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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话凶猛
最近,有些官员频出雷人之语,让人愕然。
最无耻的官话,要算是宜黄县官员的“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不错,城市的发展是需要做大城市,需要拆迁,但这种拆迁是要在法治的框架之内,要在尽可能平等的利益博弈基础之上,以所谓的公共利益为挡箭牌,武断而蛮横地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这种强拆,只能产生罪恶,制造更多的不稳定。
最恐怖的官话,恐怕要算重庆江津区区委书记王银峰的“跟政府作对就是恶”。先是信誓旦旦地否认“风水说”,在媒体公布的录音资料中,他和开发商的对话中,就恶狠狠地祭出了这么一句雷人之语,所谓的跟政府作对,拿自己的意志来代替政府的意志,这种“恶”,岂不是欲加之罪吗?当公民的合法作为被当作“恶”的时候,那下场就可以想见了。
类似的官话还有很多。这些官话林林总总,但不是调门太高,不着边际,就是本位主义,脱离实际,要不就是站在民众利益的对立面。这种态度与亲民、爱民、利民的理念,相距甚远。这些官话,何止是让人讨嫌,也让人气沮。
可怕逻辑
“和政府作对就是恶”的惊人论调,已经不是让人害怕,而是让人骇怕了。
在现在文明社会,我们评价“善恶”,有且仅有道德法律标准,权力从来就不应该也不能够成为判断“善恶”的标准。如果权力成为判断“善恶”的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的话,不仅公检法这样的维护社会正义的机构,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而且每一个人都会生活在胆战心惊之中。“和政府作对就是恶”,本质就是以权力作为判断“善恶”的唯一标准,因为政府是权力的承载者。“和政府作对就是恶”,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因为政府的权力不是“神授”,而是来自于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善恶”的最终评判者。
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既是无产阶级和马克思主义政党最根本的群众观,也是中国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宝贵经验。在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切实转变作风,多做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实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政府作对就是恶”,它的荒谬之处就在于它和我们党长期坚持的群众观背道而驰。
虽然说出“和政府作对就是恶”这句话的只有某个人,但内心这么认为、权力这么运作的党员、官员,应该不止一个。我们不能不予以关注,我们不能不采取措施。
折射出什么?
“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你是不是党员?”、“跟政府作对就是恶”这些不可思议的雷人话语从官员的口中爆出,折射出一种荒诞的现实。
原来,在某些官员的眼中,不仅党和人民的利益是对立的,而且不满于政府或有权利诉求的民众都是“刁民”。这些官员的存在不仅是对公务员的讽刺,更是对一向将党和人民的利益连接在一起,不断维护民众权利的中央的蔑视。而对于江津区这位信奉风水违背党员基本素质和“科学发展观”的共产党官员,这位把政府当做衙门并且将政府与人民对立起来,违背中央对个人权利诉求尊重的区委书记,试问还有何德何能停留在原来的位置上?
“跟政府作对就是恶”吗?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当下,“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正在成为共识,只有一个自信的政府,才会主动提出让人民批评、监督。而这正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