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语言的序言与汉语中的“VP Go”有关_vp论文

漢語周邊語言與“VP去”相關的語序關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漢語周邊語言與论文,VP论文,語序關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漢語北方話中,目的事件的表達可以用“VP去”,如“買菜去”,也可以用“去VP”,如“去買菜”,對此不少學者已經論及。拙文(楊永龍2012)通過考察歷史文獻和當代一些涉漢混合語,注意到“VP去”與“D(位移終點)去”存在關聯,進而可能與SOV語序具有一致關係;而與之相對的是,“去VP”則可能與“去D”,進而與SVO語序存在一致關係。拙文引用了幾條周邊少數民族語言的材料作爲旁證,但是限於篇幅,未能展開。本文將擴大範圍,進一步考察漢語周邊少數民族語言中與之相關的目的表達及語序關聯,並對這種關聯從語序共性方面做出解釋。

      眾所周知,從東北到西北,到西南,到東南,圍繞在漢語周邊的主要有阿爾泰語系、藏緬語族、苗瑶語族、壯侗語族、南亞語系、南島語系諸語言。其中阿爾泰語系和藏緬語族諸語言是SOV語序,苗瑶語族、壯侗語族、南亞語系是SVO語言,南島語系是VSO語言。漢民族的形成與發展與周邊少數民族息息相關,漢語的發展與演變也一直伴随著與周邊民族語言的接觸與融合。我國境内豐富的語言資源爲研究漢語的歷史與現狀提供了難得的可資比較的活的資料,同時也爲更具普遍意義的語言變異研究、語言類型研究、語言接觸研究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

      自Greenberg(1963)提出經典的45條語序共性以來,有關語序類型和共性、優勢語序與語序和諧的探討便成爲類型學研究的熱點之一。Greenberg所涉及的語序參項主要有小句成分的次序,最常見的是SOV,SVO,VSO;名詞短語内部的語序,如名詞與形容詞,名詞與關係小句,名詞與領屬名詞;前置詞與後置詞;前綴與後綴;助動詞與主要動詞;比較標準與形容詞比較級等。Comrie(1989[2010]:108-113)參照維納曼(Vennemann)、萊曼(Lahmann)的研究把Greenberg語序類型的主要參項以及不同參項間的關聯進行了簡要概括,可以列表如下:

      在(A)型匹配中,小句基本語序是VO,使用前置詞,領屬名詞、形容詞、關係小句處於中心名詞之後,助動詞處於動詞之前,比較級形容詞處於比較標準之前,使用前綴。(B)型語序與此相反。類型學家把(A)型稱作VO型①,或操作域-操作符型(operand-operator),或中心语-附加语型(head-dependent),或中心語居前型(head-initial),或右分支型(right-branching);(B)型的與此相對,被稱作OV型、附加语-中心语型(dependent-head)、中心語居後型,左分支型等。右分支型或左分支型出自Dryer(1992),Dryer根据625種语言材料,建立了比前人更爲廣泛的語序和諧模型,確立17組關聯匹配(Correlation Pairs)。其中既甄别排除了一些前人認爲有關的參項,如上面形容詞與中心名詞的語序參項;也增加了一些前人不曾指出的語序參項,如動詞與介詞短語的語序(VO語言與V-PP相關聯,OV語言與PP-V相關聯)等。

      

      這些語序類型學成果爲我們分析漢語及其周邊語言的“VP-QU(QU代表去義動詞)”和“QU-VP”及相關匹配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支持。與漢語“VP去”相關的語序參項主要包括V與O的次序、QU與D的次序,QU與VP的次序,同時還涉及詞綴(前綴或後綴)、附置詞(前置詞或後置詞)、從屬動詞標記、從屬動詞與中心動詞的位置等。這些參項以及其間的關聯有的方面類型學家們已經明確指出,如V與O、詞綴、附置詞的次序;有的則可以參照周邊少數民族的語言材料從已有結論中推知或加以總結,如QU與D的次序等;有的則需要在前人研究基礎上進一步考察和延展,如VP與“去”的次序。通過下文的考察和分析比較,我們可以看到:“VP去”與“D去”、OV語序的關聯,“去VP”與“去D”、VO語序的關聯模式不是漢語特有的,這種關聯模式在周邊少數民族語言中普遍存在。從語序類型的角度看,這種關聯符合語序類型上的共性,符合語序和諧性原則。漢語中既有“VP去”又有“去VP”,這是漢語發展史上語言接觸的結果。語言接觸是語序和諧與否的一個重要動因。

      2 OV型語言的語序關聯

      OV型語言分布在我國的北部和西部,主要包括阿爾泰語系和藏緬語族。

      2.1 阿爾泰語系的語序關聯

      阿爾泰語系是歷史上與北方漢語接觸最爲頻繁的語系,包括蒙古語族、突厥語族、滿通古斯語族三個語族。從形態類型看,阿爾泰語系諸語言是黏著型語言,在構詞方面,通過在詞根之後加詞綴來派生新詞;在構形方面,通過在詞幹之後添加附著性詞綴來表示語法意義和語法關係。

      阿爾泰語系的小句成分語序是SOV,動詞居末,如②:

      

      Greenberg(1963/1984:55)的共性41指出:“如果一種語言裏動詞後置於名詞性主語和賓語是優勢語序,那麼這種語言幾乎都具有格的系統。”格系統的表達手段有多種,可以通過附加成分,如前綴或後綴,也可以通過獨立的前置詞或後置詞。根據上節表1,OV型語言使用後置詞或後綴,而阿爾泰語系諸語言屬於黏著型語言,後綴比較豐富,所以格標記系統是通過後綴來表示的,如上述例子中的-ni和

。不過在現代阿爾泰語言中,格標記在不造成歧義的情况下常常可以不出現,如例(1)也可以説成:

      

      位移終點或目的地是處所的一種,在阿爾泰語系中處所要通過格標記來與動詞相聯繫。作爲動詞居末的語言,“處所-格標記”自然處於動詞之前,這與Dryer(1992)所揭示的OV語言與“PP-V”相關聯是一致的,因爲“所謂格標記其實正是弱化後的後置詞”(劉丹青2003:65)。因此在阿爾泰語言中當詢問去哪裏或表達到某處去的時候,基本結構是“D-位格-QU”或者省去格標記的“D-QU”。如:

      

      在阿爾泰語系的一些語言中,位格標記不僅可以引出作爲處所的目的地,還可以引出作爲行爲動機的目的。形式上的表現是在名詞或名詞化了的動詞後面加位格標記,再加QU。這更能表明“D-QU”與“VPQU”的密切聯繫。如維吾爾語,位格標記是

,表示目的地或位移終點的如:

      

      表示目的的如(蒙張洋教授提供):

      

      下面是阿爾泰其他語言用位格來表示目的的例子:

      

      不過阿爾泰諸語言更常見的目的表達格式是另外一種類型,即“VP-從屬動詞標記-QU”。如

      

      例中jab(走、去)是中心動詞,後面有過去時標記

。動賓結構

(找駱駝)是jab的目的,後面要加上表示目的的附加形式,即後綴

。在阿爾泰語言中,從屬動詞或從屬動詞短語可以在後面加上不同的附加成分,用於修飾限定其他動詞,組成複雜的謂詞性結構或複雜句,表示比較複雜的語義關係,如表達並列關係、先後關係、假設關係、目的關係等。這種動詞形式民族語言學家一般稱作“副動詞”(如照那斯圖2009)、“動副詞”(如仲素純2009等)或“連接形”(如道布2009等),其後附加的表示各種關係的詞綴一般稱作“副動詞標記”等。從普通語言學的角度看這種動詞形式屬於從屬動詞形式或非限定動詞形式,其後的詞綴是從屬動詞標記或非限定動詞標記。在SOV語言中,中心動詞處於句尾,那麼用作修飾語的從屬動詞只能處於主要動詞之前,正如Greenberg(1963/1984:50)的共性13所指出的:“如果名詞性賓語總在動詞之前,那麼從屬於主要動詞的動詞形式也要置於主要動詞之前。”因此,表目的的從屬動詞及其標記自然也是處於主要動詞QU之前,構成“VP-從屬標記-QU”。這種目的構式廣泛見於阿爾泰語系諸語言中。如:

      

      在後三例中出現了D(市場、張掖、西寧),處於VP之前,構成“D-VP-從屬標記-QU”。

      2.2 藏緬語族的語序關聯

      一般把藏緬語族看作漢藏語系的一部分,包括五個語支:藏語支、羌語支、彝語支、緬語支、景頗語支。藏緬語族諸語言與漢語“VP去”相關的語序關聯同阿爾泰語系類似而略有不同。類似的是關聯語序相同,即小句基本語序是SOV,用“D-QU”表終點,用“VP-QU”表目的。不同的是:其一,在藏緬語族中名詞或動詞後附成分是較爲獨立的後置詞或虚詞而不是形態後綴,不過,無論加後綴還是後置詞,都能使V降級或去範疇化,從而構成Cristofaro(2008)所説的降級型目的小句。其二,藏緬語族許多語言中該附著成分往往不出現甚至不存在,賓語或位移處所以及表目的的VP可以直接加在QU的前面。此時“VP-QU”中的V在形式上與獨立使用時没有區别,構成了Cristofaro(2008)所説的平衡型的目的構式,從而在表面上與漢語“VP去”形式相同。

      先看降級型,以藏語爲例。現代藏語通常認爲有三個方言,安多方言、康方言、衛藏方言。這裏我們看屬於衛藏方言的拉薩話。拉薩話相關語序是SOV、“D-QU”、“VP-QU”。有意思的是,與阿爾泰語言類似,藏語有一個“助詞”既可以標記賓格,也可以標記處所,還可以標記動作的目的③這個“助詞”就是輕聲的la,實際上相當於後置詞。如剛自金鵬2009:47、29、58):

      

      

      

      

      羌語目的小句是平衡型的,在VP後不出現標明從屬動詞的語法成分,直接加上“去”義動詞,構成“VP-QU”。這裏的“去”義動詞是中心動詞,其後可以加上時體助詞以及人稱變化等。如(引自孫宏開2009):

      

      下面是藏緬語族其他語言的“VP-QU”例:

      

      有些學者把白語歸入藏緬語族④,但其小句基本語序不是SOV而是SVO,與此相應的是,其目的構式不是“VP-QU”而是“QU-VP”。如:

      

      因此,從本文的視角看,白語與藏緬語族距離較遠,倒是與南方漢語及下文將要討論的苗瑤、壯侗語族更爲接近。

      綜上可見,在漢語周邊SOV語言中,與漢語“VP去”相關的表達格式是“D卜格標記)-QU”、“VP(-從屬動詞標記)-QU”。其中QU是中心語(head),處於句末(有助動詞時助動詞處於句末);表示處所的名詞短語和表示目的的動詞短語是附加語(dependent),處於QU的前面。這種語序正與類型學家所揭示的“附加語-中心語”(O-V型)類型相一致。當名詞短語或動詞短語有格標記或從屬動詞標記時,這些“標記”處於名詞或動詞之後。也與類型學家所揭示的“附加語-中心語”類型相和諧。聯繫起來看,在“O-格標記-V”“D-格標記-QU”“VP-從屬動詞標記-QU”中,格標記或從屬動詞標記恰好是居中的聯繫項(relator),聯繫項居中正好符合Dik(1997:406)所提出的聯繫項原則:“聯繫項的優先位置爲:(i)在兩個被聯繫成分之間;(ii)如果聯繫項位於某個被聯繫成分上,則它會在該被聯繫成分的邊緣位置。”(轉引自劉丹青2003:69)。至於其間聯繫項的有無及性質,則與所屬語言的形態類型有關,大體上越是黏著程度高的語言越傾向于有聯繫項,聯繫項的附著程度越高;越是黏著程度低的語言越傾向于不用聯繫項,即便用聯繫項其附著程度也低,獨立性强。如阿爾泰語黏著程度高,VP後的聯繫項即從屬動詞標記是必須的,而且是附著程度較高的詞綴;在藏緬語族的一些語言中,從屬動詞標記是獨立的後置詞或助詞;而藏緬語族的另外一些語言已經類似於孤立語,目的構式中不用從屬動詞標記,VP後面直接跟QU,構成平衡型目的構式。

      3 VO型語言的語序關聯

      漢語周邊的VO型語言主要分布在中國南部省市,包括小句基本語序爲SVO的苗瑤語族、壯侗語族、南亞語系諸語言和小句基本語序爲VSO型的南島語系的語言。

      3.1 苗瑶語族和壯侗語族的語序關聯

      苗瑤和壯侗一般認爲是漢藏語系的兩個語族,主要分布在中國南部的雲南、貴州、廣東、海南以及東南亞的泰國、老撾、緬甸、越南等國家。國際上也有人把它們與南島語系合在一起稱作澳泰語系,或者看作兩個分别獨立的語系等。這裏沿襲國内傳統,稱作苗瑶語族和壯侗語族。苗瑤語族包括苗語支、瑶語支等,壯侗語族包括台語支、侗水語支、黎語支等。苗瑤語族和壯侗語族都是有聲調的語言,在形態類型上屬於孤立語,缺少形態變化,主要通過語序和虚詞來表達語法關係和語法意義。

      苗瑶語族和壯侗語族的小句基本語序是SVO,如:

      

      相關的目的構式也是與OV型語言相反的“QU-VP”。作爲孤立語,QU與VP相隨,其間没有連接成分,構成平衡型目的構式。下面是苗瑤語族的“QU-VP”例:

      

      下面是壯侗語族的“QU-VP”例:

      

      3.2 南亞語系的語序關聯

      南亞語系分布在我國雲南、廣西的一些地區和東南亞的越南、老撾、緬甸、柬埔寨等國家,有的學者認爲與壯侗語族有關係,有的學者認爲與南島語系同源。一般分爲兩個語族:孟高棉語族和越芒語族。中國境内的南亞語系語言有佤語、德昂語、布朗語、格木語等。與苗瑶、壯侗一樣,南亞語系的語言缺少形態變化,主要通過語序與虚詞表示語法關係和語法意義。

      南亞語系的小句基本語序一般是SVO,但有些語言的强調句或疑問句可以是VSO語序,而且總體看南亞語系比苗瑶、壯侗具有更多的與“中心語-附加語”語序相和諧的特點,如方式副詞處於動詞後,領屬名詞在中心名詞之後,關係小句處於中心名詞之後等。

      先看佤語的基本語序以及詢問位移終點的例子(引自周植志、顏其香2009):

      

      與此相應的是,目的構式除了“S-QU-VP”外也可以是“QU-SVP”。後者主要用於疑問句,如:

      

      

      南亞語系其他語言相關的目的構式也主要是平衡型的“S-QU-VP”。如:

      

      3.3 南島語系的語序關聯

      南島語系分布地域很廣,北起臺灣,南抵新西蘭,西至馬達加斯加,東至復活節島,在東南亞及其周邊大片海域的島嶼上分布着100多種南島語系的語言或方言。南島語言是黏著型語言,主要構詞和構形手段是添上詞綴或重疊,基本語序類型大多是VSO,名詞通過前加格助詞來標記主格、領格、賓格等,動詞有式、態、體等語法範疇。

      臺灣高山族的布農語、阿眉斯語、排灣語屬於南島語。這些語言的小句基本語序是VSO,作爲黏著型語言,S和O一般要有格標記(一般稱助詞);格標記的位置與VO型語序相諧,處於S和O之前。如:

      

      處所也可以通過格標記與動詞QU相連,構成“QU-前綴-D”,如布農語有一個表方位的前綴∫ia加在處所名詞的前面,因此“去某處”要説成“QU-∫ia-D”,如:

      

      這個前綴也可以不出現,於是便爲“QU-D”,如:

      

      相關的目的構式與此相應,QU放在VP的前面,但是中間可能會被主語或從屬動詞標記隔開。有主語隔開的如下面的“kaudip ik hanup”,中間有第一人稱主格標記ik:

      

      在排灣語、阿眉斯語中a是一個多功能的助詞,用於聯動式之間的從屬動詞之前是其多個用法之一。這種用法的a與阿爾泰語系或藏緬語族的從屬動詞標記功能一致,當然阿爾泰語系的從屬標記後置於VP,而排灣話的從屬標記前置於VP。

      當主語不出現或被提到前面,而且從屬動詞標記不出現時,則爲“QU-VP”,如:

      

      綜上可見,漢語周邊的VO型語言既有以SVO爲基本語序的孤立型的苗瑤、壯侗語言,也有基本語序爲VSO的黏著型的南島語,還有似乎介於二者之間的南亞語。在這些VO語言中,與本文相關的語序關聯是“QU(-格標)-D”、“QU(-從屬標記)-VP”。在孤立語中没有格標記和從屬動詞標記之類的附著成分,那麼QU是中心語(head),D和VP是附加語(dependent),這種語序正與“中心語-附加語”(V-O型)類型相和諧。在黏著語中有格標記或從屬動詞標記,這些“標記”爲中心語,處於附加語D或VP之前,也與類型學家所揭示的“中心語-附加語”類型相和諧。“格標記-D”“從屬動詞標記-VP”作爲修飾短語用在動詞QU之後,同樣與“中心語-附加語”相和諧。而且在“QU-格標記-D”“QU-從屬標記-VP”中,格標記或從屬動詞標記恰好是居中的聯繫項(relator),符合Dik(1997)所提出的聯繫項原則。

      4 結鍝

      從上文可以看到,在漢語的周邊,從東北到西北,從西北到西南,從西南到東南,依次分布著黏著型OV語言、孤立型OV語言、孤立型VO語言、黏著型VO語言,在這些語言中,相應的目的地構式依次是“D-標記-QU”“D-QU”“QU-D”“QU-標記-D”,相應的目的構式依次是“VP-標記-QU”“VP-QU”“QU-VP”“QU-標記-VP”,可列表如下(表2)。如前所述,這樣的匹配符合語序和諧原則。

      

      漢語普通話是小句基本語序爲VO的孤立語,理應與周邊的苗瑤、壯侗語族語言一致,用“QU-D”(“去D”)、“QU-VP”(“去VP”)。事實正是如此,從上古漢語以來漢語就是“去D”和“去VP”。(楊永龍2012但是普通話另有與OV語序的孤立語相一致的“VP去”,此外還有混合的“去-VP-去”。如果把普通話的有關表達格式帶入表2,則爲表3:

      

      顯然,普通話除了VO型的“去VP”外,兼有OV型的“VP去”以及混合兩種語序的“去-VP-去”,不完全符合語序和諧原則。類似現象也見於漢語周邊語言。苗瑤語族的勉語、苗語、畬語都是VO型語言,目的構式一般用“QU-VP”,但也有“VP-QU”“QU-VP-QU”,如:

      

      藏緬語族的哈尼語、喀卓語、載瓦語、彝語、納西語都是OV型語言,用“VP-QU”,但是景頗語雖有“VP-QU”,更常見的却是“QU-VP”。黴慶厦、邱月2008)如:

      

      如何解釋漢語及民族語言中存在的這類不完全和諧現象?首先应该説明的是,第一,和諧是傾向性的共性,是經驗性地總結歸納出來的。既然是歸納出來的傾向性共性,就難以保證没有例外。第二,小句基本語序爲SVO的語言在語序相互聯繫方面相對來説不是特别嚴格,正如Comrie(1989[2010]:109)所説:“SVO詞序的存在看來並不跟其他任何參項有特别緊密的聯繫。”第三,這種例外也並非真正違反和諧,真正的違反和諧是基本語序爲SVO,目的構式却只有“VP-QU”而没有“QU-VP”;反之亦然。儘管如此,既然有不和諧現象,那麼這種不和諧現象應該是可以解釋的。

      以往語序類型學家在三個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一是發現和總結語序類型的參項,二是發現和建立參項之間的聯繫(和諧關係),三是對語序共性及語序和諧加以解釋。就語序和諧的解釋來説,不同學者關注的層面不盡相同,有的學者從語言結構本身出發做出解釋,有的學者從語言應用出發做出解釋,還有的學者從歷史演變或語法化的角度做出解釋。如Dik(1997)的聯繫項原則就是從語言結構本身出發所做的解釋,Dryer(1992)的分支理論也主要是語言結構上的解釋。Hawkins(1994)尋求從語言應用的角度解釋,認爲語序共性的成因是尋求語言操作的容易性。(參見劉丹青2003:58)Li & Thompson(1974)認爲漢語從“S+V+PP”(如“出於幽谷”)到“S+PP+V”(如“從幽谷出來”),出現“把”字句、“被”字句等,是漢語語序類型從上古的SVO到現代的SOV的演變,而上古漢語中已經擁有SOV特徵,這是因爲漢語從前上古到上古曾經歷SOV到SVO的演變。這是從歷史演變的角度加以解釋。

      語序的和諧與不和諧,除了語言結構本身的原因、語言應用以及功能認知的原因、歷史演變的原因之外,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動因即語言接觸。“VP去”在漢語史上的產生與發展就是很好的例子。(楊永龍2012)勉語、苗語、畬語中的不完全和諧現象也與語言接觸有關。李雲兵(2008:188)注意到:“在苗瑶語與漢語長期的接觸中,漢語語序類型對苗瑶語的影響深遠,在一定程度致使苗瑤語的語序類型出現了異質的變異,這種變異使苗瑤語在語序類型特徵上違背了SVO語言的一些基本語序類型,使苗瑶語成爲很不典型的SVO語言。”也許語言結構之類的動因更傾向於帶來語序的和諧,而語言接觸動因則傾向於帶來語序的不和諧。

      ①VO型不僅僅指SVO語序的語言,也包括VSO語序的語言等。雖然VSO型比SVO型更具有與SOV型相對的特點,但是Greenberg以外研究語序類型的學者在討論語序和諧時大多把S撇在一邊而把VSO和SVO統稱爲VO型。

      

      ③金鵬(2009)46頁指出,這個結構助詞口語中説作la,“可以加在名詞、代詞或名詞性詞組的最後一個音節的後面,表受動賓語、間接賓語和領有者以及時間、地點狀語。”58頁注釋2再次指出,la“表示‘在……(時間或地點)’或動作的目的等等”。

      ④白語的系屬歷來争議較大,大衛斯(Davies)認爲屬於高棉語族,本尼迪克特認爲屬於澳泰語族,李方桂、徐琳、趙衍蓀等認爲屬於藏緬語族,鄭張尚芳等認爲白語與漢語搆成漢白語族。詳見袁明軍《白語系屬研究獻疑》,《南開語言學刊》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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