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利润泡沫的剖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市公司论文,泡沫论文,利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由于“寻机性会计”(Creative Accounting)的存在,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普遍存在浮夸利润的现象,利润操纵行为也越演越烈,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会计目标的实现。近几年,中国资本市场上出现琼民源、银广夏、蓝田等事件的发生都是典型的利润泡沫破裂所导致的结果。本文拟就上市公司泡沫利润形成的渠道、动机及如何识别等方面作一些探讨,最后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形成利润泡沫的主要渠道
(一)利用资产重组调节利润
资产重组是企业为了优化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目的而实施的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然而,资产重组现已被广为滥用,以至提起资产重组,人们立即联想到做假账,部分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创造“一夜扭亏为盈”的神话。其创造神话的“秘诀”一是利用时间差,如在会计年度即将结束前进行重大的资产买卖,确认暴利;二是进行不等价交换,即借助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在和非上市的母公司之间进行“以垃圾换黄金”的利润转移,如采用非上市的国有企业以优质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的劣质资产;由非上市的国有企业将盈利能力较高的下属企业廉价出售给上市公司和由上市公司将一些闲置资产高价出售给非上市的国有企业等做法。
(二)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
除了资产重组利用关联交易外,有些上市公司在平时也利用关联交易粉饰会计报表,如此调节利润已成为上市公司乐此不疲的“游戏”。关联交易最大的特点可以不需要依赖于市场就能创造业绩,其调节利润的主要方式包括:(1)虚构经济业务,人为抬高上市公司业务和效益。例如黎明股份1999年对外披露的利润总额为5231万元,但经检查组审查,该公司通过虚拟销售对象和销售业务,导致虚增利润1039万元,通过与其有特殊关系的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导致虚增利润2902万元,两项合计虚增利润3941万元,占该公司对外披露数字的75.34%。(2)用大大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进行购销活动、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3)以旱涝保收的方式委托经营或受托经营,抬高上市公司经营业绩。(4)以低息或高息发生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5)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费、分摊共同费用调节利润。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最大特点是,亏损大户可在一夜之间变成盈利大户,但关联交易赚取的“横财”,往往带有间发性,通常并不意味着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另一个特点是,交易的结果是非上市的国有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上市公司,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
根据国际惯例,资产是指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即使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列入资产负债表,严格地讲,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由此就产生了虚拟资产的概念。所谓虚拟资产,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但由于企业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资产项目。利用虚拟资产科目作为“蓄水池”,不及时确认、少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也是上市公司粉饰会计报表、虚盈实亏的惯用手法。其“合法”的借口包括权责发生制、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地方财政部门的批示等。
(四)利用利息资本化调节利润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而支付的利息费用,在这些长期资产投入使用之前,可予以资本化,计入这些长期资产的成本。利息资本化本是出于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区分资本性支出和经营性支出的要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上市公司滥用利息资本化的规定,蓄意调节利润。利用利息资本化调节利润更隐秘的做法是,利用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难以界定的事实,通过人为划定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将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利息资本化。
(五)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
由于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还很不发达,对股权投资的会计规范尚处于起步阶段,有不少上市公司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除了借助资产重组之机,利用关联交易将不良股权投资以天价与关联公司置换股权获取“暴利”外,还有不少国有企业利用成本法和权益法粉饰会计报表。典型的做法是,对于盈利的被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而对于亏损的被投资企业,即使股权比例超过20%,仍采用成本法核算。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迫于利润压力,经常在会计年度即将结束之际,与关联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权益法或通过合并会计报表,将被收购公司全年的利润纳入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
(六)操纵收入确认时点
这是指企业不按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时点确认收入实现,将应计入本期的收入延迟至下期,或将下期的收入提前至本期。如在预收货款销售方式下没有发货便确认收入实现,采用委托代销方式在发出产品时便确认收入实现,在交款提货销售方式下已收到贷款并开出了提货单和发货票却不确认收入,或者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就按已收到的款项确认收入等。如,“星火公司”上市后,在利润归属期上大做文章,将1996年度的销售收入1.76亿元和销售利润3800万元,调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样的方法,将该年的销售收入2.26亿元和销售利润4700万元转移到1998年,从而制造连续3年稳定盈利,销售和净资产利润率稳定增长的假象。
(七)“合理”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灵活”利用会计政策。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由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具体执行时存在较大的主观因素,所以也给企业极大的粉饰余地。如,根据需要来计提各种减值准备;将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通过不及时摊销或少摊销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将虚拟资产挂账;收益性支出资本化等来虚增或隐瞒利润。(2)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如,通过变更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改变合并范围、改变存货的计价方法、改变费用的分配方法和成本计算方法,或者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等来实现粉饰利润的目的。(3)利用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由于会计估计往往需要运用职业判断和经验,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第三方很难说是对还是错,所以会计估计变更也就很容易用来粉饰利润。如变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余价值、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坏账准备的提取比率、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等。
(八)利用时间差(跨年度)调节利润
一些上市公司为了在年度结束后能给股东一份“满意”的答卷,往往借助时间差调节利润。传统的做法是在十二月份虚开发票,次年再以质量不合格为由冲回。较为高明的做法是,借助与第三方签订“卖断”收益权的协议,提前确认收入。
二、上市公司利润泡沫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上市公司首次和再融资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为泡沫利润埋下了隐患
由于通过股票发行,企业可以筹集到一大笔低成本的资金,某些上市公司就想尽一切办法粉饰利润,在上市过程中,由于未能达到上市的标准,采用了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方式或采用高评资产的途径来增加资产和净资产的目的,导致一上市就有很多不良资产的存在,同时上市后为了不丧失再融资资格,又不得不制造泡沫利润,以满足其新增资本的需求,具体表现在:(1)为获得股票发行资格。企业首次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必须最近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所以一些公司为了能上市,就想尽办法粉饰利润。如,红光实业、郑百文公司、东方锅炉等都是通过采取各种手段虚报盈利从而骗取了上市资格。(2)为了提高发行和配股的价格。良好的企业经营业绩不但能形成较高的每股价格,提高每股收益,而且在以后还可以通过增资配股形式再次募集低成本的资金,如纵横国际(原南通机床)。
(二)上市公司经营者为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而虚增企业的利润
由于存在着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再加上部分公司的所有者代表缺位,当经营者为追求的目标与企业财务目标发生冲突时,往往会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大家知道目前考核企业经营业绩的方法一般以利润(或扭亏)计划的完成情况、销售利润率、投资回报率等财务指标来考核的,这种经营业绩的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情况的评价,还涉及企业领导经营管理业绩的评定,并影响其提升、奖金福利等。因此,企业为追求业绩考核而粉饰利润是最常见的动机。
(三)上市公司为了保留壳资源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将被作为ST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暂停上市,实施特别转让处理。这显然是公司的管理人员、投资者不愿看到的,为此一些上市公司为保留宝贵的壳资源,在无法按正常途径实现目标的情况下,也会通过粉饰利润达到目的。
(四)上市公司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
上市公司由于自身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现金大量流失,这样更需要资金,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尽量减少风险的需要,绝大多数情况下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信誉不足的企业。为了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维护其在商业经营中的信用,上市公司便存在着虚增利润的现象,实际我们可以看到有部分出现每股收益很高,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出现很大负数的现象。
三、上市公司利润泡沫的剖析方法
(一)分析公司利润表结构是否异常,各项目金额均匀性程度
(1)将公司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进行对比。如果后者不到前者的一半,说明企业主要依靠非经常性的,或者说偶发性的业务,而不是靠经常性业务活动。这样的利润水平在可预见的未来是否能继续维持值得怀疑。比如,1999年在深交所上市的某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1900万元,而其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确为-881万元,即经常性业务亏损将近900万元人民币,其前景堪忧。(2)营业利润与投资收益之间出现互补现象是否严重。当营业利润比较小或者出现负数,而其利润总额较大或为正,那么说明该企业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已不能盈利或微利,利润是靠营业以外的活动产生的。这样形成的利润很不稳定,特别当投资收益与其对应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出入很大时泡沫利润就已经存在。如,科龙电器1999年营业利润为-3873万元,而投资收益54206万元,但对应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0,明显可以看出其泡沫利润的一面,所以在2000年、2001年两年其亏损分别为67382万元和155557万元(其中投资收益分别为-61288万元、-39889万元)。(3)看收入项目或费用项目各期金额波动是否很大。如果收入项目或费用项目各期金额波动很大,特别全年收入的绝大部分如集中在某个月或某几天,而费用在3月、6月、9月、12月等月份明显偏小,这就是形成泡沫利润的迹象。如通化金马有一年全年的收入的70%以上是3天获得的,当年利润虽然很高,但此后年度就发生了巨亏,现在已经变成了*ST。
(二)分析公司的利润和现金流量
如果一家公司利润表显示其营业利润水平不错,但是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说明公司虽然有营业利润,但是营业利润的泡沫嫌疑比较大。这是因为企业的商品一旦发出,获得收取货款的权利(会计称之为应收账款),便可以在利润表中实现利润,而不是在收到现金的时候才确认利润。应收账款如果不能及时收回,公司就会“现金贫血”,利润泡沫最终将消失。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急剧增加的企业要提高警惕,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其泡沫成分的多少。总之,作者认为收益的现金保障程度越低,从侧面反映其泡沫利润的成分越高。
(三)利用毛利率等财务比率进行识别
由于财务报告各个项目严密的勾稽关系,使得利润粉饰只能拆东墙补西墙,财务比率分析不失为一种识别利润粉饰行为的有效方法。以蓝田股份为例,2000年年报与2001年中报显示,蓝田股份水产品的平均毛利率约为32%,饮料的平均毛利率达46%左右,而身处同行的深深宝的毛利率约20%,驰名品牌承德露露毛利率不足30%。从公司销售的产品结构来看,相关产品都应是低附加值商品,出奇高的毛利率的确很难令人置信。再如银广夏,2000年中期的营业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4.37%,但到了2000年末,比例突降为35.83%,其中下半年只有12.47%,也就是说银广夏2000年下半年仅用了5070万元的营业成本创造了40661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所以,通过对这些财务比率的分析,可以来判断公司利润的真实性。同样,可以通过分析母、子公司的毛利率等指标来揭示投资收益的真实性,如1999年科龙电器的年报中显示,母公司的毛利率为14.6%,而合并的毛利率为31%,对于从事相同行业的母子公司其毛利率差异如此之大,就说明了来自子公司的投资收益有虚增的成分。
(四)关注合并范围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同时注意合并报表中越并越小的项目是否增多
关注公司是否经常改变其合并范围,采用剔除不利于集团业绩的控股子公司,合并不符合合并条件的但业绩较优的非控股子公司;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合并报表中越并越小的项目,因为利润表中主要项目与母公司报表数据之间的差异程度反映了母公司对关联方交易的依赖程度,如母公司的营业收入远远大于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时,说明母公司主要依赖关联方交易,同时也反映出母公司销售给子公司的产品尚未实现真正的对外销售。如,2001年青岛海尔报表中显示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7.40亿元,而合并的主营业务收入仅为14.42亿元,当年母公司的销售资金回笼率不足50%。
(五)分析资产负债表中的广义资金是否上升过快
对于一些公司而言,为了达到利润的目标,往往采用降低完工产品的成本,增加在产品成本来提高产品毛利率,另外只注重增加销售收入,而不考虑资金回笼、不良资产的及时变现以及退货的处理,导致存货和应收账款上升,实际上公司的销售和利润都存在很大的泡沫。如四川长虹在2002~2003年两年内广义两项资金上升达40多亿元,导致2004年光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达30亿元左右。另外,还需要关注招股说明书的财务报表的“财务包装”,同时还要考虑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以及审计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四、消除上市公司利润泡沫的对策
改善和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收益质量,消除上市公司泡沫利润是恢复投资者信心的关键所在。只有这样才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此,笔者认为应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1)完善和优化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股本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及股本结构目前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在首先要建立规范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明确各自的责职,对相应的人员要明确其法律责任;同时要解决好经营者和投资者、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关系,改变一股独大的股本结构,妥善解决国有股减持问题。(2)完善和制定有关会计准则。会计核算与会计准则密切相关,如债务重组准则一开始把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导致许多公司采用此方法来解决利润的问题,形成了泡沫利润,为此之后对其准则作了修改,现把重组收益改计资本公积。因此,对于新的会计事项要及时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对原会计准则要不断完善,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和可比性。(3)加强审计力度,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体系。对上市公司不光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同时证监委要组织力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若必要,可以到企业进行重新审计,同时要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体系,增加分部报告及对盈利预测的规范。(4)加大惩罚力度,杜绝泡沫利润。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做假成本很低,在此前提下,往往有一部分人敢承担较低风险来博取很高的收益,如江苏琼花,虽作为一个反面典型受到了一定的处罚,但作为当事人所得的利益是相当可观的。现在当务之急是如何建立赔偿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杜绝泡沫利润,恢复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5)降低再融资的要求,完善询价制,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再融资条件过高可能会造成两种情况,一是导致一部分上市公司采用制造泡沫利润的方法来达到再融资条件,实现再融资的目标;二是部分质地优良或有良好潜力地上市公司可能由于再融资条件过高而丧失再融资的资格。因此可借鉴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做法,降低再融资的门槛,完善询价制,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总之,消除上市公司泡沫利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除了老问题需要解决外,可能还会出现新的问题,因此始终要进行制度建设,同时加强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