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促进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团结论文,重要内容论文,国民论文,团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245(2010)04-0071-05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从社会学角度来讲,所谓和谐社会,就是全体国民各司其职、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一个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倡导国民团结,营造和谐关系,凝聚国民智慧,共同努力奋斗。
作为一个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我国多民族的基本国情必然带来国民群体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也必然会使一些方面的客观矛盾和分歧现实存在。为化解矛盾、凝聚共识,实现国民团结的根本目标,就必须以增进各民族间的团结为基础,做到既尊重不同民族间的差异性,又追求整体国民的共同价值目标,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族际关系,凝聚一个个不同族际间的“小团结”,进而达到全体国民的大团结,努力实现各族群众共生共荣、和谐相处的美好社会愿景和现实生活状态。为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各民族族际之间共同努力、齐心创建,更需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完善。
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的任务是过河,要过河就要解决桥和船的问题”[1]。具体到民族团结方面,“过河”就是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巩固民族团结的基础,最终驶达国民团结的“彼岸”。因此,为实现“过河”的目标,怎么来“搭桥造船”就是当务之急。没有切实有效的措施,想要实现国民团结的最终目标,只会是空中楼阁、形式主义,也极易使国民团结被庸俗化、表层化、口号化。所以,做好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应重点解决好两方面的问题。
一、要解决意识问题,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要实现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首先要解决好认识问题的思想根基。只有夯实思想基础,才能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发现问题才有前瞻性,解决问题才有针对性,方法、措施才有适用性,群众认同才有广泛性,才能真正做到根植于民、根治于心,才能化为自觉自为的实际行动。为此,应着重处理好以下几层关系:
(一)客观处理好国民群体中民族间的差异关系
由于历史、文化、地理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各民族间在生存环境、发展水平、生计方式、文化背景、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众多方面都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和不均衡性,这种差异性在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表现得相对突出。
面对这种客观存在,首先,我们要敢于正视,不能否认差异谈一统,不能脱离实际去拔高。如果无视差异存在,简单地制定“一刀切”的政策和措施,就不可能科学地设定工作目标,势必会营造一种假大空的所谓“和谐”氛围,造成政策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操作性不强,造成工作上的表层化、空泛化、口号化。这样无利于解决根本问题,反倒适得其反、欲速不达,不仅不利于民族团结,反而容易伤民伤心,降低不同民族间的互信。
其次,我们要积极应对,既要正视差异性,又不能被动对待,必须实事求是地主动采取措施,努力缩小差异性。比如,要进一步加大各族群众间的交流与融合,积极鼓励、引导、规范少数民族群众跨出传统的生活区域,融入祖国大家庭中,在更广的活动范围、更大的生活空间里学习、生活、就业,在现代社会新的生活环境中,增进了解、增强共识和互信,形成谁也离不开谁的团结、和谐氛围。再如,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扶持力度,加快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真正去提升受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降低一些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落差感,增强向心力。
另外,我们应当尊重和承认某些差异性的客观存在。比如在语言文化上,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国语”教育,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为各民族间的交流融合提供必要条件和基础,又要依法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优秀传统文化,形成百花齐放、和而不同的良性发展局面。
(二)理性处理好民族间的客观矛盾
既然民族间的差异性客观存在,那么某些方面矛盾的产生和存在也就有一定客观性。因此,对于不同民族、族际间的矛盾,我们必须要正确对待、理性分析、妥善解决。
要做到正确对待,首先要科学界定“客观矛盾”范围。各民族间交流融合过程中出现的摩擦、不适甚至一定程度的碰撞,一般都属于人民内部可调和的矛盾范畴。对这些矛盾引发的问题,我们要敢于面对、不退缩、不回避,视而不见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和矛盾的化解;相反,只能造成矛盾的堆积或扩大,甚至会因为外部势力的干预、煽动和利用,造成矛盾的激化升级,形成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的对抗因素。当然,敢于面对这些矛盾,重要的还在于要对各族群众动真情、用真心,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要针对矛盾,理性分析形成的原因、性质以及范围和裂度,有针对性地及时化解和弥合,动态性地调整政策和方法,做到化解矛盾于初始、解决问题于点滴。在工作上,要充分考虑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工作方法要活、要讲求适时适度,实施策略要细、要做到分类施策与理性处理问题、妥善化解矛盾,坚决避免因处理方法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在理性处理好客观矛盾的同时,还必须具备敏锐的鉴别力和洞察力,始终保持头脑的清醒和立场的坚定,对涉及分裂祖国、涉及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暴力恐怖活动的敌我矛盾,则要旗帜鲜明地坚决斗争。
(三)妥善处理好社会转型期因利益调整形成落差的客观实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猛,但同时也存在着区域间、群体间、阶层间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性;特别是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因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进入凸显期。这是一个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要解决它就需要一个调整和转变过程,但此问题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又表现出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例如,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新疆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与内地相比的确处于相对落后状态,比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许多在计划经济时期针对民族区域的优惠政策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渐失去往日的功效,依靠市场规则来调节配置资源、分配利益,这对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部分少数民族来讲,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适应能力差、心理落差大等情况。加之境内外“三股势力”无休止地对我污蔑和攻击,尤其在民族、宗教问题以及资源开发、少数民族就业等问题上煽风点火,编造谣言,而这些谣言对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因以上客观因素处于弱势的人群确实有一定蛊惑作用,造成了一些群体中狭隘民族情绪的抬头。
此外,在新疆各民族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南疆与北疆之间客观上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由此导致的人口拉动效应明显,人口的流动日益频繁,并集中向乌鲁木齐等疆内相对发达的大中城市聚集。这些人有着明显的血缘、地缘、业缘关系,到城市后,多为群体性聚居,容易抱团结伙,且普遍未受过良好的教育和系统的技能培训,法律、市场意识淡薄,多从事一些低层次、单一化的工作,收入低、不稳定、条件差。久而久之,在一部分人心中就会产生心理和身份的落差,甚至容易产生对政府和社会的对立,偷盗、抢劫等社会治安案件随之频发。加之,其融入城市社会程度低、交流空间窄、文娱活动方式单一,导致在这些群体中宗教氛围浓厚,非法宗教活动猖獗,一些人易于被挑拨利用,将个人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的劣势看做是对整个民族的歧视,将普通民事纠纷和治安案件看作是民族和宗教问题,从而产生偏见甚至狭隘的民族情绪,一遇外部刺激因素,极易导致非理性甚至是极端行为的出现。正是新疆的这种特殊性,一些人极易被打着宗教和民族幌子的组织和人员利用,所以,地下宗教活动屡禁不止,非法宗教宣传品屡收不绝,极端宗教组织屡打不尽。
同时,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对违法犯罪行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依法予以坚决打击,但解决产生犯罪的根源性因素,我们却要客观对待、冷静分析、科学把握、综合施策。要在平衡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上下工夫,在改革收入分配体制、缩小群体间差异、体现公平性上下工夫,在加快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使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上下工夫,在扶持少数民族落后群体发展、提高其受教育水平、解决他们自身造血功能上下工夫,在加大少数民族群众生产技能培训、增强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竞争能力上下工夫,力求通过科学协调、加快发展,逐步、妥善解决社会转型期因利益格局调整而带来的社会问题。
(四)统筹处理好民族区域与全国的关系
实现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不单单是少数民族群众聚居较多省区的事情,更是全国的事情,特别是在开放的经济社会环境中,人口的自发或有组织流动日益频繁,大量少数民族群众纷纷到内地经商、务工、学习、旅游,在融入当地社会生活中,由于语言障碍、风俗习惯差异,不可避免地会与当地群众产生一些摩擦和不适,甚至引发治安和刑事案件,因此,各省区市如何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同样日显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此,全国必须“一盘棋”,统筹考虑和把握,做到政策的一致性和执行的一致性相统一,要在各省区市因地制宜地开展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教育。特别是流动人员流入地要主动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诉求,合理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他们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切实增强各民族群众的国民意识和国家认同感。同时,要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理性处理涉少数民族案(事)件,既要敢管更要会管,既要管理更要服务,坚决摒弃消极、简单的工作方法。
(五)正确处理少数民族群体与个体的关系
哲学上常讲个体与整体的辩证关系,个别现象并不代表整体。在新疆,从事分裂、搞暴力恐怖活动的始终是极少数;在内地,少数偷盗、抢劫的犯罪分子同样是极少数,他们绝对不能代表这个民族的整体。新疆各民族都是热爱和平、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勤劳智慧的。所以,在看到当前个体存在少数问题的同时,我们必须把握整体本质特征,绝对不能简单、片面地将个别人的问题,一概归结为一个民族的问题。当然,我们也绝不应忽视个体问题的解决,只要是问题,发现了就要解决,要早解决,防止蔓延。如果个体的问题解决不好,势必会影响整体的形象。
由此可见,针对客观差异、问题和矛盾,用不同的理念去指导、确立解决问题的思路,结果肯定会截然不同。如果不能树立正确的主导思想观念,不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和探索,不能全盘考虑、统筹谋划、分类施策、妥善解决,就很有可能导致差异进一步扩大、问题积重难返、矛盾叠加,不仅不利于加强民族大团结,反而会严重影响到国民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对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至关重要,方法正确才能少走弯路,才能抓住重点,才能寻求突破,取得实效。
(一)在谋划上要体现全面推进、整体联动
工作上要坚决避免单一性、片面性,要体现多面性、整体性,综合运用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在宏观上部署,在微观中联系,努力扩大工作面,实现全覆盖,切实做到六个结合:
长期规划与近期计划相结合。既要谋长远,积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长远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又要重当前,着力解决最直接、最现实的矛盾和问题,脚踏实地、稳中求进、多策并举、逐步推进,渐次由小至大、由低向高,实现由小范围至大范围、由不自觉向自觉自为的递进发展。
现代化生活方式与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相结合。既要保护、发展、弘扬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又要积极引导少数民族适应现代化生活方式,与国际接轨、与时代同步,在中央和各省市的关心支援下,增强自立能力,逐渐缩小差距,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
法律制度与道德规范的结合。既要注重法律的约束和调节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传统道德规范的引导作用,两者相互结合,扬长避短,形成合力,奠定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的思想自觉和法律制度基础。
自觉行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既要努力将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的理念内化于各族群众之心,形成自觉自为的实际行动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又要加强社会的宣传与监督,形成有较强引导力的主流舆论氛围,使维护民族团结、营造各民族和谐相处的言论和行为为人崇敬、为人赞赏,形成社会的主流和正气,坚决压缩破坏民族团结言行举止的传播和影响空间。
各民族群体内教育与体外引导相结合。既要充分调动各民族群体自身的能动性,与时俱进,通过对弘扬优秀民俗传统、摒弃落后的生活观念的引导,在内部形成各民族之间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共生的道德基础,形成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塑造良好民族形象、培养崇高道德风尚的强大共识和具体行动,又要主动积极宣传推动,切实提高全体国民的国家意识、国民意识、法律意识,树立典型,营造团结友爱、和谐向上的浓厚氛围。
群体范围与个体层面相结合。既要注重工作的全面性,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传播面和覆盖面,又要注重工作的针对性,选准主题,结合实际,分步骤推进,力求工作实效。
(二)在工作对象上要分类施策
在做好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上,对工作对象一定要分层次、分阶段、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实事求是。只有增强了针对性,才具有更强的时效性。要善抓主要矛盾,认真梳理最突出、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和矛盾,多策并举逐步解决,努力实现纲举目张的效果;要善抓主导力量,选准最具代表性、最具影响力的主体,深入细致地开展面对面的教育工作,大力营造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的浓厚氛围;要善抓社会实践,推动社会各阶层切实将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理念实践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促成人人参与其中的良性局面。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在文化层次、认知能力、生活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和条件上存在的差异,分门别类、分类施策。
例如,对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对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员就要采取不同的措施,在机关中可以强化政治教育,以政治纪律来约束和规范每一个公务人员的言行举止,培养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对普通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简单的政治说教是不行的,要通过面对面的工作,要有爱心、诚心,有春风化雨的耐心,解其心事,化其心结,通过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活动增进融合,通过法制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升素质,通过扎实有效的服务管理着力改善民生、凝聚共识。因此。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做到普适性和针对性相统一,否则必然会在某些层面产生流于形式的结果。
(三)在方法上要体现灵活性、多样化
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通过长期的积累、潜移默化的影响、多策并举的渗透,将点滴的共识和理解,汇聚成对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理念广泛的认同和支持,努力达到积小成大、集腋成裘的效果。要做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内容不呆板,形式多样化;要根据不同民族的心理、文化、习惯等特性,用各族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用各族群众易接受、能理解的方式,推进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到寓教于乐,真正实现消化吸收。要从细微处着手,将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的理念渗透入日常生活的细节之中、方方面面。要点面结合,切实扩大覆盖面,努力实现人人在其中、人人做努力、人人受教育、人人得实惠的最终目标。
(四)在进度上要适时适度
正所谓欲速则不达,要充分考虑到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充分考虑到各族群众在当前阶段的认知水平、接受程度和实践能力,建立长期规划,明确短期目标,同时二者要有机衔接,动态调整、循序渐进、积小成大、力求实效。在具体工作上,要把握好时机,选准切入点,适时开展;要掌控好速度,选准突破点,稳步推进;要拿捏好力度,选准着力点,有序开展。当前的工作重心,就是要尽快消除“7·5”事件遗留的阴影,以弥合即使是少部分人在民族间感情上的伤害为目标,以增进理解互信为重点,以面对面的群众工作为手段,努力化解矛盾、解开心结,为以加强民族团结为重要内容的国民团结工作的有效、顺利开展,实现长治久安的目标筑牢情感基础。
收稿日期:201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