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类词的多性项与多义词的多义项之关系试说——《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V+N”式双字词词性标注等问题解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多义词论文,词性论文,字词论文,关系论文,汉语词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1]所收“V+N”式双字词,据我们粗略统计共有8101个,约占整部词典所收条目总数的12.46%。“V+N”式双字词虽然数量不敌“N+N”式双字词,但由于“V+N”式双字词在构成和结构上的复杂程度略胜于“N+N”式双字词,因而我们将“V+N”式双字词作为分析对象。“V+N”式双字词可从词义和词性两个角度加以分析研究。从词的义项多寡的角度看,“V+N”式双字词有单义词、多义词之分,其中单义词有6535个,约占“V+N”式双字词总数的80.67%;多义词有1566个,约占“V+N”式双字词总数的19.33%。在《现汉》里,单义词的词性都是单一的,多义词进一步又可分为如下两类:多义而单一词性的词(多义单性词),有1031个,约占“V+N”式双字词总数的12.73%;多义而多项词性的词(多义多性词),有535个,约占“V+N”式双字词总数的6.60%。从词性多寡的角度看,单性词有 7566个,约占“V+N”式双字词总数的93.4%;多性词只有那535个。
语言中的词,都是既具有词汇属性又具有语法属性的。虽然兼具多种属性,一个词,若单从词汇的角度看那就是词汇单位,若单从语法的角度看那就是语法单位。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毋庸再议。在任何语言中,主要表示概念性意义的实词性的词汇单位,其数量都远远大于主要表示关系、语气等语法意义的虚词性的词汇单位,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普通的语文词典的编纂者在编纂词典时心理向义项倾斜,致使义项的设计优于他类项目的设计,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然而,可怕的不是哪个项目为主哪个项目为次的问题,可怕的是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一种思考模式:一个词项,若再进一步分化,所分出来的就是词义的项——义项,而不会是其他什么项。其实,词项除可从意义的角度分出义项外,还可从其他角度再行分化:从语音角度再行分化出来的,或可称之为“音项”,如异音词“壳”的ké音和qiào音;从书写形式角度再行分化出来的,或可称之为“形项”,如异形词“耿直”“梗直”“鲠直”的三个书写形体;从词性角度再行分化出来的,或可称之为“性项”,如“加料”的动词性和形容词性。音项、形项都是应该或可以另条处理的问题,义项和性项却是必须当条解决的问题。词义这个项目也好,其他项目也好,都是词所包含或涉及的内容,谈不到谁为主谁为次的问题。当我们的研究视角是概念性的内容时,当然词义的内容就唱主角;当我们的研究视角是其他方面的内容时,当然那其他方面的内容就唱主角。不同类型的词典的编纂正反映出这种不同的情况:语文词典注重词义的解释和义项的分合等,语法词典注重词类的划分和句法分布、组合关系等,异形词典注重异形词的搜罗和考源,注重词的同一性和分离性,等等。现在的问题是,像《现汉》这样的语文词典在注重义项的同时,是否也应该把其他项目——如词性——的问题放在一个较为适当的位置上?这一问题在《现汉》没有全面地标注词性时并不彰显,而当《现汉》全面标注词性时就是必须面对并加以研究解决的了。
从上述统计数据不难看出,《现汉》在对同一词位进行分析时是为词义和词性设计了两条线的。但是很明显,词义这条线是优先考虑的,居第一位,词性这条线是从属于词义的,居第二位;词性以词义为依归。单义词在《现汉》中词性都是单一的;《现汉》中压根就不存在多性单义词。如果我们可以把《现汉》编者的实际操作理论化的话,该词典的编著者对一个词中的词义、词性的关系的认识是:词的词汇意义的单一性是词的语法意义单纯性的前提和保障;词的临时用法在未获得词汇意义的支持时也不可能真正固定下来成为词义的内容。这样的认识应该说是一种较为传统的认识了,已有学者对此提出了挑战。郭锐[2]提出:“同一义项兼属多个词类……当属兼类词,我们把这种兼类词叫同型兼类词。”郭氏还举例说:“如‘长期、真正、临时’,可做并且只能做定语和状语,兼属区别词和副词;又如‘小时’,既可说‘一个小时’,又可说‘一小时’,因此处理为名词兼量词。”然而,郭锐先生视为兼有名词、量词两种词性的兼类词“小时”,《现汉》却将其处理为名词性的单义词;郭锐先生认为兼有区别词、副词两种词性的兼类词“长期”,《现汉》也将其处理为名词性的单义词。《现汉》既然认定某个词是单义词,那就意味着它同时就是单性词;《现汉》如若认定某个词是多性词,那就意味着它一定是多义词——“临时”“真正”两个词《现汉》或处理作副形兼类或处理作形副兼类,都是分列义项的。其实,词性单一的单性词,从义项上看可以是单义词亦可是多义词,词性多项的多性词,从义项上看当然可以是多义词也可以是单义词;词义多项的多义词,从词类上看可以是多性词亦可是单性词,词义单项的单义词,从词类上看可以是单性词亦可以是多性词。词义和词性是一个词中关系密切的两种现象,不是一种事物,也不能将它们视为二而一的现象。多义未必多性,有众多的语言事实的支持;多性一定多义,恐怕更多的是人工操作的结果。
传统思维下的兼类词,即是性随义分、多性必多义的词。郭锐先生认为“从理论上说,只有A(同型兼类词)是兼类词”,变通处理,才把“意义上有联系的几个义项属于不同词类”的词“也算兼类词,叫异型兼类词”。然而,《现汉》所列出的兼类词无一例外都是郭氏所称的“异型兼类词”,却无一例是郭氏所谓的“同型兼类词”。这是否说明,郭先生所说的“同型兼类词”似乎只在理论上存在,在实际语言生活中,尤其是在词典编纂中是很难付诸实践的呢?现代汉语中究竟有无多性单义词呢?《现汉》对一些虚词的处理让我们感觉到编者们也在自觉不自觉地面对郭氏所说的“同型兼类词”,对多性单义词的存在,态度似乎也是肯定的。如下的虚词,《现汉》给它设计的就不止一个项,然而那不能说是义项,恐怕只能说是性项:
【因为】①表示原因:他~这件事受到了处分。②常跟“所以”连用,表示因果关系:~今天事情多,所以没有去成。
“因为”的两个项“表示原因”和“常跟‘所以’连用,表示因果关系”,似乎很难看做是义项的不同,而更宜于视为性项的差异。然而,当性项与义项共现于一个词项时,性项还是得让位给义项。如下的例子就是很好的证明:
【所以】①表示因果关系。a)用在下半句表示结果:我和他在一起工作过,~对他比较熟悉。b)用在上半句主语和谓语之间,提出需要说明原因的事情,下半句说明原因:我~对他比较熟悉,是因为我和他在一起工作过。也说之所以。c)上半句先说明原因,下半句用“是…所以…的原因(缘故)”:我和他在一起工作过,这就是我~对他比较熟悉的原因。d)“所以”单独成句,表示“原因就在这里”:~呀,要不然我怎么这么说呢!②实在的情由或适宜的举动(限用于固定词组中做宾语):忘其~|不知~。
“所以”的两个项“表示因果关系”和“实在的情由或适宜的举动”,可视为义项的不同(性项自然也随之分别开来)。而“表示因果关系”这一义顶内中所含的a、b、c、d四小类,只能看做是性项的差异。当然,这种性项差异是次类性项差异,不仅没有义项依托,也不会以加上方括号的词类标记加以标注的。
上所举出的都是《现汉》中的虚词例;多性而单义的实词,《现汉》中是不存在的。《现汉》不存在多性单义词,并不意味着语言中不存在此类现象。《现代汉语八百词》中所收的单位,无论虚词还是实词,都按照其实际拥有的项进行分析。单性而单义、单性而多义、多性而多义的现象固然常见,多性而单义的现象也不罕见,例如“格外”“好多”“或许”“既然”。
二
《现汉》所收的6535个“V+N”式双字单义词,按照郭锐先生的“同型兼类词”之说,就会有相当一部分并非单性词。也就是说,它们中的一些成员单义而兼类。所谓“同型兼类”,实际上就是同一个义项上兼有不同的词性。“同型兼类词”的判定标准就是看其句法分布以及组合能力等语法特点,而不像“异型兼类词”那样,不仅要看其句法分布以及组合能力等语法特点,还要将这些语法特点在各个义项上得到具体的落实。单义词的义项可称基本义项,多义词的非基本义项都可称衍生义项。同理,单性词的性项可称基本性项,多性词的非基本性项都可称衍生性项。《现汉》所收的都是所谓“异型兼类词”,词的兼类性必须在衍生义项上落实下来,倘无可资词性落实的衍生义项便无法使基本性项之外的性项得以衍生。正因为《现汉》所坚持的是上述原则,它对义项和性项关系的处理方式就是:不仅单义词不允许有多性词的情况出现,而且,任何一个词的性项数都不得超过义项数。反过来看,双义项固可负载双性项,义项数也可超过性项数,而且义项数超过性项数的情况似乎也并不罕见。《现汉》所收的535个“V+N”双字兼类词中,兼有两种词性的词有531个,约占兼类词总数的99.25%;兼有三种词性的词有4个,约占兼类词总数的0.75%。双性可以是双义的,亦可是三义甚至三义以上的。《现汉》所收的双性多义词中,双性双义的有449个词,双性三义的有68个词,双性四义的有10个词,双性五义的有3个词,双性六义的有1个词。《现汉》所收的三性多义词,无一例外都是三性三义词。
《现汉》之所以没有使一些“同型兼类词”成为真正的兼类词,固然是由于本应衍生的性项因义项的缺失而无法衍生出来。但是从更根本上说,一些义项之所以未配合性项的衍生而衍生,还是由于该性项不足以成其为性项,进而导致义项没有配合衍生出新的单位。像“小时”例,郭锐先生认为它是在名词这个基本性项的基础上又衍生出量词的性项,而《现汉》只承认它的名词性的基本性项,不承认后衍生出来的量词性项。再如“长期”例,郭锐先生认为它是在区别词这个基本性项的基础上又衍生出副词的性项,而《现汉》则对这两种词性概不承认,它只认为“长期”具有名词性项,是单性词。对《现汉》兼类词词性类别的统计,或许可使我们明了哪些词性易于衍生,哪些词性较难衍生,哪些词性衍生出来的兼类词数量大,哪些词性衍生出来的兼类词数量小:《现汉》531个双性多义词中,兼有动名两种词性的有367个词,兼有动形两种词性的有69个词,兼有名形两种词性的有29个词,兼有动副两种词性的有27个词,兼有名副两种词性的有19个词,兼有形副两种词性的有13个词,兼有名量两种词性的有4个词,兼有名连两种词性的有2个词,兼有代副两种词性的有1个词。《现汉》所收4个三性多义词中,兼有动形副三种词性的有2个词,兼有动形名三种词性的有2个词。
上述统计数据告诉我们:兼有动词、名词两类词性的“V+N”式双字词最容易被看做是兼类词,而且最容易被《现汉》标注出来,而动词、形容词兼类,名词、形容词兼类,动词、副词兼类,名词、副词兼类,形容词、副词兼类,名词、量词兼类,名词、连词兼类,代词、副词兼类,这样一些兼类词的数量远不敌由动词、名词构成的兼类词。由名词性项衍生出动词性项,特别是由动词性项衍生出名词性项,即所谓名物化,被视为当然,例子俯拾即是,前者如“劳力、满堂、拟议、判断”,后者如“回信、开头、裸视、美言、鸣鞭、命意、拍板、抛盘”。给人的感觉仿佛是名词性项一旦衍生出动词性项,义项即配合衍生,以为依托;动词性项一旦衍生出名词性项,义项更随即配合衍生,使性项能够附丽,得其所哉。而其他一些词,如“猛孤丁”似可看做兼有副词、形容词两种词性的兼类词,《现汉》却仅视其为副词性的单性词,没有承认它的兼类词的性质。至于郭锐先生所提出的“小时”这样兼有名词、量词两类词性的兼类词类别,《现汉》干脆就未予考虑,根本不存在了。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差异,一种可能的解释是“猛孤丁”“小时”那些个词并未在词性上实现完全的分化,仅只是临时的用法而已。一些学者仅仅是根据词的临时用法即为其分出性项,而包括《现汉》在内的一些严肃的工具书在编纂时则必须待词的临时用法转化为固定的用法后才可能为其分出性项。但是或许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释:因为它们不像动词性项、名词性项那样容易有已然分化出来的义项作支撑,那些个不同的词性只能不予分别,或者说词义未以义项的分立来配合,导致这些词在语法上的差异未能以不同词类的面貌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三
《现汉》第5版显然是根据词的句法分布和功能等来进行词类的划分的。根据词的句法分布和功能等进行词性分类确实可将大部分词的语法类别确定下来,但少部分词的词类似乎较难确定,尤其是当把用此方法确定下来的不同的词进行横向比较时,问题就更容易暴露出来了。例如“秉公”,《现汉》处理作副词,释语为“依照公认的道理或公平的标准”,举例为“~办理”。但是许多词虽出例于动词前,却又未分析作副词,如“变价”被处理作多义动词,前一义项举例为“~出售”,后一义项举例为“~处理”。“晃眼”被标为形容词,句法分布是置于副词“直”之后,例句为“摄影棚内强烈的灯光直~”,但是“颤”却被标为动词,句法分布也是置于副词“直”之后,其中一个例句为“两腿直~”。
有的词性的确定似是而非。例如“结节”标为名词,实际上这个词更多地用于表示动作行为,而不是事物现象,例如“甲状腺结节”。“截瘫”被标为动词是正确的,因为这个词更多地用于表示动作行为,而非事物现象,例如“高位截瘫”。而“结节”和“截瘫”具有相似的性质。“拎包”被标为名词,似有不妥。该词应有动词一性,因为实际语料中不乏“我给您拎包”“我是个拎包的”这样的例子。因此,“拎包”应标为:“用手提包。提包。”“卖座”被标为名、形两种词性。前一词性所出例子为:“~率|这是一出~好、质量高的大戏。”并不能说明“卖座”是名词性的。“满面”被标为动词,所出例子为:“笑容~|~春风”。这些例子也不能证明“满面”是动词。“满面”的“满”是整个、全部的意思,并非像释义所言是“布满”的意思。“满腔”亦然。“摩天”标为动词,释义为:“跟天接触,形容很高”,出例为:“~岭|~大楼”。“跟天接触”是对构成“摩天”的“摩”和“天”两字的释义,“形容很高”才是对“摩天”这个词的释义;“~岭|~大楼”也正是“形容很高”这个释义的绝好的佐证。如此看来,“摩天”与其标为动词,就不如标为形容词更为恰切和妥当。倘援“摩天”例,“摩崖”似乎亦可释义为:“跟崖接触”或“在崖上干什么”。然而“摩崖”在《现汉》中却正确地释义为:“在山崖上刻的文字、佛像等。”“配料”只标为动词,似不完善。它还应有个名词的词性,例如:“主料已经齐了,~还得稍等片刻。”“提花”被标为动词,释义为“用经线、纬线错综地在织物上织出凸起的图案”,例子却是“~浴巾”。“通宵”标为名词,释义为“整夜”。但是所出例似难佐证该词的名词性:“~不眠|~达旦(从天黑到天亮)。”“同房”被作为同形词处理为两个条目,“同房1”被标为动词,是个多义词,第一个义项“在同一个房间住宿”,第二个义项“婉辞,指夫妻过性生活”;“同房2”被标为形容词中的属性词,释义为“指家族中同一支的”,例为“~兄弟”。首先,“同房2”的意义与“同房1”的第一个义项非常接近,不宜将“同房”分作两个不同的词;其次,“同房2”的词性标为形容词也有欠妥当,因为它还可有“我们兄弟~”的用法。“合体2”标为,似有不妥。因为“合体”只是“合体字”的简略说法,或应标为形容词或应标为动词,而没有标为名词的理由。
《现汉》在词性标注的方式方法上也还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例如:“环球”标为多义词,第一个义项词性标为,第二个义项词性未标注,释为“同‘寰球’”,“寰球”的词性标为。“环球”是个多义词,也是兼类词,标为“①围绕地球。②同‘寰球’”,是合适的。同样的例子如“统帅”,被正确地标为:“①统率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人。②同‘统率’。”但是,“合式”标为多义词,第一个义项词性标为,第二个义项词性未标注,释为“同‘合适’”,而“合适”的词性却标为。如此看来,“合式”虽是个多义词,却非兼类词,不应标为“①哈乎一定的规格、程式。②同‘合适’”,而应标为“①合乎一定的规格、程式。②同‘合适’”才是。再如,“围子”是个有三个义项的多义词。《现汉》给它作词性标注的方式是:“①围绕村庄的障碍物,用土石筑成,或用密植成的荆棘做成:土~。也作圩子。②同‘圩子’①。③同‘帷子’。”查“圩子”第一个义项,是名词;查“帷子”也是名词。因此“围子”的词性标注方式应为:“①围绕村庄的障碍物,用土石筑成,或用密植成的荆棘做成:土~。也作圩子。②同‘圩子’①。③同‘帷子’。”顺带说一下,“圩子”的词性标注方式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①低洼地区围绕房屋、田地等修建的防水堤岸。也作围子。②同‘围子’①。”应改为:“①低洼地区围绕房屋、田地等修建的防水堤岸。也作围子。②同‘围子’①。”我们理解《现汉》的编者可能是想用此种标注方法告诉读者,上述诸词释义语中“同‘某某’”里的“某某”与词目具有书写上的同形关系。然而,被《现汉》采用此种方法处理的并非都是同形关系,也有同义关系。例如“澡塘”:“①浴池①。②同‘澡堂’。”“澡堂”标为名词。“定势”:“①确定的发展态势。②同‘定式’。”“定式”标为名词。“澡堂”“定势”更应该标注为“①浴池①。②同‘澡堂’。”和“①确定的发展态势。②同‘定式’。”“同‘某某’”中的“某某”与词目的关系即使是同形关系,那也只是说明“某某”的词形和词目的词形书写一致,并不能否定“某某”所代表的仍是词目所辖的一个义项的事实。它们的标注方式也应该是:单性词,词类符号在先,义项符号在后;多性词,义项符号在先,词类符号在后。至于“某某”与词目具有同义关系的,就更应该遵从此一标注方式。
顺便提一句,《现汉》词性标注和其他类目(如〈书〉〈口〉〈方〉)标注的顺序,本应是一律的,即先〈书〉〈口〉〈方〉标注,后词类标注。例如:
【就道】〈书〉上路;动身:束装~|来信催他立即~。
【花搭着】〈口〉种类或质量不同的东西错综搭配:细粮粗粮~吃。
【拘板】〈方〉(举动或谈话)拘束呆板;不活泼:待人接物有些~|自己人随便谈话,不必这么~。
但是我们发现,也有个别情况是先词性标注,后其他类目标注。例如:
【废址】〈书〉已经毁坏的建筑物的地址:这里是清代县衙门的~。
除词性标注的问题外,《现汉》在其他一些问题上也还存在着一些可以再行改进之处。释义上的问题如:“破墨”释义为“国画的一种画法。为使墨色浓淡相互渗透,使画面滋润鲜明,用浓墨破淡墨,或用淡墨破浓墨”,还是没有解释“破墨”。“认脚”释义为“鞋左右两只不能换着穿”。释义不直反曲,不从肯定方面入手反从否定方面入手,结果还是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五日”的释义是“‘无日不…’是‘天天都…’的意思,表示不间断”。这还是没有对“五日”做出解释,而只是解释了“无日不”。“走眼”释义为“看错”,非是。所出例“拿着好货当次货,你可看~了|买珠宝首饰,若是走了眼,可就要吃大亏”。前一例正好说明“走眼”不能释义为“看错”,后一例恐怕还是“看走了眼”的省略说法。收条上的问题如,作为语文兼百科型的词典,专有名词是不予收取的,然而《现汉》第5版却在“应”字头下收取了“应城”“应山”“应县”。而同样的情况却未一致对待,例如“蓟”字头下未收“蓟县”之类。普通词语的漏收也非个别情况,仍如“怨妇”“坐台”“暗门子”漏收。语体的标注上,《现汉》似乎存在着随意性较大的问题。例如:“折桂”未标〈书〉,“折腰”却标以〈书〉;“属意”未标〈书〉,“瞩目”却标以〈书〉;“转瞬”未标〈书〉,无法与未标〈口〉的“转眼”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