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的角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角色论文,委员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英、美、加等国的大型公司中,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一个下属分会,一般由外部非执行董事组成,它已经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据一项统计资料显示,在列入《财富》杂志的1000家公司中有959家建立了审计委员会。此外,美国三大主要证券市场以及伦敦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具备由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
一、我国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必要性
审计委员会制度具有以下积极作用:(1)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组建审计委员会能够弥补董事会的“功能缺陷”、加强董事会的监督作用、使董事会更具活力。(2)有助于加强审计独立性。可以防止出现注册会计师为招揽业务而对管理当局言听计从审计不独立的现象;由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可以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地位,从而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工作效果。(3)有助于加强对公司管理当局的监督。一个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可以减少或杜绝公司管理当局的“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
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1公司治理方面。(1)确保存在充分的内部控制;(2)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检查内部审计结果并监察管理当局对内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反映;(3)检查公司行为准则并监督对其遵循情况;(4)就财务和经营问题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交流;(5)参与设计防止和发现欺诈行为的内部控制系统;(6)与管理当局之间保持独立关系;(7)制定审计委员会章程;(8)检查评价企业的法律义务和未决诉讼;(9)检查评价企业投保范围是否充分;(10)检查企业对外呈送的遵循性报告。
2财务报告方面。(1)参与选择注册会计师、确定独立审计人员是否独立于管理当局、检查独立审计人员的审计范围、检查独立审计工作结果、监察管理当局对独立审计结果的反映;(2)就财务问题与独立审计人员进行交流;(3)保证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和客观性;(4)监察内部审计人员和独立审计人员之间的关系;(5)引导独立审计人员面向重点审计领域;(6)监督企业财务报告过程;(7)检查管理当局对会计政策选择以及会计估计确认的意见;(8)考虑重大会计政策和披露方式的选择、执行及其影响;(9)检查财务报表并建议董事会通过;(10)评价由独立审计人员提供的其它服务(如管理咨询、税务代理、会计代理等)。
三、审计委员会应当获取的信息
审计委员会具体接收的信息有:(1)季度和年度财务报表;(2)公司报告披露要求概要(每年),满足这些披露要求的日程表(每年或每半年);(3)公司计划和预算(按季度或按年度);(4)非常交易和重大调整细节(按季度或按半年);(5)内部审计报告、独立审计报告和有关信息(按季度、半年和年度);(6)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审计人员发表审计意见的潜在问题(按季度、半年或年度);(7)属于审计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任何重大事件报告(不定期)。尽管审计委员会不必陷于日常决策和企业经营事务之中,但需要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四、审计委员会和审计人员的关系
1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审计委员会参与任命和免除内部审计部门经理。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内部审计人员应就其工作范围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则应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
2与独立审计人员的交流。审计委员会是独立审计人员与董事会进行沟通的桥梁,在与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交流时,独立审计人员将更乐于提供更多的有效信息。
关于审计人员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应当被告知:审计人员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承担的责任;审计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可能影响财务报告过程的难题;审计人员对经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所承担的责任。
独立审计人员通常会向管理当局提出改善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结构和公司经营等方面的建议。审计委员会应当被告知建议内容,并且要追究到底以确定管理当局是否采纳了其中的任何一项重大建议。
此外,审计委员会应当获取独立审计人员与管理当局之间发生的下列交流信息:(1)会计估计的判断基础和方法;(2)重大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变更情况;(3)重大或非常交易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及与管理当局之间的任何重大分歧;(4)重大建议调整事项对已审计财务报表的影响。
五、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有经验、有资格的独立人员组成。为了免除自身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公司治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等领域的知识、实践经验和专长。此外,还应具有:(1)职业怀疑态度;(2)通过分析和讨论发现问题的能力;(3)与管理当局、报表编制者、审计人员的沟通技巧;(4)好奇心;(5)耐性和韧性。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来源:(1)其它公司的总裁或财务主管;(2)其它公司的已退休总裁或财务主管;(3)其他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4)会计公司的已退休合伙人。此外还可以考虑以下人员:(1)具备相关职业背景的学者;(2)其它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经理;(3)会计公司的在职合伙人;(4)公司内有自治权的分部(分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