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调查报告_高等学校论文

辽宁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调查报告_高等学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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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同时,也是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目标的重要保证。认真总结“八五”期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成就与经验,结合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确定面向二十一世纪辽宁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战略与对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一、“八五”期间全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经过高校结构布局的调整,“八五”末,全省普通高校由“七五”末的61所减少到58所。按隶属关系,国家教委属1所、 中央其他部委属23所、省属18所、市属16所;按办学层次,研究生规格较大的院校10所、本科院校25所、专科学校23所;按办学类型,综合大学4所、 理工18所、农业3所、医药6所、师范13所、语言1所、财经4所、体育1所、 艺术2所、政法2所、职业技术4所。

“八五”期间是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较好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法规建设的不断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全省高校教师队伍在数量、结构、素质等方面不同程度得到改善和提高,为“九五”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全省高校教师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效益和队伍素质有所提高

1.全省高校教师队伍规模趋于适当,人员效益有所提高。

1990年全省高校教师23292人,到1996年调整为23079人,下降了0.9 个百分点; 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数由1990 年的123314 人, 增加到182684人,在校生校平均规模由2021人增加到2995人。1990年全省高校师生比为1∶5.67,到1996年上升为1∶7.92,增长了2.25个百分点。详见下表1:

表1:全省高校教师队伍规模及师生比变化情况

年 份 1990年 1996年

数 量

师生比 数 量

师生比

教 师 数

类 别

总 计 23292 1:5.67

23079

1:7.92

国家部委属 13285 1:5.32

12212

1:8.15

省 属

5736 1:6.016189

1:7.14

市 属

4271 1:6.284678

1:8.34

2.教师职务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1990年,全省高校教师高级职称占教师22.3%,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占77.7%,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之比为1∶5.8∶12.3∶11.1。40岁以下教授仅占同级职务人员0.13%,35岁以下副教授仅占0.47%。到1996年,高级职务教师比例上升为36.27%,上升了13.97个百分点,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比例下降为63.73%,下降了13.97个百分点,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之比调整为1∶3.6∶5.1∶2.9,其中40岁以下教授达4.2%,增长了4.07个百分点,35岁以下副教授8.7 %, 增长了8.23个百分点。详见下表2:

表2:全省高校教师队伍职务结构变化情况

年 份1990年

1996年

数 量占 %数 量 占 %

数 量

职 务 层 次

总 计

2329223079

教 授 7703.3 18397.97

副教授4446 19 654228.3

40岁以下教授1

0.1378 4.2

35岁以下副教授 21

0.47

572 8.7

讲 师9465 40.76 934440.5

助 教7943

34.1 433418.8

无职称 6382.7 1020 4.4

注:40岁以下教授、35岁以下副教授占百分比为占同级职务的比例(下同)。

省属高校的情况是:1990年高级职称教师占22.4%,至1996年上升为36.5%,增长了14.1个百分点;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1990年时占77.6%,至1996年下降为63.5%,下降了14.1个百分点。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之比1990年为1∶4.7∶9.7∶10.1,到1996年调整为1∶3.0∶4.5∶2.5。40岁以下教授1990年为零,到1996年占同级职务人员2.86 %;35岁以下副教授1990年为0.66%,到1996年上升到5.6%, 分别增长了2.86和4.94个百分点。详见下表3:

表3:省属高校教师队伍职务结构变化情况

年 份

1990年1996年

数量 占 % 数量 占 %

数 量

职 务 层 次

总 计 5736

6189

教 授 224

3.9 559 9

副教授 1061 18.5 1702

27.5

40岁以下教授 0 0

16

2.86

35岁以下副教授7 0.66

965.6

讲 师 217838 2516

40.6

助 教 2170 37.8 1120

18.1

无职称 103

1.8 2924.7

3.教师队伍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学历层次明显提高。

从全省高校看,1990年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及未获学位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所占比例为20.7%,到1996年上升为28.6%,增长了7.9 个百分点。专科及其它学历教师所占比例1990年为9.6%,到1996年下降为4.2%,下降了5.4个百分点。详见下表4:

表4:全省高校教师队伍学历结构变化情况

年 份1990年 1996年

数 量 占 %数 量 占 %

数 量 分布

学 历 层次

总 计 23292 23079

博 士213

0.9 6793

硕士及未获

4602 19.8 5897 25.6

学位研究生

本 科 16196 69.515509 67.2

专 科

1942

8.3 839

3.6

其 他309

1.3 136

0.6

省属高校的情况是:1990年,具有博士、硕士及未获学位研究生学历教师所占比例为18.5%,到1996年上升为24.3%,增长了5.8 个百分点;1990年专科及其它学历教师所占比例为11.2%,到1996 年下降为5.0%,下降了6.2个百分点。详见下表5:

表5:省属高校教师队伍学历结构变化情况

年 份 1990年 1996年

数量占 %数量

占 %

数 量 分布

学 历 层次

总 计 57366189

博 士661.2

941.5

硕士及未获

990

17.3 1409

22.8

学位研究生

本 科 4037

70.4 4376

70.7

专 科

5569.7 2614.2

其 他871.5

490.8

4.教师队伍年龄结构趋于合理

从全省高校看,35岁以下教师所占比例1990年为49.6%,到1996年上升为52%,上升了2.4个百分点;36—45岁教师所占比例1990年为13.4%,到1996年上升为20.6%,上升了7.2个百分点。 中青年教师的补充得到了明显改善。详见下表6:

表6:全省高校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变化情况

年 份 1990年 1996年

数量占 %数量 占 %

数 量 分布

年 龄 段

总 计 23292

23079

35 岁 以下 1155449.6

11998 52

(35岁以下) (8820) (35.5) (6035)

(26.1)

36-45 311313.44750 20.6

46-55 610826.23219 13.9

56-60 2103

92672 11.6

61 岁 以上

414 1.8440

1.9

省属高校的情况是:35岁以下教师所占比例1990年为50.7 %, 到1996年上升为51.9%,提高了1.2个百分点。 36 —45 岁教师所占比例1990年为14.9%,到1996年上升为22.1%,提高了7.2个百分点。 详见下表7:

表7:全省高校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变化情况

年 份 1990年 1996年

数量占 %数量占 %

数 量 分布

年 龄 段

总 计 5736100 6189100

35 岁 以下 291150.7321151.9

(30岁以下) (2113) (36.8) (1640) (26.5)

36-45 857 14.9136922.1

46-55 128322.4855 13.8

56-60 541 9.4 592 9.6

61 岁 以上 144 2.5 162 2.6

5.高校教师队伍总体素质有所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增强。通过考核、职务评聘、评优奖励等正确政策导向,激发了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八五”期间,我省高校有7 名教师获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有70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56 名教师被评为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的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教师获省一等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50项,二等奖169项。 高校新开科研课题1万余项。仅1995年高校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09项,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项目182项,“863”高科技项目18项。高校科技成果转让成交额达1.3亿元,有43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级奖励,有879项科技成果获省部级奖励,出版科学专著1132 部, 达到国际水平鉴定成果有594项。一大批科技成果直接转化为生产力, 为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

(二)高校教师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八五”期间,全省高校认真组织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全面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职务评聘、考核、培训、培养选拨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引进人才等方面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使教师管理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迈进。

1.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已经转入经济化、制度化轨道。“八五”期间,高校完成了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工作,因事设岗,以岗择人,形成了正常的教师职务聘任机制,教师岗位设在学科,促进了学科梯队的建设。锦州师范学院实行全员聘任制,在具备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中择优聘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高校能够结合各自的办学专业特点,制定教师考核办法,加强对聘任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许多学校制定了教师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使教师考核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教师考核结果已在教师晋级、奖励、津贴发放等工作中得到运用和兑现。

3.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实施了教师培训工作。针对不同职务层次教师的情况,高校通过组织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国内访问学者、高级研讨班、出国进修等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省教委在制定职称评审政策中,把教师参加培训进修做为参评相应职务资格的任职条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培训进修,起到了较好的政策导向作用。高校在培训经费投入上,也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八五”期间,全省高校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总计2244.9万元,平均每校为40多万元。

4.部分学校在学科梯队建设、选拨培养骨干教师、引进学校急需人才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在骨干教师住房、生活补贴、科研基金等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辽宁大学从1993年开始进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拨培养工作,制定了《辽宁大学选拨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暂行办法》,到1996年共选拨了90名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给予一定的生活、科研津贴,并定期进行考核调整。辽宁师范大学制定了《教师学科带头人二、三梯队建设管理办法》,对学术梯队人选进行滚动发展、培养。锦州医学院制定了《关于锦州医学院引进高级科技人才的暂行规定》,对引进的博士生导师、博士学位研究生提供三居室住房一套、安家费1万元,并 在科研方面提供优厚条件。 锦州师范学院在经费较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划出1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的学术资助、生活补贴和奖励,为引进的教授、博士研究生提供三居室住房,博士学位的教师每月发给生活补贴100元。

(三)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得到了初步改善

通过增加经费投入、工资制度改革、招生制度改革、兴办校办产业等途径,高校教师待遇不同程度得到提高。自1993年高校实行新的工资制度以来,教师工资性收入纵向比有较大幅度增长,1993年,高校教职工年人均工资性收入3936元,1995年提高到6180元,增长57%。有38所高校建立了校内津贴制度。教师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达7.23平方米,成套率64%。教师的健康状况得到一定改善,14所高校建立了教师定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制度,30所学校进行不定期检查,32所学校能及时报销医药费,52所学校教师就医比较方便。

在总结“八五”期间全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经验的同时,还应看到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教师队伍思想政治、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人员使用效益不高,存在一方面师资资源紧缺,另一方面资源闲置浪费的问题;队伍结构包括年龄、职务、学历、知识、学缘、能力结构有等进一步优化,尤其是高学历教师比例偏低;杰出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缺乏,学科梯队新老交替问题突出;教师培训工作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经费投入不足;教师待遇仍需大力提高;教师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缺乏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教师队伍缺少生机与活力。

二、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为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良好、结构优化、精干高效、富有活力、相对稳定,适应高等教育和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应是:依法加强管理,完善运行机制,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效益,突出建设重点,全面提高素质,改善教师待遇。

(一)依法管理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的法制、规章建设

全面实施国家制定的以《教师法》为龙头的包括教师资格认定、遴选任用、职务聘任、培养培训、考核奖惩、提高待遇等系统的教师队伍管理法规政策,制定相应的实施条例和考核监督细则,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管理规章制度,依法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使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二)建立和完善教师管理运行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已有的教师考核工作基础上,完善教师考评制度,健全考核指标体系,探索科学有效的教师考评机制,为教师的评职、晋级、奖励等奠定良好的评价基础;改进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增加量化评审比重,强化竞争、监督机制,提高评审的公开和社会化程度;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制定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规范聘任程序,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评;积极推进工资总额动态包干,加大校内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改善教师队伍结构

充分利用和把握高校教师新老交替的契机,吸引高学历专业人才补充学科紧缺师资力量。同时,结合高校结构布局调整,学科调整,加强对师资配置的宏观调控,注意在调整、流动中改善教师队伍结构。

(四)控制队伍总量,提高人员使用效益

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和速度,适度确定教师队伍总量,充分挖掘现有人员潜力,不断提高师生比;大力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提高专任教师占教职工队伍的比例;实行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相结合,逐步提高使用兼职教师比例。

(五)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为重点,大力加强学术梯队建设

要围绕地方普通高校专业结构调整和重点学科建设,大力加强学科带头人梯队建设,建立跨世纪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制度,形成推荐选拔、跟踪培养、严格考核、滚动上升的良性循环机制。设立学科带头人专项补助支持经费,同时在出国进修深造、参加学术会议、承担科研项目、职务评聘、住房及医疗保健方面给予优惠,确保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的稳定发展。

(六)大力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大力加强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学科研实践中,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奉献的责任感和使用感。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在教师培训中的职权和职责;完善教师参加培训的学习、生活保障制度,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加强培训基地建设,逐渐形成以省高师培训中心为龙头的教师培训网络;建立教师培训与考核、职务评聘、待遇等挂钩的制约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七)增加投入,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和社会有关部门对高校教师的关心和支持,在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住房、医疗保健、工作环境和条件方面采取得力措施,增加投入,使之得到较大改善,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环境,以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稳定在职教师队伍。

注:

为了总结“八五”期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成就与经验,掌握高校教师队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制定我省“九五”期间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国家教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教人厅〔1997〕3 号)精神和委领导的指示,由委人事处牵头、国家教委东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省高师师资培训中心参加组成了省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调研工作小组。调研工作小组召开了高等院校人事、师资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在我省普通高等院校范围内下发了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调查问卷。到东北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辽宁中医学院、辽宁师范大学、大连轻工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听取了学校领导、师资管理职能部门的情况介绍和工作建议,召开了部分教师座谈会。绝大部分高校非常重视这次调研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了很多困难,认真填写学校调查问卷和组织教师填写教师个人调查问卷。在规定的时间内,下发的58份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调查问卷和1995份教师个人调查问卷全部收回,回收率100%。 调研工作小组组织人力及时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了统计汇总。本报告就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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