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寿险公司资本充足率的动态监管_资本金论文

重视寿险公司资本充足率的动态监管_资本金论文

重视对寿险公司资本充足性的动态监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寿险论文,充足论文,重视论文,资本论文,动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寿险公司的资本有狭义自有资本和广义自有资本之分。狭义自有资本是指寿险公司的股东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投入公司的资本金,它代表了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广义自有资本是指寿险公司所有者权益,在寿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由实收资本金、公积金、总准备金和未分配利润构成,它代表了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和再投资。本文在分析寿险公司资本充足性时的资本就是指广义的自有资本。

从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可以看出: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而实际净资产=实际资产-实际负债。虽然在实际资产计算时,从总资产中扣除了不可认许资产,使实际净资产小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但是实际净资产的主体其实就是所有者权益。而实际净资产是用来衡量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的。由此可见,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额度与寿险公司的广义自有资本的经济内容具有一致性,保险监管机构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的监管也体现为对寿险公司资本充足性的监管。

一、寿险公司资本充足性监管的标准

从国际寿险市场来看,各国对寿险公司资本充足性监管的标准是随着寿险精算技术的不断提高而不断发展的。具体有最低资本金规定,偿付能力的静态测试和资本充足性的动态测试。

1.最低资本金的规定

各国保险法都规定了设立寿险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如美国纽约州规定: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为450万美元,相互人寿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为15万美元;日本规定人寿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为10亿日元。除了最低注册资本金规定外,有些国家还规定了寿险公司在经营中必须维持的最低资本数额。如美国纽约州规定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常必须维持的最低资本金为200万美元,相互人寿保险公司必须经常持有的最低资本金为10万美元。如果已经开业的寿险公司的资本金不能达到最低资本金要求,保险监管机构会责令其增资。

2.偿付能力的静态测试

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静态测试,目的在于测试寿险公司的资本相对于公司的经营风险是否充足。偿付能力静态测试的标准有两类:

一类是将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与负债相联系,判断资本充足性。以欧盟、日本、中国为代表。我国《保险法》根据寿险公司实际负债的不同规模,相应规定了五个级别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如果寿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低于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保监会将采取相应的措施。这类偿付能力的静态测试标准,是将最低偿付能力与寿险公司责任准备金进行比较,反映了偿付能力额度是为了预防准备金不足的风险。

另一类是将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与“风险资本”相比较,判断资本的充足性,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美国的风险基础资本标准(RBC标准)就是一种量化风险的监管方式。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规定了人寿保险公司的风险资本计算模型和总调整资本计算模型。总调整资本(TAC)是净资产和资产估价准备金,各种任意准备金及1/2保单持有者红利之和,它代表了寿险公司实际拥有的资本数额;风险基础资本(RBC)是综合考虑了寿险公司面临的资产风险,保险定价风险,利率风险和一般商业风险所得出的应付每类风险所需的净资产的总和。它代表了寿险公司资产负债项目面临风险时所需要的资本数额。保险监管机构通过比较TAC与RBC的水平,判断寿险公司的资本是否充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两种资本充足性监管标准的不足

最低资本金规定具有普遍性但作为偿付能力监管指标,比较适合于新成立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对经营到了一定规模的寿险公司显得力度不足。因为一些寿险公司虽然满足了最低资本金要求,但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可能会积累大量的风险,如利率风险、投资风险、承保风险等,从而影响寿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因此最低资本金规定不能反映寿险公司经营风险大小,没有考虑经营风险对资本充足性的影响,难以为监管机构提供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信息。

偿付能力静态测试,尤其是美国的RBC标准,虽然考虑了寿险公司的多种经营风险对公司资本充足性的影响,比较确切地反映了寿险公司资本的充足性,但是它只测算某一特定时期寿险公司的静态偿付能力,并没有考虑寿险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也没有考虑寿险公司的保险技术、管理水平、业务发展以及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等因素,不能真正反映不同寿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此外,偿付能力静态测试要求测算的时间通常为一年,而寿险公司要求的是长期连续经营,考虑的时间期限为3-5年。因此,一些保险业发达国家从保持寿险公司未来持续的偿付能力出发,在偿付能力静态测试的基础上,发展了偿付能力动态测试,即资本充足性动态测试,而且这种测试方法已成为保险监管的一种发展趋势。

二、资本充足性的动态测试

资本充足性的动态测试是由寿险公司的精算师通过分析寿险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综合模型来测试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寿险公司现在和未来业务相关的准备金和盈余的充足性。

资本充足性动态测试是寿险公司委任的精算师负责完成。精算师在调查寿险公司前三年资本充足性的趋势后,根据寿险公司的发展计划以及合理的假设,测试资本的敏感性,预测公司未来五个会计年度的资本水平和资本要求,包括监管机构偿付能力静态测试的资本要求和寿险公司内部制定的目标资本要求,并与根据近期财务报表分析公司当前的资本状况进行比较,判断寿险公司的资本是否充足。资本充足性动态测试中的假设包括一个基本假设和几个不利假设。每个假设针对的寿险业务不仅包括有效保单,还包括在预测期内可被出售的保单。基本假设通常与寿险公司的业务计划一致。不利假设指对寿险公司的资本充足产生威胁的各种因素,主要有死亡风险、疾病风险、持续风险、费用风险、违约风险、不匹配风险、新业务风险、再保险风险、政府行为风险和资产负责表以外的风险等十种。有时为了测试准确,精算师还必须根据寿险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公司资本状况影响最大的风险因素进行测试。当测试完成后,由精算师将测试结果作成报告,提交保险监督机构,作为偿付能力动态监管的依据,也可作为寿险公司自身加强偿付能力管理的依据。

资本充足性动态测试的最大优点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寿险公司而言,通过测试可以发现威胁公司维持良好财务状况的各种因素,并提出消除和缓和这些因素的对策,便于寿险公司及时调整业务发展计划,加强对公司盈余的管理,确保公司保持持续的偿付能力。二是对保险监管机构来说,寿险公司的精算师从动态角度分析评估各种风险因素对寿险公司未来几年财务实力和偿付能力的影响,揭示每个寿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保险监管机构可以根据精算师提交的偿付能力状况报告,清楚地了解各家寿险公司的实际情况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了保险监管的精确度和有效性。在防止过低偿付能力额度要求而危及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避免过高偿付能力额度要求而妨碍寿险公司的效率之间找到一个更合理的平衡。

由于寿险公司资本充足性动态测试考虑了各家寿险公司具体的风险结构,反映了寿险公司是否保持持续的偿付能力。在加拿大,保险监管机构要求寿险公司必须进行偿付能力的动态测试,并要求精算人员呈报测试结果。在美国,虽然偿付能力动态测试不作为一种监管要求,但美国各州监管机构要求寿险公司每个季度必须进行现金流量测试,以确保在既定条件下公司的偿付能力达到法定标准。现金流量测试是以利率变动为主要假设来测定寿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充足性,分析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是否匹配,但不直接评估资本的充足性。现金流量测试其实是一种动态测试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方法。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保险监管机构也先后引入了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测试的动态标准。

三、对我国寿险公司实资本充足性动态监管的建议

1.我国的寿险公司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中积累了较大的风险,如业务管理风险、竞争风险、利率风险等等,而且各家寿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各不相同,资金实力、保险技术、管理水平也各有差异,运用这种不考虑各家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结构的最低偿付能力标准使得保险监管缺乏力度和精度。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越来越多拥有先进管理技术和雄厚资金实力的外资保险公司将进入中国市场,这不仅使我国的寿险公司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对我国的保险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笔者认为,保监会应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做法,将保险监管由条款、费率为主的监管发展为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监管,监管手段也由偿付能力的静态测试逐步向偿付能力的动态测试过渡,在加强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静态监管的基础上,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尝试开展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动态监管。这样既有利于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人员经验缺乏和监管法规不完善的弱点,还有利于提高保险监管的精确度和有效性。

2.由于寿险精算是寿险经营的数理基础,一些保险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香港等都给予精算师相当的职责,并将精算师的主要职责从根据监管要求评估寿险公司债务情况转向提供评估偿付能力的精算报告。而我国各家寿险公司近几年忙于搞营销大战,较少顾及科学的经营管理,对寿险精算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精算人员缺乏,精算力量薄弱。为适应未来人寿保险业的发展,如何尽快培养精算人员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笔者建议:首先由寿险公司与教育部门联手合作,共同培养我国的精算专业人员;其次通过学习和交流,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精算师制度的做法,建立我国的精算师制度。再次尽快成立中国精算师协会,并适时加入国际精算师协会,通过定期集会和交流,提高我国的寿险精算水平。最后制订一部针对精算师的法律或在保险法中专门补充有关精算的章节,明确精算师的行为准则和精算准则,并对精算师实行法律与职业团体双重监管制度,使精算真正成为寿险企业经营状况的监测器。

3.对寿险公司来说,持续的偿付能力是其继续经营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它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死存亡。这就要求每一家寿险公司必须设立专门的机构,由精算人员对寿险公司实际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建立综合模型,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各种风险因素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并作出评估,确定自身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制定本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各项目标。同时公司必须在这些目标的基础上制定经营策略,力求在业务发展和盈利之间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把业务的扩展、盈利的最大化和经营的持续性有机的结合起来。

标签:;  ;  ;  ;  ;  

重视寿险公司资本充足率的动态监管_资本金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