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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7年邓小平同志作出恢复高考的历史决定以来,有关高考模式的探索和改革从未停止过,每一次改革都会成为教育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尽管高考改革在积极的探索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并不断向前推进,但这中间也曾道路迂回,也有过一些教训。当前,高考模式保持与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同步发展,从而更加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的要求,对教育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影响。本文仅以高考模式的改革为主线,回顾30年来高考改革所走过的历程。
一、恢复高考后的考试模式及特点
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成为恢复高考的标志性文件。《意见》废除了“文化大革命”中的推荐制,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的考试制,同时清除了对考试的种种污蔑。鉴于当年考试招生文件下达已晚,考试招生推迟到第四季度进行。1977年的新生在1978年2月入学。当年的高考分文理两类,文科考政治、语文、数学、史地;理科考政治、语文、数学、理化。史地和理化各为一张试卷。
1978年,恢复了全国统一命题,分省组织考试、评卷、录取的体制。考试分文理两类,文科考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外语;理科考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7月20日至23日。当年,全国有610万人报考。原计划招生20.3万人,后扩招到40万人,比原计划增加37.5%。为了减少统考的工作压力,自1979年开始,一些省市在统考前进行一次预选淘汰。预选指标先下达到中学,中学根据毕业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择优预选。预选剥夺了部分人的高考权利,遇到较大阻力,1984年以后逐渐终止。
1983年3月,教育部《关于一九八三年全国全日制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的报告》提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目标,采取了多种措施,落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文件规定高考理科类增加生物学科考试,形成了文科考6科,理科考7科(简称“文6理7”)的高考模式。
“文6理7”的高考模式是人们记忆中恢复高考后的经典模式,考查课程门数多,考查范围广,各学科内容及分数分配自成体系。这种高考模式在“文化大革命”前后各用了十几年,是使用时间最长、影响最为深刻的高考形式,为高等学校选拔了大量的新生。
恢复高考几年后,“文6理7”高考模式的制度性弊端就明显暴露出来,有些问题比“文化大革命”前更为突出。
由于分文理科考试,中学教学文理偏科严重,很多中学高二开始文理分科,更有甚者,有的中学高一入学就开始分科。文科不学理化生,理科不学史地政,造成学生知识结构不完整,有人说中学培养出的是残缺品。即便如此,学生学习负担重的问题依然突出。
考试形式单一,侧重于书本知识,缺乏对学生知识和能力考查的理论指导,因此“高分低能”成为人们批评高考的常用语。有些得高分的学生,记忆课本的知识多,解题的熟练程度高,但各种能力相对欠缺。由考生身上反映出的这些现象,实质上是命题导向的问题。
高考试卷大多是主观题、论述题和计算题等题型,命题延续传统方法,基本依靠命题者经验操作,题目命制的主观性、随意性大,测量范围窄,以至于盛行“猜题”和“押题”。而评分阅卷较多依靠主观经验,尽管招生部门和阅卷者都极为认真,但把握标准严宽的波动还是很大。加之,分数统计全靠人工操作,工作量大,统计差错也较多。
所谓“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让人谈高考色变。恢复高考后的10年中,全国高考录取率一直低于25%,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于3%。高考竞争十分激烈,能不能上大学成为人们关心的首要问题。1982年,教育部就高考中存在的问题给国务院的请示报告中说,这个竞争一直波及到上哪所幼儿园、上哪所小学的问题。在社会的高关注度下,高考升学率成为评价高中教学质量的唯一尺度,导致学校教学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愈演愈烈。高考客观上承担了对高中教育教学有偏颇导向的责任。
二、建立高中会考制度为高考减负
为了克服高考作为唯一评价标准、高中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弊端,为保证普通高中全面执行教学计划,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一些教育工作者和考试研究者在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了建立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改革建议。
会考是面向全体学生、衡量学生是否达到高中毕业标准的水平性考试;会考又是评价学校是否全面执行教学计划、是否保证其所有学生都能成为合格毕业生的考试。会考作为水平考试,肩负起客观、科学、权威地评价教学、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的任务,同时,以此平衡高考指挥棒的巨大作用,防止“片面追求升学率”、偏科现象的迭起。
会考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成绩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4个等第记录。考查科目为劳动技术课和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第。体育课由各校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学科课程结束后,学完一门考一门。
1985年,上海市率先进行会考改革的探索;1988年,浙江省创造了在一个省范围内进行会考的成功经验,为在全国建立会考制度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1989年,湖南、河南、海南三省开始会考。国家教委对建立会考制度进行了大量的调研论证,于1990年下发了《关于在普通高中实行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要求从1990年起,用两年左右时间有计划地在全国逐步实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而后,全国各省迅速建立起高中毕业会考制度。
为了加强会考的权威性,强化会考的导向作用,各省又陆续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文件,其中规定会考不合格不能获得高中毕业资格,不能参加高考,同时,会考合格也是社会招工、参军的必备条件之一。
尽管建立会考制度的初衷主要是出于为高考“减负”的目的,但多年实践下来,其结果并不理想。这主要是因为:高考升学关乎到就业和社会分工,其指挥棒作用过于强大,理论上预设高考、会考各司其职,但会考的导向远不能抵消高考的作用。会考的评价功能运用得不好,尤其是对地区和学校整体的评价,没有起到为教育决策服务的作用。会考的体制没有理顺,多数省份实际上是“三驾马车”管理会考的局面,会考命题的科学性和其应有的执行力不够。
会考制度建立后的多次调查表明,首先,会考的基本功能是检验学生的文化课是否达到高中毕业的合格水平,这一功能发挥得最好;其次,加强了教学管理,改变了相当多的中学不执行国家教学计划的现象,取得了克服偏科等现象的明显效果;再次,给中学教学以正确导向,起到了促进高中教学面向全体学生的作用。后来又强调会考对高中教学质量的监控功能,虽然这一功能的发挥还不理想,但这是会考最具优势的功能,是其他考试难以替代的。
会考是政府设在基础教育中最为重要的考试,是政府对基础教育最为重要的监控管理手段之一。2000年后,有的省、市取消了会考。事实证明,不进行评价和监控,一些教学目标的落实就会流于形式,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执行力就会减弱。取消了会考,学生的学习负担并没有实质性的减少。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学业水平考试又代之以会考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在会考基础上的“3+2”高考改革
1991年,湖南、河南、海南进行了在会考基础上的高考改革,被称为“三南方案”。1992年,在“三南方案”试验的基础上,国家教委提出了“三南方案”的修订版——“3+2”的高考改革方案,即语数外三科作为共同考试科目(数学分文、理卷),文科加考政治、历史,理科加考物理、化学,每科满分原始分为150分。
至1995年,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全部实施了在会考基础上的“3+2”高考改革。由于各省进入和终止“3+2”考试形式的时间有所不同,“3+2”考试形式在我国大约运行了10年。
这次高考改革是自“文化大革命”后恢复高考以来第一次最大动作的改革,使高考走出了“文6理7”的几十年一贯的模式,确定了“3+2”考试形式。而只有在高中会考的基础上进行改革,高考才能走出由统一高考制度固化下来的科目组合模式。这次改革中特别强调了会考与高考的整体性配合。一方面以高中毕业会考为基础,防止片面追求升学率而导致的偏科现象,利用会考正确评价学生和中学教学;另一方面也减少了高考科目,改变了高考考试科目偏多的问题,以此减轻学生的高考压力。
会考是高考改革的基础,这一点不仅在会考建立之初具有实际意义,当新课程条件下进行高考改革的时候,依然不可缺少会考(即现在的学业水平考试)作为改革的基本保障。会考考查学生的基本素质,“3+2”高考为高校选拔高素质的人才。没有会考,“3+2”考试模式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偏科现象。会考与高考不仅在抑制“偏科”和有利于“减负”问题上进行一体化设计,而且在具体考试内容上也是有所衔接的。会考主要是考查学生知道什么,掌握了什么,会做什么,即高中教学中所谓应知应会的内容,而高考则要着重考查学生发展层次的能力,所谓复杂的和带有创造性的能力。会考与高考两个考试结合起来,使高考改革成为一个整体的普通高中毕业和升学的考试制度改革。
四、理论与现实中走向开放的“3+X”改革
高考的理想方式是什么?未来的高考将是怎样的方式?“3+2”方案稳定后,考试业界却一直在探讨这样的问题。
教育部在高考改革中始终贯彻“三个有利于”或“三有助”的原则,即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自主权。“3+2”方案在前两个“有助”上虽有所作为,但并不令人满意,而在后一个“有助”上似乎无能为力,原因是考试科目固定,高校无从选择。另一方面,“3+2”方案减少了考试科目,引起了生物学界和地理学界一些专家极大的不满,中学生物和地理老师也纷纷“下岗”,让位于高考的考试科目。高考科目设置改革势在必行。
1999年,广东省率先探索“3+X”高考科目组改革方案。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科目,“X”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选择1~2科。“X”分科设置的目的是由高校根据本校层次、特点的要求,从各科目中自行确定一门或几门考试科目,考生根据自己所特长的科目报考高校,实现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
广东省的改革试点标志着在“3+2”高考科目改革8年后,又一轮新的高考改革的开始。对于这次改革,教育部有预先的设计蓝图,提出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精心操作、积极稳妥地加快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
按照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扩大高校自主权的原则,比较理想的高考方案应当具备:统一考试分科设置高中各门文化课程,包括计算机技术,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可单独做一门考试科目设置;高等学校根据各自专业的特点自行从中选择要求考生报考的科目(称为X);考生权衡自己的学科优势,根据报考要求选择专业和院校。这种选择使高校能够按照招生的要求考查与专业相关的学科,并且可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体现了高校招生的自主权。由于各高校和专业选定的X有众多的组合,高中学校就必须要开足开齐所有课程,这既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又有利于防止教学的片面导向。
广东省的方案有着比较高的认可度。尽管广东省第一年试点时在操作上出现高校和考生“X”选科单一化的问题,但这一方案依然显露出在高考改革总体方向上的优势。新一轮课程改革,广东省又是首批进入改革的省份。2007年首次实施新课程后的高考,采用的方案秉承了1999年“3+X”方案的基本思想。但在科目间等值等方面出现了较大的难题,尤其是在社会对分数公平问题着重强调的形势下,教育测量理论与社会传统观念的沟通有着相当大的障碍,方案的实施难度较大。广东省“3+X”的改革始终坚持朝向高考改革的理想方向迈进,锲而不舍地坚持理论与实践探索,实在难能可贵。
广东省的方案也得到了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1999年7月,教育部召开“落实全教会精神,深化高考改革座谈会”,会后,教育部办公厅发出会议纪要强调:要正确把握“3+X”的本质,要特别注意“X”的可选择性,一定要由高校选,综合科目进入“X”。
经过调整,2000年以后各省陆续实施的“3+X”科目组方案是“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少部分省市实施的是“3+大综合(或)+1”方案。调整后的“3+X”高考方案,将“X”变成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固定下来,没有了高校和考生的选择性,减掉了方案的本质特征因素。但在另一方面,综合测试引入“X”,凸显了综合能力测试因素,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增加能力型和应用性题目,考查学生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X”科目设置改革的实施较为顺利,到2002年7月的高考,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都实行了改革。在“3+X”改革中,各省先后增加了英语听力测试项目,这给英语教学一个强烈导向:必须重视听说教学,不能再教“哑巴英语”。
在“3+X”改革中,教育部提出,高考命题“要把以知识立意转变为以能力立意”。从知识立意到能力立意这一转变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有着非常良好的教学导向。高考命题从知识立意到能力立意的改革理念一直延续至今,这是一个不断认识、反复探索的渐变过程。目前命题中依然在探索能力立意的具体方法和途径。
“3+X”科目组方案的历史性贡献在于:第一,在全国统一考试的制度安排下,已经注意到了多样化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处理统一性与多样性关系的思路,并且在努力探寻处理统一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式。第二,由于“3+X”科目改革的实施,打破了全国一张试卷、一种高考模式的大一统状态,特别是分省命题和春季、秋季两次高考实施后,高考试卷更呈现出多样化的局面,多样化的高考模式初露端倪。第三,对考试内容改革起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动作用。能力立意的理念在“3+X”改革中,成为科目组合改革的操作性基础,使得综合试卷“X”得以实现。高考命题不再过分强调对知识点的覆盖率,而是注重考查思维方式、思维容量以及思维层次,注重考查考生继续学习的潜能。
目前,新一轮课程改革正在快速推进,各省实施课程改革后的新高考方案也在陆续出台。“3+X”科目组方案客观上已经成为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基础。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和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要求高考改革有更开阔的思路和更高的立足点,高考分层次、多通道、多种形式和多元化评价方向已经成为改革方案的新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