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组织的“中心效应”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党组织论文,国企论文,效应论文,中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要“进一步探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正确理解《决定》精神是当前指导企业党建工作的紧要课题。本文认为,党组织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的具体表现应为在企业的多项工作中形成一系列的“中心效应”。
一、“信念中心”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灵魂”
“信念中心”是指党组织要大力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统一全体职工的信念,从思想上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首先,这是推动国企改革和巩固党对企业领导的客观需要。国企是产业工人最集中、党的阶级基础最雄厚的地方,也是党执政地位的主要经济基础。国企成员的社会主义信念是否坚定和统一关系到国企的性质和改革的发展方向。而党组织所具有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决定了这一工作必须以党组织为中心开展。因此,进行信念教育统一思想是党组织的首要任务。尤其是在当前国企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逐渐暴露,对于职工思想观念和实际利益的触动是空前的。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企业出现了部分职工理想淡化、信念动摇等现象,特别是下岗分流人员因自身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下降而产生失落感,对个人前途和企业前途感到迷茫和焦虑。在这个关键时刻党组织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核心内容武装广大职工,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搞好国企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举措,使他们正确认识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根本、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坚定信念、振奋精神,激发潜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心协力推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其次,这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国企不仅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组织”,它还是一个承担了相当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的重要社会组织,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国企精神文明建设的好坏对国家的稳定和社会风气产生巨大影响。尤其是在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的时代,社会化现代化大生产要求企业管理越来越重视人的作用,通过提高人的整体素质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对适应这一要求具有特殊的功用。因此,要在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前提下,以党组织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通过进行以爱岗敬业为核心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艰苦奋斗教育,择业就业观教育来培养造就“四有”职工队伍,使企业两个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为国企改革提供精神动力,并将这种“精神力”转化为“经济力”。
二、“决策中心”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环节
“决策中心”是指党组织应站在体现执政党的意志并代表企业和职工长远和根本利益的高度上,在参与决策那些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带方向性、全局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问题,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敏感问题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原则问题时,要成为决策的主导力量。这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责和基本途径。目前,理论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不统一,许多人包括一些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还不敢提出党组织应成为决策中心,担心被认为是又回到旧体制下党企不分的老路上去。从而在对“参与决策”的理解上出现偏差,把“参与决策”定位为“从属、配合性的参加决策活动”,满足于党组织在参与决策时“敲边鼓”。这其实是一种本末倒置的理解。“参与决策”的内涵重心应在于“决策”。党组织在参与上述问题的决策时要敢于定思路、拿方案,对那些具体的经营方面的工作则不插手干预,而是要积极支持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权力。这种“决策中心”作用的发挥正是具体适应了现代企业制度中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与那种以党代企,事无巨细一揽到底的作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在学习贯彻《决定》时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要有正确理性的认识,不能含糊其词。
从制度的剖析角度讲,“决策中心”的实质是通过组织行为建立科学、民主的集体决策机制,它不仅能集思广益,减少失误,而且可以指导领导成员正确处理和协调相互关系,防止个人专断,增强团结,最终保证决策的正确,降低企业发展的风险。实践已证明,把企业的发展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身上是一种与现代企业制度相悖离的非理性行为。
党组织要成为“决策中心”,首先,在于明确党组织“参与”的方式。《决定》规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党员负责人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从而在形式上能够以党委成员的“人数参与”和“身份参与”把党组织意志带进决策机构中,通过在决策机构中的人数优势和职务优势形成决策优势。其次,要着力提高党委成员参与决策的能力水平,使决策符合客观实际。这是“决策中心”能否形成的关键。要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素质入手,努力培养和形成一个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懂经营,会管理,具有驾驭市场能力的高素质领导班子。还要善于进行思想政治引导和情感沟通,把党组织的意志渗透到领导干部的决策思维中,使党政之间达成共识。第三,要明确参与决策的内容和范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对重大问题的范围和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参与决策,注意把握界线,不能逾越权力走以党代企的老路。第四,要遵循决策的程序。在决策前党组织要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党委会上以可靠的科学依据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形成共识。在决策中,参与决策的党委成员要以党委会形成的共识统一思想,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达到最终在决策中体现党组织意志的目的。
三、“监督中心”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保证
“监督中心”是指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下要围绕党组织建立和完善监督体制,切实负起对企业的主要监督职能。这是国企党组织的政治责任,也是企业自我约束和完善的客观要求。
“监督中心”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企业各级党组织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及企业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属性和发展方向不发生偏移;二是监督企业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企业领导干部尤其是决策层领导干部在企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其权力行使的好坏对企业的兴衰有着直接的重大的影响,对他们的监督必须以党组织为主来实施。这些年在国企改革与发展中的事实一再表明,一些企业党组织未能形成“监督中心”,导致监督功能弱化,对领导干部缺乏有效监督,从而使个人权力行使出现“暗箱操作”,是这些企业出现重大问题的主要原因。
要使“监督中心”充分发挥效能,首先必须在企业建立一个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以党组织监督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财务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手段,坚持宏观监督制约与微观监督管理相结合,依托企业各部门形成立体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其次,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规范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内容。主要是加强在资金运作、生产经营、收入分配、用人决策和廉洁自律等重大问题上的监督。再次,要理顺监督关系,把党组织明确置于监督工作的领导地位,做到“三个结合,三个为主”: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相结合,以对人的监督为主;把党组织监督和企业行政组织监督相结合,以党组织监督为主;把党内监督与职工民主监督相结合,以党内监督为主;还要努力探索党组织监督与国企稽查特派员制度的协同途径和方法,通过各种方式的综合运用,使“监督中心”的作用正常化、经常化和制度化。
四、“人力资源中心”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础
“人力资源中心”是指党组织应成为配置企业人力资源的主要力量,切实担负起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考察、教育、管理职责,并在职工队伍尤其是科技人员群体中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努力提高党员群体在企业人力资源中的比重。
国企改革不仅是对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而且是对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效益,这是国企增强活力的必要条件。首先,国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人力资源中心”形成的决定条件。干部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决定性力量,尤其是领导干部更是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是企业人力资源中的优势群体。因此党对企业领导很重要的一条内容就是坚持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选拔和监督国企的干部。在国企改革中,党管干部的原则虽然没变,但其对象、内容、方法等要进行调整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具体就企业党组织而言要有“三权”:一是考察考核权。在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价前,党组织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全面考虑考核,在考察成绩时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经济效益的完成情况为基础,突出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廉洁奉公,注重“四个结合”: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领导评鉴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全程考察与阶段考察相结合。最后将考察的情况形成共识,作为任免决策的依据。二是任免决策权。党组织必须在干部的任免配备工作中拥有决策权,要强调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权出多门,各行其权。但要对干部管理的层次和范围上有所侧重,主要是中层以上的经营管理干部必须由党组织根据考察情况作出任免决定,这是党管干部原则的核心内容。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用人程序和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把那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本项业务,懂经营会管理,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群众拥护和信服的同志及时配备到适合发挥其作用的领导岗位。三是教育管理权。党组织要对干部进行日常管理和教育,把加强管理同支持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相结合,注意把握对不同层次人员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的界限。当前党组织要突出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着重加强现代企业经济运作和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谋划能力。二是要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尽快建立完善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不断优化企业干部队伍的结构素质。
其次,夯实基础,加强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是“人力资源中心”充分发挥作用的保证。当前一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弱化,制约了“人力资源中心”的效益产出。其原因主要在于党员队伍老龄化和文化科技素质偏低,导致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在生产经营、科技开发、开拓市场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应着力抓紧三方面工作:一是解决“带头干”的问题。加强现有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使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解决“有人干”的问题。不但要加强一线职工尤其是青年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还要高度重视企业科技人员的入党工作。科技人员是企业的骨干,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创新和发展的中坚力量,培养科技人员入党是当前改善企业党员队伍素质结构的有效途径。三是解决“干得好”的问题。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中的管理、科技“含金量”,强化党员队伍的科学技术、现代管理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技能和素质。
五、“协调中心”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必要条件
“协调中心”是指党组织要在企业中扮演组织协调员的角色,以各种方式协调企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冲突,减少内耗,化解阻力,使企业在良性互动的内部环境中运行。
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新旧体制之间的碰撞也更为强烈。这种碰撞的实质是改革中利益调整导致的利益摩擦,并由此而产生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企业的党政群关系、各部门权责范围,生产经营与党的建设、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企业和职工的现实利益之间均会出现一些矛盾。这些矛盾解决的好坏对企业改革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其中一些矛盾由于其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不能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手段解决。这就要求党组织努力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首先,党组织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努力开展群众工作。一方面要帮助职工树立大局观念,正确对待改革调整;另一方面要尽力为广大职工办实事,解决他们的各种现实问题。其次,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工会、职代会等组织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发挥,坚决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第三,党组织要努力协调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各部门的权责范围,使企业各项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第四,党组织要随时收集听取各部门及职工群众对企业工作的反映,并将这些信息及时反馈到企业决策层,协调决策层适时调整工作内容和重心,努力做到兼顾国家、企业、个人利益的和谐统一。当前最紧迫的工作是解决好下岗分流人员的生活和再就业问题,要利用各种渠道了解他们的现实困难,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协助办好再就业中心等服务机构,最大限度地利用企业和社会的力量,帮助他们摆脱困境,从而化解利益冲突,降低改革成本。
综上所述,虽然国企因区域、行业等特点而各有差别,改革也呈现出不同的模式,但无论何种格局的国企,其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不随国企类型的不同而变化的。上述五种“中心效应”可以说是国企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途径的具体化。因此,努力以形成五种“中心效应”为目标开展工作,是当前国企党组织建设应遵循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