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后期满汉两族统治阶级之间的斗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明朝论文,统治阶级论文,两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明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辽宁新宾)地区建立国家,即大汗位,国名“大金”(又称“后金”),从此,金和明成了不容并存的两个对立政权,它们之间爆发了一连串的战争。明天启六年(1626年),皇太极继承汗位,次年改族名“建州女真”为“满洲”,明崇祯九年(1636年)在沈阳称帝并改国号为“清”,两个封建政权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明与金(清)的矛盾和战争,只是由于满、汉两族统治阶级之间的利害冲突而引起,并非两族之间的矛盾和战争。同时,无论满洲贵族还是明统治者对于明末农民起义采取了同样的仇视和残酷镇压态度。
【关键词】 永宁寺 奴儿干都司 萨尔浒战役 “妙吉祥”
满族的祖先,古称肃慎、挹娄、勿吉、靺鞨、女真,主要分布在祖国的东北地区。明朝时,女真分为“海西”、“建州”、“野人”三部。海西女真居住在今松花江沿岸;建州女真原居住在牡丹江和绥芬河流域,后来几经迁徙,才移至今辽宁新宾一带;野人女真世代居住在从伯力到庙街的黑龙江两岸。
元朝被明推翻后,明政府肃清了元在东北的残余势力,设置了地方政权机关——“辽东都指挥使司”和“奴儿干都指挥使司”。辽东都司的治所在辽阳。奴儿干都司的治所在黑龙江下游东岸的特林地方,即元代的征东元帅府故址。这两个都司,分别在其管辖的地界内,行使明朝政府的职权,管理其统治下的各族人民。
清乾隆钦定《满洲源流考》卷十三,称明初疆域仅“东尽於开原、铁岭、辽、沈、海、盖,其东北之境……明人曾未涉其境。”这种说法,乃满洲贵族讳言其祖先与明服属关系,故意制造烟幕,是不符合事实的。
明永乐七年(1409年),明政府派遣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等官,由钦差内官亦失哈率同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设置奴儿干都指挥使司。后不久,亦失哈还在该都司治所特林地方江边山上,修建了一座永宁寺(永乐十一年修,后被毁,宣德八年重修),并先后两次立碑记载奴儿干都司和修建永宁寺的经过。这两块石碑就是历史的见证。它有力地告诉人们,明初的东北疆域实际已到达什么地方。
历史记载,早在明以前,就有大批汉人——贫苦的农民、各种手工业工匠,还有一些逃避战乱、寻找世外桃源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如东汉末年的管宁、邴原、三国时的太史慈、以及晋朝时的高瞻等,先后来到东北。他们把关内的先进农业、手工业生产技术和经验,以及高度的封建文化,带给生活在这里的各兄弟民族,这对当时尚处于较低社会发展阶段的满族来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据明正统八年(1443年)四月锦衣卫指挥佥事吴良奏:“臣奉命使海西,见女真野人家多中国人(指汉人),驱使耕作。询之,有为虏去者,有避差操罪犯逃窜者。……”[1]又据《辽东志》卷七《艺文·卢琼〈东戍见闻录〉》描述建州女真部的社会经济状况,说:“乐住种,善缉纺,饮食、服用皆如华人(指汉人)。”从上述两段记载可以看出,不论是海西女真部,还是建州女真部,都有不少汉族农民在那里耕作。
朝鲜成宗六年(1475年)七月癸丑《朝鲜实录》讲,建州女真使用的箭镞,“昔皆用骨,今则皆以铁为之。”铁的来源系建州女真人用貂皮向朝鲜人交换得来。成宗十四年(1483年)十月庚午《朝鲜实录》又讲,这时建州女真的甲胄,也“以铁为之”,问其“铁产于何地”?答曰:“产于火刺温地面。”又问“有冶工乎”?答曰:“多有之。”[2]如上所述,过去箭镞用骨制,后来用铁制;原来铁的来源靠向外交换,以后能自己生产;起初只能用铁制箭镞,继而还能用铁制甲胄,而且冶工很多。这些事实,反映了建州女真部的一定铁冶水平。尽管记载中没有说明这些冶工是否为汉人,但不难推测,既然女真各部家中有不少汉族农民,那么,这些冶工中很可能有一些就是汉族农民。
据《辽东志》卷六《人物》载,管宁来辽东,“避乱者皆来就之,旬日成邑。”高瞻来辽东时,率领了“数千家”。这种记载当然有夸大成分,而且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所传播的肯定都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文化,接受这种文化影响的也只能是女真各部极少数上层人物;但是,不管怎样,通过这些人,总算把当时比较先进的文化,带到了这块比较后进的地区。
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隔海相望,距离不远。从山东登州(今蓬莱县)、莱州(今掖县)坐船,若遇顺风,一昼夜即可抵达辽东旅顺口。辽东地方,棉花、布匹,取给于山东;金州、复州、海州、盖州四卫的居民,亦各有船往来登、辽,贸易度活。[3]明政府先后在开原、广宁、抚顺等地,开设马市。通过开市交易,汉人把铧子、铁锅、米、布、绢、缎、袄子等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卖给满人,满人则把马、牛、羊等牲畜和貂皮、人参、松子、木耳、蜂蜜、兽皮等土特产卖给汉人,彼此互通有无,各自满足需要。尤其是抚顺、清河、宽甸、靉阳四处关口,自开为互市场后,汉族和建州女真族在经济上的联系更加密切,满族社会也比以前有了进一步的发展。[4]
十四世纪末、十五世纪初,建州女真的著名首领猛哥帖木儿兴起。永乐时,他曾随同建州卫都指挥使李显忠来京师朝贡,受到优渥的接待。明政府封他为建州左卫指挥使,后升为都督佥事,最后升为右都督。[5]猛哥帖木儿在清史上称“都督孟特穆”,被尊为“肇祖”;建立清朝的爱新觉罗家族就是他的后裔。
猛哥帖木儿升右都督不久,就被另一支女真人杀害。他死后,他的儿子董山(一作“童山”、“充善”)和他的异父同母弟凡察为争夺建州左卫的卫印,长期相持不让,明政府为解决矛盾,于是分建州左卫设建州右卫。[6]升董山为都督同知,掌管左卫;升凡察为都督同知,掌管右卫。
此后,经过一百多年的变迁,到猛哥帖木儿的六世孙努尔哈赤时,建州女真部日益强盛起来。关于努尔哈赤的先祖世系,明史书与清史书有不一致之处。据清史书上记载,自孟特穆往下传:第一代为充善(明作“董山”、“童山”),第二代为锡宝齐篇古,第三代为都督福满(清尊为“兴祖”),第四代为觉昌安(明作“教场”、“叫场”,清尊为“景祖”),第五代为塔克世(明作“他失”、“塔失”,清尊为“显祖”),第六代为努尔哈齐(即努尔哈赤,清尊为“太祖”)。明史书上记载清太祖先人世系,与此稍有歧异:第二代之锡宝齐篇古和第三代之福满,在明史书中找不到字音与之相对应的人名。特别是第三代,明史书叙述断线,脉络不明,如由努尔哈赤往上数,父亲他失,祖父教场,均与清史记载相同,但再往上数,教场之父是谁?即第三代是谁?不清楚。此处所说之“六世孙”,系依清史记载。
努尔哈赤十五、六岁那年,他的父亲、祖父,都被明边将李成梁所杀,他本人则被李成梁收留帐下抚养。有关努尔哈赤父、祖被杀事,这里有必要作一些史实上的交代:
据《明史》卷二百三十八《李成梁传》,谓建州都指挥王杲诱杀备御裴承祖,万历二年十月复大举入犯,李成梁设伏大败之。王杲走南关(明称海西女真哈达部为“南关”),哈达都督王台执以献,王杲被杀。王杲死,其子阿台要报父仇,数次兴兵,亦为李成梁所败,被射死。杲部遂灭。《传》中叙述了王杲、阿台父子被灭的经过,但是没有提到努尔哈赤的父亲他失和祖父教场。
又《姚宫詹文集》卷之一《建夷授官始末》(见《明经世文编》卷五○一):“王杲诱杀备御裴承祖,犯清河、抚顺,巡抚张学颜、总兵李成梁发兵剿之,杀其子阿台等。杲走匿王台所,台执杲使其子虎儿哈送诣军前,将吏献俘论赏。……此万历二年冬也。当王杲之败走也,成梁等以市夷头目叫场等为质,遣其属物色杲,乃从王台寨中得之。已又杀叫场及其子他失。叫场、他失者,奴(努)尔哈赤之祖若父也。时奴(努)尔哈赤年十五、六,抱成梁马足请死,成梁怜之不杀,留帐下卵翼如养子。”这段文字明白地记载了李成梁杀教场、他失及努尔哈赤乞哀的事,补充了《明史·李成梁传》的不足之处。其中所述与《明史》不同之处是:阿台先于其父王杲被杀,当然谈不上为其父报仇的事。
又《熊经略集》卷之一《答友人》(《明经世文编》卷四八○):“自宁远(李成梁曾封宁远伯)为险山参将以至总兵,诱此间彼,诱彼间此,专以掩杀为事。诸部或绝或散。而是时,奴酋之祖曰教场,父曰他失。他失者,阿台婿也。其袭阿台也,宁远实使诱之。已而城下,并杀其父、祖。而奴酋请死,宁远顾思各家‘敕书’无所属,悉以与奴酋,且请为龙虎将军以宠之。于是奴酋得以号召东方,尽收各家故地、遗民,归于一统,而建州之势合矣。”这段记载告诉我们,教场、他失和王杲、阿台有亲戚关系,所以李成梁才叫他失、教场去诱降,搞里应外合;等到事情成功后,李成梁又反过来杀掉了他失和教场。《明史·李成梁传》之所以不提他失、教场两人之名,无非是清修《明史》时执笔者替清统治者掩盖这段不光彩的历史。他失、教场之被杀,是李成梁玩弄“诱此间彼,诱彼间此”的一贯手法,是有计划的,绝不像有些史书所说,他们是在乱兵之中被误杀的。
努尔哈赤受汉族文化影响较深,对明军将官的强弱和边防的虚实了解比较清楚。万历十六年(1588),他统一了建州女真各部;次年,明朝政府封他为都督佥事;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又加封他为龙虎将军。
女真各部首领,一向接受明政府的官职,服从约束和调遣。明政府分别发给各部“敕书”,诸部首领每年按期率领部属持敕书由指定关口,进京朝贡。这已成为定制。其制如下:
女真各部进京朝贡,除野人女真因离京师太远,未作硬性规定外,对海西、建州女真则有严格规定。明政府发给海西女真敕书一千道,发给建州女真敕书五百道,每年入贡京师一次。入贡人数,海西限定一千人,建州限定五百人(即一人持一敕书);以十月初验放入关,十二月终止。海西以开原城东南六十里之广顺关为出入之关口,建州以抚顺所东三十里之抚顺关为出入之关口(抚顺未开关前,验入关口与海西同)。如当年十月未能赶到,至次年正月以后到者,须经边臣奏请得旨,方准验放。[7]
当努尔哈赤力量还不够强大时,对明政府的态度还算恭顺;但等到他“地大兵强,畜繁马壮”,手下有精兵“三万有奇”的时候,态度就变了,数年不贡,或逾期补贡的事,就接二连三地发生了。[8]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辽宁新宾)地区建立国家,即大汗位,国名“大金”(又称“后金”),年号“天命”,以这年为天命元年。从这时起,金和明就成了不容并存的两个对立政权,爆发了一连串的战争。
万历四十六年,金天命三年(1618年),努尔哈赤借口报父、祖被杀之仇,以“七大恨”告天誓师,兴兵攻明。所谓“七大恨”,各书所记颇有出入,今以金梁辑《满洲秘档》(原名《满洲老档秘录》)中《太宗与袁崇焕书》所记,录如下:“如癸未年,尔国无故兴兵,害我二祖,一也。癸巳年,叶赫、哈达、乌拉、辉发,与蒙古会兵侵我,天以我为是,以彼为非,彼时尔明并未援我;后哈达复来侵我,尔明又未曾助我;己亥年,我兵伐哈达,天以哈达畀我,尔明乃庇护哈达,逼我复还其人民;我既释还哈达之人民,复为叶赫掠去,尔国则置若罔闻……乃于我国则不救援,于哈达则援之,于叶赫则听之,偏私至此,二也。尔明虽屡启衅,即至害我二祖,我犹欲修好,故于戊申年勒碑界边,刑白马乌牛,誓告天地,云:两国之人,毋越疆圉,违者殛之。乃癸丑年,尔国以卫助叶赫,发兵出边,三也。又曾誓云:凡有越边境者,见而不杀,殃必及之。后尔国之人,潜出边境,扰我疆域,我遵前誓杀之,尔乃谓我擅杀,缧系我使臣纲古里、方吉纳,又索我十人杀之边境,以逞报复,四也。尔以兵卫助叶赫,使我国已聘叶赫之女,改适蒙古,五也。尔又发兵焚我累世守边之庐舍,扰我人民之耕耨,不令收获;且移置界碑于沿边三十里外,夺我疆土,其间人参、貂皮、五谷、财用皆产焉,我人赖此以为生活者,攘而有之,六也。甲寅年,你国听信叶赫之谗言,遣使以书来,种种恶言,肆行侮慢,七也。我之大恨,有此七端,至于小忿,何可胜数!陵逼已甚,用是兴师。……”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明以杨镐为辽东经略,调集各地兵八万八千余人,分兵四路,打算一举消灭后金。努尔哈赤侦知明军进兵,决定采取各个击破办法,沉着应战。他先集中兵力设伏于抚顺东南之萨尔浒山,击破西路明军;随即分兵击破北路明军;然后急回师兴京(即赫图阿拉),迎击前来捣后的东南路明军。明军三路兵败,惟南路李如柏军因早闻西、北两路败讯,未敢冒进,惶急撤退,得以保全。这就是金、明之间有名的萨尔浒战役。通过这次战役,努尔哈赤乘胜攻取了开原和铁岭。从此,后金在东北的势力大大的巩固,明在东北的统治力量大大的动摇。努尔哈赤的兵力“已近十万”。[9]明对后金不得不被迫处于守势地位。
为了挽回了辽东败局影响,明政府将杨镐逮捕下狱治罪,改命熊廷弼为经略,在军事上重新布署。熊廷弼到任一年多,被其他官僚排挤去。继任者袁应泰不善用兵,防务松弛。努尔哈赤先后进攻沈阳、辽阳,二城均在蒙古降兵内应下失守,袁应泰兵败自杀死。辽河以东大小数十余城尽为后金所有。后金从兴京迁都辽阳,继而又迁都沈阳。
沈、辽兵败,明朝廷极为震惊。熊廷弼再次被起用为经略,王化贞被任命为巡抚,前往辽东,收拾残局。熊廷弼主守,提出了明确具体的防卫计划;王化贞大言主战,军事上却无所准备。经略、巡抚不和,明军力量自行削弱。
明天启二年(1622年),金天命七年,努尔哈赤率兵渡辽河,王化贞弃广宁(今辽宁北镇)而逃,广宁守军十三万,一触尽溃;熊廷弼驻军右屯,距广宁四十里,只有士兵五千,无法救广宁。熊廷弼率领五千人在大陵河与王化贞败军会合,一同退入山海关。
广宁兵败的消息传到北京,加剧了明统治集团内部的争吵。这时,正当宦官集团当政。魏忠贤要报杨涟疏劾“二十四大罪状”之仇,想借广宁兵败、失陷封疆为题目,将东林党人一网打尽。熊廷弼为宦党所攻,被杀,传首“九边”。[10]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等人,被诬以受熊廷弼贿,下诏狱,拷掠至死。
天启六年(1626年),努尔哈赤率兵进攻宁远城(今辽宁兴城),遇到宁远守将袁崇焕的坚强抵抗。努尔哈赤受重伤,死去。他的儿子皇太极继承汗位,以明年为“天聪”元年。从天聪元年(1627年)起,建州女真改称“满洲”,不再使用“建州女真”这个名称了。
“天启”只有七年。天启皇帝死后,崇祯皇帝即位。这时,陕、甘地区农民起义已经爆发。明政府感到东、西两面同时用后,力量不足,为了先平息内乱,在崇祯皇帝默许下,兵部授意袁崇焕暗中与金接触,试探和议。崇祯二年(1629年),金天聪三年,袁崇焕与皇太极之间暗中进行的和议谈判破裂。皇太极致书明大臣,把“不肯息兵”的责任全推给明。[11]接着,金兵大举攻明:冬十月戊寅(二十七日),攻入大安口,破遵化、三屯营,越蓟州(今河北蓟县)而西,十一月十九日(1630年1月2日)直迫北京广渠门外。[12]袁崇焕千里赴救,以九千骑由闻道入援京师,结营广渠门外,与金兵鏖战。皇太极环阅北京城,命投降太监某某入城劝降。后金行使反间计,散布流言,说金与袁崇焕之间有密约,袁引金兵入内,将胁迫明朝皇帝为城下之盟。崇祯皇帝朱由检中计,将袁崇焕逮捕刑讯,以谋叛罪论死,活剐于市。[13]。
后金统治者为进一步对明作战,用武力压服了蒙古,撤除了明的屏藩;另外,加紧整顿内部,强化专制统治。皇太极下令仿照明朝的封建政治制度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具有内阁形式的“内三院”(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并命令满、汉、蒙官子弟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均须学习汉文书籍,不许姑息容隐,否则其父兄不许披甲随征[14];随后,宣布在沈阳开科取士。金统治者还采用各种办法大量招降汉族官僚和知识分子。
明崇祯九年(1636年),皇太极在沈阳称皇帝,改国号为“清”,改年号为“崇德”。上皇帝尊号时,特意以满、蒙、汉官的代表分别捧着满、蒙、汉文表章劝进,表示清的皇帝是受各族拥戴的共主,借以加强其覆灭明朝、取而代之的政治号召力量。
以后,清兵不断大举深入明内地,俘虏大量人口,给明统治地区造成了极大危害。例如:清崇德元年(1636年),阿济格率清兵越独石口,入居庸关,过昌平,逼北京,过保定,共俘虏人畜十九万五千零五十[15];崇德三年(1638年),多尔衮、岳託分兵两路,深入明直隶、河南、山东等地方州县,俘获人口二十五万七千八百八十(一说“俘获人口二十万四千四百二十有三”)[16];崇德七年(1642年),阿巴泰领兵进入长城内,“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17]
战争,就其本质来说,是某一阶级某一政治集团以暴力手段施行的政治的继续。一切战争,都是与产生这一战争的政治制度不可分的。没有超阶级的政治,也没有不含有政治目的的战争。既然如此,那么,明与金(清)之间一系列的战争,是在怎样的政治条件和经济条件下展开的?它与明末农民大起义又有甚么关系?
历史告诉我们,金建立之前,建州女真尚处于奴隶社会的历史发展阶段;金建立之后,努尔哈赤时期,女真族的奴隶制度有了显著的发展。金改国号为清后,皇太极时期,满族已进入封建社会的上升阶段。[18]而这个时候的明朝,已走向封建社会的后期阶段。金(清)和明相比,要富有生气得多;金(清)统治者也不像明统治者那样暮气沉沉、昏庸腐朽。但是,这两个政权,不论是金(清)也罢,还是明也罢,都是剥削、压迫劳动人民的专政机器。明与金(清)的矛盾和战争,只是由于满、汉两族统治阶级之间的利害冲突而引起,并非两族人民之间的矛盾和战争。
明政府处理国内兄弟民族关系的民族政策,是十分错误的,是最初造成满、汉统治集团之间纷争不已的一个重要原因。自始至终,明政府对待建州女真的政策是:
以利禄作为笼络手段,分别授给女真各部头目以都指挥、指挥、千户、百户、镇抚等官职;并开关设市,许其“朝贡”贸易。这样,就使得女真各部首领在经济上有利可图,而又不得不依赖明朝;在政治上向明表示臣服,回头又凭借明的势力奴役、剥削本族人民。明统治者通过这些办法,“使之力足以自立,势足以相抗,各授以官职而不相统属,各自通贡而不相纠合”,[19]从而达到所谓的“分其部落以弱之,别其种类以间之,使之人自为雄,而不使之势统于一”[20]的可鄙目的。在这种政策思想指导下,明朝皇室贪婪地向女真各部榨取大量貂、猞猁狲等珍贵皮毛和马匹;甚至还经常派遣内官率领庞大的采捕军,直接到女真族人民居住地区,捕捉海东青[21]、土豹(即猞猁狲)等猛禽、珍兽,供宫廷玩乐、享用,因而激起女真族人民普遍仇恨。明朝的官吏、商人,也常假借互市为名,欺压女真人,对他们敲榨勒索,巧取豪夺。御史熊廷弼,巡按辽东,禁绝建州女真互市,使他们准备出售与明的特产——人参,两年内腐烂达十余万斤。巡按都御史郭光复派遣辽阳材官萧伯芝,责问努尔哈赤为何不向明廷进贡蜂蜜;萧伯芝冒充天使,蟒衣玉带,装腔作势,态度傲慢,使得努尔哈赤恨之入骨。以上事例,不成问题,曲均在明。女真统治者就往往借此为理由来作为发动战争的口实。
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面,还有问题的另一面。造成明与金(清)关系紧张的原因,明统治者有责任,女真统治者也有责任。尤其是后金的力量强大后更是如此。事情绝不完全像努尔哈赤所说,由于明对女真“苦害侵凌,千态莫状”,[22]金才以“七大恨”告天攻明。这里仅举一例,即可揭穿其谎言。努尔哈赤兴兵不久,明统治者派人杀死了一些后金的农民,努尔哈赤立即采取了报复行动,派兵到会安堡也杀死一些明的农民,并致书明官说:“尔大国乃行盗窃,杀死我农夫一百,吾杀汝农夫一千。”[23]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努尔哈赤此刻的态度是相当强横的。所谓“七大恨”,说穿了,只不过是女真贵族发动战争所散布的烟幕而已。其实,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早就对明存有觊觎之心。把族名“建州女真”改称“满洲”,国名“金”改称为“清”,实际就已经公开暴露了女真贵族兴师打仗的真正意图。
女真贵族之所以要改族名“建州女真”为“满洲”,其理由如下:
从消极方面讲,“建州”为明设置之卫所名称,“女真”为一种族名称;皇太极统治时期,在其统治地区内,不仅有女真人,而且还有蒙古人、汉人、朝鲜人,若仍继续使用“建州女真”一名,一则怕“女真”二字会引起汉人对历史上宋、金对峙关系的痛苦回忆,再则怕“建州”二字会引起蒙古人、朝鲜人对金、明臣属关系的联想而产生轻视心理,故在女真贵族看来,非改族名不可。另外,从积极方面讲,“满洲”,系“曼殊”、“文殊”、“满珠”之音转。“曼殊”,汉语为“妙吉祥”的意思,是当时西藏、蒙古、女真、朝鲜等族人民都很熟悉的一种尊号,改“建州女真”为“满洲”,显然可以看出,这是女真贵族为了争夺天下、加强和各族的关系从政治上来考虑而采取的一项措施。
女真贵族之所以要改国名“金”为“清”,其理由如下:
从消极方面讲,与改族名之消极用意相同,数百年前,宋、金对立的历史,犹在汉人记忆中,改“金”为“清”,可以缓和其统治区内汉人思想上的对立情绪。另外,从积极方面讲,“金”是袭用前代称号,不合开国气象。再者,“金”国名称之由来,乃起源于古地名金源,带有偏于一隅的地方色彩,若作为一个代表全国性政权的国号而言,显然很不合适。“金”、“清”二字读音相近,改“金”为“清”,容易使其统治区内人民接受,而且“清”字含有“廓清”、“扫清”之意义,此点正好符合女真贵族兴兵灭明、统一天下的思想。[24]
当明与金(清)的关系发展到作为两个政权对立的阶段时,其矛盾的性质业已改变,已不再是中央政府对待地方政策当与不当的问题,而是两个对立的政权谁消灭谁的问题;不论是明,还是金(清),都各自代表少数统治者的利益,都不能代表广大人民,因此这两个政权的斗争,是非曲直难以用一般标准衡量,通常是:胜者为是,败者为非;胜者一切有理,败者全盘皆错。
金(清)为了对明作战,对其统治下的人民,进行了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据《朝鲜仁祖实录》卷四十一讲,当时辽阳、沈阳地区的农民,“一年所收之谷,尽入于八高山(八旗)之家,贫不能自食。”又据王氏《东华录》“天聪”卷一及《清太宗实录》卷二十八讲,知在金(清)统治下,人民逃亡的事经常发生,仅在清崇德元年(1636年)一年里,在通往明和朝鲜的几个河口关隘上,就截住了逃亡者一千多人,其未被截获者当然还不少。
当女真贵族更改族名、国名的时候,在明统治区内,正是农民革命如火如荼展开的时候,明统治者一方面要对金(清)作战,一方面要全力镇压农民军,在军费开支上,有对金(清)作战的所谓“辽饷”、以及镇压农民军的所谓“剿饷”和“练饷”,“三饷”的加派,使劳动人民苦不堪言。一度,明与女真贵族之间曾有过暗中勾结、密谋和议之事。天启时,袁崇焕和皇太极曾有信使往来,秘密议和。崇祯时,朱由检指示兵部尚书陈新甲和清贵族暗中接洽,进行和谈,“手诏往返者数十”,后因密谋泄露,引起朝臣议论,反杀陈新甲以掩饰。[25]
在金(清)统治者和农民军两面夹攻之下,明统治者深感招架困难,力不从心,处境十分狼狈。一位曾经目睹明末局势变化的学者——夏允彝在他所著《幸存录》一书中这样说:明政府兵力,每每分散以御农民军;农民战争紧急,则调边兵征剿农民军;清军紧急,又撤征剿农民军之兵以御清军。终至清军、农民军、官军三患益张。国力耗竭,而事不可为矣![26]
起初,明统治集团在面对清军和农民军两大势力威逼之下,曾对当前形势作过轻重缓急的分析,主张先专心剿灭农民军,然后再养全力以制清。兵部为此上奏皇帝,疏陈方策,说:“一曰‘灭奴’(指对付清统治者,下同),先‘灭寇’(指对付农民军,下同)。逆奴负固,义在必讨。但以寇较之,奴尚隔藩篱,寇直逼堂奥矣。奴犹疥癣之疾,寇则膏肓之祟矣。……臣以为寇非等于奴,寇祸更速于奴。为今之计,心专心剪寇,而后养全力以制奴。……”[27]如上所说,不难看出,不管明军与金(清)八骑兵之间斗争如何激烈,实际上战争并没有在满、汉整个民族之间进行,而只是在汉族统治者与在政治上被排挤的满族统治者之间进行。
明末农民起义,是在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错综复杂的情况下进行的。当金(清)统治者在山海关外节节取得胜利之时,也正是山海关内农民革命如疾风暴雨迅速发展之时。金(清)对明的战争,牵制了明军一部分主力,耗损了明统治者一部分财力、物力,客观上有利于农民军的发展;反过来,农民军在关内一次一次给明统治者沉重打击,客观上也为金(清)的发展带来了可趁之机。清入关之前,虽然没有直接和农民军发生冲突,但潜在的矛盾仍然存在;一旦两军在山海关前相遇,满洲贵族所暴露出来的狰狞面孔和残酷手段,与明统治者相比,丝毫没有甚么两样。
注释:
[1]见孟森《明元清系通纪》正编卷五、第三十九页。
[2]以上所引,见《明元清系通纪》正编卷十、第二十九页,及卷十一、第四十九页。
[3]《辽东志》卷七,《艺文·翰林院修撰龚用卿、户科给事中吴希孟会陈边务疏》。
[4]《满洲实录》卷二;“抚顺、清河、宽甸、靉阳四处关口,互市交易,以通商贾,因此满洲民殷国富。”
[5]《明史》卷九十《兵志二》谓建州右卫设于永乐十年(1412年),但“建州左卫”这个名称开始见于《明实录》则在永乐十四年(1416年)二月壬午。猛哥帖木儿升为都督佥事(正二品)在宣德元年(1426年),升为右都督(正一品)为宣德八年(1433年)。
[6]分设建州右卫在明英宗正统七年(1442年)。
[7]以上规定,见《明经世文编》卷四五三《杨宗伯奏疏》,并参看《辽东志》卷二《建置》。
[8]见《明经世文编》卷四五三。
[9]《明经世文编》卷四八○,第五二八二页。
[10]熊廷弼被杀,传首“九边”,事在天启五年(1625年);王化贞直到熊廷弼被杀后七年,始论罪伏诛。
[11]《满洲秘档》,《太宗再致明国大臣书》。
[12]金兵入大安口日期,见《明史》卷二十三;直迫北京广渠门日期,见屈大均著《皇明四朝成仁录》卷一。
[13]袁崇焕被杀,《明季北略》卷五《逮袁崇焕》谓在崇祯三年四月,《明史》卷二百五十九《袁崇焕传》谓在崇祯三年八月。
[14]《满洲秘档》,《太宗谕金、汉、蒙官子弟读书》。
[15]《清太宗实录》,卷三十,崇德元年七月辛酉载,俘获人畜共一万五千二百三十;同书,卷三十一,崇德元年九月乙卯载,俘获人口、牲畜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此处所说俘获人畜数,系指崇德元年七、九两月而言。
[16]同上书,卷四十五,崇德四年三月丙寅。
[17]同上书,卷六十四。
[18]参阅1962年第六期《历史研究》,郑天挺《清入关前满洲族的社会性质》一文,以及人民出版社出版之《明清史》、《中国史纲要》等书之有关部分。
[19]《皇明经济文录》卷三十四,《蓟州编·女直考》。
[20]《明经世文编》卷四八○,五二八七页。
[21]海东青是一种能捕天鹅的猛禽。《元史·地理志》合兰府、水达达等路之下注云:“有俊禽曰‘海东青’,由海外飞来至奴儿干,土人罗之以为土贡。”叶子奇《草木子》卷四《杂俎篇》云:“海东青,鹘之至俊者也。出于女真,在辽国已极重之,因是起变,而契丹以亡。其物善擒天鹅,飞放时,旋风羊角而上,直入云际。能得头鹅者,元朝宫里赏钞五十锭。”
[22]《明清史论著集刊》,上册,《清太祖告天七大恨之真本研究》。
[23]《太祖武皇帝实录》二,一十四页。
[24]以上说法,参看稻叶君山《清朝全史》第十八章及朱希祖《后金国汗姓氏考》一文,并加以己意写成。
[25]事见《明清史料》丙编、第一本,有关袁崇焕与金国汗往来之书信,以及《明史》卷二百五十九《袁崇焕传》、卷二百五十七《陈新甲传》。
[26]夏允彝《幸存录》卷之一《东夷大略》(我所见到的《幸存录》,北京图书馆藏钞本有两种,一种无卷次,一种有卷次,两种钞本个别文字有出入):“我之兵力,每以御(一作“讨”)寇,寇急则调边兵以征寇;虏急,又撤(一作“辍”)剿寇之兵以御虏。卒之三(一作“二”,“二”指寇、虏,“三”指寇、虏、兵)患益张,国力耗竭,而事不可为矣!”
[27]《明末农民起义史料》,崇祯九年《兵部为恭陈六要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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