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世纪和元白看第二语言与元白的语言联系_蒙古文化论文

從中古譯經和元白話看第二語言習得導致的語言接觸,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古论文,元白話看论文,語言接觸论文,語言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導言

      漢語史中有文獻記載的最重要的兩次語言接觸是中古譯經和元白話,多年的研究注意到,這兩次語言接觸都和第二語言習得有關。與第二語言習得有關的語言接觸是語言接觸中重要的一類,在接觸造成變化的機制、變化產生的方式等方面都有其特色。本文擬就目前研究中注意到的中古譯經和元白話中因語言接觸而產生的特殊現象,對相關問題做一個簡單的探討。

      2 中古譯經和元白話

      中古譯經主要是西域僧人將梵文、巴利文佛經翻譯成的漢語,這些譯者大概可以分成三種情況,一種是西域來的僧人,到中國後學習漢語,再把佛經原典譯成漢語,如安世高、僧伽提婆:

      安清字世高,安息國王正后之太子也。……以漢桓之初,始到中夏。才悟機敏,一聞能達。至止未久,即通習華言,於是宣譯衆經改胡爲漢。(高僧傅,卷第一)

      僧伽提婆此言衆天,或云提和,音訛故也。本姓瞿曇氏,罽賓人。……符氏建元中來入長安。……居華稍積博明漢語。……提婆乃於般若台,手執梵文口宣晉語。…更請提婆重譯中阿含等,罽賓沙門僧伽羅叉執梵本,提婆翻爲晉言。(高僧傳,卷第一)

      一種是歸化的西域人,如康僧會、竺法護:

      康僧會,其先康居人,世居天竺。其父因商賈,移於交趾。先有優婆塞支謙,字恭明,一名越。本月支人,來遊漢境。初漢桓靈之世有支谶,譯出衆經。有支亮字紀明,資學於谶。謙又受業於亮,博覽經籍莫不精究,世間伎藝多所綜習,遍學異書通六國語。(高僧傅,卷第一)

      竺曇摩羅刹,此云法護。其先月支人,本姓支氏,世居燉煌郡。年八歲出家,事外國沙門竺高座爲師。誦經日萬言,過目則能。……遂随師至西域,遊歷諸國,外國異言三十六種,書亦如之,護皆遍學,貫綜詁訓,音羲字體,無不備谶。遂大齎梵經,還歸中夏。自燉煌至長安,沿路傳譯寫爲晉文,所獲覽即正法華光贊等一百六十五部。(高僧傅,卷第一)

      也有少數漢人求學西域學成回國,或生活在多民族雜居的西北地方,學習過佛經原典的語言,他們用學會的梵文等語言,把經典翻譯成漢語,如竺佛念、釋法顯:

      竺佛念,涼州人。……家世西河,洞曉方語,華戎音羲莫不兼解。……符氏建元中有僧伽跋澄、曇摩難提等入長安,趙正請出諸經。當時名德莫能傅譯,衆咸推念。於是澄執梵文,念譯爲晉,質斷疑義音字方明。至建元二十年正月,復請曇摩難提出增壹阿含及中阿含。于長安城內集羲學沙門,請念爲譯,敷析研核二载乃竟。二含之顯,念宣譯之功也。自世高支謙以後莫踰於念,在符姚二代爲譯人之宗。(高僧傅,卷第一)

      釋法顯姓龔,平陽武陽人。……後至中天竺於摩竭提邑波連弗阿育王塔南天王寺得摩訶僧祇律,又得薩婆多律抄雜阿毗曇心綖經方等泥洹經等。顯留三年,學梵語梵書,方躬自書寫。於是持經像寄附商客到師子國。……遂南造京師,就外國禪師佛馱跋陀於道場寺,譯出摩訶僧祇律方等泥洹經雜阿毗曇心垂百餘萬言。顯既出大泥洹經,流布教化咸使見聞。(高僧傅,卷第二)

      佛經翻譯的主體是西域僧人,見於《高僧傅》前三卷(譯經)的佛經譯者46人(包括提及而未入傳的),其中西域來華的譯者35人;住在中國的西域僧俗3人(竺曇摩羅刹、曇摩耶舍2人入傅,支謙未入傅);中國本土僧俗8人,都是比較晚參與譯經的。外來的35人,都是像安世高一樣,來華後學習漢語。如前面提到的安世高是“至止未久,即通習華言”,僧伽提婆則“居華稍積,博明漢語”。參與譯經的舊居中國的西域僧俗和中國僧俗,或是如法護“其先月支人,本姓支氏,世居燉煌郡。年八歲出家,事外國沙門竺高座爲師。誦經日萬言,過目則能。……外國異言三十六種,書亦如之,護皆遍學”。或如曇摩耶舍弟子法度“本竺婆勒子,勒久停廣州往來求利,中途于南康生男……入道名法度”。所以就“善梵漢之言,常爲譯語”。參與翻譯的中國人有的像佛念是“家世西河,洞曉方語,華戎音義,莫不兼解”。實雲則是“在外域遍學梵書,天竺諸國音字詁訓悉皆備解”。(高僧傅,卷第三)這些譯者多數是外來僧人,學習漢語是其傳播佛教的基礎,更是其翻譯佛典的基本條件。少數本土僧俗,主要是公元4世紀之後,才參與佛經翻譯的(佛念主要翻譯工作是4世紀後期,實雲生活於公元375~449年)。以漢語爲目的語的第二語言習得,是早期佛經譯者必備的基礎條件,而第二語言習得的干擾和影響,也就勢必會出現在譯經的語言裏。①

      雖然随着時間的推移,譯經者翻譯的技巧和水準不斷提高,但早期翻譯的語言習慣並没有多大改變,如我們在以前的研究中指出的,一些梵文影響下產生的特殊語法現象,到唐代仍被譯師沿用,甚至脱離原典使用,如玄奘對句末“故”的使用就是如此②。

      元白話是元代特殊歷史條件下,蒙古統治者學習漢語的成果。元朝(公元1271~1368)蒙古人進入中原地區時,蒙古人的漢語能力,還不能完全突破雙方的語言障礙。如元世祖忽必烈,他在元代諸帝中以接受漢文化,“好儒術,喜衣冠,崇禮讓”③著稱,有一定程度的漢語水準,但仍不能完全脱離翻譯,文獻記載,他在與儒臣許衡對話時,“先生每有奏對,則上自擇善譯者,然後見之。或譯者言不逮意,上已領悟;或語意不倫,上亦覺其非而正之”。④這就使得蒙古人爲了實施對中原地區的統治,必須學習漢語。1233年太宗窩闊台下詔于燕京文廟設立國子學,首批選擇十八名蒙古貴族子弟入學,習學“漢兒言語文書”,全真道士馮志亨擔任國子總教,由四名漢人教讀之。這批國子生徒後來“不惟俱獲重用,復以才德見稱於人”⑤。在需要的壓力下,蒙古人以漢語爲第二語言的不完全習得成果,過早地投入了實際的使用和交流,今天我們看到的元白話,就是當時使用的記録。蒙古語的詞彙和語法特徵,在元白話裏比比皆是。我們從《元典章·刑部》所録供詞的對比中也看到,元白話主要的使用者是蒙古人,王公貴族、官吏眷屬,社會地位越高,使用的元白話中,受蒙古語影響的特殊成分越多,越明顯。相反,在一般漢族百姓的供詞裏,基本上看不到蒙古語影響下的特殊語法現象的例子。這從另一個側面證明,元白話中特殊語法現象是蒙古人學習漢語的過程裹產生的,元代的特殊歷史條件、蒙古人的特殊社會地位,使得這些漢語學習者來不及,甚至不需要正確地掌握漢語,他們只要粗略地知道一些漢語詞彙,以一種簡單的蒙漢混合語法,就可以把自己的意志傳達給一般百姓,完成其統治。正是這種特殊的社會條件,使得元白話得以保留相當多的蒙古語影響的特徵,更明確地顯示出第二語言初學者的特徵。

      3 中古譯經和元白話中的特殊語言變化

      經過長期的研究,學者對中古譯經和元代的白話作品裏因爲語言接觸產生的特殊語言現象,已經有了一個基本的瞭解。

      研究者經常提及特殊語法現象見於中古譯經的主要有:

      1)複數表達法。2)呼格。3)被動式的使用。4)表完成態的“已”。5)“S,N是”判斷句。6)”取OV”式狹義處置式。7)語氣副詞“將無”。8)“云何”的特殊用法。9)用於分句末的表原因的“故”。10)漢語“除舍”排他標記。11)反身代詞“自己”的來源。12)“若A若B”結構的來源。13)“與……”的特殊用法。14)並列成分後置。15)後置定語及定語從句。

      見於元白話的主要有:

      1)複數詞尾的特殊用法。2)第一人稱複數代詞區分包括式與排除式。3)方位詞充當各類語法標記。4)OV語序。5)句末使用表示肯定的語助詞“有”。6)判斷詞後置與迭加式判斷句。7)動詞“有”表示人或事物所在位置、處所。8)使用引語標誌“麼道”。9)“像”羲動詞後置的比擬式。10)副詞的異常位置。

      這些特殊現象主要是改變漢語的語序、句型,或者是引入漢語語法本身没有的範疇。

      佛經原典使用的梵文、巴利文等印歐語系語言都有格範疇,語序自然就不像漢語那樣起重要作用,像動賓關係從現存梵文、巴利文佛經看,就常常是採用OV語序,因此,我們在中古譯經裹,會看到OV語序的句子。如:

      (1)爾時,諸比丘白世尊曰:

,如來所說。唯願世尊爲諸比丘說此妙羲。(增壹阿含經,卷第二⑥)

      例1中“諸法之本”是對“如來所說”性質的判斷,在句子裹用作表語,按漢語語序應該在“如來所說”之後,這裏却出現在前面,顯然不符合漢語的語序。

      (2)諸比丘亦可得安身,及時可向鞞貰羅國,到彼已,

當供食飯漿湯藥衣被。(鼻奈耶,卷第一⑦)

      例2中“比丘”是“供”的對象,放在“供”之前是受到梵文原典的影響。

      (3)佛如是三語瞿婆離……時瞿婆離比丘

不受。便從坐起而去。(同上,卷第四)

      例3中“佛三語”是“不受”的賓語,顯然也是在原典影響下,被前置了。

      在我們以上列舉的15類漢譯佛經特殊語法現象裹,類似的語序錯誤還有:

      (4)諸根澹泊。亦難陀比丘

。(增壹阿含經,卷第三)

      “S,N是”判斷句:漢語判斷句應爲“是N”,例句中“難陀比丘是”照搬了佛經原典語言的語序。

      (5)目連即前捉手將至門外,還

門閉,前白佛言:不淨比丘已將在外。(同上,卷第四十四)

      “取OV”式狹義處置式:佛經譯者按照梵文的規則,錯誤的省略了動詞“閉”後同指“門”的代詞賓語,導致了狹義處置式的產生。

      (6)女白佛言:唯然世尊,當受我請

。(同上,卷第十)

      並列成分後置:漢語並列成分緊靠着連詞,上例中“及”連接的兩項“世尊”“比丘僧”被“當受我請”隔開,譯者依從了梵文規則。

      梵文等佛經原典語言裹,句型的表達方式與漢語不同,翻譯的過程裏,原典的句型表達方式也會出現在譯文中。如:

      (7)

彼究竟者,爲是有愛究竟?爲無愛究竟?(同上,卷第十九)

      “云”的特殊用法:漢語疑問句使用疑問詞(代詞、語氣詞)或語氣表達,在譯梵文爲漢語時,譯者套用了梵文疑問句首kim的用法。

      (8)所以然者,意想著水

。(同上,卷第二十)

      用於分句末的表原因的“故”:漢語表示原因使用前置介詞“因”,例中譯者在對譯梵文後置的表原因的格標記時不用“因”,而是在梵文格標記位置上使用了漢語表原因的名詞“故”。

      (9)閻浮裏內有德之人,無復過我,唯

如來。(同上,卷第二十八)

      梵文裹有表達“除舍”範疇的標記,佛經譯者選擇漢語“排除/去除”義動詞“除”對譯梵文的“除舍”範疇,導致了漢語“除”從動詞到介詞的語法化過程。

      以上我們列舉過12種元白話中出現的特殊語法現象,也是如此。如:

      (10)如今有的

,胡總管的媳婦、孩兒根底分付與者。(元典章,刑部卷三)

      OV語序:例中“房舍、人口、田產、財物,應有的物件”是動詞“分付”的賓語,按漢語的語序,應該放在“分付”之後。但蒙古語是OV語序的語言,蒙古人學習漢語的時候,没有完全掌握漢語的VO語序,元白話例出現了OV語序的句子。

      (11)因著胡家的氣力

,做到參政的名分有,卻將他胡家的親子胡總管

殺了有。(同上)

      方位詞充當各類語法標記:漢語使用語序或前置的介詞表達對象、原因等,元白話則保留了蒙古語格系統的表達方式,選擇了一些漢語的方位詞,如根底、裹、上(頭)、行,加在名詞之後,承擔漢語裹語序或前置介詞功能。

      (12)殺胡總管時,和贼每一處入去來,不曾下手有。(同上)

      句末使用表示肯定的語助詞“有”:元白話句末的“有”是對譯元代蒙古語裹特殊動詞a-、bü-及動詞陳述式時體範疇,蒙古語助動詞用於動詞後,輔助表達時體意義。元白話中句末的“有”,照搬了蒙古語的用法。

      (13)尋常的

,有玲瓏花樣的。(古本老乞大)/五嶽……咱每的神祈(祗)

。(一三○六年霍州霍嶽廟令旨碑)/(你的師傳是什麼人?)

漢兒人

。(古本老乞大)

      判斷詞後置與迭加式判斷句:元白話中一些判斷句保留了“N+是”的蒙古語語序,同時也出現了用“有”替代係詞“是”,以及“是”和“有”重疊使用的句子。

      (14)“如今有的房舍、人口、田產、財物,應有的對象,胡總管的媳婦、孩兒根底分付與者。”

,聖旨了也。(卷三)

      使用引語標誌“麼道”:蒙古語直接引語後要加標記,漢語没有這樣的要求,元白話保留了蒙語的表達方式。

      概言之,漢語史上兩次主要的語言接觸過程裹,在佛經原典語言和蒙古語的影響下,中古譯經和元白話中出現數十種語法改變,這些改變的機制、方式等可以做多種分析和分類,但這兩次語言接觸所造成的語法改變的主流,是把中古譯經原典和蒙古語的語序、句型和語法形式等複製到譯經和元白話中來,這一點在元白話中表現得尤爲強烈。

      4 從中古譯經和元白話看與第二語言習得相關的語言接觸與語言變化

      以上的材料和分析證明,中古譯經和元白話裏漢語出現的改變集中在語序、句型、語法範疇等基本語法要素上,這些變化的出現與變化產生的條件有關。

      如我們反復強調的,中古譯經和元白話都是操其他語言的人學習漢語、是第二語言習得的結果,從語言習得的角度看,它們都是一種中介語。第二語言習得理論中所謂中介語,是指學習者在某一階段所建立起來的目的語知識系統,既包含母語的特徵,也包含目的語特徵。它不穏固,是逐漸變化的,在不斷的重組之中逐漸接近目的語。同時,在第二語言習得的中間階段裹,不完全習得錯誤的出現是有規律的。對比分析研究認爲(1)語言間的句法結構差距越大,對學習者而言其結構的困難度就越高;(2)語言間的語義結構差距越大,對學習者而言其結構的困難度也越高。(陳2007:78)⑧這些高困難度語法、語義結構,也就是第二語言學習者難於掌握,易於出錯的語法點。

      我們在前面的分析中指出,中古譯經和元白話中的特殊語法現象,就是他們把佛經原典和蒙古語的語序、句型、語法範疇等特徵保留了下來,這些特徵正是梵文、蒙古語在表層上與漢語有明顯差距之處。第二語言習學者在學習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受到母語影響,在與目的語差别最大的語法特點上,出現學習的錯誤,帶進習得的目的語裹。也就是說,中古譯經和元白話裹特殊成分的出現,是受到第二語言習得規律的制約。

      Thomason(2001)⑨在討論語言接觸時就曾經注意到:語言接觸造成的語言改變一種是由以那種語言爲母語的人帶入到該語言的,另一種是由不完全習得接受語言(也就是第二語言習得的結果)而把其學習的錯誤帶入接受語中。

      所謂第二語言習得導致的語言接觸是指人們在學習第二語言的過程中,由於不完全習得,把母語干擾下出現的學習錯誤帶進了目的語,從而造成了目的語的改變。

      漢語史裹兩次主要的語言接觸都是與第二語言習得有關的,中古譯經和元白話都是由非母語使用者,在不完全習得的情況下,把母語的句式、語序等帶進了接受語——漢語。中古的西域僧人和元代的蒙古人都没有很好地學習和掌握漢語,在粗略地學習之後,實際需要就讓他們使用其習得的中介語進入交流,而譯經傳播的信仰和蒙古人的政治權利,給他們的中介語帶來很高的地位,使他們的中介語特殊語法形式得以在當時局部的社會環境(佛教信徒和元代的部分蒙古人和接近蒙古統治者的人群)中使用和傳播。

      中古譯經和元白話裹的中介語錯誤產生的基本方式是複製。

      Heine & Kuteva(2005)在討論語言接觸造成的語言改變時,把由語言接觸引發的語言變化分爲借用和複製兩種,“借用”是指形式或者音一義單位轉移的過程,包含接觸導致的某種語音形式的轉移。“複製”則是一種創新機制,是指複製語(Repleca language,簡稱R)的使用者利用自己語言裹可得到的語言材料,仿照模型語(Model language,簡稱M)的特定模式,在其語言裹產生出一個新的意義或結構⑩。

      第二語言習得導致的語言接觸與Heine & Kuteva討論的對象不同(他們將討論限定於“由以那種語言爲母語的人帶入到該語言的”接觸),但如果我們可以套用其公式,在第二語言習得導致的語言接觸中,除“借用”(指形式或者音一義單位轉移的過程,包含接觸導致的某種語音形式的轉移)外,“複製”(也就是除借用外的其他變化)是:

      模型語(M)的使用者利用複製語(R)裏可得到的語言材料,仿照模型語(M)的特定模式,在複製語(R)裹產生出一個新的意義或結構。

      在中古譯經和元白話裹,佛經譯者和元代的蒙古人正是仿照梵文、蒙古語的模式(M),利用習得的漢語(R)材料,在他們各自的漢語中介語裹(R),產生出新的語序、句型和語法範疇。

      兩種語言接觸雖然都通過複製來實現語言改變,但由於這種“改變”的主體(施動者)不同,改變的對象和方式是有所區别的。在與第二語言習得有關的接觸裹,改變的主體從模型語出發,把自己母語裹的成分複製到複製語裹,從中古譯經和元白話看,其複製的對象是自己母語裹一些和漢語有本質區别的成分,如語序和特殊句式。類似的情況在不與第二語言習得相關的語言接觸中,並不常見。(11)複製的語序和特殊句式是他們母語中的一些基本、常用特徵,就其產生而言,複製只是填入漢語裹他們覺得相同、相近的材料,這種複製一般是一個簡單的結果,而不是一個複雜的演化過程。但通過複製產生的這些語法成分從出現到通過協商被複製語接受,則是一個漫長且困難的過程。

      第二語言習得產生的中介語在一般條件下應該會不斷地修正錯誤,趨近目的語,但也會有些被複製進來的錯誤,最後被複製語接受,成爲複製語的一部分,如我們在第三節中提到的漢語狹義處置式、完成態表示法、排除範疇等。同時我們也注意到在特定的社會環境下,也會出現第二語言習得中複製語的複製成分保留並穏定發展的情況。現代甘肅的臨夏、唐汪,青海的甘溝等地區漢蒙藏諸民族雜居,漢語和藏緬語、阿爾泰語系語言長期接觸,這幾個地區的方言裏,元白話中常見的OV語序、名詞的格系統、引語標記等語法現象廣泛存在。在元末明初開始出現的伊斯蘭教清真寺中講解《古蘭經》使用的“經堂語”中,也經常使用OV語序、名詞的格系統等。這些現象的存在證明了第二語言習得導致的語言接觸造成語言改變的另一種可能。

      所以,第二語言習得導致的語言接觸,會通過複製模型語把新的語序、句型和語法範疇引入複製語。這些成分出現的原因是母語干擾,產生的方式是複製,產生的結果是在共時平面上局部地改變複製語,並在歷時發展上爲複製語提供了多種可能性。(12)中古譯經和元白話在漢語史中即是如此。

      概括地說,從中古譯經和元白話看漢語語法史中的語言接觸的主要特徵是:

      1)中古譯經和元白話都是第二語言習得中由來源語使用者改變接受語的語言接觸;

      2)第二語言習得的條件制約下,兩次語言接觸都把不完全習得造成的語法錯誤,帶進了接受語。這些錯誤常常是模型語(M)和複製語(R)之間差異最大的成分;

      3)錯誤產生最常見的方式是複製,所謂複製,是指以模型語(M)的語法形式,包括語序、句式、語法範疇等,用複製語(R)的材料,在複製語(R)中重新構建;

      4)特殊社會歷史條件可能會造成這些語法錯誤得以長期使用。

      所以,語言接觸研究首先要區分的是誰是造成改變的主體,主體是複製語的使用者還是模型語使用者,會對語言接觸的許多問題有決定性的影響。過去的研究更多地集中在主體是複製語的使用者引發的語言接觸上,忽略了模型語使用者在第二語言習得中造成的語言接觸,這使得許多特殊現象得不到正確的解釋。

      ①由於佛經原典的文獻缺失,早期(包括東漢三國)佛經翻譯的詳細情況目前研究者還不得而知。如遇(2006)和遇、曹(2007)所指出的,我們現在所見東漢譯經原典語言是什麼,現存梵文、巴利文文本和漢文文本之間是什麼關係也都存有需要進一步研究之處。但漢譯佛經舆梵文等佛經之間存在來源關係是肯定的,通遇對比確定二者語言上的關係也是有據可依的。我們的研究就是要從這些顯示出二者關係的語料上,找出佛經語言翻譯遇程裏語言接觸的影響,進而討論其中所反映出的第二語言習得導致的語言接觸規律性特徵。

      ②參閱遇、曹(2007)。

      ③《郝文忠公臨川文集》,陝西人民出版社,2006。

      ④寂照大師馮公道行碑,《元朝名臣事略》卷八《左丞許文正公》,中華書局,1996年。

      ⑤同注④。

      ⑥《增壹阿含經》,《大正藏》NO.0125。前秦曇摩難提誦出梵本,竺佛念傳譯,曇嵩筆受,後經道安、法和考正,僧栔、僧茂助校漏失。後因譯文未能盡善,再由僧伽提婆加以修訂。

      ⑦《鼻奈耶》,《大正藏》NO.1125。耶舍誦出梵本,佛提梵書,竺佛念譯,曇景筆受。

      ⑧參閱遇笑容(2011)。

      ⑨參閱Thomason(2001),第6章。

      ⑩參閱Heine & Kuteva(2005)和Heine(2008)。

      (11)參閱Heine(2008)。

      (12)參閱曹廣順(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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