着型语言,使用VO语序的侗台语、苗瑶语属于分析—融合型语言。两类语言的形态类型和语序类型似乎有着天壤之别,这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传统上认为虚词和语序是汉藏语系语言主要语法手段的说法。

汉藏语系语言内部如此分歧的语法类型很难将其归结为有发生学关系的语言,如果我们参照词汇的历史比较,也会发现这个语系存在系属分类的悖论。据现有研究成果,藏缅语与汉语的核心词汇对应得十分整齐,无疑是有亲缘关系的语言;而侗台语、苗瑶语与汉语的核心词绝大多数是借词,主要当属接触关系。但是在语法层面,汉语却十分接近语源关系较远的侗台语和苗瑶语(只是分析化程度不如侗台语、苗瑶语典型),反而与亲缘关系更密切的藏缅语相去甚远。因此可以推测与综合型的藏缅语同源的远古汉语在后来演变过程中发生了重大的类型转型,这种转型或许与跟分析型的侗台语、苗瑶语的接触有关,当然这种推测还需要更多更新的语言资料和理论方法的进一步验证。

标签:;  ;  ;  ;  

中国汉藏民族语言的语法类型_汉藏语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