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的规制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低俗论文,美国论文,电视节目论文,启示论文,规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17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13)01-0137-07
抵制电视节目内容低俗化是世界各国广播电视行业和监管机构的共同任务。美国广播电视实行商业化运作,电视节目低俗化问题一直存在。长期以来,美国在抵制电视节目低俗内容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法治化、社会化和长效化的监管机制。虽然美国所界定的低俗节目与中国的相关概念有很大不同,但其规制体系还是不乏可以借鉴之处。
一、美国对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的法律界定与依法监管
美国禁止和限制的电视节目低俗(Vulgarity)内容主要是指涉及淫秽(Obscenity)、下流(Indecency)和猥亵(Profanity)的内容①。为了在抵制节目低俗化与维护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之间寻求平衡,美国对淫秽、下流和猥亵的内容根据其危害程度不同和播出平台不同区别对待,并通过判例建立了界限明晰的评判标准和监管准则。
(一)宪法言论自由原则是美国进行媒体管理的基石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②是美国所有涉及媒体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所依据的最高原则,这些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宪法第一修正案,执行过程中一旦出现与宪法第一修正案相抵触的情况,须无条件服从于宪法原则。美国规制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的一系列法规也是如此:低俗节目危害未成年人,污染社会环境,应该严加治理和管制;但管制决不能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确立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原则,一旦有悖,无论是谁,将遭到全社会的抵制。
在第一修正案的原则指导下,美国对于在不同平台播出的电视低俗节目实行分类管理,对于电视节目实行分级制度。
分类管理是按照公众是否能够自主选择,将在不同平台播出的节目区别监管。对于地面开路电视(Broadcasting)、有线(卫星、IP)电视基本层节目,实行严格管理。开路电视,受众只要购买了电视机设备就能够接收,没有选择权;有线电视基本层服务③,是用户订阅有线电视服务的前提,相对于有线电视其他节目,订户也没有选择权。法律明确禁止和限制在这两个平台传播低俗内容。有线电视额外付费和计次付费节目由用户自愿订阅,属于用户自我管理的范畴,法律明确规定这些节目属于反低俗的“豁免”领域。
分级制度是在行业内建立的电视节目自愿分级体系,这一体系可以帮助受众按照节目的级别选择收看和监控、辅导未成年人收看。
电视是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享程度最高的大众传播媒体,要求每一个电视节目都做到老少咸宜非常困难,也不符合市场规律。美国电视节目在宪法原则之下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未成年人免受低俗淫秽节目的毒害;另一方面也为电视节目制作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创作空间,并较好地满足了成年人的多样化观看需求。
(二)涉及电视节目低俗内容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美国对于电视节目淫秽、下流和猥亵内容的法律规制主要有以下三个层次。这些层次层层递进,且充分体现法律的原则性与具体执行的灵活性相结合。
一是在立法层面对低俗节目内容进行规制。美国法典(US Code)第十八卷《犯罪和刑事程序》规定了播出淫秽内容的刑罚制裁;美国法典第四十七卷《1996年联邦通信法》规定了违法传播淫秽、下流和猥亵内容的行政处罚。进入新世纪,鉴于广播电视节目出现越来越多淫秽下流内容的趋势,特别是2004年歌手珍妮特·杰克逊衣服滑落露出胸部的镜头在全国直播事件,美国国会感受到全国民众要求抵制电视低俗内容的巨大压力,于2005年接连出台了一系列强化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监管的法律。《2005年广播电视反低俗内容强制法》、《2005年淫秽与暴力广播电视内容控制法》和《2005年儿童友好电视节目法》相继颁布实施,在相关节目的播出时段、播出数量,教育类节目所占比例,加大对违规媒体处罚力度等多方面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规范。
二是通过法院判例确定低俗内容的管理细则。例如,通过1973年米勒诉加利福尼亚案,最高法院确定了淫秽内容的具体判定标准;通过1975年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诉太平洋基金案,最高法院确立了对涉及猥亵的节目“调整时段”的管制措施;通过1995年儿童电视行动组织诉FCC案,华盛顿特区联邦巡回法院将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设定为“安全港”,在该时段内,FCC针对广播电视节目下流和猥亵内容的禁令无效。
三是通过FCC对个案的处理形成一整套具体操作规范。例如,在电视剧中,如果不是出于情节和内容发展的需要出现一句脏话,节目就可能受到FCC的审查。通过对一系列个案的处理,FCC形成了一套监管处罚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的操作规则。FCC推定电视从业者了解并且领会相关禁令和条款,在执法过程中首先慎重界定是否低俗和属于哪一类低俗;在此基础上主罚故意者、主谋者,极力避免伤及无辜;一旦查实确属违法,必施以严格处罚。
(三)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的法律界定和评判标准
虽然总体来说,美国法律对广播电视传播内容的限制较少,但是其对低俗内容却拥有一套严格的规制体系。对低俗内容的法律界定和评判标准则是这套体系的基础。
美国所界定和监管的电视节目低俗内容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禁止播出的内容,主要指被界定为“淫秽”的内容。通过1973年米勒诉加利福尼亚案,美国最高法院做出判决:任何被判定为“淫秽”的言论、出版物和广播电视节目,均不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条款的保护。也就是说,这类内容不能以任何形式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同时,最高法院还确定了判断淫秽内容的三个标准:第一,普通人是否认为内容意在刺激性欲;第二,内容是否以明显令人厌恶的方式描写或刻画了性行为;第三,从整体上看,内容是否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如果一个节目同时兼具这三方面的问题,就会被认定为淫秽内容受到严厉处罚。根据美国法典第十八卷第1464条的规定,广播电视机构播放包含淫秽语言或情节的内容或节目,将被处以罚金,或两年以下的监禁,或两项并罚。
二是限制播出的内容,主要指“下流”和“猥亵”的内容。根据法律,“下流”内容是指“按照当代衡量媒体的通用标准,通过上下文来看,语言或者节目公然采用带有侵犯性的方式描述性行为或者性器官”,但是尚未严重到淫秽程度的内容。“猥亵”内容是指使用语言或者其他方式严重侵犯听到或者看到此类节目的公众,以致其产生反感情绪的内容。对于下流和猥亵内容的管理,FCC主要是通过个案处理确定了规则,广播电视从业者需要从FCC的判例逐一学习,以防止犯错。
(四)对低俗电视节目内容的监管措施
美国对于含有淫秽、下流和猥亵内容的节目,依据其对社会和未成年人的危害程度大小,实行不同的管理措施。
1.禁止播出。禁止淫秽内容的播出。被判定为“淫秽”的内容禁止在任何大众媒体上出现。而对于一些具有艺术价值的涉及情色的节目,则只能在加密的付费成人频道播出。根据《儿童在线保护法》,成人网站也必须通过信用卡付款以及加密等方式经营,防止未成年人登录。
2.限制播放。根据FCC的界定,下流和猥亵的内容还未达到淫秽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这些节目应当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条款的保护,可以有限制播出。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限制此类节目进入未成年人容易接触的时间段。美国法律规定,包含下流或猥亵内容的电视节目不准在早6:00-晚10:00之间的时间段播出。
3.实行节目分级制度。1996年2月7日颁布实施的美国《1996年通信法》④第551条规定:美国实行电视分级制度;电视业即刻成立一个委员会制定节目分级标准;在该法规生效的一年内,FCC组建一个委员会处理分级事宜;如果1997年2月前电视业没有自己制定出电视节目分级标准,将实施FCC制定的分级标准。1996年12月19日,美国全国广播电视协会(NAB)、全国有线电视协会(NCTA)和美国电影协会(MPAA)在法案规定的限期内共同制定了“电视家长指导原则”(即“电视分级体系”),并获得FCC通过和采用,电视分级制正式生效。按照内容所适合受众的年龄段,这一分级体系将电视节目分为六个等级⑤,为受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家长指导孩子收视提供参考。分级制要求,除新闻和体育比赛以外的所有电视节目,都要按照这六个标准定级,并由节目的原创生产者在节目制作完成时自行定级。除新闻和体育比赛以外,电视节目播出的前15秒钟和插播广告后需在屏幕左上角显示分级图标。如果节目在1个小时以上,则标识还要从第2个小时开始时再次出现。播出机构还有责任将节目分级情况通过当地的报纸、电视预报、有线节目指南、网站等媒介告知受众。电影通常会在经过剪辑后在电视上播放,无线或有线网络公司根据公司标准对影片加以剪辑,然后给予一个指导性的级别。不过,像HBO和Showtime这类需要额外付费订阅的有线电视服务也会播放未经剪辑的影片,这些影片除了原定的电影级别外,还会由电视公司补充收看建议。
4.通过技术手段屏蔽有害节目内容。美国还通过技术隔离手段由家长自行选择屏蔽某些不适合儿童观看的节目。《1996年通信法》在第551条规定了电视分级制度的配套条款:最晚从1998年2月开始,所有在美国境内销售的13英寸以上的电视机,都必须装置一种可读取节目分级编码信号的V芯片(V-chip)。家长可利用这种芯片装置来选择可进入家庭的电视节目。V芯片为美国电视节目分级制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美国《有线电视法》规定,为了禁止淫秽节目在有线电视网的播出,在订户提出阻断相关内容要求后,有线电视系统运营商应提供相应设备,帮助订户阻断某个有线电视服务。另外,FCC还通过延时播出和bleep技术⑥避免下流或者猥亵的内容通过电视途径传播。
(五)对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的监管机制与执行程序
1.监管机构:FCC
法律赋予FCC监管节目内容的职责和权限。FCC于1934年依照《1934年通信法》创立,是直接向国会负责的独立政府机构,监管所有通过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有线等媒介和渠道进行的州际和涉及美国的国际通信传播活动。FCC是一个准立法机构,具有制定具体通信传播政策的权力,而且其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FCC还是一个准司法机构,在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案件虽然需要通过一系列司法程序,但经过公开评议、辩论后,最终仍由FCC裁决。关于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的监管,国会通过法律将这一职责赋予了FCC。FCC对这类内容的监管范围主要限定在以地面方式播出的开路节目。对于违法播出机构,FCC拥有罚款、吊销和延迟换发执照的职权。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播出机构,FCC可以起诉到联邦法院,法院可以处以罚金,以至对违法人员判处最高两年的监禁。但对于订户额外付费和按次付费订阅的服务存在的低俗内容,FCC只有在法律原则下的建议抵制权,而没有处罚权。节目的选择权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主要交给订户自己。
FCC专门成立监管执行机构。1999年11月,FCC成立了执行局(Enforcement Bureau),专门处理公众对于低俗节目内容的投诉。如果有节目被投诉存在违法的低俗内容,执行局会向涉案电视机构发送一份调查询问信,要求该机构向FCC提供有关节目的录像资料或脚本,以便查证。对于确认违法的节目,FCC将签发告知书和没收令,通告其准备接受相关处罚。如果经查实相关播出机构不符合进行处罚的条件,执行局可以做出取消投诉的决定,并给投诉人不予处理的回复和解释。投诉人如果对此持有异议,可以增加信息重新投诉,也可以提出重新审查的请求。调查结束后,FCC将进入处罚程序,处罚结果会在FCC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2.监管的执行程序:接受和处理公众举报与投诉
民不告官不究。FCC监管程序的启动必须基于公众的投诉,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在FCC的网站上,明确列出了公众投诉的具体方式。公众可以通过在线填写表格、发电子邮件、打电话、发传真或者书信方式投诉。如果没有公众投诉,FCC一般不会启动主动审查程序。
一旦查实,严管重罚。FCC一旦将节目定性为低俗,就会对该节目的播出方和相关责任方进行严厉处罚。主要处罚故意犯罪者、始作俑者、积极传播者和有编辑权而未正当行使者。2004年,在美国超级碗橄榄球比赛中场表演的直播中,美国歌手珍妮特·杰克逊的衣服滑落,露出了胸部。当时有9000多万观众在观看电视转播,且多半是全家老少一起收看,其中有近千万未成年人。虽然负责转播和制作的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和MTV电视台迅速将镜头转为全景,但这几秒钟的镜头让很多家长感到难堪,FCC收到了超过20万份投诉,相当于平时FCC全年接到投诉的总和。最终,比赛的组织者美国职业橄榄球联盟(NFL)永久剥夺了MTV在超级碗比赛中组织中场表演的资格,CBS的母公司维亚康姆(Viacom)被FCC处以55万美元的罚款。更为严重的后果是,美国的体育赛事从此告别了实时直播,包括超级碗、NBA在内,所有赛事直播全部改为延时数秒播出。对于转播了比赛的其他电视机构,FCC考虑到这些持证播出机构不可能合理预见到CBS享有盛名的超级碗比赛会发生此类事件,所以当时并没有实行连带处罚。在后续处理中,FCC仅对有观众投诉地区的电视台实施了处罚。
实行“一事一罚”。如果同一播出机构重复播出一个节目或者某个节目中多次出现低俗内容,FCC将按照播出或者出现次数一一进行处罚。2003年,福克斯电视网(Fox)的附属台晚上8点播出的真人秀节目《与美国人结婚》出现低俗内容被投诉。FCC经过长达两年的审查后,于2005年针对该节目中出现的共计169处低俗内容进行了处罚,Fox因为这个节目共被判罚118.3万美元。
播出机构对于非雇员要承担连带责任。FCC规定,广播电视机构对所播放的歌词和第三方陈述内容负有责任。对于口无遮拦的嘉宾等非雇员所引发的投诉,广播电视机构要接受FCC的审查和可能的处罚。在播出歌曲时,这些机构也必须确保其歌词不涉及低俗内容,否则也会遭到投诉。
二、美国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监管机制的特点
总的来看,美国对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的治理机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宪法原则至高无上为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留下一些“自由”空间
根据宪法言论自由原则,美国电视低俗节目获得了一定的存在空间。这主要表现在其电视节目的“自愿”分级、对低俗节目严格细致的界定和对基于订户订阅的付费电视节目内容相对宽松的监管上。
美国电视节目分级实际是一种遵循法律原则下的“自愿”分级制度。这种“自愿”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体现在分级的标准由电视业自行建立。在这里,通信法明确授权FCC可以制定分级标准,但又对电视业自行建立的标准给予了优先权。美国电视业为避免来自政府的过度约束,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节目分级标准的制定。因此,美国现行的电视节目分级标准完全是电视业意愿的体现。“自愿”的另一含义是由电视节目生产方按分级标准自主为节目定级。美国电视分级制是模仿美国电影分级制确定的,但电视节目制作速度快,数量多,无法像电影分级一样由专门的分类评级委员会进行审看定级。这给了节目制作机构相当大的自主权,难免有一些“少儿不宜”的节目流入普通级。“自愿”的第三个含义是突出了家长在抵制电视节目低俗内容中的重要作用。美国电视分级制及其配套的电视机内置V芯片法规,都把家长推到抵制低俗电视节目的前台,使他们成为电视机前的直接“把关人”。这样政府便无需担心会背上干预电视媒体表达自由的“违宪”罪名了。
美国对于“淫秽”节目内容的监管最严,属于禁播范畴;处罚力度也最大。但是细究其界定条文会发现,一些涉及性的内容,如果不是“以明显令人厌恶的方式描写或刻画了性行为”,或不“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就不会被判定为“淫秽”而受到禁止。而这无疑“放行”了大批实际涉“性”的节目。
在“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宪法原则下,基于订户主动订阅的额外付费电视节目包,不受反低俗法律的制约。美国《2005年淫秽与暴力广播电视内容控制法》第十一条是专门针对“额外付费和计次付费频道”的“豁免”条款,明确规定:“本法不应被认为或解释为适用于任何额外付费或计次付费服务”。立法者推定:订户作为成人个体,有自主选择所看内容的神圣宪法权利,包括订制成人节目包或频道,别人无权干涉。至于如何防止未成年人接触这些内容,立法者推定订阅者本人有充当“把关人”的义务和责任,应该自行采取相应措施。
(二)对地面开路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的规制比其他媒体更加严格
对待电视节目,美国社会有两个坚定不移的观念:一是保护未成年人;二是大众传媒应该最干净。地面开路电视属于影响最为广泛深入的大众媒体,是未成年人容易接近的信息渠道,因此,政府对这个领域低俗节目内容的规制较为严格。在1978年的一个判例中,FCC对淫秽、下流和猥亵内容的管理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官在判决中明确了对地面电视节目中淫秽、下流和猥亵内容实施严格规制的理由。但对于其他媒体上的言论和信息,美国法律规定则相对宽松。众所周知,在美国一些特定的地区,色情杂志并不少见,一些有线电视网、互联网站也有付费的成人、色情频道。在美国社会看来,超级碗比赛直播中“露乳事件”的关键不是该不该露,而是在哪里露。在全家老少围坐观看的地面电视屏幕上是不允许这类镜头出现的。对于互联网,2005年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奈克(Nitke)诉冈萨雷斯(Gonzales)一案⑦,确定了“禁止通过互联网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内容”的合宪性。但对于淫秽以外的低俗内容,美国法律对互联网没有采用与电视媒体相同的审查标准,而倾向于将其视同接近平面媒体的新兴信息科技产物,其内容与平面媒体一样,享受相当高程度的言论自由宪法保障。
(三)法治、有限政府和社会公共治理相互支撑
美国对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的监管是一个法治、有限政府和社会公共治理相互支撑的体系。第一,相关法律法规相对健全,执法程序清晰。第二,相关政府机构的监管行为完全置于相对完善的法律框架之下,实行建立在公众投诉基础上的被动管理和有限管理。虽然美国国会将监管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的职权赋予了FCC,但是FCC必须在公众投诉的情况下才能够处理,一般不会主动调查。FCC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将违法机构起诉到法院,而遭到处罚的机构如果不服FCC的决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第三,在对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的治理中,美国注重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参与。他们认为,电视节目本来就是服务公众的大众传播媒介,公众对其服务质量最有发言权和监督权。这三方面力量互相支撑、互相制衡,形成内容监管的强大阵势。
(四)实行事先约束和事后处理双重规制
规则先行。美国通过立法对低俗节目进行了严格的法律界定;借助民间协会力量为电视行业制定了详细的分级制度和标准;通过FCC监管推动分级制度广泛实行。这些都对节目播出机构形成了事先约束,同时也是事后处理的重要依据。
事后处理。监管机构FCC并不参与节目内容的事先审查和控制,但是可以采用罚款、暂缓延续执照或者吊销执照的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事后的严厉制裁。2006年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将对播出机构出现低俗镜头或语言的罚金提高到原来的10倍,从每出现一次罚款3.25万美元提高到32.5万美元。
事先预警优于事后补救。根据FCC的规定,播出低俗内容之后的任何补救行为,例如解雇相关雇员等,都不会降低或抵消播出机构应当受到的惩罚。但是如果在节目播出之前,播出机构做好充分预警以尽量减少不良内容的影响,则该播出机构可能在节目播出后免于处罚。2004年11月,美国广播公司(ABC)在播出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之前播出了警示,说明节目中可能有脏话,建议家长对儿童的收看进行限制。后来FCC在处理对此节目的投诉时,考虑到这些脏话是“出于情节发展的需要”,并认为播出机构实施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因此没有对其进行处罚。
(五)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自律主要是行业自律和播出机构的个体自律。美国全国广播电视协会除了主导建立了电视节目分级体系,协助FCC对低俗节目内容进行管理,还制定了职业规范,对广播电视从业机构的行为进行自我管理。播出机构每年要向FCC提交节目播出守法情况报告。拥有1225家商业广播电台的美国清晰频道公司(Clear Channel),推出了“负责任的广播节目计划”,对低俗节目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和自律。
他律主要是政府监管和公众监督。任何一个普通公民如果发现公开播出的电视节目含有低俗内容,都可以向FCC投诉和举报。2011年1月,中国某传媒公司在美国建立的某电视联播网获得中国电视剧《大瓷商》在美播映权,在该剧播出过程中,由于剧中出现了一两句脏话,而被美国观众投诉。FCC书面责令该台撤下该剧进行整改。如果在接到警告后仍有脏话在节目中出现,每句脏话将被罚款32.5万美元。
美国家长团体和未成年人保护团体是进行节目内容监督和低俗节目治理的重要力量。例如美国家长电视委员会(Parents Television Council)就在防治低俗节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是一个研究和教育机构,主要依靠个人、基金会和公司的捐款维持运作,个人可以通过注册缴费成为会员。一方面该委员会为家长监护子女收看电视提供辅导。例如在该委员会网站上,会定期公布适宜和不适宜儿童观看的节目列表,并对家长提出建议;对家长如何选择有线电视服务,避免未成年人接触额外付费低俗内容进行指导。另一方面,该委员会对深刻影响美国文化的演员、作家、制作人、音乐人、游戏创作者、广告商等进行干预,对他们可能存在低俗内容的作品,以保护儿童权益的名义号召电视台予以“封杀”;一旦发现有低俗内容,便代表会员向FCC投诉。2011年,家长电视委员会成功促使美版电视剧《皮囊》(Skin)⑧和NBC新剧《花花公子俱乐部》(The Playboy Club)禁播。
(六)现有监管机制也暴露出某些弊端
虽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反低俗制度,但是在商业广播电视占据主导地位的美国,低俗节目屡禁不止。截至2011年底,FCC仍然有涉及9000个节目的150万份低俗内容投诉尚未处理。低俗节目的屡禁屡出暴露出美国这套监管体系存在的弊端。
存在较大的监管盲区。对于低俗内容,FCC的监管主要聚焦开路传播的电视频道,而对于基于订户注册订阅的额外付费有线电视、卫星电视等节目和基于互联网的视听新媒体内容,还存在监管盲区。或者说,这些领域是政府慑于宪法言论出版自由条款而有意留下的所谓“自由”空间。这些空间无疑成为大量低俗内容的藏身之处。在“言论自由”的口号之下,一些禁止在开路电视领域播出的节目进入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网络,以逃避监管。另外,美国对于互联网的监管设想也因为被指责破坏“言论自由”屡遭搁浅。因此,对于互联网低俗内容的监管,除了涉及淫秽的,其他至今仍未纳入美国反低俗相关法律。而随着互联网和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在线音视频中不良内容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正在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伴随着视听媒介的不断分化与融合,开路收看越来越变成“小众”,依照美国现行监管体系,其低俗节目监管盲区正在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
过分强调“自愿”导致分级制效果不理想。同样是因为担心跨越“违宪”雷池,美国的电视分级制度刻意体现了所谓“自愿”原则,这也导致分级制效果不甚理想。在这种突显美国特色的“自愿”分级制度中,电视业享有过多的自主权。节目生产方自己为节目定级,客观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一些生产商为吸引广告和收视率,在节目定级时有所保留,部分暴力血腥或性场面较多的节目并没有按标准定级。
三、美国电视节目低俗内容监管机制的启示
抵制电视节目的低俗化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美国作为世界上广播电视业最为发达的国家,其不断建立健全的低俗节目内容监管机制,为中国广播电视业抵制低俗之风工作提供了一些借鉴和启示。
(一)确立反低俗的法治原则,将对低俗内容的监管与治理纳入依法治国、依法治业的范畴,以维护监管的尊严、合法性和权威性。必须制定反低俗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赋予反低俗执行机构相应法律地位,让反低俗有法可依,同时也为其“违法必究 执法必严”的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支持与保护。将反低俗纳入司法程序,赋予管理机构可以对低俗节目内容播出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力,同时也赋予被处罚机构提请司法审理的权利。这样才能使抵制低俗之风工作走向法治化,治理机制走向长效化。
(二)制订反低俗的标准,使界定、监管和公众举报投诉皆有标准可依,变单一的政府管控为法律先行、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下的社会公共治理局面。广泛吸收专家、学者、家长代表、业界代表等各方人士参与,制定“低俗”节目的评判标准,并从立法层面予以明确,努力使其具有广泛的公众道德认知基础。对于“低俗”的判断更多的是基于社会公共道德标准,制定标准过低会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标准过高则又会阻塞普通民众基本的娱乐需求。同时,反低俗应当支持和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比如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的作用,建立电视节目内容(包括在线音视频)线上线下互动融通的全民监督举报及信息收集发布平台,使反低俗拥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度,同时获得强大的支持力量。据在线调查显示,国家广电总局叫停个别内容格调低下的电视节目在全国获得了96.4%的民意支持。可见公众监督可以成为低俗节目治理监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确立反低俗的分类指导原则,避免一刀切,保护内容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机构的创造力和发展活力。一方面,要在按照法律标准确定真正低俗内容的基础上,依其可能产生影响和危害的程度,或限制时段、空间播出,或依法严管重罚;另一方面,又要鼓励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在弘扬主旋律的基础上,努力增强节目内容的多样性、丰富性和可视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娱乐需求。
(四)充分发挥行业机构的组织、协调和行业自律作用,培养和增强广播电视行业的自律意识,使电视节目内容治理成为制作播出机构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在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与政府监管形成合力。美国电影协会是好莱坞在全球市场的代言人和利益维护者,同时也是行业自律标准的制定者和监督执行者,对全世界产生较大影响的电影分级制度就是出自美国电影协会。美国全国广播电视协会又制定了美国电视节目分级标准,成为FCC对内容进行监管的得力助手。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广播电视行业组织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在包括反低俗在内的很多方面未能发挥重要作用。无论治理电视节目低俗内容还是解决行业内部的许多问题,中国行业机构建设工作还都有很大发展潜力。
注释:
①目前我国对于电视节目低俗内容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但相关部门对互联网低俗内容曾进行过界定。2009年1月,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门在组织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中,对低俗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界定。这些低俗内容包括:1、直接暴露和描写人体性部位的内容;2、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的内容;3、以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描述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内容;4、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5、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漏点等内容;6、以庸俗和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内容;7、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和有伤社会风化的文字、音视频内容,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段;8、传播一夜情、换妻、性虐待等的有害信息;9、情色动漫;10、宣扬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等的内容;11、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等相关内容;12、恶意传播侵害他人隐私的内容;13、推介淫秽色情网站和网上低俗信息的链接、图片、文字等内容。
②1791年12月15日通过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限制人民和平集会以及向政府请愿的权利”。
③美国《有线电视法》第602节规定:“有线电视基本服务”包含转播当地电视台播出信号的任何节目层。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系统)必须传输这个地区所有地面电视台的节目。
④《1996年通信法》(Telecommunications Act of 1996)是在对《1934年通信法》(Communications Act of 1934)全面修订的基础上形成的美国通信法案。有时将两法并称为《联邦通信法》。
⑤TV-Y级,节目适合所有儿童观众;节目主体和元素特别为年幼的儿童设计,包括2-6岁的儿童;这类节目不会吓到幼儿。TV-Y7级,节目适合7岁以上的儿童观众;可能更适合对虚幻和现实有一定分辨能力的儿童;节目主体和元素会包含某些轻微的虚幻暴力和喜剧暴力。TV-G级,节目适合一般观众,儿童也可以收看;节目中很少或基本不含暴力内容,不含粗俗语言,很少或没有性语言和情节。TV-PG级,儿童需在家长指导或陪伴下收看;节目可能含有暗示性语言、少量粗话、某些性情节、温和的暴力内容。TV-14级,节目适合14岁以上观众收看;节目中可能含有明显的暗示性语言,非常粗俗的语言、激情场面、激烈的暴力内容;强烈建议家长小心此类节目。TV-MA级,只适合成人收看,节目专为成年人设计,不适合17岁以下儿童观看;节目中包含粗鲁的下流语言、清楚的性行为场面、严重的暴力过程内容;一些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频道在深夜可能会播放这类节目,需要额外付费订阅的《花花公子电视台》(Playboy TV)等成人频道,被定为这一级。
⑥在播出过程中,电视节目出现禁止使用的猥亵或者下流的词语时,采用“哔哔”声加以掩盖的技术。
⑦原告芭芭拉·奈克是一个摄影师,她将一些涉及性虐待的照片张贴在她个人网站主页上,并对《美国联邦通信法》中有关禁止淫秽内容条款的合宪性提出了挑战,认为该法令范围过于广泛和模糊,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影响到互联网自由。2001年,她和美国性自由国家联盟共同起诉美国政府。被告冈萨雷斯是当时的美国联邦检察长,他代表政府应诉。2005年,最高法院判决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败诉,并且确立了“禁止通过互联网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内容”的合宪性。
⑧电视剧《皮囊》原是英国电视剧,美国E1娱乐公司购买了版权并拍摄了美版《皮囊》。美版《皮囊》在美国遭到家长们的抵制,没有在地面开路电视网播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