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和发展中国经济伦理学必须破解的若干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中国经济论文,若干问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6)01—0121—04
经济伦理学是以伦理学和经济学为主干学科而构建起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因为是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它给学者提出了诸多新的研究课题,如经济伦理学如何将开放的经济学与开放的伦理学相结合,经济目标与道德价值要求如何进行整合,经济伦理学学科的目的性是什么,经济伦理理念和规范从何而来等等。这些问题既关系到学科的生存和发展,又是当代中国现实经济生活特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合理阐述的问题。
经济伦理学:开放的经济学与开放的伦理学
自亚当·斯密以来,围绕经济学知识体系的理解曾发生过多方面的争论。“亚当·斯密问题”,也是近年来国内从事经济伦理研究的学者关注的话题。之所以引发如此的讨论,主要由于他对道德世界与经济世界研究的不同观点,如看似矛盾的人性假设,经济学与伦理学不同的逻辑起点,利己与利他次序的孰轻孰重等。而争论涉及的一个深层问题就是,伦理学与经济学学科之间是相互开放的还是相互封闭的?
西方经济学分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实证经济学研究“是”与“不是”的问题,规范经济学研究“应当”与“不应当”的问题。“应当”“不应当”属于价值判断的一种,伦理分析自然得到重视。实证经济学被誉为西方的主流经济学,但由于其主张经济学与伦理学相互分离,受到一些经济学家的质疑甚至于批评。如1998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阿马蒂亚·森正确地指出,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隔阂的不断加深,不仅造成了经济学的贫困,也造成了伦理学的贫困。① 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的严重的贫困化现象,是因为忽视“伦理相关的动机观”、“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严重淡化了伦理学的方法。“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不仅在理论分析中回避了规范分析,而且还忽视了人类复杂多样的伦理考虑。经济学所关注的应该是现实的人,但在经济学模型中,却假设人类的行为动机是单纯的、简单的和固执的,以保证其模型不被友善或道德情操等因素所干扰;现实世界如此丰富多彩,冷静的理性范例则充满了教科书。因此,现代经济学把理性行为等同于实际行为已经招致了大量公众的批评。显然,这是学科立场的重大变化。
关于这一点,国内经济学家厉以宁也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在其著作中列出了七个经济学中的伦理问题②, 并在另一本著作《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中提出如下观点:“即使在市场经济中,在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都起作用的场合,在法律产生并被执行的场合,习惯与道德调节不仅存在着,而且它的作用是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所替代不了的,也是法律所替代不了的。”他把道德调节形象地称之为“介于‘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之间的调节”③,这就是对伦理学开放的经济学意识。因此可以说,经济学家研究经济学的伦理问题,以及对规范经济学的承认,实际上是对经济活动中“应当”与“不应当”的价值分析和价值判断的承认,也即对伦理学的认同和开放。
经济学与伦理学的隔阂加深,也造成了伦理学的贫困,现代伦理学也应该且必须有一个开放的学科视野。现代伦理学的研究应该借助于经济学经常使用的一些方法,如经济学在研究社会的相互依赖性时所使用的实证的方法、定量分析的方法。此外,更重要的一点是,现代伦理学对经济生活领域中“应然”的研究,也必须植根在经济事实和经济规律基础之上,也即“实然”的基础之上,将经济全过程的把握作为构建学科体系的基本依据,从而把“实然”与“应然”、“是”与“应当”、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辩证统一起来。从世界经济伦理学学科的建设现状来看,伦理学对经济学的开放,已成学界共识。国际经济伦理协会主席恩德勒提出:“我主张伦理学和经济学的正确关系是一种合作的模式。这种模式视伦理学与经济学为相互依赖的两门学科并具有相等的价值。”④ 美国学者理查德·狄乔治认为, 这领域应由伦理学与经济的相互作用来定义。这些见解是值得重视的。总之,经济学与伦理学的相互开放的学科意识,日渐走向主动与自觉。
经济伦理学如何解决经济目标与道德价值的冲突
经济伦理学如何解决、以及怎样才能整合它必然遇到的经济目标与道德价值的冲突,可谓学科的难题之一。
经济要求与道德要求、或说经济目标与道德价值的冲突,是一个无可回避的话题。这是由经济伦理问题的学科交叉性所决定的。一方面,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应自觉地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另一方面,作为一门在经济领域中的应用学科,经济伦理学还必须以开放的意识关注社会伦理问题,这就不可避免地遭遇经济与道德间的价值冲突。
解决经济与道德冲突的具体方案,陆晓禾概括为三种观点:一是绝对排斥模式。或只服从经济要求,或只服从伦理要求,两者处于相互对立的态势。二是目的—手段模式。或经济是目的,伦理是手段,或经济是手段,伦理是目的。西方一些哲学家大都赞同伦理要求优先。三是等同模式。经济要求即伦理要求,伦理要求即经济要求,如对效率的评价,有效率的经济行为,既符合经济要求,也符合道德要求。如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经济要求,也符合企业道德要求。⑤ 应该说,三种说法均存在偏颇之处。
先就经济要求与道德价值的特点进行分析。经济要求是就经济范围而论的,它舍弃了一些因素,如经济学中的效率范畴,它指资源的有效使用与有效配置。通常人们所说的效率增长就是:较少的投入生产较多的产出;或表现为劳动生产率提高、资金利润率提高;或表现为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货畅其流等。在经济学中,效率的高低是根据资源配置的变化来计算的。可以这样认为,经济要求带有相对的独立性、单一性和阶段性的特点。与经济相比较,道德要求或道德价值的判断,涉及的方面与因素远远超出了经济领域,它的视野扩放到了社会生活领域的各个环节。里查德·狄乔治认为,经济伦理学是这样一个领域,它论述在拱形框架中解决和处理的一套相互关联的问题,这框架不是由任何一种伦理学理论——康德的、功利主义的或神学的理论而是由系统的互相依赖的问题所提供的,这些问题可从种种哲学的、神学的或其他观点来研究。恩德勒提出四个圆圈的观点,他把社会领域划分为经济、社会、环境、政治四个圆圈,经济圆圈与其他圆圈重叠部分即是经济伦理学的对象领域。这些观点都是十分有益的。道德价值与经济目标不同,它已扩展到社会领域,并必然地被纳入综合的社会价值体系之中。因此,道德价值的评价,不仅范围广,关涉因素多,而且往往带有相关性、全面性和终极性的特点。
显然,经济要求与道德价值的冲突不可避免。谁服从谁?如何抉择?马克思主义关于存在与意识、经济关系与道德、物质的社会关系与思想的社会关系的观点,从根本上为我们解决这一冲突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依据这一原理,尝试提出解决上述矛盾的具体框架:以经济要求为中心,以道德价值为导向为支撑的合作模式。这一合作模式,既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将发展放到价值层面来对待;同时也适应社会价值体系的要求,不至于出现因经济发展造成道德资源短缺、以至引发社会性的精神危机。当然,这一合作模式,仍然是经济伦理学学科视域内的,并不是至高的、惟一的;即使是在经济领域,也仅仅是一个总体的,如关涉具体问题和领域,还要作具体分析。如这一模式运用在生产领域与分配领域,就可能有不同的理解。以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为例,在生产领域提效率优先有其更多的合理性,在分配领域,可能就是一个历史性、阶段性的话题。因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应该辩证理解才是。但针对经济发展不同时期提出优先次序并不断调整则更具合理性。从分配范围讲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我们曾有三种表述:效率与公平相兼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性总是与时代性相联,因而对这一模式不能作绝对化的理解。
恩格斯晚年指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规律之一(虽然通行的教科书里没有明确提出)就是:资本主义生产越发展,它就越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小的哄骗和欺诈手段……这些狡猾手腕在大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其所以如此,并不是出于伦理的狂热,而纯粹是为了不白费时间和辛劳。”⑥ 恩格斯之所以特别强调这种“商业道德的发展”是“现代政治经济学的规律之一”,并说“通行的教科书里没有明确提出”,乃在于这个“规律”长期被人所忽视了。后来,列宁在论述“文明经商”时,特别提出:不能“按亚洲方式做买卖”,要按“欧洲方式做买卖”。可以理解为列宁从过程上解读了这一规律,即亚洲方式是市场经济不发达阶段,经济活动缺乏伦理引导和规制,不文明的伦理和行为盛行;而“欧洲方式”则是发达市场经济伦理的一个标志,信用成为经济活动的道德准则。在今天,经济目标与道德要求的辩证关系,要求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道德同市场经济行为结合中的种种新问题。
经济伦理学的目的性求证
目的性是建立一门人文学科的价值所在,也是一个学科的生命力所在。那么,经济伦理学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有了经济学,有了伦理学,又兴起了一门国内外学者致力探索的经济伦理学?
古典经济学的鼻祖,被誉为现代经济学之父的斯密,把“富国裕民”确定为经济学学科的知识目的。德国学者科斯洛夫斯基将经济伦理的作用和目的概括为:怎样维护好资本主义这一理想的社会制度。在他看来,资本主义代表一个完整的社会制度,“这个社会制度是由市场经济、私有财产和经济个人主义(作为经济目的的个人的利益和收益最大值)来决定的。因此,资本主义比市场经济更好地标示了一个广泛的社会制度,且更适宜于这一社会制度的理想典范的模型”⑦。但作为社会理论的资本主义的这一模型还是不够用的,它还需要一个内容广泛的社会哲学和社会伦理学的补充,来维护市场经济。这就给每个人提出了极高的道德要求,而经济自身则是无能为力的。通览他的著作,之所以研究并强调经济伦理学的重要,其意旨在于,如何建立资本主义的经济伦理理念和规范,如何提高个人的道德程度,为保护市场经济创造条件。这些论点也正是发达国家经济伦理学者的共识。
中国努力建立和完善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发展经济伦理学的意旨上,应该说与发达国家既有共性,也有特殊性。共性表现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伦理规范,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特殊性表现在不同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的社会道德价值原则和理念。概括说,中国经济伦理学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又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行服务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具体讲,经济伦理学以其学科视野,对经济生活进行伦理研究和道德价值评判,除了规范、约束“经济人”的行为功能之外,还对经济发展具有引导、支撑、推动和保证的作用。其目的不是抑制经济的发展,不是贬抑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恰恰相反,经济伦理学通过科学经济伦理理念的倡导、经济伦理规范的制定,充分发挥弥补市场缺陷,防范道德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激发人们更理性地创造财富的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需要指出的是,经济伦理理念和规范作为经济道德价值的体现,是社会价值体系中的基础性价值,可谓之道德要求的“底线”,因而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影响着人类生活的全面提升和个体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经济伦理理念和规范从哪里来
研究经济伦理的目的全在于应用,这就需要系统的经济伦理理念、规范的制定。当前,具有国际共识的经济伦理规范尚未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伦理规范也正在探索之中。这里,试图就建构原则这一话题提出讨论。恩格斯曾讲:“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⑧“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⑨这些论述指导我们:在建构原则上,必须坚持辩证思维方法,把决定论与选择论有机统一起来,不能机械化理解经济关系决定道德这一原理。
为说明问题起见,不妨作一具体分析。笔者曾撰文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尊重市场运作规律,应是中国经济伦理学大力倡导的经济伦理理念。理由是,我们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有其自身运作的客观规律,学会遵守这一规律,并利用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价格规律、竞争规律等,才能形成充满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经济伦理理念必须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规律要求,而不是相反。⑩ 同时,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还有道德调控的作用,如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看不见的手”是在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进行利益调整的无形力量。包括后来的一些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也对“看不见的手”的伦理作用有过论述。如它既能够保护个人利益又能够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并能够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保障个人的自主选择等。这些美化市场的片面性观点仍有启发价值。实践中,我们有些经济组织和管理部门,恰恰是缺乏这一科学理念,由此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经济管理上的缺位、越位不到位等问题,从某种程度上干扰了市场的正常竞争与发育。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五种执政能力”建设的第一条,就是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应该说,提出尊重市场经济运作规律这一经济伦理理念,是有客观根据的。同时,在肯定与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看到市场机制有失灵的一面,有缺陷的一面,如上述的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它对市场机制作用的论述是建立在完全性市场假设之上的,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并且它也无法解释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以个人利益为核心的选择又如何保证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因而很难保证现实中市场伦理作用的有效发挥。“市场不是主管道德的机构”(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出弥补市场缺陷作为政府的伦理责任,可以说既出自经济要求,又高于市场经济要求,这恰恰反映了经济伦理“应当”的特性。因此,经济伦理理念和规范,除了适应主要经济目标外,还要考虑到其他经济利益相关者的需要,特别是要维护社会价值目标的整体性与和谐性,以其保证经济伦理理念和规范的客观性、相关性与整体性。
经济伦理理念与规范的概括,有两方面的制约因素:一是受制于客观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发展的自身规律,而不是出自经济伦理研究者的一厢情愿。二是它受制于社会价值目标。一般而言,作为社会价值目标,它具有综合性、整体性、长远性的特征,它是对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根本性反映,如科学发展观中提出的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应该说,这两大制约因素,从根本上讲,均源自于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当前,我们应该致力于这样的工作:在“问题意识”的引导下,在认真研究经济伦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尽快建立起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的相对系统的经济伦理规范体系。
收稿日期:2005—11—30
注释:
① 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
②③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第22页。
④ 乔治·恩德勒著《面向行动的经济伦理学》,高国希、吴新文等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6页。
⑤ 陆晓禾:《走出丛林——当代经济伦理学漫话》,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
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419页。
⑦ P·科斯洛夫斯基:《资本主义的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3页。
⑧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695—696、732页。
⑩ 乔法容:《论市场经济下政府经济职能的道德规约》,《南方经济》2002年第3期。
(11) 赫尔穆特著:《全球化与道德重建》,柴方国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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