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政策的理念蕴含、机制解构与未来接续论文

教育扶贫政策的理念蕴含、 机制解构与未来接续

袁利平 师嘉欣

[提要] 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关键举措,是社会实现脱贫攻坚的关键环节。我国教育扶贫政策基本形成了完整的政策体系,在价值取向、行动定位、扶贫内涵和工作机制等方面与时俱进,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教育扶贫的政策制定、贫困识别、措施落地和脱贫巩固四个行动中渗透着激发教育扶贫内生动力、提升教育扶贫主体自觉、精准教育扶贫手段、重塑教育公正价值、调整教育扶贫目标及行动的理念蕴含。教育扶贫政策的未来接续在于进一步完善教育扶贫主体参与共同体、建立综合性专项教育扶贫措施、健全教育扶贫政策联动协作机制、创新教育扶贫政策评估工作和逐步完善教育扶贫政策保障机制。

[关键词] 教育扶贫;价值理念;机制解构;政策接续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之策,充分发挥“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脱贫攻坚决胜阶段教育扶贫如何开展的关键问题之一。消除绝对贫困是中国扶贫征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成就,消除相对贫困则是一项长久性工作。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扶贫政策体系,体现着特有的政策蕴含与运行机制,而教育扶贫在机制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亦可为未来的政策接续提供改进依据。因此,深入分析我国教育扶贫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并对其制定和运行机制进行解构,对于推进我国教育扶贫政策完善和未来接续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四足机器人简化模型由机身、大腿和小腿等构件组成,构件间由旋转关节连接,连接部分分别为负责横向摆动的臀关节、负责上下抬腿的髋关节以及膝关节。臀关节负责内外摆,实现机身左右摆动;髋关节和膝关节分别负责大腿和小腿的抬起和落下,实现机器人前后运动。四足机器人采用内膝肘式设计,以前进方向为基准,将左前腿、左后腿、右前腿以及右后腿分别命名为LF、LH、RF、RH。关节连杆结构见图1。

一、问题提出与教育扶贫政策梳理

在脱贫攻坚的决胜阶段,后续教育扶贫如何开展是关键问题。后续教育扶贫政策起着理念引导与行动指导的核心作用,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教育扶贫的政策接续。而政策接续有赖于教育扶贫政策的一脉相承和扶贫理念的承续发展,当然也受到先期教育扶贫机制运行惯性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教育扶贫相关政策做一些梳理。

(一)教育扶贫相关政策梳理

早在建国初期,我国就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广泛意义上的教育扶贫运动,如农村扫盲、农民短期技能培训等。但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扶贫相关政策的出台是从1984年开始的,至今扶贫理念与行动机制日益更新完善。当然,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我国教育扶贫政策在目标内容、战略地位、工作重点和扶贫方式等方面也不尽相同,具体见“我国综合性教育扶贫政策文本梳理表”。

早期的教育扶贫政策主要强调“扶教育之贫”,即扶持贫困地区的普通教育,使之缩小同发达地区教育间的差距。如《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年)中指出,尽力支援经济落后地区的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普及不同程度的基础教育;帮助弱势地区发展教育,努力发展弱势群体的教育;改革助学金制度,资助师范生、毕业后到艰苦环境工作的学生和贫困学生。再如《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年)指出,为实现“两基”目标,应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重视农村地区初中辍学率高的问题,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弱势群体的入学问题。以上政策均侧重于扶持教育发展中的弱势地区和弱势群体,注重普通基础教育在贫困地区的普及。但现有教育扶贫政策注重“扶教育之贫”和“依靠教育扶贫”的结合,即既注重改善贫困地区教育的落后面貌,又注重教育对整个贫困地区的改善作用;既注重基础教育的提升,又注重职业教育、教育培训、思想文化教育的完善。这些政策文本不断丰富教育扶贫的内涵和外延,以教育作为扶贫的目的和手段,促进贫困地区真脱贫、脱真贫,以实现包括教育在内的区域整体性发展。

表 我国综合性教育扶贫政策文本梳理表

来源:根据相关政策文本整理而成。

(二)教育扶贫政策内容分析

教育扶贫政策基本明确了教育扶贫工作的范围、内容、标准和形式。教育扶贫政策的更新和完善表明我国教育扶贫在价值取向、行动定位、扶贫内涵和工作机制方面的与时俱进。

教育扶贫政策的渐进式发展主要表现在,政策在推进过程中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阶段性调整修正。教育扶贫政策的调整不仅关乎行动方案,还包括扶贫目标的转向,即基于行动和目标的综合考量。这种渐进式修正完善,并不一味追求目标实现的最大化,而是目标和行动之间的耦合协调。通过对以往目标和行动的不断修正,最终达成教育扶贫的螺旋式上升。

其次,行动定位明确,促进社会发展。教育扶贫一方面通过政策投入与资源倾斜提高贫困地区教育质量,弥补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扶贫困地区的教育之贫;另一方面通过发展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提升贫困地区人口的知识结构与创造能力,帮助其摆脱贫困,通过教育扶贫困地区之贫。前者是手段,后者才是教育扶贫的根本性目的。教育扶贫的行动定位也更加明确:“扶教育之贫”与“依靠教育扶贫”相结合,即通过“扶教育之贫”来发挥“依靠教育扶贫”的作用,将教育发展同社会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更好地落实教育扶贫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

美术就是借助线条与色彩来展现美的艺术形式,能够陶冶学生的情操,提升学生的艺术修养。但是在传统的小学美术教学中,教师往往在课堂中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并按照书中的内容来向学生介绍作品,让学生掌握不同风格。在这种教学模式的影响下,使得课堂氛围十分枯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所以也就难以感受到美术学习中的趣味性,教学效果也不理想。

酚酞变色范围是pH 8.2~10.0。当pH>8.2时为红色的醌式结构,酚酞的醌式或醌式酸盐,在碱性介质中很不稳定,它会慢慢地转化成无色羧酸盐式。酚酞试剂滴入浓碱液时,酚酞开始变红,很快红色退去变成无色,当遇到氢离子后即变回红色[2],在pH<8.2的溶液里为无色的内酯式结构。通过溶液中酚酞颜色突变时计算机显示溶液的pH了解中和反应接近完成。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我国针对财务管理颁发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规范整个财务管理工作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财务管理工作中,很多企业都没有严格按照规范和制度去执行,难以发挥出规范和制度应有的作用,导致财务管理工作出现多种问题。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很多基建项目财务管理规范都不够规范和实用,整个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的应用范围存在局限性,不能将企业的管理概括完整。所以在基建项目管理中会出现很多问题。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发展,对企业财务管理带来很大冲击,如果任由这种态势发展下去,对于企业基建项目建设和发展产生很大的阻碍作用,很容易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3)采用多元评价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过程性评价有利于学生学习活动中每个阶段的工作均得到认可,逐步引导学生继续努力,力争做到最好。

二、教育扶贫政策的理念蕴含

我国从1984年起陆续出台了多项综合性教育扶贫政策文件,其中涉及教育部分尽管具体内容有变动,但均对教育扶贫作出明确指示。政策的更迭意味着政府对于教育扶贫认识的不断深化,也表明政府对教育扶贫政策的不断调试并同社会现实、实施效果相耦合。我国教育扶贫政策在理念方面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试验结果表明,多西环素、恩诺沙星、阿莫西林、氟苯尼考对鼠伤寒沙门菌的MIC值分别为16 μg/mL、2 μg/mL、2 μg/mL和2 μg/mL,敏感性分别是耐药、中介、敏感和敏感。当某一病原菌引起的感染用某种抗菌药的常规量进行治疗时,用药后达到的平均血药浓度超过MIC值5倍以上[5],则对该病原菌能有效治疗,平均血药浓度等于或低于MIC值时疗效降低或无效。由此表明,单独使用多西环素、恩诺沙星进行治疗会导致无效或疗效降低;阿莫西林、氟苯尼考虽属敏感,但需要每隔1个半衰期使用1次,并且连续使用5次才能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建议疗程为3~5 d,肌内或静脉注射给药方能达到有效的治疗效果。

(一)激发教育扶贫内生动力

教育扶贫范围涵盖学校及学生日常生活,不仅包括学校对文化知识的传授,还在于对现代生产技术、生活习惯和精神文化的传递。教育扶贫的落脚点在于贫困群体和个体能力的发展,同时须关注社会中出现的“新读书无用论”的消极心态。教育扶贫会激发贫困人口反贫困内生动力,通过扶教育之贫改善教育条件性贫困,以外部教育水平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质量,进而形塑个体稳定而长效的脱贫能力,有助于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当然,个体发展能力以生存劳动技能获得为前提,以健康积极的情绪体验、敢于冒险创新的行动为辅助,进而形成与其所在社会生活相契合的状态。

个体发展能力的获得通常以“生活世界知识”的获得为根本。“生活世界知识”被认为是通过知觉实际地被给予、被经验到的世界,即日常生活世界中的知识。[1]日常生活世界是一种社会生活的世界,它由行为习惯和制度构成[2](P.58)。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教育条件好的地区学校的学生习得了更多来自生活中的知识,这些生活知识的习得帮助其理解和消化学校教育中的科学文化知识。当然,学校教育中的科学文化知识对贫困地区的学生而言具备疏离感和陌生感,但这种科学文化知识又是今后生活中所必需的。基于此,教育扶贫表面在于提升教育质量,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更深层次则是传授贫困地区学生的“生活世界知识”。在互联网+时代,教育扶贫在于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让“生活世界知识”逐渐为贫困地区学生习得,为贫困学生创造默会性知识(tacit knowledge)语境,帮助贫困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实现知识文化、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的提升。

(二)提升教育扶贫主体自觉

首先,积极发挥政府在教育扶贫中的主导作用。教育作为一项具有长期性、普惠性的扶贫措施,需要国家政府予以资金、政策支持并加强监管机制确保其实施。政府不仅要高屋建瓴、着眼大局,更要明确教育扶贫的目标理念、战略地位和行动布局,搭建完整的教育扶贫系统和工作机制,通过立法保证教育扶贫的实施。其次,充分肯定市场在教育扶贫中的作用。在市场进入扶贫系统之前,政府应加强准入条件审核,严守准入门槛,允许市场通过合理竞价、购买补贴等手段进入扶贫系统,帮助贫困地区的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硬件设施水平,保证贫困地区在教育环境、教学设备方面同社会发展趋势相吻合,实现贫困地区教育教学条件的与时俱进。再次,支持民间组织和个人在贫困地区开展教育扶贫工作,通过政策宣传、教师派遣、专项调查、资金投入、对口帮扶以及设校办学等一系列措施进行教育帮扶。加强对民间组织和个人进行教育扶贫的行为管理和监督机制,保证其教育扶贫行为的公益非营利性,为教育扶贫提供安全保障机制;最后,通过政策宣传和即时奖励政策,使贫困家庭参与到教育扶贫中来。通过奖励贫困家庭送子女入学的行为以及贫困学生优秀的学业表现,使贫困家庭意识到教育的经济效益,逐渐改善其对子女教育投资的看法,强化其对子女教育投资的兴趣和信念。总之,教育扶贫要以人民利益为重,以脱真贫、真脱贫为目标,保证政策从制定到运行过程中行为主体的广泛参与度,明确参与主体的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行为主体之间的参与联动机制,以参与主体共同利益的实现推动教育扶贫工作。

解析:钠的密度大于煤油而小于水,所以钠位于煤油和水的界面上,并且2Na+2H2O==2NaOH+H2↑,有气泡冒出,故A项正确。

再次,内涵更加适切,注重精准扶贫。我国教育扶贫的帮扶对象深度聚焦于教育最薄弱地区和最弱势群体,这与“精准扶贫”大背景下“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的政策要求高度契合。在此过程中,留守儿童、特殊儿童、少数民族学生、乡村教师等特定对象受到国家的重点关注。通过有效瞄准教育扶贫对象和范围,透析教育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投入教育扶贫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教育扶贫的效率,实现教育扶贫公平和效率的平衡,确保政府在目标时间内打赢教育扶贫攻坚战。

从人与环境的关系来看,人类具有能动和受动两种特性,受动性往往是人的事实状态,而能动性则突出人对事实状态的内在超越,显现出人在认识自觉基础上表现出的行动意志[4]。提升扶贫教育主体自觉,在于人能够理性把握内外部环境,主动追求对环境的超越,积极参与教育扶贫行动,追求一种更加幸福和完美的生活。在主要扶贫主体中,中央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教育扶贫政策、统筹教育扶贫资源、划分教育扶贫职责以及监管教育扶贫成果;高校及社会团体利用自身技术、市场和信息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贯彻教育扶贫政策,具化教育扶贫行动;地方机关部门则响应中央机关部门要求,密切同高校及社会团体的合作,对当地教育脱贫负直接责任。教育扶贫主体不仅包括和教育直接相关的部门、学校,也包括参与社会运作的各有关部门、企业和团体;教育扶贫不仅是教育事务、国家职责,更是社会性议题。

最后,注重行为主体,形成合力局面。教育扶贫作为一项综合实施工程,不仅需要政策执行主体的有效推进,更依赖于政策制定主体的合理配置。我国教育扶贫政策体现的工作机制更加注重各行为主体的参与度,力争形成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合力局面。政府积极引入民间、企业乃至国际范围内的信息技术与资金,调动教育贫困人口自身的反贫困能动性,鼓励行为体之间就教育扶贫结成帮扶小组,围绕教育扶贫展开相关合作,以形成内外一致、主体多元参与的扶贫格局。

(三)精准教育扶贫手段

自习近平于2013年提出“精准扶贫”以来,我国扶贫政策形成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四项核心内容[5],以及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三级扶贫瞄准机制。《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2014年)中,教育扶贫被视作实施精准扶贫的关键举措,要求科学布局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要求全国高校招生要向贫困地区倾斜,东部高校要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人才培养计划等系列教育扶贫举措。

近几年,我国相继出台的教育扶贫政策分别从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学生营养水平、贫困学生资助等方面制定措施并狠抓落实。目前,基本形成了“奖、贷、助、补、免为主体的混合资助体系”,主要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本专科和普通高校研究生等六个阶段,通过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投入,实现经济扶助和育人的双重功能;在教师队伍建设投入方面,按照“教育投入要更多向教师倾斜”的要求,多方面激励广大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关注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开展职业培训等,不断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四)重塑教育公正价值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脱贫攻坚的战略立足点在于缓解甚至消除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带来的不平等。同样,教育扶贫通过消除教育资源分配不公造成的教育贫困,实现社会资源在教育领域分配的公正,重塑教育领域对于公正的价值追求。

教育公正对社会成员公平正义地接受教育作出规定,要求教育资源和权力在社会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间的合理分配[6]。教育扶贫以“差别正义”为行动原则消除因家庭出身、社会资本、资质等偶然因素造成的城乡教育不平等;坚持“权利平等”,保障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受教育权,为其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强调“机会平等”,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提供同发达地区同等质量的教育,从源头阻断教育结果的不公正。基础教育是体现教育公正的关键教育阶段,是满足公民基本受教育权的重要体现。国家通过普及义务教育,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质量,以缩小城乡间教育由于学校之外因素的不同而造成的差距;通过教育立法,保障贫困地区人口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以及提供优质教育的机会。

(五)调整教育扶贫目标和行动

首先,注重以人为本,突出人民需求。教育扶贫政策的惠及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基本形成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面覆盖的资助保障体系,实现了建档立卡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最大限度的全程资助,从促进学前教育、巩固义务教育、发展高中教育、推动职业教育、鼓励高等教育等层面入手,针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与改善制定政策目标,建立健全贫困地区的教育体系,秉持全民享有“公平而优质的教育”价值理念,将其贯彻教育扶贫始终,竭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对教育的需求。

教育扶贫目标和行动在不同阶段的转向和侧重不同。在早期的教育扶贫政策中,“帮助弱势地区和弱势群体发展教育”是教育扶贫的行动要求。这种教育扶贫行动主要配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对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教育实行提高式发展。伴随着经济建设对人力资本的大量需求,国家具化教育扶贫目标和行动,以提升农民素质和生产技能作为目标,提高学龄儿童的入学巩固率,实施职业培训,传授生产生活技能。素质教育的大力实施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因为素质教育需以一定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水平为开展基础,特别是针对教育体制深化改革、通过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扶贫行动主要集中在基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两个方面。国家决策层深化对人力资本的认识,将科技文化素质的提升作为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的重要途径,把教育扶贫视作综合扶贫开发方式之一,也就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同时,党和国家不断扩大扶贫范围,细化扶贫手段,教育扶贫涵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全阶段,将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发展也纳入行动范围。另外,教育扶贫也被纳入中国农村扶贫的行业扶贫当中,进而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教育扶贫政策的机制解构

教育扶贫政策在某种意义上是以人为核心,进行经济、政治和道德属性的价值形塑。教育扶贫机制的有效运转在于通过政策制定、贫困识别、措施执行和脱贫巩固四个行动阶段的贯彻执行来体现教育扶贫政策的价值蕴涵。

(一)政策制定

政策制定环节是政策文本落实到行动的首要步骤。政策制定的好坏直接反映出政策文本的质量,即内容有无针对性、全面性和层次性。要想加强政策内容的以上属性,应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考虑如下几个方面:是否做到理性决策和渐进决策互补;是否建立了多元民主的决策机制;是否力求刚性和弹性的结合;是否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7]。政策制定环节中的理性、民主性、稳定性、灵活性与超理性相互协调促成了政策的生成。政策制定的驱动力在于社会和教育领域中现实问题的困扰,政策制定的靶向目标在于解决某个或某系列教育问题。

在教育扶贫政策制定过程中,决策参与主体的高度理性为决策科学化提供前提。决策参与主体的理性程度和民主程度越高,意味着政策的问题针对性和全面性越强,目标实现的程度越大。政策稳定性是讲政策在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有效,而这须要依靠决策制度来约束和保证。政策的灵活程度在于其能否根据我国的扶贫攻坚进度和社会需求及时调整教育扶贫手段与具体目标,为教育扶贫政策的制定贡献新的理念和行动方案。政策的超理性则强调了高于教育扶贫的宏伟社会蓝图,而这种社会蓝图同人民平等享有更广泛权利和自由息息相关,能够给政策执行主体和政策受益主体以信心,并作为其积极参与教育脱贫乃至社会脱贫的信念引导。以上五种特性涉及政策制定的不同要素,能否均衡协调是有效政策制定的关键。

(二)贫困识别

精准识别教育贫困人口是教育扶贫运行机制的关键环节,是影响其执行效果的首要因素。在教育扶贫过程中,为保证有限教育资源针对性地投入到贫困地区及个体,并获得预期脱贫成效,需要对教育帮扶对象进行精准识别。

对比激光刻蚀区域与未刻蚀区域的力学性能可以发现,3种铝合金的力学性能也基本相同,最大差异出现在LD10的抗拉强度,刻蚀后不过降低了3.7%。这进一步说明了刻型时激光不会对基体产生影响。

精准识别需以明晰的教育贫困概念为行动依据。扶教育之贫,就是扶持贫困地区办学条件落后和教育水平低下的学校,扶持因外力因素造成的受教育机会缺失或教育不公正的贫困人口。我国扶贫已经进入到决胜阶段,教育贫困帮扶政策的可操作性直接影响到教育扶贫的效果,而精准识别能够实现政策瞄准和落地。教育贫困人口不仅指代因未接受教育而导致贫困的人口、因自身家庭经济贫困而面临的学业困难以及因心理困境和健康困境的贫困人口,还包括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学校数量不足和教学质量落后等条件导致的受教育人口少或者受教育程度和水平不高的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8]。贫困识别内容决定了贫困识别方法的多样性。在教育贫困识别环节,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既参照收入贫困线的标准,又结合贫困家庭实际情况进行教育贫困的识别和判定,做到对贫困事实具体分析。贫困识别是为教育扶贫提供特定范围的一个重要行动环节,除了需对贫困对象加以确认外,还需确认教育贫困对象的学习能力和受教育意愿,将教育贫困对象中乐于提升学习能力且受教育意愿强的贫困人员作为教育贫困的帮扶对象。

(三)措施落地

教育扶贫措施落地即对教育扶贫措施的执行,是检验教育扶贫决策是否有效,以及落实教育扶贫理念、实现教育扶贫目标的行动环节。教育扶贫问题复杂多维,需要依靠多重行为主体的协同参与,也即一整套教育扶持政策机制的有效调度。在教育扶贫过程中,政府牵头并协调各行为主体间的配合是扶贫效果得以保障的关键。

在政策执行阶段,须确定教育扶贫范围、教育扶贫执行主体和扶贫主体职责,做好各执行主体之间的职责划分,确保教育扶贫执行的严密性。严密的侦测执行阶段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多元的教育扶贫政策。通过对教育贫困主体进行分类,在政策内容中体现对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边远学校以及特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具体制度安排[9],以帮扶措施的具体实施优化教育帮扶效果,进而提升贫困群体对教育帮扶的满意度。第二,协作性的教育扶贫机制。教育扶贫问题的解决需要有效的操作机制,以使各行为主体参与进来。在国家系统中,教育部门对其他部门具有依附性,教育扶贫只由教育部门贯彻执行的话,会降低政策执行效果[10]。多方行为主体参与教育扶贫,会减轻政策对国家系统的依赖惯性,提升社会系统教育扶贫的参与程度,进而形成多方协同治理的局面。第三,严格的教育扶贫管理和监督机制。相比其他扶贫手段,教育扶贫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管机制,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教育扶贫资源流入非贫困人口手中,克服教育扶贫工作流程模糊化的弊端,保证教育在帮助贫困地区贫困家庭脱离贫困的扶贫行动中发挥作用。第四,有效的教育扶贫信息传播机制。在影响教育收益的学历、专业、择业等诸多因素中,贫困地区信息传播滞后,贫困人口接受新事物有一定难度,对真实就业市场的情况了解较少,专业选择易陷入盲目之地。教育扶贫执行过程中若能注重信息宣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解决贫困群众信息掌握不全面、思想观念与当前社会脱节等问题,能有效提升教育扶贫的针对性。

(四)脱贫巩固

政策巩固阶段是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发挥教育扶贫作用的阶段,旨在建立同帮扶机制配套的保障机制,强化和保护教育扶贫成果。教育扶贫政策产生于现实社会问题,用于消解多重原因导致的教育贫困现象。国家政府和社会除实施帮扶措施外,制定政策保障机制,能帮助其应对突发风险和重大变故,防止贫困家庭再度因学致贫或学无所成。

在教育扶贫政策巩固阶段需把握以下两个关键环节:第一,教育扶贫除经济帮扶之外,对贫困学生实行学业表现和心理状态的救助。在满足贫困学生的入学需求后,学生在校发展程度也是对贫困群体加以关注的重点。学生的学业表现与心理状态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对贫困学生进行心理干预、疏导和正向引导,为其提供正面的心理状态和情绪体验,排解因贫困带来的负面情绪,能够促进贫困学生在校学业表现。第二,教育扶贫措施应当具有针对性,能够满足贫困地区发展需要和贫困学生自身教育需求,能够根据贫困学生的个人兴趣和能力情况,个人选择性接受普通教育或职业教育。在普通教育方面,贫困学生由于经济和文化资本的劣势,进入优质学校接受教育的可能性要低于城市学生。基于城乡学生间的差异,设置招生补偿机制扩大贫困学生入学机会,为贫困学生提供普通教育的绿色通道;在职业教育领域,贫困地区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理念与课程设置应紧跟时代,并同当地经济发展接轨,通过传授实用性生产技能,实现职业教育对当地经济的助推。

四、教育扶贫政策的未来接续

如果说消除绝对贫困是打一场扶贫攻坚战,那么消除相对贫困则是打一场持久战。教育扶贫是国家扶贫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消解贫困的有效手段,更是一项长期课题。为保证教育扶贫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从教育扶贫政策制定、贫困识别、措施落地、脱贫巩固全过程入手,不断完善政策内容,极力彰显教育扶贫政策的长效性和前瞻性,更需要完善教育扶贫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增强教育扶贫政策调整和延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一)完善教育扶贫主体参与共同体

贫困问题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教育扶贫也不是单纯的教育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综合性问题。政府在教育扶贫中起主要作用,但绝非惟一主体。教育扶贫后续政策应进一步完善教育扶贫主体参与体系,继续着眼于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和民间组织、家庭以及个人共同参与的反贫困共同体,进而实现教育扶贫政策执行过程中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有机结合。

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注重调动市场、社会力量参与贫困治理,并从政策上提供相应保障[3]。主体参与的多元化是主体认识和行动自觉的重要体现。在多元主体参与中把握贫困复杂性,明晰贫困问题中经济贫困为表征,能力贫困、人文贫困为根源的特性,这样更有利于复杂性贫困问题的解决。

(二)建立综合性专项教育扶贫体系

教育扶贫的对象主要是贫困群体,但贫困群体之间的致贫原因、贫困表征等不尽相同,因此,在教育扶贫过程中对教育扶贫对象的具体措施也应具有针对性,并能在扶贫内容和扶贫政策上体现出一定的整合性。

近几年,临床眼部疾病的发生率逐年递增,应时代需求,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及显微手术技术的日渐成熟,对玻璃体切除术(pars plana vitrectomy,PPV)的进一步认识,使PPV手术适应症越来越多,不仅局限于清除玻璃体混浊,现已发展到视网膜脱离复位,剥除视网膜前膜,眼内途径行视网膜电凝、光凝、冷凝、气液交换,眼内填充物填充等,已成为眼科手术中的常用方法,使以前复杂的眼病有了治愈的希望[7-8]。

首先,细化教育扶贫对象专项措施。着眼于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通过地方政府自下而上的贫困申报,对贫困地区学校进行汇总,拨发专门经费用于该类学校发展建设;通过实地走访,建档立卡,锁定教育贫困学生,为其提供对应的教育帮扶手段。特别是要将“互联网+”理念嵌入至教育扶贫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动态识别机制,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应措施,使教育扶贫更加精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其次,构筑专项教育扶贫措施。从当前我国教育扶贫政策体系来看,教育扶贫领域总体侧重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领域相对薄弱,扶贫的重点对象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救助人员等。实际上,教育扶贫除上述对象外还有些特定的对象,如因学致贫、教育处境不利的学生,高中以下学历的农民工,城市低收入贫困家庭子女等教育贫困群体,因此,在教育扶贫政策的未来接续上要针对特殊贫困人群制订专项制度化扶贫措施,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公共教育服务,使教育扶贫政策真正能从“普惠型”向“专项型”转型。最后,根据贫困学生群体具体情形制定具体帮扶措施。针对不同的贫困学生群体,要着力改善其面临的最紧迫的教育困境,实现经济帮扶、文化帮扶与精神帮扶相统一;针对贫困学生接受教育的不同阶段,抓住其贫困的主要矛盾,考虑贫困学生群体的多方面教育需求,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教育专项招生计划和职业教育专项招生计划,建立职教和普通教育融通的教育轨道,实现贫困学生的学术梦想和职业梦想;开设针对农村的职业教育方向,使职业教育同社会产业结构相匹配,培养一批能够服务乡村振兴的技能型人才。

基于“时间银行”的保险营销员参与广西养老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 ………………… 梁 宁 孙凯凯 吴昱宏 叶安照(3/39)

(三)健全教育扶贫联动协作机制

教育扶贫政策的内容确定、对象识别和帮扶、监督管理以及后期的政策保障等环节构成了相对完整的实践闭合系统。教育扶贫政策要以发现教育贫困问题为始,以解决教育贫困问题为终,在各实践环节,制度间的承继与协作是保证教育扶贫作用发挥的有效支撑。

首先,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在保证教育扶贫经费充盈且稳定的前提下,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在办学条件方面,不断优化学校办学条件,更新学校配套设施,引入信息化教学设备,保证资源落实到校。特别是要提升贫困地区贫困学校的教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使贫困学生有机会接受公平且有质量的基础教育,为贫困学生能力不断提高创造有利条件。其次,完善高考招生贫困学生补偿机制。针对贫困地区实行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录取名额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提升贫困学生高考录取率。在就读学校类型方面,农林、师范、医药类学校和专业要向贫困学生设置定向招生计划,鼓励贫困学生学成之后归乡反哺;高层次大学要为贫困学生开放绿色通道,使贫困学生有机会进入一流大学就读。完善大学教育帮扶机制,强化大学社会服务职能。通过优化大学专业设置,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向社会输出具备一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毕业生,提升人岗匹配度,使贫困学生通过求学就业,完成家庭脱贫甚至阶层跨越。最后,完善教育扶贫监管机制。强化整个教育扶贫流程的协作程度,需要完善教育扶贫监督和管理机制,设立监管部门,对各环节进行监督,及时纠正扶贫过程中的偏差行为。总之,应健全教育扶贫政策协作机制,实现教育扶贫机制常规化和可持续运转,保证各教育扶贫环节的有效衔接。通过制度的规约与引导,使教育扶贫各环节统一到教育有效扶贫的目标上来。

(四)创新教育扶贫政策评估工作

教育是扶贫攻坚的根本大计,对教育扶贫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是教育扶贫政策调整和延续的重要依据。“从扶贫绩效考核来看,目前针对扶贫的绩效考核还不全面,除了有专门针对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以及扶贫资金进行考核的政策外,还没有专门针对其他扶贫方式的考核政策。”[11]教育扶贫大多被视为一个总的考量度,包含在以“两不愁,三保障”为主要考核方面的扶贫绩效评估中,导致教育扶贫政策的设计与教育对象的特点不够适应,不能很好地体现教育扶贫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12]。因此,为保障教育扶贫真正“落地生根”,在接续发展中须加强教育扶贫的评估工作。首先,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测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教育扶贫监督效力,明晰扶贫主体职责,厘定考核内容,在“扶真贫,真扶贫”的同时,激发政策执行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其次,构建新的教育扶贫政策评估指标体系。新贫困标准的制定及相关教育扶贫政策内容的完善迫在眉睫,构建新的科学的教育扶贫政策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势在必行。最后,优化教育政策评估手段。进一步借助大数据对相对贫困人口加以监测,深入分析教育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通过构建系统化的评价体系,增大教育扶贫的吸引力、增加教育扶贫的有效性和增强教育扶贫的持续性,同时优化教育扶贫多元投入机制中“谁来投”、“投向谁”和“怎么投”等策略[13],进一步提高教育扶贫政策的精准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通过评估教育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推动教育政策的全面落实。

行间清耕、间作小麦、自然生草3个处理按照顺序分别选定10株苹果幼树;测定2015年苹果幼树的定干高度、生长量;2016年测定苹果幼树生长状况;测定苹果幼树中心干和分枝中部的20片叶片长宽、叶柄长粗及叶绿素含量等,用数显游标卡尺测定叶片长宽和叶柄长粗;用TYS-A型叶绿素测定仪测定叶片叶绿素含量,每个叶片测4个部位。在行间清耕、间作小麦、自然生草3个处理分别选6行树,每行选一个灌溉带,调查苹果幼树成花株数和每株成花树的成花数。

(五)完善教育扶贫政策保障机制

教育扶贫的目的在于以教育为手段,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我国以法定义务教育制度和经济救助作为教育扶贫的基本手段,在一定时期内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然而,单一的经济救助以及义务教育保障制度并不能解决深层次的问题,由于身处贫困地区的贫困学生往往在经济、文化和心理上存在不利其发展的因素,需要完善教育扶贫政策保障机制,多方提升贫困学生自由发展的内生力。

首先,加大教育专项经费投入力度。长期以来,我国教育财政投入不足,公共教育经费支出比例偏小,虽然近年来比重有所上升(超过了4%),但是总体来说有限的教育扶贫经费致使后续资金严重不足。因此,2020年后要继续加大对教育脱贫的专项经费投入,健全和完善贫困学生奖助贷的资助制度,实行全方位的经费扶持,阻断贫困家庭因学致贫情况,特别是针对贫困地区要加大教育专项经费投入力度并给予政策倾斜,尤其要向基础差、欠账多的贫困地区倾斜。其次,构建适度普惠型教育福利制度。通过教育扶贫福利立法和地方政府有效执法,实现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广泛惠及。重点关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教育保障,同时逐步将教育救助福利普及到贫困地区非贫困人口。教育扶贫领域由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和继续教育延伸,且根据不同贫困地区不同贫困群体的需要,提供适合自身文化需求的教育救助。再次,促进扶贫与扶志扶智深度融合。由经济救助逐步扩大到文化精神救助,帮助贫困学生树立积极心态,使其在学校期间获得充分的谋生技能和良好的表现。“个人对正义和正当概念的把握,影响他们对所拥有的多种自由的应用”[14](P.23),同时加强对贫困人口教育权利意识的培养,鼓励贫困人口维护自身受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权利。最后,加快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的步伐是教育扶贫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应注重吸纳水平和品质优秀的教师到乡村任教;建立教师流动和晋升制度,为教师提供操作性强的职业上升空间;加强教师培训制度,利用节假日时间,为贫困地区教师进行业务充电。

五、结语

教育扶贫具有明确的教育扶贫定位,以内源式教育扶贫为动力,在行动中不断丰富教育扶贫主体,精准教育扶贫手段,最终实现重塑教育公正的目的,因而具有经济和道德双重行动属性。明确的价值理念,有助于建立前瞻性、科学性、长效性的教育扶贫机制,引导教育扶贫参与主体,规范教育扶贫各行动环节,建立教育扶贫模式。教育扶贫是一项艰巨性和复杂性兼备的活动,基本包括政策制定、贫困识别、措施落地和脱贫巩固等重要流程。基于此对教育扶贫进行机制解构,能在行动细节中发现执行过程中的困境,从而能够着力解决。为了保证教育扶贫的经济性和有效性,教育扶贫应着眼于长效扶贫机制的建立,以长远性眼光审视教育扶贫行动中的困境,完善后续政策方案,补救已有不足,逐渐形成稳定的可持续的教育扶贫机制,摆脱政策形式驱动的困境。

注释:

①学者谢爱磊在其《“读书无用”还是“读书无望”——对农村底层居民教育观念的再认识》(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7第3期)中认为,“新读书无用论”是对当前教育机会的不断扩张同社会地位日益分化间的一种矛盾认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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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易柳.改革开放40年中国扶贫政策的演化与前瞻——立足国家层面政策文本的分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8(4).

[12]袁利平,丁雅施.教育扶贫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构建[J].教育研究,2019(8).

[13]刘晓红.教育扶贫的多元投入机制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8(12).

[14][印度]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任赜,于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中图分类号: G40-0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3926(2019)11—0214—09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精准扶贫战略下西北民族地区教育扶贫机制与监测体系研究”(16BMZ058)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袁利平,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教育基本理论与比较教育;师嘉欣,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教育基本理论。陕西 西安 710062

收稿日期 2019-09-18

责任编辑程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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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政策的理念蕴含、机制解构与未来接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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