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0年来语言学的发展_语言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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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结构语言学理论

4.1依存语法(Dependency Grammar)

这是在欧洲发展起来的结构语言学理论,创始人为法国语言学家特尼埃尔(L.X.Tesnière 1893—1954),系统地表述于其身后出版的《结构句法基础》一书。书中提出概括一切结构句法现象的三大核心概念:联结(connexion)、接合(junction)和转化(translation)。联结是句法关系,正是靠它词与词才互相联系而成为句子;接合和转化是使句子扩展和复杂化的手段。联结使词与词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的层级体系之中,其中的上项(即支配词)可以支配或控制多个下项(即从属词),但一个下项只能隶属于一个上项。特尼埃尔认为动词是句子的中心,在词类体系(静态句法)中动词和名词、形容词、副词的依存关系依次分为一、二、三、四级。

在句子结构(动态句法)中,动词和角色成分及情景成分之间的依存关系是动词支配后二者(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就动词支配角色成分的数目而论,动词好比有化合价的原子,可以分为零价、一价、二价和三价动词;这些分别相当于传统语法的无人称动词、不及物动词、及物动词和双及物动词(即带间接宾语者)。这个说法有其新颖之处,所以依存语法又被称为(配)价语法(Valency Grammar)。

特尼埃尔对词类和句法的观点颇类似叶斯泊森的三品(threeranks)说。但他把动词置于句子的中心地位, 而不是像传统语法那样和主语平起平坐,确是很有特色的见解。

应该说明,荷兰学者格鲁特(A.W.de Groot)在1949年就提出了配价理论的句法结构体系,只是他的著作流传不广。德国学者对依存语法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代表人物有赫尔比希(G.Helbig)、恩格尔(U.Engel)等。 德国学者们把配价的概念推广应用到形容词结构和名词结构,而且区分句法配价和语义配价。英国学者安德森(J.M.Anderson)则把依存语法和格语法结合起来。

4.2 法位学(Tagmemics)

这是美国语言学家派克(K.L.Pike)创立的理论;他的同事朗格克(R.E.Longacre)和派克夫人对此也有不少贡献。40年代后期派克开始设想类似于音位和形位的“法位”(语法的基本单位)。50年代他确认:法位(初名grameme,后改称tagmeme)是存在的; 位的(emic )和素的(etic)区别贯穿于语言系统的各层次中,而且存在于人类行为结构的各层次中。派克先是提出,一切语言单位(U)都具有三重性质:U=FMD,即都可以从特征式样(F)、表现式样(M)和分布式样(D)三个方面进行考察。后来他又提出,语言单位可以从粒子、波、场三个方面进行考察。每个单位不是孤立自足的,它把一定的环境包括在其构成要素之中。认为可以离开环境纯客观地发现一个单位或关系,乃是一种幻想。感知一个单位,就牵连到感知者本身。派克冲破了美国结构主义不能混淆语言层次的戒律,主张各层次互相渗透;例如,分析音位时必须考虑语法。他的句法分析也不拘泥于二元切分,而按实际情况确定切分为若干部分。

在语法层级系统中,词包含若干个法位,由形位填充;词则填充短语一级的若干法位,短语又填充小句一级的若干法位(如主谓宾),小句又填充句子一级的若干法位(如句基和嵌入句),句子又填充段落一级的若干法位;段落上面还有独白,独白上面是对话。法位学不把句子作为语法的最大单位。

法位,简言之即结构中的功能位置(称为空位slot)和处于这一位置的一组可替换项目(原称为填充物filler,现称为形式类别class )的结合。早期的法位学认为法位具备上述二元特征。80年代以来,派克提出法位具备四元特征,即空位、类别、作用(role )和衔接(cohesion)。

派克最早把矩阵引进语法分析,以便充分反映复杂的语言现象和发现原来预料不到的关系。派克及其同事用矩阵成功地揭示了许多土著语言的句法特征。他们调查过几百种土著语言,拥有丰富的语言材料。他们从来不分析不合语法的句子。

4.3 层次语法(Stratificational Grammar)

这是美国学者兰姆(S.Lamb)的学说,集中体现于他所著的《层次语法纲要》(1966)一书。

兰姆嫌叶姆斯列夫体系中“关系”和“功能”两套术语在使用上还有纠缠和概念不清之处(见Lepschy 1970),他的“关系”和“层次”有明确的界定。层次最多有6个,从高到低排列是:

┌上义位层(hypersememic)

└义位层(sememic)

┌词位层(lexemic)

└形位层(morphemic)

┌音位层(phonemic)

└下音位层(hypophonemic音素)

这些大致可以同传统语法的词、词素、音素等相应,但更细密。层次语法认为语言有语义和语音两个主要部分,通过语法结合起来。层次结构和关系的型式是取自霍凯特的两个概念:“序列组合”(tactics)和“体现”(realization)。

层次语法语言结构单位之间的逻辑关系只有“和”、“或”二种(二者都可以是有序的,也可以是无序的,例如a,b,c 三个项目可以组合成a/bc;a/b,c;ab/c;a,b/c)。“和”是说一个项目和同时出现的两个以上的项目有联系;比如“well(好)”一词向上同语义层次上的“I”、“very”等词有联系,向下同音位层次上的/w,e,l/有联系(图示用△表示向下打开联系)。每个项目的这种联系就是层次规则。层次语法不使用转换。语言中的任何加工过程都是在使用语言的行为中产生的,而不是存在于系统本身之中。如果一个想法在意义单位或语义层次上聚集成意义群,这个想法就由一个短语或小句体现在词汇单位或形位层次上;它不像转换语法那样先在一个层次上把思想变成代码, 再在另一个层次上变成代码, 即把思想转到后头去体现。 例如although it rained和despite the rain都是“尽管下雨”的意思,各有适用的场合,不必说这里有什么转换;可认为上头有个这样的意思,然后通过一种纵向的关系在某个层次实现。

兰姆的弟子散复生(Sampson 1980)曾指出:层次语法比转换语法简单,因为它所用的基本概念很少;它对理论的简明性也有明确的标准;它能较好地表现语言不同结构层次上的序列组合系统;它作为运用或处理语言的模式比较合理。但他认为这个体系属于霍凯特所谓IA模型,不便于描写句法加工过程。

二、功能语言学的崛起和语言的动态研究

1.功能语言学

语言的结构和功能是紧密联系的。结构语言学也不同程度地研究功能,不过重点在研究结构(形式);功能语言学也不能不谈结构(形式),不过功能始终是首先关注的对象而已。结构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应该而且可以互相补充。但是在结构语言学的乔姆斯基派看来,似乎只有他们的那套语言理论才是语言学(这种语言学常称为形式[主义]语言学);这是偏颇的观点。结构语言学偏重形式的做法经常遭遇各种困难,功能语言学往往正好能避免这些困难。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功能语言学是为救弊而生。它自有其传统。但功能是什么?答案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语言形式在其所处的结构中的作用(比如语法功能),另一个是语言(形式)在交际中的职能或功用。因此,“功能语言学”或“功能主义”可能指的是很不相同的理论或思路。哈特曼和斯托克在《语言与语言学词典》中说:从布拉格学派以来的当代语言学大多是功能语言学(按:语符学也在其中),因为它着眼于言语单位在更大的语段中的结构关系(这些言语单位是这些更大的语段的构成成分)。布朗《今天的语言学》一书曾论及三种功能语言学理论:依存语法、格语法、关系语法(Brown 1984)。在我们看来,这三种都是结构语法。 和词汇—功能函项语法同类的“功能合一语法”(Functional Unification Grammar)也是如此。这些语法体系里的“功能”都属于结构功能,即语言成分的功能。

70年代中期以来兴起的功能语言学,其体系里的“功能”主要是指语言的交际功能或社会功能,即语言的元功能。功能语言学由此出发来描写和解释语言。不过,溯流探源,功能语言学应该说是从布拉格学派开始的。下面叙述功能语言学的主要流派。

1.1 布拉格学派的功能主义及其支派

布拉格学派根据音位的对立特征和辨义功能创建了和语音学相区别的音系学,这个业绩无须多说。这派的学者对语言的元功能也率先进行过很好的论述。在语法研究上,该派创始人马泰休斯(V.Mathesius )提出了句子的实义切分理论,即按实际语境将句子切分为表述的出发点(即主位thema)和表述的核心(即述位rhema)两个部分。这是一种基于信息流向的功能分析法:主位是已知信息,述位是新信息。马泰休斯自谓其学派是功能——结构学派。这看来是有道理的。语言学史上布拉格学派或称为结构学派,或称为功能学派。 它的第二代学者丹奈什(F.Danes)和费尔巴斯(J.Firbas )把实义切分发展为功能句子观(functional sentence perspective,FSP)。 费尔巴斯提出交际动态的概念,对主位和述位作了更细致的区分。另一位学者斯加尔(P.Sgall )则提出类似FSP的TFA(话题—焦点分节)和功能生成的理论。这一代学者无疑发展了本学派的功能主义方面(但是他们中也有人表现出采纳依存语法和转换生成语法观点的倾向)。

法国学者马丁内(A.Martinet)继承和发展了布拉格学派的功能主义。 他认为语言的最重要功能是交际功能。 语言是具有两重分节(double articulation)的交际工具; 功能语言学包括语法学和音系学,研究对应于两个分节(符位nonème切分和音位切分)的问题。 语言的使用和结构贯穿着经济(即节约)原则。语言研究的对象是人们的言语活动,其中的语言事实要依照语义功能来确定和分析。在马丁内的影响下,1976年在法国成立了国际功能语言学学会。

俄裔学者雅柯布逊(R.Jakobson)等是布拉格学派的重要成员。苏联学者采纳并发展了句子的实义切分理论,将这种切分应用于1954年、1970年、1980年几部权威的俄语语法书。他们中最著名的有维诺格拉多夫(V.V.Vinogradov)、拉斯波波夫(I.P.Raspopov)、 佐洛托娃(G.A.Zolotova)等。班达尔科(A.Bondarko )则发挥了叶斯泊森“从形式到意义”(由表及里)和“从意义到形式”(由里及表)两种语法——即谢尔巴“消极语法”和“积极语法”两种语法的思想,重视功能语义范畴(功能语义场)的研究。

1.2 系统功能语言学(Systemic-Functional Linguistics)

这是韩礼德(M.A.K.Halliday)创立的学说,也称为系统功能语法。韩礼德曾从学于中国语言学家罗常培、 王力和英国语言学家弗斯(J.R.Firth)。这个学术背景为他日后广泛深入地研究语言学理论提供了有利条件。50—60年代韩礼德致力于探索和发展语言系统的理论提出了“阶和范畴语法”(scale and category grammar),它被称为“新弗斯语言学”。稍后,这套理论发展为“系统语法”;这时韩礼德采用叶姆斯列夫之说,认为系统(选择关系,即聚合关系)是第一性的,结构(组合关系)是第二性的。系统存在于语言深层,它的选择会影响结构的产生或体现。人们对语言系统的选择受语境的制约,这决定了对语言系统、范畴、类别等的描写只能是盖然的(近似的)。

在70年代韩礼德更致力于发展功能语法的理论,他的系统语法从而改称系统功能语法,有时简称功能语法。韩礼德提出,语言有三个元功能:理念功能(ideational function,一译达意功能)、 人际功能(interpersonal function)和篇章功能(Halliday 1978); 这些元功能实际上是语境层和语义层的接面,它可以解释语言既是思维(反映)的工具又是交际(行为)的工具,又可以解释语言为什么具有不同于其他符号系统的特点。从元功能派生出各种语义功能;它们在不同层次体现为各个相应的语义系统, 如由参与者和过程构成的及物性(transitivity,一译关涉)系统,由主位和述位构成的主位系统, 由指称/连接/省略构成的衔接系统等,大致如图8所示。 大系统里又有小系统,图9所示为英语情态系统。

┌ 过程类型

┌及物性 │

└ 参与者 ┌ 主动态

┌ 非中动态→ │

┌ 概念功能 │ 语态→│└ 被动态

│ │

└ 中动态

社│ │

┌ 现在时

会│ └ 时态→│

符│

└ 过去时

号│

│ ┌语气…

│ 人际功能│情态…

│ └人称…

│ ┌主题结构…

└ 篇章功能│信息结构…

└衔 接…

图8 功能和语义系统

图9 情态系统在英语中的体现

(图中双向箭头表示极性或归一度polarity)

需要指出的是:韩礼德曾反复修改系统功能语法的框架,因而在他的一些著作(1970,1978,1985,1994)里各大小类目的分合或图解也存在差异。例如意态(modulation)有时归入概念功能(1978),有时归入人际功能(1985);但是意态(和情貌modalization)里的表达有的是推测性的(He must have come,That can't be John), 有的不是推测性的(You must come,I can manage it),如果一律归入上面两种功能之一势必出现龃龉难合的情况。韩礼德(1985)曾因can (本义:能)在他的情态系统中放不进去,而把can 的本义排除在情态之外。但这实在明显违反传统语法和语感;所以后来(1994)不得已勉强把它附于“倾向性”之下,作为“边缘”情形看待。然而这个“边缘”情形本是基本意义,按理应该归入概念功能的意义范围。

系统功能语法凭借着精心构筑的体系和巧妙的图解,已能对语言的功能及其体现(结构)作相当详细的描写。在上面两个图里,右向的箭头表示选择的方向,方括弧表示析取,即其范围(子系统)内的项目选定一个就不能再选另一个;大括弧表示合取选择,即其范围内的各项目要同时选择,在合取选择图示中,可以把不同类属的项目写在一起,例如:

┌┌a

┌┌x

│ → ││a →│

│└b

│└y

│和│

│┌x

│┌x

│ → ││b →│

└└y

└└y

具有相同的意义,即都表示ax,ay,bx,by四种选择之一。

系统功能语法学派人数众多、力量雄厚,该派每年一度的国际会议已经开过20多次。现在它的大本营在澳大利亚,但英国、加拿大和别的许多国家也有一些重要的成员。中国学者以胡壮麟为首也形成了一股不小的力量(方琰1996)。

1.3 美国功能主义学派

这个派别没有公认的旗手,其成员主要是美国西部的学者(故有时泛称为美国西部功能学派),与大本营在东部的转换生成语言学派颇成有趣的对照。如果加上盟军——类型语言学者和认知语言学者,美国功能主义也不容小观。事实上,类型学者在功能派形成的过程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格林伯格(J.Greenberg )曾在观察众多语言的基础上提出了人类语言的一些普遍现象,并从新的角度归纳出语言的几个类型。李讷和唐姗迪(S.Thompson)把汉语放到这个框架下来考察,提出主语突出型语言和主题突出型语言两种新的类型。汉语属于主题突出型语言。主题的功能始终如一,它是注意的中心。

日裔学者久野暲也对主题作了深入研究。他细致区分出主要的主题和次要的(潜在的)主题,以及可预知的主题和不可预知的主题。主题不一定表示旧信息。按久野阐述的句子的功能观,判断一个句子能否被人接受不能只依据纯句法因素,而应该考虑非句法因素。纯句法学家研究兴趣的焦点越来越窄,因而他们所处理的语言材料也越来越少。

吉汶(T.Givón)从70年代以来就从事功能主义语言研究,他的研究可说代表了美国功能主义流派的主要活动。他对功能主义的学术渊源和方法论比较关心。语法规则都是有理据的而非任意的,大都是为了表示一定的交际信息。如get的被动式是从使役意义演化而来, 这是它产生的理据;它比be被动式能更好地用于不明言的有生命施事,并更多用于非正式英语。吉汶指出:简约论哲学坚持不是归纳(如布龙菲尔德)就是演绎(如乔姆斯基),结果是让语言学成了牺牲品。他认为成熟的现实主义应该使用多种方法。例如,自然语言编码不是有或无的现象,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且它要反映认知的连续体。例如在let go,makex go,cause x to go, would

like for x to go, suggestthat x should go,know that x went,says x might go 这一系列表达形式中,越靠前面的其成分在认知上结合得越紧密。吉汶分析句子结构时十分注意篇章因素的作用。他还重视经验调查和外展—模拟性推理;如他曾对主题性进行定量测算,以确定所指距离和主题持久力。

1.4 荷兰的功能主义学派

这一派以狄克(S.Dik)为代表, 在他的带动下形成了颇有生气的学术群体。他非常重视类型学研究,但认为一种语言究竟属于SVO 还是SOV等类型只是个程度问题。狄克提出语言有3种功能:语义功能(施事、受事、与事等)确定句子所表达的事态中各参与者所承担的角色或所起的作用;句法功能(主语和宾语)确定语句表达事态的不同出发点或角度;语用功能(主位和尾位tail、主题和焦点)确定具体环境中语句各成分传达的信息在说话人和听话人心目中的地位(已知信息、重点信息等)。狄克设想了一个由词库、述谓结构、语句表达式所组成的语法系统。从词库到述谓结构要经过谓词构造过程,即把体词填入留空了主目的谓词框架。在述谓结构和语句表达式之间由表达规则联系。谓语构造过程完成后(这时它的成分并未按线性排列),要给它指派句法功能和语用功能,然后它就可以通过表达规则实现为具体的语句了。狄克的功能语法不允许会使语句结构根本改变的转换规则和过滤机制,也不对词作抽象的义素分析。

狄克语法中有形式化系统(而且早就借助计算机进行处理),但他的目标是尽量减少语法的抽象程度,尽量增大语法的概括力之普遍性。他并不满足于制定语言结构的规则,而要尽可能从功能角度(即从语言的使用目的和方式)来解释这些规则。他指出:虽然这是一种理想,但是不能要求对语言的每个特性都作出功能解释。(待续)

收稿日期:1997年7月15日;

本刊修订稿,199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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