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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862(2000 )07-0039-04
三
从世纪之交德国哲学的发展中,可以寻觅出一些研讨的热点以及我们也感兴趣或关心的课题。在这里仅概述下述几个方面。
关于主体性的研讨。海德格尔曾认为,古典的主体概念在尼采的权力意志中已日经中天。人们认为,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通过“寓世”(in der Welt sein)概念冲破了费希特所指出的自我循环。此外,不仅在语言哲学、交往哲学那里,语言与世界的关系代表了主客体的关系,语言代替了主体,而且,在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那里,语言也同样剥夺了哲学的主体性。这样,哲学主体性的崩溃及其在语言中的消解已被视为当代思想至少是当代西方思想的基本特征(注:N. Denken,Philosophische Aufsaetze,Frankfurt am Main,1 Aufl.1992,2Aufl.1997.)。但是,这种观点也遭到了一些学者的反驳。亨利希认为,生命的经历和意识的过程,它的活生生的体验,以及思想的结构与流动,遵循着自己的规律。只有重新设定人的主体性的本体论,才能理解这些规律。因此,他高度赞扬费希特的主体性转向,反对海德格尔对主体性的消解,为主体性的现实与哲学平反(注:D.Henrich,Nach dem Ende der Teilung,Frankfurt am Main,1993,S.186.)。 鲍姆伽尔特纳(H.M.Baumgartner)认为,当代哲学仍需要主体, 但不再是“大写的主体”(被绝对化的主体),而应是“小写的主体”。韦尔施
(W.Welsch)也认为,现时代的哲学仍是主体的哲学, 只不过主体的类型发生了变化,即由与“统治”相联系的“强主体”变成了与多样性相联系的“弱主体”(注:W.Welsch,Subjektsein heute.Ueberlegung zur Transformation des Subjekts,in:Deutsche Zeitschrift fuer philosophie,4.1994.《世纪之交的德国哲学》(上)一文请查阅本专题2000年第8期)。显然,主体性原则是不可能被推翻的, 能被推翻的只是主体性原则的绝对化形式;问题在于我们今天需要什么样的主体性。在这方面,亨利希尝试构建当代的主体性。他把主体性与“自我理解”和“自我保存”连结起来,以期既保存主体的能动性,又排除主体的狂妄任性,避免绝对主义的陷阱(注:D.Henrich,Nach dem Ende derTeilung,Frankfurt am Main,1993,S.186.)。
关于哲学自身的反思。20世纪的哲学经历了其发展过程中的大概是迄今为止最为严重的危机。“哲学终结论”也成为一种时髦的思潮和流行话语。其实,哲学当然不会终结,但它的作用、性质今天确实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而对于这种变化的认识,学者们的意见往往是大相径庭的。德国哲学家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存在着明显的歧异。一种具有典型性的观点是,世界越现代化和科学化,哲学也就越成为多余的了。布赖顿贝尔格(V.Braitenberg)认为,哲学是单个具体科学的母亲和母体,当作为具体科学的女儿们发展出自己的双亲所不能理解的语言以后,当具体科学从哲学分离以后,哲学就成为残余物了。而现在哲学分化具体科学的过程仍未完结。如果说,哲学今天还有什么作用,那就是它借助“生育”作为具体科学的女儿们而保有其功能(注: Ulrich
Boehm Herg.,Philosophie heute,Frankfurt u.New York,1997,S. 18,S.18,21)。 与此相反,马尔夸尔特( O.Marquard )和施奈德巴赫( H.Schnaedelbach)则主张哲学是一种基本的定向或一种思想定向的尝试(注:Sehe,Herbert Schnaedelbach,Vorlesung: Einleitung zur Philosophie ,1998.)。马尔夸尔特认为,哲学与基本定向相关联。哪里有哲学需求,哪里哲学就显得必要。因而,科学越发展和分化,世界越现代化,哲学就越必需。即使反对或否定哲学,也只能用哲学来反对或否定哲学,然而这也依然表明, 哲学是必要的(注:Ulrich Boehm
Herg.,Philosophie heute,Frankfurt u.New York,1997,S.18,S.18,21.)。
关于伦理学。伦理学作为一门实践哲学再次成为热门学科。在这方面,哈贝马斯的商讨伦理学,约纳斯的“未来责任伦理学”,亨利希的“核和平伦理学”等都引起人们的瞩目。如前所述,80年代哈贝马斯在交往理性基础上构建了商讨伦理学,尔后又将其引伸到法哲学、政治哲学领域。此外,哈贝马斯在致力新伦理学的理论建构的同时,还把目光投向现实中的具体的实践课题。例如,他反对有关克隆人的试验,认为有意识的克隆人是一种僭越和奴役行为,完全可以同历史上的奴隶制相比拟, 同今日的人权和人的尊严的法律概念不相容(注:JuergenHabermas,Die postnationale Konstellation,Frankfurt am
Main,1998,S.244,245.)。约纳斯是著名伦理专家,已于1993年去世。他因拟定下世纪作为人类幸存条件的“责任原则”而被视为“未来责任伦理学”的奠基人。1998年5月, 柏林自由大学正式建立和开放了“约纳斯研究中心”,并为此举行了专门的纪念会和有关约纳斯伦理思想的学术研讨会。 约纳斯研究中心负责人是柏林自由大学哲学系教授伯勒(D.Boehler)。作为约纳斯的后继者,伯勒试图把哈贝马斯的商讨伦理学与约纳斯的未来责任伦理学综合起来,以期构建一种“适合高科技市场社会的对话伦理学”。亨利希在潜心研究德国古典哲学的同时,1990年出版了《核和平伦理学》一书。在该书中,亨利希试图借助费希特和黑格尔的理论,提出一种能够理解道德困境的整体性的伦理学构思。他认为,仅建立伦理学的判断规则是不够的,伦理学还必须能够解释道德行为的动机。此外,它还必须理解道德意识发展的动力。还有,最重要的是,它必须时刻注意到,行为方式结构的内在形式与行为者自我描述的训练是不可分的(注:Dieter
Henrich, Ethik
zum
nuklearenFrieden,Frankfurt am Main,1990.)。
关于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 柏林自由大学哲学系教授豪克(W.F.Haug)夫妇编撰和开始出版多卷本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考订词典》, 含一千余条辞目。这是迄今西德地区作者撰写和出版的第一部专门的和大部头的马克思主义辞书。作者声明,这部词典不具有“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性质,其意义主要是“语义学的”。1998年5月, 马克思诞生180周年前夕, 洪堡大学哲学系教授施奈德巴赫在洪堡大学校报上撰写了《阻碍的革命者》一文。该文认为,在马克思、恩格斯写《共产党宣言》时,德国还根本不存在真正的资产阶级,更谈不上无产阶级。因而,《宣言》一书中虽然有许多唯物主义词句,然而它却是黑格尔主义意义上的唯心主义(注:Der Verhinderte Revolutionaer,Humboldt,4.5.1998.)。 施奈德巴赫这篇文章无疑较为典型地代表了德国右翼知识分子的立场。与施氏这一立场有所不同,《法兰克福总汇报》1998年2月24日刊登了罗蒂纪念《共产党宣言》的文章。 文章将《共产党宣言》与《圣经·新约》相比拟,认为尽管马克思预言的资本主义的没落还没有实现,但《宣言》与《新约》一样具有同等的启迪性和感召力,激励人们为自由与平等、为免除下一代人不必要的苦难、为理想的未来社会而斗争。作者继而提出,家长和教师们应该鼓励年轻人读《宣言》与《新约》, 因为它们有益于年轻人的道德行为(注:Richard Rorty,Endlich sieht
man
Freudenthal, FrankfurtAllgemeinen Zeitung,24.2.1998;Das Kommunistische Manifest 150Jahre danach,Frankfurt am Main,1998.)。罗蒂此文从其特有的实用主义立场出发,不啻于为《宣言》献上了一曲道德颂歌。法国历史学家科尔陶斯(S.Courtois)等人的《共产主义黑皮书》德文版的问世在德国掀起了轩然大波。科尔陶斯在该书中通过罗列统计数字,诬蔑共产主义(注:Stephane Courtois,Das Schwarzbuch des Kommunismus,Piper Verlag, 1998;
Interview:"Unter Lenin verschwand alles Menschliche",Der Tagesspiegel,16.6.1998.)。科氏的观点引起了德国学者的激烈争论。洪堡大学教授温克勒尔(H.A.Winkler )等人支持《共产主义黑皮书》的观点,并认为这本书的独特之处是把视线投向全球范围。另一些学者则对这种观点提出了反驳。认为《黑皮书》追求轰动效应, 缺乏科学根据(注:Kleiner Buergerkinderkrieg,Der Tagesspiegel,18.6.1998.)。围绕《黑皮书》及其相关争论, 柏林自由大学等一些大学的教授出版了专门的论文集。
关于中国哲学。据笔者观察,德国出版界对中国传统文化及其哲学的兴趣逐渐增高,甚至可以堪称某种程度上的“中国热”。在德国大大小小的书店,到处可见德文本的儒道释原典、《易经》以及有关中国气功、医药乃至房中术等方面的书籍。据说,仅老子的《道德经》在德国就已有了五十余种译本。笔者在旅德期间,对新近问世的郭店楚简《老子》进行了校释和研究,并将其译成了德文,在一定范围内同德国同行进行了交流,颇受德国同行的关注。但是,总的说来,中国哲学迄今还未能真正进入德国哲学家和学者们的视野。即便就中国传统文化及其哲学的研究而言,也还是仅局限在德国汉学家的狭小圈子之内。至于当代中国哲学发展的状况,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哲学的最新发展,德国学界可以说更是知之甚微,不甚了了。
四
战后特别是60年代以来德国哲学发展的最主要的特征大概就是向英美文化及其哲学传统的开放。通过对语言分析哲学为主导的英美哲学传统的接纳,德国哲学实现了其“语言转向”,并日益呈现出与英美哲学传统相融合的倾向。这种开放一方面促进了德国哲学自身的繁荣与发展,另一方面也大大扩展了德国哲学在西方世界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影响。因此,对这种哲学上的开放应予以一定的关注和研究。德国哲学的这种开放,表层上看是对外来文化及其哲学传统的接纳,但是,如果深入一个层次来看,德国哲学的这种向英美文化及其哲学传统的开放与对德国自身的文化及其哲学传统的继承也不是没有关系。
由于历史的原因,德国文化中素来存在基督教精神与犹太精神两大传统。这种德国基督教精神与德国犹太精神共生的现象首先在德国哲学中明显显露出来。在德国历史上,诞生和出现过许多著名的犹太哲学家,如马克思、柯亨、布洛赫、阿多尔诺、豪克海默等等。显然,没有他们,德国哲学就很难成为我们今天见到的样子。然而,在纳粹统治和大战期间,许多德国犹太哲学家被迫流亡国外,包括卡西勒、维特根斯坦、卢卡奇,布洛赫、波普、豪克海默、阿多尔诺、本雅明、马尔库塞、科拉考艾尔(S.Kracauer)、诺伊拉特(O.Neurath )、 魏斯曼(F.Waismann)、莱欣巴赫、阿伦特、施特劳斯(L.Strauss)、普列斯纳(H.Plessner)、约纳斯、古尔维茨(A.Gurwitsch )、 勒维特(K.Loewith)等,以致德国文化及其哲学中的犹太精神传统被迫中断了。
可是,如果人们仔细研究一下60年代以来德国哲学所接纳的英美的所谓全新哲学传统,如分析哲学、科学哲学、法兰克福学派和本雅明哲学、维特根斯坦哲学,等等,就不难发现,实际上,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植根于德国的。它们原本在德语地区萌芽,只不过尔后被放逐出去,在英美地区生根、开花、结果。而德国、奥地利的哲学家们始初在很大程度上也参与了这些哲学传统的形成。在此意义上,或许也可以说,这些传统原本是德国文化及其哲学传统特别是犹太精神传统延续。
这样,德国哲学向英美哲学的开放,在一定意义上实际上也是向自身传统的开放,是对自身的曾经中断了传统的承继。这一事实或许可以给我们以某种启示:文化的开放和继承总是密不可分,而优良的文化精神传统是不应被中断和遗弃的。(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