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建立出版市场体系的战略思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系论文,战略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1996年到2010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是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重大发展的关键时期。
进入这一时期,中国出版业除了为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之外,自身还面临着一个建立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体现出版规律的新体制的课题。这不仅是党的宣传部门和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是出版战线全体人员的奋斗目标。
这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出版体制的基本构架大略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培育和建立一个繁荣健康、竞争有序的出版市场体系;二是完善和强化一个科学管理,运作有效的出版宏观调控体系;三是确立和发展一个法制完备、严肃慎密的法律保障体系。三者之中,出版市场体系是核心,是难点,也是与出版单位及出版从业人员关系最密切之点。
培育与建立这样一个出版市场体系是与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吻合的,它既包含着出版业发展的规模和效益,体现着出版繁荣的程度,也包含了出版单位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和灵活的经营机制,从而使出版市场在竞争中发展,健康并有序。
要研究这一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审视我国出版业的现状,包括成就及问题。
我们应该承认,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出版事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经发生了许多积极的变化,出版产业化速度加快,尤其是近年来在全国出版业中进行的“阶段性转移”,一批良好、优秀出版社的涌现,一批出版大“工程”的完成,一批具有较高文化品位又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出版物的推出构成了出版繁荣的标志。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使得出版单位在转向生产经营型和走向市场的时候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和矛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二者间的不够协调统一,不正之风对出版队伍的侵蚀,出版行业以外的力量对出版的介入与干扰,出版社内部管理的不严密以及种种原因下部分从业人员素质的下降都导致了出版物总体编校质量的滑坡和一些不良出版物的冒头,在社会上造成极不好的影响。
当我们要在未来15年内培育和建立出版市场体系的时候,我们不可回避而且必须面对与正视这些现实。
诚然,成绩是主要的,绝大多数出版单位是好的,而且在适应市场经济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与经验。可从总体上看,我们离建设一个繁荣、健康、竞争、有序的出版市场体系的目标还很远。我们很赞赏一位出版前辈对目前出版业的分析,那就是我们的许多成果是由于目前出版仍是“行业垄断、市场分割”而得到的。由于行业垄断,出版业客观上仍有各种“保护”,容易取得发展,其他力量的介入出版不得不以隐蔽的方式进行,由于分割,许多出版社还可以依靠行政手段,或者是隐形的行政手段来划定自己的“地盘”。
然而,一个完善的出版市场体系决不可能建立在这样两个基础上。
于是,我们必须立足于现实又着眼于未来,寻求培育和建立社会主义出版市场体系之路。
一、改变现有出版机构模式。对出版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实施不同政策。
综观我国现有的出版机构(大多名称为出版社,个别名称为公司、书店、印书馆、书局、出版中心等),基本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于是呈现了这样一些特点:一是建国几十年来实行的出版单位审批制,在保证政治方向、加强意识形态和巩固宣传阵地方面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其长期以来形成的经济全靠主管部门负责(包括亏损后仍给予资助)已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尤其是出版社的只生不灭现象(除个别因严重违纪被撤销社号外)更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形势。二是目前出版社的专业分工既不是各自的出版资源所形成,也不是图书市场需求所造就,而是计划经济下行政行为的结果,由此而形成的某些特定图书的垄断经营与出版社先天性的贫富悬殊带来多方面的弊病。三是出版机构规模相近,既没有大的出版集团又没有精干的小出版社,而在各地又基本上是按小而全(各类出版社都有一个)的模式建立了一套专业社,这种模式残留着小农经济的色彩,既不利于形成全国的图书大市场,又不利于中国出版业参于国际竞争。
显而易见,只有变革这种出版机构的构成现状才能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出版市场体系,才能在这世纪之交的关键时期发挥出版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承担的责任。
如何变革,一条可行的办法是放弃目前对出版单位“一视同仁”的做法,而代之以一种根据不同功能确定出版类别,按照不同性质,实施相应政策的管理办法。两年前福建一位青年编辑郑俊琰曾提出过类似思路,尽管其中可能有不完善之处,但毕竟是一种积极的探索。我们认为,对现有的出版单位基本上可以按其性质与主要功能划分为三类:①宣传性质出版单位。这类单位以承担思想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为首要任务,在经济上不以盈利为经营目的,国家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保障;②文化性质出版单位。这类单位主要承担相应学科的理论图书及实用图书的出版,国家不提供经济支持,出版活动要保证盈利,不足部分由有关企业、团体、基金会等给予资助;③商业性质出版单位。这类出版单位应根据自身经济力量从事出版活动,在保证遵循有关法规的条件下完全按文化企业运作,直接面向图书大市场以求发展,包括追求相应的盈利。
对不同类型的出版单位,国家实行不同的政策,改变现有的出版机构模式,打破目前所有出版单位都必须依附于行政部门的状况,在不同类型的出版单位中有的突出其上层建筑的思想宣传职能,有的突出其国民经济的文化企业职能。使其在各自的运作中形成专业特色。这种区别管理的前提是完善出版法规和调整现有的管理制度和手段。
目前的问题是宏观管理不严密,微观管理太具体。宏观上讲,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意义上的出版法,现行的各种出版法规是在不同时期根据当时情况颁布的,其中不乏过时、模糊、前后相矛盾的成分,据统计,从建国至1995年,各类出版法规共颁布约398件,这么多数量的法规恐怕是任何一个出版管理部门及出版单位都难以记清的。微观上讲,一些完全可以由出版单位自行决定的事项也由上级规定,例如选题制定(需专题报批者之外)、审稿程序、稿酬标准等等,事实上是管理部门既管不过来又不敢放开,整天查问题却问题不断,层层都负责可责任又不明确。这两类问题都应伴随着出版单位的分类管理而予以解决。
二、深化内部改革,按现代企业组织管理制度改造出版单位。
假如出版单位分类可以成立,那么少数出版单位可并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制(目前个别国务院下属出版机构已走这条路),其余的则可以通过内部改革和外部环境的催促使其遵照现代企业制度,理顺产权关系,拥有全部的法人财产权,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尤其是对文化性质出版单位和商业性质出版单位,更应加强其文化企业色彩,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产业部门来运作,要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利用市场作用调节出版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出版物的质量和效益。
国家对出版的管理和宏观调控则应主要体现在法律和经济手段上,而不是单靠行政指挥和政策文件来约束。出版物是特殊商品,完全可以通过法律制定些特殊要求来依法管理,例如对出版物质量则可通过法律来达到对问题的预防和出了问题后的追惩。对于不同专业的出版单位和不同类型(如不同的市场份额)的出版物则可用不同的税率来刺激或限制。出版单位是有产品供应社会的。对于产品的生产者,政府代表国家和社会对其管理和监督的主要方面该是产品对社会是否有利(如生产毒品则一定会被禁止),产品是否合格(对伪劣产品要给予打击),产品定价如何(反对不正当暴利),生产过程对社会的影响(如环境、安全等),产品对国家的经济利益(多少税收)。至于生产过程中的具体做法,一般是该由生产者自主决定。政府没必要去管生产的工艺流程、产品质量、企业审验、生产成本投入等等。政府需要有严格的法律和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去保证宏观的管理。法律的制约、经济(主要是税收)的控制加上市场的调节会逼着生产者去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努力以优质品来保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当然,国家还可会同其他方面来组织一些有激励与引导作用的活动,如评比表彰等。这些对国民经济其他产业部门适用的作法对出版这个行业也不该例外。
与此同时,在出版机构的规模上不妨允许“两极分化”,既可以以经济关系为纽带按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大的出版集团,来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和参与国际竞争,靠出版集团支撑起中国的出版物市场;也可允许出版机构小型化,有一些小的一年只出几种书至十几种书的出版社来补充大出版单位的不足。多元化的出版格局更适合于形成一个充满生机的和有利于竞争的社会主义出版市场体系,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精神文明的建设。
三、完善出版物流通市场体系,规范出版物流通渠道及方式。
出版物流通市场是出版市场体系的直观表现,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出版市场体系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流通,就是出版物的销售和被读者接受,没有流通,出版物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就无从谈起。改革开放以来,为解决出版物流通不畅的问题(形成这一问题的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进行了发行改革,于是出现了“二渠道”,这在相当程度上活跃了出版物流通市场。但是,问题也随之出现不少。无论是“主渠道”的新华书店还是“二渠道”,都在向出版渗透,前几年以“协作出版”名义进行的活动中,两个渠道都在参与,而有些“二渠道”更是在利益驱动下肆意进行非法的出版活动,使得图书市场屡次出现问题。这种现阶段中国特有的现象决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内容。规范出版物的流通渠道及运作方式,建立一个完善有序的出版物流通市场应是一个需要花大力气解决的问题。
我国的新华书店本身是有完备的发行网络和巨大的运储能力的图书发行企业,应该通过体制改革,保持优势,成为出版物流通市场的主干。由于行政和条块分割造成的出版物流通市场的阻隔,在一定程度上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地方保护主义的产物,目前一些实力较强的出版社已经在采用种种方法(例如发展分销点)向外渗透,一些全国性的书市更为地方出版社提供了发展市场的机会,某省出版界就曾在书市上提出过颇有魄力的口号:“新市场、老市场,都是××(本省名)大市场。”这说明形成全国统一的出版物流通大市场既是出版界的呼唤,也是大势所趋。
完善出版物流通市场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必须规范流通渠道、规范运作方式。“二渠道”的合理成分可以保留,但其中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甚至违法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限制和制裁。我们提倡出版物流通市场中各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并存,例如建立图书发行的股份公司、实行联锁经营、租赁承包、国有民营等经营方式等等,但是与此同时必须加大管理与监督的力度,保证市场的有序化和经营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对“二渠道”这一特定条件下的产物更需积极研究、采取对策,对书商的违法行为则更要严厉打击,否则势必给出版流通市场造成越来越多的混乱。对出版单位的“自办发行”也需要规范,或者说应该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寻找一条适合本社情况又适应整个出版物流通市场的路子。
四、组建市场经济下的行业性组织,实现行业的内部协调与自律。
我国目前有一些行业性协会,例如出版工作者协会,印刷协会、发行协会等,但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协会只是同级行政管理机关的附属,在一定程度上是安排从行政管理领导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的处所,协会资金不足、权威性不够,只能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做点组织学习、评比以及理论研讨活动的工作,这在过去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是发挥过一定作用的,但是它远远不是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下的行业性组织。
我们说的行业性组织,它的名称可叫协会、公会等等。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条件下自然形成并自愿参加、对本行业具有一定管理职能和自律性的组织,它可以协调行业内的各种关系,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倡导行业的职业道德并监督其执行,简单地说就是可以由该组织成员共同制定行规,从而对外维护本行业成员的利益和对内打击本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同时还可以通过这一行业组织来协调本行业的产供销,避免不正当竞争和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它应该是政府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它的作用是对政府管理职能无法涵盖和法律法规不可能具体管到之处的一种补充性管理,用一个比喻来说,更像个道德法庭。
这样的行业性组织相对独立于行政管理机关(政府),但是在本行业有相当的权威性,它的经费可以全由本组织成员负担。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的变革,政府将把重点放在宏观调控方面,而行业组织将承担起一些过去由政府行使的管理职能,从而配合政府宏观调控,保证本行业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
现代意义上的行业组织的出现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保证,也是本行业各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要求。不久前全国文艺出版社曾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共同议定了一些约束规定来应对目前文艺图书出版中大家共同面临的问题,这似乎已经具有这种行业组织的萌芽。
五、提高出版队伍素质,建立本行业特殊的用人制度和人才培养机制。
出版物是特殊商品,生产出版物的行业自然应该是特殊行业,对从事这样一种特殊行业的人,理应有其特别的要求。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一方面对出版队伍,特别是编辑队伍提出种种要求,例如政治思想素质的要求、道德水准的要求、专业知识的要求等等,但另一方的现状是似乎任何人都可以搞出版,在不少地方是通过各种关系就可以进出版单位工作,当编辑简直不在话下,即便是社长总编,也可以派任何一个相应级别的行政干部(与出版业务毫不沾边的行政干部)来担任,只要上任,自然就会终审稿件指挥出版了。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再好的保证出版物质量的制度和措施也无法真正起到其作用。当医生要特定的资格,当律师要特定的资格,甚至当司机也需要特定的资格,而偏偏从事影响人的思想、道德、文化的出版物的生产人员并没有特定要求,这本身就是值得深思的。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对编辑人员是有要求的,可那些要求与对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有什么差别,几乎没有。这个问题不解决,提高编辑出版队伍素质难以落在实处。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文如其人”的说法,文化人应该有较高的人品,作为从事出版的人员来说也该有较高的道德水准。但现实是这些年进入出版队伍中的有少数人品质甚差,其中不乏有相当学历和身份者。由于其本身修养的欠缺再加上出版界前几年买卖书号等问题的影响,这些人根本不懂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而是千方百计利用出版这一特殊行业而牟取私利,甚至与不法书商相勾结来挖出版社的墙脚。这种情况不仅与建立社会主义出版市场体系的要求相距甚远,而且使得目前加强对出版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显得格外重要。
现在各级出版管理部门已开始抓人员的教育与提高工作,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等措施,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好的开端。但是仅仅这还不够,因为这种做法中还有很大短期的和应急的色彩,有些东西不是十几天或几十天的培训就可以立竿见影的。所以根本上说还在于建立一套出版行业特殊的用人制度、考核制度并有相应的标准。在这方面,前面提到的行业组织建立后应该是能发挥一定作用。
与此同时还要从培养和造就出版人才出发,形成一整套人事机制。这方面大致可以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从业资格,保证从业规范化,这是把住了这支队伍的入口关;二是在岗人员的职业教育,保证其政治思想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和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三是对不合格人员的淘汰,这种淘汰要从人治走向法制,使那些思想水平低、道德水准差、业务能力弱的人自己感到呆不下去,改变目前只要进入出版单位一般就可以一直混下去的现象。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有一支本身具有较高的精神文明而且能为两个文明建设尽职尽力并有所作为的出版队伍。
人的问题是最复杂的问题,要做到以上这些确实不易,但是从坚持社会主义出版方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符合出版工作自身规律出发,必须解决用人问题和人才的培养教育问题,目的是全面提高出版从业人员尤其是编辑人员的素质。提高素质,已经喊了多年了,也可以说,早形成了共识。但实践中究竟如何去做,能不能尽快见效,这才是出版跨向新世纪时必须面对的课题。
六、建立出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保证出版业的繁荣发展。
前面讲过,我国目前出版单位构成特点,如果从内部建制上讲,基本上有两个特点,一是小而全,各个业务环节都有相应的部门;二是模仿行政机关而缺乏业务(生产)特点。这种情况是建国以来把出版单位视为党的一个宣传工作部门和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所形成的,在过去的历史条件下,这种建制的运行曾是有效的,但现在则不同了,这种建制已不能适应出版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就生产效率而言,部门众多势必忙闲不均,互相影响,而且本身运转中的许多弊病也在影响着出版物的质量。以三审制为例,由于小而全,不具备审阅某部书稿能力者即便认真初审也未必达到水平;由于类似行政机关,所以一旦成了出版社或编辑部负责人则不论其知识如何,对任何学科书稿都可终审、复审。这在某种程度上好像一个医院只要各个科都设立就各种病人都可以诊治,只要一当医院院长就敢对各种病的诊治拍板。这怎么会成为高水平的医院呢?而随着出版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出版专业分工必将日趋专业化、细致化(这与目前主要靠行政方式规定的专业分工不同),出版诸业务环节的要求也会日益严格精密,这种要求与现存的出版机构建制之间的矛盾势必突出,解决的办法是建立和形成出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靠社会大出版圈来保证出版物生产的优质、高效,为出版单位走向市场提供条件。
出版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从业务性质上区分为许多类,参照国外经验,可以有:①咨询服务机构,主要从事市场调查、选题预测、出版对策研究、图书整体策划等。②编辑服务机构,主要从事出版社委托的编辑加工、装帧设计、排版印制、校对、发行等业务。③版权代理机构,主要进行作者的代理(为作者联系最佳出版单位)、出版社代理(代理版权贸易、代理图书宣传、发行等)等事项。④图书直销机构,如读者俱乐部等,为出版社与读者之间寻找沟通,为读者服务的同时使出版单位也得到利益。当然还可有其他一些。
值得一提的是,在1996年的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上已经提出了这一问题,而一些初级的社会服务形式目前在我国也露端倪,例如河北组织一些老同志办起了编辑服务社并已经为本省几家出版社进行了较成功的服务。中国青年出版社成立了装帧工作室,在完成本社任务的同时承接其他社的任务。如此种种都是一些可贵的尝试。
建立社会主义出版市场体系,这是需要一代人甚至两三代人完成的使命。随着新世纪的来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正蓬勃发展,中国出版业既肩负重任又充满希望,稳健地走过今后十年的路程,中国出版业必将创造一片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