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然物种性质倾向的解读_本质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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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934(2012)2-0006-06

“自然种类”可用来表达科学研究的核心任务,对自然现象做合理的分类,是科学研究的宗旨之一。在某种意义上说,说明有何种事物存在,成为科学提供给世界图景的一个重要部分。种类是自然的即种类是相应于一定非人为的群体和分类。哲学中的自然种类就是一组自然事物,而非人工事物,它是与其它事物相区别的一组固定的事物,而不是人们随意堆积的一些事物。“有时把自然种类精确表述为,可以把成真的科学定律应用于其上的那些类。另外,自然种类也被看作是由共同的本质属性来定义的类,对于成为该类成员之一的实体而言,本质属性既是必要的又是充分的,而且该类其它的重要属性也由之而来”。[1]311对自然种类本身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两个问题上:第一个问题是形而上学的,即什么是自然种类?第二个问题是语义学的,即自然种类术语意义为何及怎样实现指称?对自然种类的研究,首先应知道划分自然种类的依据是什么。自然种类是否具有本质是进行自然种类研究面对的首要问题。

本质一词源自拉丁词esse(是),是对希腊词ousia,或更确切地说,是对to ti en einai(希腊文,“一物之是其所是”)的翻译,旨在保留它与系词“是”的联系。在传统上,本质被认为是一类事物所共有的共同性质,故本质的功能是认同属的成员资格,或把个别放入一个属中。[2]321-322因此,本质就是一个事物对象是什么所必须具有的特征或一系列特征,也就是该对象能够存在的不可或缺的特征。那么自然种类的本质就是种类存在必须具有的一些特性。传统的自然种类本质观主张自然种类有实在的本质,其本质就是一个或一系列特征,具有该特征是个体成为该类成员的充要条件,人们可以根据这些特征划分自然种类。而其反对者,如杜普雷(J.Dupré)认为自然种类全是凭兴趣、爱好或研究目的而进行的任意划分。[3]自然种类的本质观因其传统观点自身的不足及面临的诸多反对急需一种新的辩护。本文试图从事物的本质入手,寻求一种新的本质观使自然种类建基于其上,为自然种类的本质观提供一种新的辩护。

1 传统的自然种类本质观

亚里士多德在许多地方都声称本质和形式作为第一本体是特殊的,于是,这便引起了关于如何理解本质的本体论地位的许多争论。一般而言,本质是这样一种属性,没有它,一物便不能是它原来所是的样子。作为本质属性,它区别于偶然属性。亚里士多德的本质观主要表现在他的四谓词理论之中。即他在《论题篇》中所提到的四要素,“即特性、定义、属和偶性”。[4]356“定义乃是揭示事物本质的短语。”[4]357他的本质观是关于种的,种通过“种加属差”下定义,定义项就揭示了种的本质,而且这种本质是种必然具有的。

虽然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的定义就是述说其本质,但这种定义是事物的形式定义,而非构成它的质料的定义,人们只有把握了某物的本质才能对某物进行科学理解。他将对象的本质等同于其实质形式,一个对象的本质就是它所是事物的种类。因此,苏格拉底的本质是人,房子的本质是人和货物的庇护所。事物的本质是一类事物所共有的形式,本质和定义之间有紧密联系,通过本质我们可以识别一些作为种类成员的事物。因此,亚里士多德的本质观就是本质是一种物种本质,是一类事物所共有的形式。他在解释构成自然种类的个体的永恒性时认为自然种类是永恒不变的。“亚里士多德不接受新种的进化,似乎也不认为杂交构成新的自然种类,而是他们母体种类的畸形”。[5]245-246因此,一般认为物种不变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被认为是关于自然界物种离散的观点。当然,关于自然种类的本质问题,除亚里士多德外,我们还应将目光投向其后哲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其中不能不提克里普克(S.Kripke)和普特南(H.Putnam)所作的贡献。

克里普克和普特南都从语义学的角度发展了种类本质观。克里普克在论述物质、物质特性和自然种类几个词之间的同一性时,对自然种类的本质观从语义学方面进行了分析。首先,关于事物的本质,克里普克认为事物的本质应源于两方面,其一是事物的起源对事物来说是本质的;其二是构成事物的那种物质对事物来说也是本质的。进而,克里普克认为决定某事物属于何种类并不是根据描述它的摹状词或它的外表特征,而是根据事物的本质,即事物的内部结构。他的这种自然种类的本质观蕴含于他在表达同一性理论的陈述中。这些陈述包括黄金是原子序数是79的元素、光是光子流、水是H[,2]O和闪电是放电等。而且,克里普克认为一个物种本质结构的存在不依赖于我们的认识,是一种形而上学存在,与认识论无关。如老虎,即使我们不知道它的内部结构,但只要它是一个物种就会具有那种结构。因此,即使一种事物从外表看来和真正的虎没什么区别,但它们可能是一只外表看起来像虎的其它事物。缺少老虎物种所具有的内部结构,就不能称之为虎。[6]

普特南在语词的意义分析时对自然种类术语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自然种类术语的意义应分为四个部分:句法标记,语义学标记,范型和外延。如对术语“象”而言,它的句法标记是“名词”,语义学标记是“动物”,范型是“有长长的鼻子,下垂的耳朵等的巨大的灰色动物”,关于外延,他认为“如果存在一种隐藏结构,那么一般说来它决定着自然种类词的外延——不仅在实际世界中,而且在所有可能世界中。”[7]483因此,隐藏结构决定着自然种类词的外延。事物的实在本质在普特南那里表现为种类成员之间所具有的一种“相同关系”。如某物质要成为水,就必须具有与我们的“水”相同的液体关系,这种相同的液体关系就是事物内部的一种隐藏结构(水就是H[,2]O)。关于自然种类对象的识别和外延的划分,都是专家依据这种隐藏结构而进行的,人们转而求助专家来识别自然种类。

克里普克认为种类并不是根据物体易于观察的特性来描述其必然特征的,而普特南直接地得出了水有微观结构的本质。根据对亚里士多德及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的自然种类本质观的考察,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种类本质不是构成事物的物质(质料)本质,而是一种形式本质,即一类事物具有共同的本质是它们具有一共同的形式。

第二,克里普克和普特南认为自然种类具有一种微观结构本质,而这种微观结构是构成事物的物质所具有的,即同类事物通过其共同具有的微观结构而具有其共同本质。

第三,二者的共同观点是:自然种类都具有不变的本质,是同类事物成员所共同具有的。

总之,亚里士多德认为同类事物都具有一种共同的形式,且可以通过对事物的定义来体现,而克里普克和普特南认为同类事物的本质是事物的一种微观物质结构,他们都是自然种类的本质论者。在自然种类本质的讨论中,该观点遭到了多人反对,其合理性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2 传统自然种类本质观面临的挑战

传统本质观由于其自身的如下缺陷而面临挑战:

第一,亚里士多德的本质(或形式)虽具有普遍性,并能很好地应用于种类,但他所说的本质(或形式)不能等同于事物自身,这与我们的直觉和后来自然科学中的一些发现不能很好地吻合。如在物理学和化学的发展中,我们已经很好地从构成物体自身的微粒和结构等方面找到了其本质。所以,本质应该是存在于物体自身之中的某种实在的事物。

第二,针对物种的解释,那种物种一成不变的思想也有待改变。

第三,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的论证仅仅考虑为化学或物理学中的种类提供一种结构的本质,并没有得出所有自然种类必须具有微观结构本质。他们所提供的论证并不能直接得出如下结论:拥有一种类相关的本质特征足以成为该种类中的一员。

传统本质观所面临的反本质观的挑战首先来自洛克,其观点大致可以归纳如下:

其一是事物的本质分为名义本质和实在本质①两种,[8]422-423虽然名义本质和物种的一切特性都依赖于实在本质,但对物种来说实在本质不可能。因为用实在本质来对事物分种别类所需满足的条件都存在困难:第一,我们不能确知自然在产生各种事物时一定具有的某种有规则的确定的本质模型;第二,我们不能知道自然界在产生各种事物时是否总是达到它所计划的那种本质;第三,我们不能按照传统的物种定义来决定所谓的妖种是否是自种的一种;第四,我们不知道分类所命名的那些事物的实在本质;第五,我们也不能知道事物本质所具有的属性。[8]487-488所以,洛克认为物种只具有名义本质,而无实在本质。

其二是物种的分类是根据名义本质,并非实在本质。“能界说物种的不是实在本质,因为我们不知道这种本质”。[8]427而“名义的本质可以界说物种”。[8]426

其三是自然种类是连续而非离散的。

综上所述,洛克认为实在本质不可知,自然种类无本质,自然种类是连续的而非离散的。

杜普雷发展了洛克的反本质观,并将其推向极致。他认为自然种类缺乏本质特征;其次,他否认世界的自然种类具有层次结构以及种类之间有绝对区分。[3]38针对普特南所主张的通过实在本质决定术语外延的观点,他主要关心的是其可行性问题。杜普雷认为普特南的观点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日常语言问题,即日常语言分类与科学分类的相关性问题,即日常语言中名义的或范型的种类怎样与科学发现的自然种类相关联。就是假定有实在的、经验可发现的自然种类,那么我们如何将这些类指定到特定的术语。日常语言中的分类是以人类为中心的,而科学分类避免以人类为中心,科学分类中物种名称的数量试图反映实际存在的物种的数量。日常语言中术语的前分析外延如何与公认的生物学分类相一致将难以解决。

第二,普特南理论中的那种“相同关系”难于找到。杜普雷认为这种“相同关系”的识别方法有三种:个体的内在特征、一群个体的生殖隔离和进化遗传。首先,由于种内的遗传变化和种间变异的存在,使得遗传可变,那么种类个体的内在特征——不变的本质特征在其遗传过程中可能发生了变异。因此,种类成员所具有的不变的本质特征无法保证,而通过这种本质特征来辨别“相同关系”也就行不通。其次,一群个体的生殖隔离被认为是获得这种“相同关系”的方法,即如果物种要保持一种内在固定不变的特性,物种成员在生殖过程中必须防止外部基因的渗入。但是,由于物种的适当的生殖隔离无需与所有的物种成员完全分离以及在整个自然界杂交的发生,因此生殖隔离也不能为自然种类划分提供那种“相同关系”。第三,从理论上讲,地球上所有事物都能建立一个谱系图,然后期望分类树集中于这张图上。因此,任何分类都与一个真实的历史进化过程一致。但这种谱系图的建立必须依赖于生物留下的历史足迹,但许多生物根本就没有留下自己的足迹,因此根据分类成员的谱系原则来进行分类也不可能。[9]84-89

基于上述困难,杜普雷认为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的自然种类术语的指称理论是不成功的。但他并不否认物种的真实性,只是认为它们缺乏本质特征,它们中的成员也不能通过普特南这种“相同关系”来区分。

自然种类传统本质观的批评者们都认为物种无需用传统意义上的本质来定义,并从物种的角度提出了一种自然种类的反本质观。[10]190那么,针对反对者们的诘难,我们应从哪些方面对自然种类本质观进行修正并寻求新的发展?

3 自然种类本质观的辩护

也许人们可以从对事物的理解和解释开始思考自然种类的本质问题。事物为什么需要本质?首先,只有知道事物的本质,我们才能对它们深入地谈论或思考。如果不知道该事物是什么,我们将无法深入地谈论或思考它;其次,否认事物的本质不但会产生认识论的问题,还会产生本体论的问题。因为一事物能成为它所是的东西是因为它具有一种自身的同一性,而这种同一性不但包括关系的同一,还包括事物本质的同一。[11]因此,无论从本体论的角度还是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事物具有本质似乎都是必要的。自然种类和其它事物一样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本质使人们得以深入地谈论或思考它。如果没有相对稳定的本质,自然种类之间的界限将难以确定,自然种类之间区别的客观性就会转变成一种主观的任意性。

洛克和杜普雷的观点也并非无懈可击。洛克认为自然种类的本质是名义本质而非实在本质,因为实在本质不可知;自然界的物种都是连续的、渐变的,并非自然种类本质观所主张的离散的、固定不变的。

洛克认为用实在本质对事物分种别类所需满足的条件都存在困难。情况是否果真如此?首先,自然界的各类事物生成或延续时确实有其模型,我们暂且不将其叫本质,但一般都能保证同类事物都按一定模型延续,不会出现那种大规模的紊乱和无序性。自然种类的本质也许不为人所知,但并不能因为人类认识能力的限制而否定其存在。其次,针对动物物种中怪胎的产生,洛克认为物种中那种既定的本质不为其个体所具有,也就否认了实在本质观。洛克眼里的自然种类本质就是种类个体具有的本质,要么全有要么全无,如果只表现出本质所界说的部分性质即为非本质的表现,这也是现在自然种类本质观所面临的本质不变的一个困难。他所提出的妖种也就是物种的变异,但通过变异所产生的新种并不能否定其变异前物种所具有的本质,现代生物学中新种的培育恰恰是利用了两个不同质的种的结合。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不了解决定事物本质的属性而否定其存在。洛克认为赖以进行划界的实在本质不为我们所知,因此依赖实在本质分种别类的问题也就无从谈起。因为“一个人如果可以凭自己所不知的内在组织,来分类事物,则一个瞎子也可以凭颜色来归类事物,一个失了嗅觉的人也可以凭香味来分辨百合和玫瑰。”[8]428自然种类具有本质和人们利用它来进行分类应该是两个层次的问题,是否具有本质应该是本体论问题,而是否能用来进行分类涉及人们的认识层次,是一个认识论问题。我们并不能从不知道而推出不存在。总之,洛克的整个论证过程基本上都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进行的,即事物的实在本质是人类能力远不能及的。

同时,洛克认为物种是连续的,反对传统的自然种类本质观所持的物种离散的观点。洛克是一个经验主义者,在反对自然种类本质观时,同样会寻求一些经验证据,他所提供的经验证据就是他观察到的物种的连续性。洛克认为“有些动物,同鸟和兽都相近,因此,它们成了一种中间物”[8]431,“而且动植物两界是很有联络的,所以如果你把最低的动物和最高的植物相较,则你几乎看不出有什么大的差异。”[8]431因此物种之间那种固定的界限消失了。洛克又认为本质是不生不灭的,如果物种本质是事物的实在组织,则它们不能是不生不灭的。他认为除了造物主以外,一切事物都是变化的。“今天的草亦许成了明天羊身上的肉,而且几日以后,亦许就成了人身上的部分。”[8]401本质的不变性也随之消失了。由此可见在洛克眼里,物种既是连续的也是可变的,建立在实在本质基础上的自然种类的本质的不变性和种类间的界限也就被否定了。

其实物种离散性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并不明显,他已看到了自然界事物发展的一种渐进性。他认为“自然的发展由无生命界进达于有生命的动物界是积微而渐进的,在这渐进过程中,事物各级间的界线既难划定,每一间体动物于相临近的两级动物也不知所属。”[12]338自然界事物有连续性存在,但只能说有时是连续的,有时是离散的,物种完全没有间隙的这种连续是对自然界的一种误读,如化学元素的分类已表明元素之间有明显的界限。这也许是对洛克这种无间隙的观点的有力反驳。自然界许多生物(特别是植物)的物种之间的界限也许不十分明显,其划分在一定程度上也许有一种主观性的存在,但离洛克所倡导的这种以观念为基础的任意划分相去甚远。

再者,洛克认为物种也不依生殖关系来划分,否认起源的本质说。他认为各种动物杂交的后代具有两者的特征,并不依从哪一个物种的模型,而是二者的混合,我们难以用谱系来决定它们后代应该属于哪一物种。关于这方面的讨论,我们不妨来看一个著名的生物学家的观点:“有必要对我们想要研究的一大群东西进行分类,以将它们归类并划分成一系列的群体,它可以根据某些逻辑系统来识别。这是真实的,不管是由蝴蝶、词汇还是纹章的数字组成。通常有许多方法来进行分类,但对动物的分类法是基于联系的。”[13]70“因为它(联系)反映进化的过程,这是更广泛的更重要的实在的方面,比为了某种特殊目的的任意安排更能反映实在。确实,因为它反映了这更广泛的方面,通常无疑是最令人满意的系统。而且,当作为一个图表来表达时,它变成了一种系统树,并且,如果它是成功的,我们能够作出一个关于它的最重要的归纳:属于任何种群的所有动物,不管它是属于巨大的昆虫类还是小的如我们通常的白蝴蝶(粉蝶属),它们相互之间将通过真实的血统而具有比与地球上其它生物之间更紧密的联系。”[13]70很明显,洛克低估了物种个体间的联系(亲缘关系)在分类中的作用,这种自然界存在的客观联系在物种划分中起着重要作用。较窄的种类组成了更广的种类,而物种是由个体组成的共同繁殖和生活的群体,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这样。因此,物种的界限不依赖于人的选择。再一次反驳了洛克那种依赖于建立在观念基础上的名义本质来确定物种界限的观点。

关于亚里士多德和洛克对自然种类的观点,也许鲁塞的评价十分恰当:“对亚里士多德而言自然种类是本体论的实体,而对洛克而言它们最多是认识论的概念。你有一种客观的方法和主观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发现自然种类,而另一种方法是制造它们。”[14]229我们在寻找自然种类的本质时该用谁的观点就一目了然了。

杜普雷对本质观的反对也存在如下问题:第一,他那种以分类者目的和兴趣为依据的世界分类法的合理性同样值得商榷。他虽然一再强调所坚持的多元论是本体论上的而非认识论上的,但根据划分者兴趣和爱好的分类难逃认识论多元主义之嫌。因为兴趣、目的和爱好都是一种主观思想,且与对事物的认识密切相关。因此,该分类方法给人的感觉是试图使世界事物的多元性去适应人类认识的多元性,其合理性问题显而易见。况且,即使假设世界的划分真能按我们的兴趣、目的或爱好而进行,但其中兴趣、目的和爱好都是一些十分模糊的概念,没有确定性,很难明确区分。不可否认对世界的划分有多种方法,但各种划分方法是否是一种按个人兴趣的任意划分还有待于进一步论证。第二,他对普特南观点的反对也并非无懈可击。首先,在生物的遗传进化过程中,确实不可避免地存在变异,但即使从生物学的角度看,一个物种的个体即使存在有部分的变异,也不会都形成一个新种,达尔文式的那种渐进进化过程,可能是一个物种的不断改良过程。而如果一个物种由于进化而大幅偏离了原有物种的固有特征,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其是一个具有新本质的新种,这与物种具有本质并不矛盾。第二,生物体的杂交很可能产生新种,但新种可以具有新的本质,并不与物种具有本质相矛盾。而对于无性生殖来说,生殖隔离不起作用也不是反对生殖隔离是实现物种“相同关系”的途径的理由。因为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的理论并没有强调所有这种关系都必须通过生殖隔离而得到保证。至于根据种系发生学所描绘出的家族谱系图是否能产生这种“相同关系”的问题,从发生的角度上看,这种相同关系肯定源于家族图谱上的相关生物物种,只是我们在进行分类时也许由于对该物种的认知的限制而发生了偏离。但从本体论的观点看,事物的自然种类应与家族图谱是一致的。以上困难的产生均是以物种作为自然种类为前提的。也许我们可以从另一角度来审视该问题,“存在有自然种类,在每一种情况下自然种类是由成为该类成员所应具有的充分必要的特征决定的,但这种自然种类典型地不是物种。事实上在许多情况下,种类比物种更窄,也许只有一个成员。”[15]18如果物种不能视为典型的自然种类,那么杜普雷对自然种类本质思想的批驳将失去其有效的前提。

4 自然种类本质的新解读——倾向性本质

传统的本质观所主张的物种间的截然不同的区分和物种不变的观点面临着进化论的挑战,但其反对者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主张自然种类是全凭印象和观念来决定的主观事物。自然种类究竟具有何种本质?按埃利斯对事物的理解“所有的事物必然是主动的或活跃的:在最基本的层次,事物内在地倾向于做的东西也就是使其成为事物种类的东西。特定种类的事物总是倾向于以一定的方式而行动。它们的作为种类成员的身份依赖于它们倾向于如此行动”。[16]195一种类成员的确立是基于它们有共同的行为倾向,而种类的形成正是该倾向性行动的结果,因此,种类的本质是一种倾向性的本质。基于这种倾向性本质的自然种类的形成有一个实现过程。个体成为种类中的一员可用如下公式表示:x((Dx∧Sx)→Kx),D:表示倾向性本质,S:现实条件,K:自然种类。当事物具有某种倾向性本质并得以实现时,就必然成为该种类中的一员。如Sx不能满足,该事物的这种倾向性本质就不能实现而失去成为该类成员的资格。

自然种类本质观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时期,许多哲学家持有这种思想,并为之辩护。但到了近代,特别是随着进化论的提出和物种变异思想在生物学中的发展,似乎本质观已走到了尽头,为其辩护变得越来越困难。然而,如前所述,本质观虽然在新一轮的论战中也许面临许多困难,但其反对者同样也存在缺陷。因此,本质观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当然,原有的那种本质观应有所修正,新本质观大致可概括如下:

第一,自然种类具有本质,种类之间有明显的界限;

第二,自然种类的本质并非一成不变的传统的强本质,而是一种倾向性的弱本质。

我们应该看到,自然种类存在本质,它们之间也有明显的界限,但其存在并不是一个永恒的过程,有旧种的消亡和新种的产生。因此,关于自然种类的本质,不能否定本质的存在及本质在自然种类划分中的决定性作用,但应放弃那种传统的自然种类一成不变的强本质观,而应倡导一种基于倾向性的弱本质观。

(本文的写作得到了张志林教授的悉心指导,谨此致谢)

收稿日期:2011-05-24

注释:

①洛克认为名义本质是每个物种所具有的赖以和别的物种区别开来并具有其自身特有性质的尺度和界限,而实在本质是名义本质和物种的一切特性所依靠的实在组织。如黄金的名义本质就是该词所表示的复杂观念,例如就是一个色黄、量重、可熔而且固定的物体,实在本质就是黄金不可觉察的各部分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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