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监理制度是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其能够帮助企业控制施工质量,提高企业整体施工水平,为施工企业带来较为可观的利益。文章分析了监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强化监理委托程序、严格监理资质管理等方法,以便强化我国工程监理制度,保证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
关键词:工程监理;监理制度;问题;完善措施
1导言
近年来,我国在工程建设方面的投入呈现逐步增长的趋势。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一方面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同时也要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出现工程事故。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工程监理无疑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既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同时也对工程监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控制能力,生产出符合社会要求的高质量、高性价比的产品,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具有时间跨度大、不确定性大、管理过程复杂等特点,目前在我国的工程监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2监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2.1影响监理制度发展认识方面的问题
业主方与监理单位建立监理服务关系之后,部分业主方却并未意识到监理企业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通常情况下,监理单位是独立于业主之外的社会化机构,业主方在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之后,监理单位委派工作人员对施工企业施工进行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与业主即委托单位以及被监理单位之间关系平等,彼此为独立的个体。监理单位具有独立性,在建设过程中才能够保持公正。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由此可见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地位平等。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业主认为自身是委托方,建设单位应按照自身的意愿进行监理工作,服从自身的领导,听从自身的要求,而不考虑这些要求是否符合法律。
部分监理单位也不能正确认识自身的责任。监理单位在接受业主委托之后,对工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监理单位派出的工作人员除了为委托方提高投资收益外,还应考虑国家利益以及社会利益。监理单位应谨记自身的社会责任,公正公平地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与管理,不仅要维护委托方的利益,同时也要维护被监理单位的合法利益。如今,部分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在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做出损害国家社会的行为,而部分监理单位也不进行干涉,放任这一行为。
2.2监理制度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2.1在项目建设中,投资方、建设方以及承包方往往属于同一主管行业系统,有时监理单位监理的便是上级单位,那么监理单位便无法公正公平地进行监理工作,有时还需要按照上级单位的指示开展工作。该种情况下,无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大部分单位都不会选择利用法律解决。不仅如此,投资方、建设方以及承包方强调论资排辈,部分工作人员辈分较低,其监理意见通常不会受到重视。
2.2.2监理工作中的建设方虽然为项目法人但并不是投资者,也不是业主。建设方仅仅是业主建立的管理机构,只负责经营与管理。监理单位的监理合同只能与自身等级相同的建设方签订。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监理过程中建设方拥有监理费用以及工程拨款的支付权利,监理单位往往受制于建设方,导致监理单位的监理范围、监理深度都由建设方决定,而监理单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或只能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理工作达不到原有的目的。
3工程监理工作的完善措施
3.1建立完善的监管法规
法律作为我国一切市场行为的指引,在规范市场行为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目前我国监理市场还不够规范的背景下,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可以对工程监理市场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建立完善的监管法规首先要对我国监理行业中的法律漏洞进行仔细的研究,这些工作离不开监理协会的支持。完善的法规只是为工程监理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还需要地方监理机构的支持。地方监理机构可通过对监理单位的定期检查考核,提高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
3.2加强监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
工程建设涉及到的资金额十分庞大,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谋取不当利润,不惜铤而走险,存在偷工减料的违法行为,这必然会影响到最终的工程质量。为了顺利地通过检验,有些施工单位便会对监理人员采取贿赂的手段。在这种情形下,监理人员的道德素养会起到很大的作用,一旦监理人员意志品质不过关,便会为了利益而被拉拢,为不达标的工程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这不仅会影响到监理人员的个人前途,也会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甚至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因此,监理单位在平时的监理工作中,不仅要注重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技能的培训,还要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只有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道德素质,才能保障最终的工程质量。
3.3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
部分监理单位在派遣人员前往施工现场工作时,其中必然有一名总监理工程师。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总监理工程师仅仅只是挂名,本人并未参加监理工作,部分总监理工程师在多个工程项目中均有挂名,这使得部分业主虽然签订了监理合同,却并未享受到应有的服务。针对这一状况,业主在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时应使监理单位明确自身所承担的责任,之后再委托监理任务,避免出现监理单位将业主、施工人员、设计人员等填写为监理人员,而实际上会出现没有人负责监理工作的现象。昆明市政府应重点强化招标投标活动之后的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受委托任务后应向政府以及业主提交相关证件并作为抵押。政府还可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数据库,允许业主以及工程建设企业检索总监理工程师的信息。同时政府应要求各监理单位监理岗位责任制度和相应的奖惩制度,让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明确自身责任,避免在工作中敷衍了事,提高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结束语
我国的监理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监理工作在提高我国的工程质量方面已经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诚然,目前我国的监理市场尚不够规范,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但只要能不断总结工程监理中的经验教训,我国的监理工作水平将会不断提高,我国的工程质量水平也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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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路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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