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村务”让群众明白干部清白论文

“阳光村务”让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简桂生 郭 霞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调,“凡是农村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组织研究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针对过去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不畅、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新余市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以村“两委”集中换届为契机,以发挥村监委监督作用为核心,从抓实监督力量、健全运行机制、创新公开形式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行“阳光村务”工作,让群众更明白、干部更清白,真正做到村务在“阳光”下运行。

抓实监督力量,让监督更有力。过去,一些地方对村监委重视不够,在推选村监委成员时,没有充分考虑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监督能力,班子配备也不合理,一些村务监督委员会甚至成了名副其实的“老人院”。为改变这种现状,该市在换届时,一方面注重拓宽选人渠道,广泛发动退下来的村干部和老党员、致富带头人、优秀村后备干部参加村监委竞选,充分发挥他们在群众中有威望、有能力、受信任的作用,增强村监委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注重优化队伍结构,充分考虑村监委成员年龄、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避免因成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等原因导致不能有效履职。目前,全市选举产生的1530余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平均年龄55岁,比上届下降了约5岁;高中以上学历的占30%,比上届提高了约10%。此外,各地还注重整合监督力量,结合“先锋创绩”工作,将一些有经验、有威望的老党员设为党员监督岗,组织他们帮助参与村监委各项工作,有效充实了村务监督力量。

健全运行机制,让监督更规范。针对过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自身职责职能定位认识不清,不知道监督什么、不知道怎么监督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从健全运行机制入手,规范了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在监督内容方面,按照村务轻重大小,将监督事项清单化,明确了20项监督事项,其中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集体重大项目投资、村庄建设规划和集体“三资”处置等10个重大事项,事关土地征收款发放、村集体5000元以下项目投资和村集体1000元以下“三资”处置等10个一般事项,基本实现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的全覆盖,让干部用权、村务监督有了依据。在监督程序方面,按照村监委全程参与、事项决议全程公开的要求,全面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明确了事项酝酿、事项研究、事项公开等三个环节的操作规程。比如,凡是涉及重大事项的,都要求按照“四议两公开”中的“四议”方式进行事项研究,形成事项决议;涉及一般事项的,根据事项固有的工作流程进行集体研究,形成事项决议,使村“两委”和村监委对各自权责更清晰、操作更规范。

从小额诉讼程序的救济而言,大陆法国家或地区一般禁止上诉或限制上诉,但仍保留一定的救济空间,如日本允许当事人对小额判决提出异议,德国小额裁判中如果存在重大法律问题,可以经法官许可上诉,并保留当事人向宪法法院投诉的特别途径。在我国台湾地区,小额程序原则上实行一审终审,但允许当事人在存在严重违法和适用法律不当的情况下提起上诉(第436条之24)。

以上几个文件都强调了艺术教育的重要作用,但纵观大学生审美价值观现状,透视大学生自身价值体系,再反观近10年来的影视艺术教育,我们显然没有达到这个目的。从影视艺术教育主体本身看,与其整体素质、教育观念和教育的内容与方式是分不开的。从社会环境看,新媒介技术的层出不穷在推动影视艺术教育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毫无思想观念的“视觉崇拜”,影视艺术教育的功利化也使影视艺术教育偏离了其原本轨道,误导了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这些都是当前影视艺术教育存在的问题。因此,影视艺术教育亟待变革,以期形成合力。

创新公开形式,让监督更透明。过去,有的村公开形式单一,公开栏成为村民获取村务信息的唯一渠道;有的公开不及时,更新速度慢;有的公开内容不深入全面,往往避重就轻、隔靴搔痒,给村民留下“雾里看花”的印象。为克服这一问题,该市运用互联网+思维,在坚持村务公开栏、公开墙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技术手段向村民公开村务、财务情况,满足了不同层次村民对公开方式的需求,让他们最便利便捷地获知村里的大事小情。比如,渝水区袁河街道办组织辖区五个管理处普遍开设了“一栏一刊两微”平台,即一个规范统一的村务公开栏、一份村务月报,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建立村民微信群。通过“一栏一刊两微”平台,将每月财务开支、低保人员公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等与村民相关的信息第一时间同步公开。同时,各地还注重细化公开内容,将以往以“村务开支”“办公用品”“其他支出”等简单内容为摘要进行公开,转变为以详细具体用途为摘要进行公开,使村民真正看懂公开内容,了解本村经济状况,真正实现了村务公开由“村务公开啥、村民就看啥”为“村民想看啥、村务就公开啥”,切实提高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村务公开真正让村民满意。

“阳光村务”工作的全面有效推行,给农村基层工作带来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扎紧了“微权力”笼子。“阳光村务”规范了村级事务日常运行,并通过村监委对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为民办事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实时对村级财务进行严格审查,有效压缩了村干部违法违纪空间,确保了村干部依法依规履职。二是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阳光村务”实施后,村里的建设规划、重大项目投资、集体“三资”处置等事项,村干部谁也不能随意“拍脑袋”,都得经过党员群众和干部集体商量,实现了“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着办”,有力推动了乡村“治理有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扎实基础。渝水区城北街道老屋场管理处将村级资产——农贸市场由原来的租赁经营收回来进行自主经营,主动邀请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农贸市场经营收入在短时间得到较大增长。三是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阳光村务”将村干部权力置于阳光下,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避免了以往因不了解、不信任造成的党员群众对干部无端猜测,干部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提高了党员群众对村干部的信任度、满意度。分宜县杨桥镇观光村集体资产近1000万元,以前不管谁当村干部群众都不放心,干群关系异常紧张,研究村级集体事业往往很难统一意见,严重影响了该村经济社会发展。“阳光村务”推行以后,由于村务和集体资产使用的公开透明,大大增进了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由此形成良性循环,村庄各项事业干群齐心,全村驶上发展的“快车道”。

(作者单位:中共新余市委组织部)

标签:;  ;  ;  

“阳光村务”让群众明白干部清白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