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丘济耶:宏伟的诗篇(一)民国教育50年_邓小平南方谈话论文

齐丘济耶:宏伟的诗篇(一)民国教育50年_邓小平南方谈话论文

千秋基业,壮丽诗篇(之一)——共和国教育50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共和国论文,基业论文,诗篇论文,壮丽论文,千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的英明领导下,我国的教育事业在艰难曲折中不断发展,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基本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教育体系已初步建立起来。到1998年,学龄儿童入学率由解放前的20%左右增加到99.3%;全国总人口文盲率由解放前的80%以上降到14.5%; 普通高校和普通中等学校在校生数比解放前最高年份分别增长了21.99倍和40.11倍;全国受教育人口达到近3亿, 在校正规学习的人口达到2.3亿。50年来,共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输送了约6000万高、 中等专业人才和近4亿具有初高中文化水平的劳动者, 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为共和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巩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共和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为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半个世纪以来我国教育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不仅在中国教育史上,而且在人类文明史上写下了壮丽的诗篇。

一、开基创业,奠定新中国教育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古老华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伴随开国大典的隆隆礼炮声,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奠基工程也拉开了序幕。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领导下,顺利完成了改造旧教育,从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向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转变;向工农敞开教育之门,实现了人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确立党的教育方针,明确了社会主义教育的方向;改革学制,初步建立了新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和格局;大大提高了全民族的教育普及程度和文化水平,培养造就了大批知识分子,为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一)接管改造旧教育,创建社会主义新教育

1949年10月1 日由毛泽东同志签发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是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根据这一方针,新中国的文化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内容。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工农劳动大众不仅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翻身解放,在文化教育上也成为真正的主人。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同年12 月召开了新中国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上确立了“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教育改革基本方针,并将“坚决改造”旧教育和“逐步实现”新教育作为创建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基本步骤。

在《共同纲领》和教育改革基本方针的指导下,各地人民政府和军管部门出面接管了原国民党政府统治下的各级各类学校,并派干部到所有的学校中协助工作,使其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复课开学。与此同时,各地人民政府还对所有学校进行了初步改革,废除了以往法西斯式的训导制度、特务统治和反动课程及教材;在学校中实行民主管理,开设了对学生进行人生观教育的政治课,并在高等学校开设诸如《新民主主义论》、《社会发展史》等马列主义理论课,将“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产”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确立了国民的道德素质标准和培养新社会所需新人的教育目标。与此同时,在各级各类学校中逐步建立健全了党、团、少先队、学生会和教职工的组织,加强了党对教育和学校工作的领导,建立了思想政治教育制度,逐步建立起新的教育领导管理制度,使教育的面貌得到了根本的改变。

为了从外国列强手中收回各种文化、教育、宗教事业的自主权,清除其反动影响,维护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对旧教育实行实质性的和卓有成效的改造,根据1950年政务院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将20所过去接受外国津贴的高等学校改为公办和中国人自办、且由政府补贴的私立院校。同时接收到了外资津贴的中学544所,小学1133所, 逐步实现了教育管理权的转移,初步完成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教育向新民主主义教育的转变,并在继之而来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确立了社会主义的新型教育制度,使教育事业真正回到人民的手中,并有了充分的保障。

根据《共同纲领》制定的原则,党和政府提出了“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的主张,使其继续从事自己原来的业务工作,对失业者分配适当的工作,在经济上给予较优厚的待遇,对一些有影响的知名人士还给予政治上的地位,热情召唤在海外学习工作的知识分子回国参加建设,受到了广大知识分子的欢迎。党和政府鼓励广大知识分子与工农结合、脑体结合,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为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为了从根本上改造旧教育,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建立新型的人民教师队伍。从建国之初到1965年, 全国的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已有教职工555万人,较之1949年以前增长了5倍, 适应了建国之初教育发展的基本需求。大批的新一代知识分子被培养出来,一支新兴的教师队伍逐步形成,大批工农干部有机会得到进修深造,使新中国教育的发展壮大有了充分的人才保证。

(二)教育向工农开门,大力提高人民文化教育水平

新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当家作主的工农大众应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教育向工农开门是新中国教育方针和政策中最重要的内容。

建国以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教育工作,把发展人民教育事业作为重要的任务和工作。1950年中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1951年政务院公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强调指出,人民政府实行新学制,确定了劳动人民和工农干部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地位,提供方针政策等方面的保障,以保证城乡劳动者子女得到受教育的机会。当时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开展扫盲和工农识字教育,开办工农业余学校,在中等以上学校设立人民助学金,开设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工农速成中学和与之相匹配的大学预科,使数万名工农干部、劳动模范、产业工人受到了比较正规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1954年9 月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并且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将新中国教育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性质确定下来。

在旧中国,广大工农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1949年全国人口中的80%是文盲,在少数民族中文盲率高达95%左右,劳动者素质较低,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进程。为此,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一定要消灭文盲”的号召,共和国在建国之初就把扫盲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从1950年至1952年,识字教育在工厂、农村和部队普遍展开,并很快总结出影响全国的“速成识字法”。1954年8月, 教育部与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民业余文化教育会议。1956年3月成立了以陈毅副总理为会长的全国扫除文盲协会。同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扫除文盲的决定》指出:“扫除文盲是我国文化上的一大革命,也是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极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从1949年到1965年,全国扫除文盲10272.3万人,年均扫盲604.3万人。

与此同时,各级各类教育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不仅健全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学制体系,还设立了各级各类补习学校、函授学校和面向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各种受教育机会。各级政府还结合本地工农业生产、移风易俗、妇女解放等工作的实际,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科学技术的普及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干部教育、民族教育、文化教育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教育发展的综合优势。

(三)制定新中国教育方针,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成为新中国教育面临的首要问题。1951年3月,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提出, 应“使青年一代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自觉的积极的成员”。在《1954年文化教育工作的方针和任务》中进一步提出: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都应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者”。

1957年2月, 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一方针的提出,对人民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根本指导作用。

为落实全面发展教育方针,党和政府将德育和政治方向放在各级各类学校的重要位置,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要求青年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努力改造世界观,提高社会主义觉悟,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用自己所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为理想境界的实现而辛勤劳动。毛泽东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倡导的学习雷锋等英雄模范人物的活动的开展,对广大青少年科学世界观的形成和良好精神风貌的树立,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为了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密切教育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际的联系,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58年9 月发出《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全面发展新人处于重要地位。学校注重劳动教育,普遍开设了劳动课,组织学生从事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对消除轻视劳动尤其是轻视体力劳动的观念,对获得生产劳动的基本技能,对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从此,我党提出的“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方针在全国各级各类教育中得到贯彻,并为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为推动教育方针的实施,刘少奇同志从我国实际出发,倡导“两种教育制度”(全日制的学校教育制度、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与“两种劳动制度”(工厂机关八小时工作的劳动制度、半工半读的劳动制度),积极试办和发展半工(农)半读学校。半工(农)半读制度的推行,对开创中国扫除文盲、普及教育之路,改变教育脱离生产实际,都提供了可贵的经验,对后来改革中国的教育体制,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也有借鉴意义。

党和政府特别要求青少年学生学习文化,向现代科学进军,努力成为合乎现代水平的科学和技术新生力量。同时,党和政府十分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生动活泼发展。50年代初,毛泽东同志两次致函教育部负责人,要求注意并解决学生的身体健康问题,强调“身体第一,学习第二”。1953年毛泽东同志还祝愿全国青年“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表达了党和政府对青年的亲切关怀与殷切期望。60年代,毛泽东同志主张通过精简课程,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来减轻学生的负担,以“利于培养青年们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得到发展”,从而丰富了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内涵,保证了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并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初具规模

在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初步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新中国国民教育体系。

50年代后期,全国范围的教育改革广泛开展。在教育管理体制上,下放管理权限,加强地方对教育事业的领导管理,以消除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端;在办学体制上,按照“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实行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合作社办学并举,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扩大了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的创办和农村中学在全国的迅速兴起,为我国农村教育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有利于满足广大青年和农民群众学习科学文化的要求,使教育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

高等学校为适应科技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专门人才的需要,注重调整系科结构,组建新兴专业,设立新兴学科,促进了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科技人员的培养。许多高等院校实行教学、生产和科研三结合,发挥自身的优势,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小学着重进行教学改革,解决教学内容陈旧、课程门类繁多、教学不甚得法、教学设备落后等问题。教材改革与编写的成就尤其引人注目。建国后17年中,人民教育出版社先后编辑出版了4套中小学教材, 对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50年代末,在总结新中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央对各类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进行了调整,适当压缩教育事业规模,调整布局,致力于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按照中央的指示,从1961年开始先后颁布了《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稳定教学秩序,规范管理,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的17年,教育事业在艰难探索中前进。尽管教育事业的发展受到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甚至受到“左”的思潮及政治运动的冲击,但就总体而言,新中国成立后17年教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第一,成功地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教育改变为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新中国的人民教育。新学制的实施,人民助学金制度的建立,大批新型学校的设立,保证了工农群众及其子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第二,对如何办好社会主义教育进行了多方面有益的尝试,制定了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政策、制度和各类教育的具体规章及管理办法。第三,教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学前教育、大中小学及成人教育初具规模,全日制教育、业余教育和半工(农)半读教育共同发展。到1965年底,全国全日制高等学校达到434所,比解放前最高的1947年增长1.1倍,在校生67.4万人,比1947年增长3.3倍。中等学校在校学生达1432万人, 比解放前最多的1946年增长了6.9倍。小学在校生11626.9万人,比1946年增长3.9倍。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85%。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达到41万人, 成人中等学校学生达到854万人, 成人初等学校(包括扫盲班)学生达到2960万人,还向国外派出大批留学人员。第四,培养了大批思想道德和文化科学素质较高的劳动后备军和德才兼备的建设人才,培养造就了一大批国家经济建设的新生骨干力量。新中国成立后的17年,全日制高等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6万名研究生,155万名大学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培养了295万名毕业生;业余、 函授教育培养了20 万名大专毕业生, 200多万名中专毕业生;农业、职业中学和普通中学共培养了2000 多万劳动后备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活跃在国家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领域的骨干力量,很多是那个时期培养出来的。正是开基创业的17年,奠定了共和国教育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改革开放,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1966年到1976年,中国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教育事业遭到了严重破坏,濒临崩溃边缘;学校教学秩序混乱,广大教师受到摧残,青年一代丧失了接受科学文化教育的机会;各类战线专门人才短缺,整个民族文化素质大大下降,我国与世界发展的距离被拉大了。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处于十分重要的历史转折关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我国教育事业也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一)拨乱反正,迎来教育的春天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各项事业百废待兴。邓小平同志刚一复出,就深刻敏锐地认识到教育这个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生存危亡的重大问题的严重性,他自告奋勇抓科技和教育工作,亲自领导了教育战线拨乱反正和全面恢复教学秩序的工作。教育作为“文化大革命”的“重灾区”,当时面临许多困难和障碍,“两个估计”(即“四人帮”一伙1971年炮制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提出的,“文化大革命”前17年教育战线是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是“黑线专政”;知识分子的大多数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这一巨大的精神枷锁仍压得知识分子抬不起头来。邓小平同志首先选择推翻“两个估计”作为拨乱反正和解放思想的突破口。1977年8月8日,邓小平同志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文化大革命”前17年全国教育工作的主导方面是红线。同年9 月他在与教育部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时再一次鲜明地提出:“两个估计”是不符合实际的。他充分肯定了建国后17年教育工作的成绩,肯定了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社会主义时期知识分子阶级属性问题上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观点,为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为教育战线全面拨乱反正、整顿秩序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使教育界成为当时全国最早全面推进解放思想、拨乱反正的战线之一。在很短的时间内,全国教育界知识分子数以万计的冤假错案被平反,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政治上获得了新生,教育的春天来到了!

高考制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废除了十年,国家出现了严重的人才断档。改革高校招生制度是当时加快人才培养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在邓小平同志亲自主持下,教育界冲破重重障碍,在1977年冬天恢复了中断十年之久的高考制度。1977年和1978年近1200万考生走进了考场,其中67.5万人成为新一代大学生。恢复高考是“文化大革命”后拨乱反正的重要标志之一,强烈地震撼了教育界和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正确方针得以贯彻,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原则得到了确定。这极大地激发了亿万青少年学习科学文化的热情,广大教师精神振奋,教育界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

同时,教育界开始了全面恢复和整顿被“文化大革命”搞乱了的教育秩序,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1978年1月, 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10年制中小学教育计划试行草案》,从而确定了中小学的基本学制和课程设置。同年9—10月,教育部又分别重新颁行了关于高等学校、 全日制中学和小学的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学制的恢复与重建,使学校教育迅速摆脱混乱局面,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针对中小学教材短缺和混乱不堪的局面,邓小平同志指示要加强教材建设。他强调“教材要反映现代科学文化的先进水平,同时要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他的直接关怀下,1978年3月, 恢复了教材编审体制和出版发行办法。教育部积极组织编写中小学全国通用教材, 当年9月全国中小学就开始使用了新编教材,这为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基本保证。

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邓小平同志大力倡导全党全社会尊师重教。 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教师工资、 奖励和职称制度的指示精神, 从1977年10月起,全国近60%的教职工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工资。在高等学校恢复教师职务的同时,教育部从批准北京市三名小学教师为特级教师开始,建立了中小学教师可以评高级教师的制度。全国各地陆续授予一大批教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教师越来越受到全党全社会的充分重视。国家规定了教师节,颁布了《教师法》,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获得普遍的提高,尊师重教逐步形成风气,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确立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邓小平理论是指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的旗帜,邓小平教育理论是这一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教育理论全面阐明了教育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之间的辩证关系,确立了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融入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设计之中,提出了“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指导方针;从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全局出发,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号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指出教师是振兴教育的希望;从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高度,要求教育承担起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重历史使命,强调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四有”的社会主义新人;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的本质和规律,指出改革是社会主义教育发展的直接动力,明确了面向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方向。邓小平教育理论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制定、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理论基础。

在邓小平教育理论中,最核心、最关键的是关于确立教育战略地位的思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指出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在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邓小平同志始终强调大力发展生产力,并深刻阐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教育是经济发展及科技进步的基础和前提条件。1977年他就指出:“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1978年,他进一步谈到,“科技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1982年,在谈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国民经济“翻两番”的总目标时,他更加明确地把教育、科学作为战略重点之一,而且强调,搞好教育和科学是关键。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时的重要讲话中再次指出:“经济发展得快一点,必须依靠科技和教育”。总之,邓小平同志从来不是就教育论教育,而是始终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一个战略方针、一个战略措施来加以强调,并要求各级领导要像抓经济工作那样抓教育。

邓小平同志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作了科学判断,深刻地指出:“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我们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教育搞上去了,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是任何国家比不了的。有了人才优势,再加上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我们的目标就有把握达到。”邓小平同志把教育看作全党的历史重任,动员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他针对我国教育经费投入长期不足的状况,特别强调大力增加教育投资,一再提出要千方百计解决教育投入问题。

邓小平同志关于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为党和政府在新时期确立科教兴国战略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教育作为实现20年国民经济翻两番的重要保证,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第一次把教育提高到现代化建设战略重点之一的地位。198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把教育体制改革与同期进行的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紧密联系起来,会后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指导思想,将教育改革纳入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设计之中。1987年,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要“把发展科技和教育事业放在首要位置,使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根据优先发展教育的思想,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大政方针,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实践证明,自觉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三)坚持三个“面向”,教育改革不断深入

1983年9月, 邓小平同志为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三个面向”高屋建瓴,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同志的远见卓识。“三个面向”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迎接世界未来综合国力的竞争对教育的客观要求,高度概括了国内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经验,成为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战略方针。

在“三个面向”方针指引下,我国教育战线锐意进取,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在基础教育方面,改革了管理体制,大力普及义务教育。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1986年,经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义务教育法》,从法律上规定了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在教育投资上,变全靠国家负担的体制为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实行基础教育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使我国基础教育在短期内取得了重大进展。

对于中等教育结构,实行了普教职教并举。在十年浩劫期间,我国的半工半读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基本被撤销,普通学校几乎是惟一的中等教育机构,造成中等教育畸形发展。在拨乱反正、百业待兴的日子里,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地提出:“应当考虑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的比例,特别是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比例。”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这些方针与政策,使职业教育焕发出勃勃生机。90年代初,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从初等到高等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既有初等职业教育,又有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并存的中等职业教育,还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大学、高等技术专科学校等各类高等职业教育,改变了中等教育结构单一的局面,培养了大批初、中、高级技术人员。

80年代末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不仅在总体规模上有了较快发展,在管理体制改革上也有较大突破。高等学校在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可以自主开展联合办学,接受委托培养,自主分配毕业生,还可以自行调整专业方向,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和选用教材等。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更加灵活。这些改革不仅促进了高等教育在结构上更为合理,更为其在新时期深化改革铺垫了道路。

为了培养高层次人才,及时建立了学位制度。1979年11月,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学校和科学研究单位培养、选拔人才的问题时明确提出:我国“要建立学位制度”。正是在邓小平同志的亲自倡导、关怀和支持下,我国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到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1年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我国正式建立了自己的学位制度,把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推进到一个崭新阶段。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的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应运而生。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采取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确定了“改革办学体制,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的教育体制改革方向,提出了到2010年“基本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格局”的教育体制改革目标,还明确了社会力量办学应当以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学前教育为发展重点。目前,办学范围从成人教育、职业培训扩展到基础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学校教育,出现了“民办公助”、“国有民办”、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总结了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的经验,指明了教育进一步改革的发展方向。

(四)依法治教,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伴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教育法制建设对教育改革和发展起到了越来越大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目前,在立法上, 教育已经成为除经济以外立法最多的领域。 1980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等6部教育法律。国务院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16项教育行政法规,原国家教委发布了200多个教育行政规章, 初步建立起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

迄今,我国教育的各个领域都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法律关系;在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规范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行为、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等重要方面都已有法可依;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正在逐步建立法制化、规范化的解决办法。可以说,教育法制工作已具备了坚实的基础,教育领域正在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全面推动依法治教的进程。

在加快和完善国家立法,走上依法治教轨道的同时,我国政府还注重加强地方教育立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都结合本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了地方教育立法工作。地方教育立法主要是突出特色,讲究实效。一般是在严格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通过立法解决制约和干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与难点问题,推动当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并为国家教育立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部门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管理职能的根本方式,进一步实现教育管理职能的转变,重视和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的工作。随着国家教育立法的健全和完善,教育领域的主要方面都已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教育管理职能将主要通过行政执法的方式实现。国家依法治教,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社会依法参与和监督教育活动,立法和执法工作日益完善。

(五)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教育的全方位改革,我国各级各类教育跨上了新台阶。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在国家“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片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方针指导下,1998年通过“两基”验收的县(市、区)总数达到2242个,人口覆盖率达到73%。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93%, 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7.3%,超过了同期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我国青壮年文盲率由1978年的18.5%下降到1998年的5.5%以下。 “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1995—2000年)”中央财政专款加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投入总量超过100亿元, 成为建国以来中央级专项资金投入最多、规模最大的义务教育扶贫工程。

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高中阶段教育在持续增长中调整了结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已由1978年的7.6%提高到目前的60%。20年来中等职业教育为国家培养了2770多万中等实用型人才。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发展和普通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1998年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938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1000 多万人,高中阶段教育得到了快速持续发展。

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的成人教育成绩显著。全国已有80%以上的乡镇和4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了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农村成人教育培训网络。“八五”以来,有1.8 亿职工和近3亿农民接受了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和文化技术教育,同时, 全国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人数累计达2000多万。20年来,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为国家培养本、专科专门人才850万人。

高等教育总体规模发展很快,结构有所改善。1998年,全国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为642万人,其中研究生18.45 万人, 本专科在校生623.62万人。普通高校适龄人口大学毛入学率已从1978年的1.4 %提高到1998年的9.07%。办学效益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初步形成了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高等教育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培养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1801.15万人,其中博士生3.6万人,硕士生39.46万人,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思路正在逐步理顺。以面向21 世纪重点建设一批大学和学科为宗旨的“211工程”进展顺利。 高校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事业的生力军,全国高校已经建立了100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7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250 所高校进入“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并同国际互联网连接,开展各级各类科研课题43万项,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是涌现了一批以北大方正为代表的新型校办企业,发挥高校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方面的智力优势,进一步密切了与经济、科技的关系。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与少数民族教育也得到迅速的发展。1998年,全国有幼儿园18.14万所,在园(班)幼儿2403.03万人,全国学前三年入园(班)率达42%左右。多种形式的特殊教育正在不断扩大,全国特殊教育学校1998年达1535所,在校人数为35.48万人。 在普通学校随班就学的残疾儿童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的55.7%。少数民族教育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1998年,各级各类普通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生1853.22万人。各级政府正在逐步增加少数民族的教育经费,对有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倾斜政策和措施。教育为加速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师范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在《教师法》颁布以来不断加强,教师待遇不断提高。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教师学历合格率逐年提高,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由1992年的83%、56%、49%提高到1998年的94.6%、83.4%、63.49%。同时,推行了“百万校长培训计划”, 进一步改善学校管理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为教师办实事,依法实行教师比照公务员工薪待遇的制度,健全教师内部奖励机制,加强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力度。启动“安居工程”,落实教职工住房优先和优惠的政策,为稳定教师队伍创造了条件。1998年,全国城镇教职工平均居住面积达到8.74平方米,比1992年增加了2.5平方米,超过了城镇居民平均住房面积水平。

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已经成为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20年来,我国已经与154 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教育交流和合作关系,向103个国家和地区派遣了近30万名留学人员,接受了来自152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留学生25万多人,留学回国人员达到9万人,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最好时期。党的十四大以来,留学人员回国总数以每年13%的速度递增,特别是全面实行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制度改革后,每年国家公派留学归国人数已超过当年派出数,近5 年学成归国的留学人员近3万人。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教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这些成就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也为我国教育事业迈向21世纪积累了宝贵经验:第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理论基础,是当前和今后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强大思想武器;第二,必须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并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这是保证我国教育事业顺利发展的关键;第三,必须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这是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第四,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从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正确处理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关系,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逐步确立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内在统一的全面发展观;第五,必须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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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丘济耶:宏伟的诗篇(一)民国教育50年_邓小平南方谈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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