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与农村市场化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WTO农业框架协议的实质是要实行国际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这就使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突出体现在农村市场化建设方面。如何适应加入WTO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趋利避害,进一步加快农村市场化建设,解决好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问题,是当前实践的重要任务。
一、农村市场化的重要地位与实践探索
农村市场化是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达到一定程度的体现。它要求农村中的一切经济活动都以市场为中心,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起市场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市场关系规范、市场竞争有序、宏观调控有度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当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到这一程度时,就能够将城市和世界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势能吸纳、接收过来,再辐射到广大农村,形成势能传递效应,逐步形成城乡经济的一元结构,形成国内外市场的统一体系。
农村市场化问题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中面临着三大问题,即“钱从哪来,人往哪去,货往哪卖”。而要解决好这三大问题,又都与农村市场化建设紧密相关: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需要的钱只能从市场中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只能靠市场进行合理配置来实现有序转移,农产品也只能通过市场才能卖得出去。由此可见,农村市场化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居于关键性、基础性的重要地位,农村市场“化”不起来,农村经济和社会就不会有大的发展,农业现代化也就难以实现。
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是全国最早引进市场机制的领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的过程,也是农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经过20多年的改革,农村市场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可以概括为“五个转化”:一是市场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化。改革开放前,农村是单一的集体经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使亿万农民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为发展市场经济准备了最基本的市场主体。据统计,1999年,全国独立经营的农户共有23810万余户,农村中的个体私营企业达到1900多万个。二是农产品价格基本实现由计划定价向市场定价转化。据统计,在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中,国家定价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94.4%下降为1999年的20%以下。特别是1998年国务院决定,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品种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定购价和保护价两种价格收购,同时放开粮食销售市场与价格,集贸市场常年开放。通过全面放开农产品价格,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产品价格体系,对农村市场机制的形成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三是农村市场体系由近乎空白向初具规模转化。到1999年底,全国城乡集贸市场发展到88576个,比1985年增加27238个;集贸市场年成交额达到21707.8亿元,比1985年增加33.3倍;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到4000多个,农产品综合商品率也由80年代初的40%左右提高到60%以上。四是农民的收入和消费正在由低水平向较高水平转化。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从1978年的人均纯收入134元增加到1999年的2210元(现价),年均增长14.3%;若按1978年不变价格计算,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23.5元,年均增长7.6%。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国农民的消费水平也由1978年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6元增加到1577元,年均增长13.2%。经济发展较快的沿海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和支出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如福建省,1999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7.5元增加到3091元,扣除物价因素,平均年增加8%左右;农民人均支出也由1978年的112.7元增加到2038.6元。五是农村市场开始由封闭型向外向型转化。1998年,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额达到120.9亿美元,进口达到76.5亿美元;先后同140多个国家建立了农业科技交流和经济合作关系,1997年底,农业累计利用外资项目7300个,协议金额约140亿美元,引进了大量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和10余万份品种资源。经济外向度较高的地区,其外向型转化程度更引人注目,如福建省1999年全省乡镇工业出口交货总值达812亿元,农产品出口121.6亿元,比1978年增长26倍以上,农村经济外向度达到17%左右。
在看到农村市场化建设已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我们的农村市场化水平还不高,存在着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基础设施落后、要素市场发育缓慢、外向化程度低、市场价格低迷、商品率不高等问题。结合福建省的实践看,导致这些问题的深层次矛盾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土地家庭承包与分散经营的农民难以进入市场的矛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使广大农民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与城市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显著,小农经济的历史文化传统在农村中积淀深厚,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不高,许多农民不懂和不适应市场经济。1999年福建省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占12.1%,小学文化程度占41.6%,初中文化程度占36.9%,高中以上占9.4%,这种低素质的农业劳动力状况根本无法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同时,由于家庭分散经营且规模小,生产技术水平低,大多数农民很难依靠自身的力量顺利进入市场,从而构成了土地家庭承包与分散经营的农民难以进入市场这一严重制约农村市场化建设的深刻矛盾。
二是建立统一市场与农产品和农业要素市场长期被严重分割的矛盾。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虽然比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先行了一步,但由于政府的农业管理体制没有随之发生变化,致使农产品市场和农业要素市场仍然处在农业、林业、经贸、外贸、劳动等不同部门的分割之中,在一些地区还有畜牧、水产、水利等管理部门参与市场分割。同时,在新旧体制转轨期间,一些地方利用手中的权力保护本地区的利益,来自块块的市场分割也日益严重起来,特别是一些权力部门或其中的一些工作人员为了追逐自身的利益,对农民、对乡镇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或“吃拿卡要”,又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条块分割,这就构成了建设统一市场与农产品和农业要素市场被严重分割的矛盾。
三是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与农业弱质地位引起的竞争不平等的矛盾。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主要依靠农业积累支持工业和城市发展,对农业投入少,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城乡发展差距扩大,农业成为公认的“弱质”产业。改革开放后,农业和农村经济虽然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弱质”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农业受到自然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制约,加上农业投入不足,农业生产条件趋于恶化。福建省农业与工业增速之比1980年为1∶2.09,1985年达到1∶4.45,1990年为1∶6.09,1996年进一步扩大为1∶7.47。主要原因一个是农业科研投入不足。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农业科研投入应占农业总产值的2%,才能保持农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目前世界平均为1%,发达国家超过5%,全国平均水平为0.16%,福建省只有0.082%。另一个是近年来福建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虽有所加强,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十分脆弱,抗灾能力较差。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只占总耕地的77%左右,除涝面积占易涝面积的比重仅51.9%,水土流失占耕地面积的60%以上。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农业以这种孱弱体质参与市场竞争,自然要处于不利地位。农业的弱质地位已成为制约农村市场化程度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是市场经济的利益机制与市场中的产加销各个环节及不同主体利益分配不合理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是合理的市场利益分配机制却一直没有建立起来,致使生产、加工、销售以及不同市场主体在市场中的利益分配极不合理,影响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农业产业化本来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农村市场化建设的重要措施,但在一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合理的市场主体利益分配机制,“龙头”公司与农户之间是一种买断关系,市场利益主要让“龙头”公司拿去,处于“龙身”的广大农户获利不大,致使“龙头”和“龙身”之间不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制约了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也影响了农村市场化建设。
以上四个深层次矛盾是当前制约农村市场化建设的关键问题,在我国加入WTO后,这些矛盾将更加突出,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加快推进农村市场化建设。
二、加入WTO对农村市场化建设的主要影响
WTO农业框架协议明确规定了关于世界农产品贸易的纪律和准则,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出口补贴”、“国内支持”、“卫生及动植物检疫”四个方面的内容。其核心和实质是消除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扭曲现象,实现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和平等竞争。这就决定了加入WTO将会对我国的农村市场化建设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深刻、长远的影响,总体上来看是利大于弊。
(一)从有利影响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扩大我们的农产品市场。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国之一,有多种农产品的产量在世界居于前列,但在加入WTO之前,由于我国不是世贸组织成员,享受不到平等的国际农产品自由贸易待遇,农产品市场主要在国内。根据国际粮农组织1999年的统计,1998年我国农产品贸易占世界农产品贸易总量的份额为2.94%,其中,进口占3.08%,出口占2.78%。国内统计资料则显示,1998年,全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4517亿元,农产品出口总额121.9亿美元,按1:8.3的汇率比价,折合人民币1011.77亿元,出口仅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4.13%;福建省农业的外向度虽然较高,1999年全省农产品出口也仅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12%。这里的原因,除了我们的产品质量不稳定,保鲜加工技术水平低以外,主要是受WTO成员国的贸易歧视。如我们的蘑菇罐头,千家万户种植蘑菇,本来成本低,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但因为美国怕冲击他们的市场,就以中国“非市场经济国家”为由,进口关税打到110%至160%,致使无法直接进入美国市场,有的只好运咸水菇到墨西哥加工装罐,再打他们的牌子输往美国。我国加入WTO以后,我们可以在WTO的134个成员国(地区)中享受多边的、稳定的最惠国待遇,而且任何两个成员国达成的协议我们都可以搭便车享受,这就为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出口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市场。同时,在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中,绝大多数为劳动密集型产品,1998年全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占农产品出口总量的比重达到83.71%。加入WTO后,一些比较耗费劳动力的农产品,如水果、蔬菜、肉类和水产品等,在国际市场上仍有很大的价格优势,能够大量出口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就意味着间接出口了大量劳动力,扩大了农村劳动力市场。
2.有利于我们通过国际市场扩大利用国外农业资源。我国是一个土地资源、森林资源不足而农村劳动力资源富余的国家,1999年,全国人均可耕土地不足0.08公顷,只相当于法国的1/4、美国的1/9(注:贾保华:《加入WTO对中国农业的新挑战》,《福建改革》2000年第3期。)。某些人多地少的缺粮省份问题更突出,如福建人均占有可耕地只有0.036公顷,不及全国的一半。1978年全省粮食需求量为745万吨,产需缺口仅6万吨;到1990年需求突破1000万吨,产需缺口扩大到174万吨;1999年需求量扩大到1300多万吨,产需缺口进一步扩大到350多万吨。目前全省自产的粮食仅能维持“吃饭水平”,即只能满足口粮需要。饲料粮紧缺,玉米全部靠省外调进,麦皮、各种油籽饼也大都靠省外购进;小麦主要靠国外进口和省外购进。随着畜牧业、食品和酒类工业的发展,全省粮食产需缺口呈逐年扩大的趋势。资料显示,1995-1998年我国农产品中的土地密集型产品的进口呈上升趋势,1996年所占比重达到50.48%,1998年进一步上升到53.68%。长期以来,我国的耕地主要用于生产粮食、棉花、油料等人们生存不可缺少的农产品,而粮食、棉花、油料等又是比较耗费耕地的农产品,改革开放后,为缩小工业产品与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切实提高农民的收益,国家数次提高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价格,使这些农产品的国内价格在目前已明显高于国际市场的价格水平。加入WTO后,当我们用较低廉的价格从国际市场上适当进口一小部分粮食、棉花和木材时,就意味着进口了一部分土地和森林资源。从福建情况看,近年来从外省调进的粮食约占全省需求量的近1/3,1999年全省单从国外进口粮食的金额就达1140万美元。这也就意味着加入WTO后,福建省在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满足了粮食需求时,将等于又增加了现有耕地面积近一半的土地。全省近海渔业资源长期以来由于工业污染和过量捕捞而日趋贫乏,而现在有些国家和地区产鱼不吃鱼或者少吃鱼,那里的水产品价格很低,如阿根廷的鱿鱼每吨才7000元人民币,还不到我们国内市场价格的1/4,还有泰国白带鱼,每吨才8000元。福建东山、龙海有些加工企业就利用我们便宜的劳动力,到境外收购原料进来加工再出口。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进口关税高,一些企业交不起保税抵押金而无法大量加工,加入WTO后随着关税的下调,这个问题将迎刃而解。由此可见,加入WTO有利于我们利用国际水产资源来弥补近海渔业资源的不足。
3.有利于改善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环境。WTO协议中有一个争端解决机制,可以使贸易纠纷得到比较公平合理的解决。1995-1998年期间,WTO成员借助农业框架协议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了200例使用特别保障条款(SSG)的案例,其中72件由价格引发,128件由数量引发。(注:程国强《WTO农业规则与中国农业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89页。)加入WTO后,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将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稳定的最惠国待遇,发生农产品贸易纠纷时,可以依靠WTO争端解决机制得到比较公平合理的解决,减少其他国家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非关税限制措施等不公平待遇。近几年我国农产品受到外国的倾销诉讼越来越多,进入90年代以来这类案例成倍增加。如福建省的蘑菇罐头在美国被课以300%以上的惩罚性关税,造成了蘑菇生产的波动。蘑菇、毛木耳是福建传统的大宗出口产品,但近年来由于经常受美国和欧盟反倾销的制裁,致使我们的食用菌不得不以低价卖给欧洲的一些国家,这些国家再以高价转卖给美国,这就造成我们的利润外流,价格上大起大落。生猪本来我们可以出口日本,但因对方对我输日的生猪实行歧视性技术壁垒,规定必须达到该国制定的卫生标准,生产企业必须通过日本质量权威机构认证,并要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结果也去不了。加入WTO后,我们可以依靠WTO争端解决机制公平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同时,我国也将以成员国身份全面参加国际农业多边贸易安排,有利于在新的国际农业规则中体现我国的立场,遏制少数发达国家的单边贸易行动和农业贸易保护主义,维护国际农产品贸易秩序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长远利益。
4.有利于从国际市场上引进更多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然在农业引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提高了农业的生产力,但从总体上看,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科技水平低、现代化程度低、农业发展资金缺乏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加入WTO后,随着有关政策法规逐步完善、投资环境逐步优化,将有可能通过国际市场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农业新技术、优良品种和管理经验,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农产品的质量与产量,增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我国还具有另外一些显著优势,例如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欧美一个工时的工资约为5-7美元,而我国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资只有2-3美元;仓储、土地场所成本(如房租等)也很低,可以使商品在价格上有更大的竞争力;沿海发达地区更有一些特殊的优势,如福建全省气候属中、南亚热带,平均气温在12-17℃,年均雨量在1400MM左右,相对湿度在70-80%之间,对经济作物生长是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这些优势都有利于吸引外资来福建进行山海综合开发,发展高优农业。
5.有利于促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市场和农业要素市场将与国际市场接轨,有利于并促使我们借鉴、引进国际市场的竞争机制和规则,加快健全完善我国的农产品和农业要素市场体系及运行机制。例如,福建省至今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更缺少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信息资料。WTO拥有世界经济贸易与发展(包括农产品)情报的完整资料。加入WTO后,我们可以通过共享这些情报资料,比较全面地了解国际农产品贸易的规则和世界农业经济的发展动态,及时调整农产品结构、市场和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市场效益,减少市场风险。与国际农产品市场运行机制相接轨对农村市场化建设所产生的有利影响,将是根本的、长期的和深远的。
(二)从不利影响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将会对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国内市场产生较大冲击。加入WTO的权力和义务是双向的,不仅要求其他成员国必须向中国开放市场,同时也要求我国必须向其他成员国开放国内市场。我国人均可耕地少,大多土地用于种植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粮棉油作物。随着土地产出率的不断提高,我国粮食生产成本近几年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增长(注:韩俊:《“入世”呼唤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农村工作通讯》2000年第1期。),市场价格随之上涨。现在我国的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除了水稻之外,国内市场价格均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以2000年3月国际国内市场粮食主要品种的价格进行比较分析,大米国内市场价格1.80元/公斤以上,而国际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为1.76元/公斤;玉米国内市场价格1.10元/公斤,而国际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为0.72元/公斤;小麦国内市场价格1.40元/公斤,而国际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为0.89元/公斤。从福建省粮食市场的价格来看,粮食收购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粮食主要品种市场价格也比国内市场略高。主要原因在于生产成本较高,与周边省份平均物化成本相比,福建省早籼稻高20.5%,中籼稻高3.1%,晚籼稻高19.7%,再就是作为缺粮省,我们的价格保护措施更多一些。对外开放国内农产品市场,虽然有利于进口物美价廉的粮食等大宗农产品,节约我国的耕地资源,但是,由于粮食产业是战略产业,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又是一种生产周期较长、结构调整难度较大的特殊产品,进口不仅需要外汇,还会对近几年我国已经供大于求的大宗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产生较大冲击,使国内主要农产品“卖难”的问题更加突出。根据中美达成的WTO农业双边协议,在2005年之前,允许中国对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豆油等商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粮食关税配额将达到2000万吨左右(注:朱泽:《WTO与我国农业政策调整》,《学习·研究·参考》2000年第2期。),这一数字明显高于近几年我国实际粮食进口的数量。由此可见,实行关税配额对国内玉米、大豆、植物油、棉花等商品的市场流通和我省大米市场流通可能产生的冲击,是不可忽视的。
2、有可能对某些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产生不利影响。加入WTO后,其他成员国必然会要求我们放开农产品价格,实行农产品的生产商品化、经营市场化。随着农产品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的对接,国内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经营效益也将随着国际价格的变化而变化。由于我们的农产品大多数存在着档次低、品质差、科技含量不高、生产效率低的问题,在市场流通环节又存在着农产品结构性过剩而不是总量过剩的问题,加入WTO后,在农业框架协议有关规则的约束下,我们一些农产品原有的比较优势将会下降。据专家测算,加入WTO后,到2005年,我国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油菜籽的比较优势度将会分别下降21.19%、16.36%、21.36%、40.38%、13.21%,社会净收益将分别下降21.4%、30%、30%、58.5%、59.5%(注:程国强《WTO农业规则与中国农业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154页。),生猪(农户散养)、大米、烤烟、甘蔗、苹果等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将受到一定冲击,但影响较小,仍是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福建省是水果生产大省,1999年全省水果栽培面积850.6万亩,产量394.1万吨。形成了以柑桔(柚)、香蕉、龙眼、荔枝等常绿果树为主(占面积70%、产量80%),李、桃、柰、柿等落叶果树为辅的品种结构,大致呈现“五带一区”的果类品种布局。加入WTO后,柑桔和龙眼可能受到较大的冲击。据有关资料,美国的优势甜橙在东南亚地区的零售价为0.15美元/公斤;“橙汁王国”的巴西,其用于加工果汁的优势甜橙成本价格为0.18元/公斤,销售价为0.4元/公斤,巴西果农产品经营面积达120-150万公顷,劳动生产率较我国高20-30倍。福建省柑桔占果类总面积的1/4,总产量的2/5,但是由于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品种结构不合理,例如在柑桔中,中晚熟温州蜜桔占宽皮桔总量的1/3。柑桔的品种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类叫宽度柑桔,是指皮可以剥掉的,如福建的芦柑等,另一类叫紧皮柑桔或橘类,是指皮剥不掉的,如福建的血柑和我们通常所说的橙子,等等。美国现在出产的主要是紧皮类柑桔,如我们在市场上大量见到的美国脐橙。现在国内的大多数消费者喜欢吃剥皮的柑桔,不太喜欢紧皮类柑桔,而福建省现在大量生产的是可以剥皮的芦柑,所以中国加入WTO后,对福建宽皮柑桔的生产影响不大,但紧皮类柑桔由于品质差、成本高等原因,难以与美国、巴西优势甜橙竞争。在龙眼方面,由于澳大利亚、泰国北部具有春季少雨、夏秋雨水充足的良好气候条件,现正在大力发展,这将对占福建省果类总面积约1/5的龙眼产生潜在威胁。
3、关税减让和削减非关税贸易壁垒不利于对我国农产品的贸易保护。长期以来,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对本国农产品的贸易保护,但大多数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都是运用关税贸易措施即WTO农业框架协议允许的“绿箱政策”来保护农业和农产品贸易的,而我国则是主要依赖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及其他非关税措施来调控农产品进口。例如,粮食进出口贸易实行的统一代理方式,就仍保留着传统计划管理体制的模式。加入WTO后,由于农产品关税只能减不能增,而我国因关税减让基期即1986-1988年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无法使用贸易规则规定的关税化手段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同时,由于各种非关税措施将被禁用,我国不能再用传统保护手段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只能去学习和探索我们所不熟悉并且在某些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绿箱政策”来保护农产品贸易,从而使我国在农产品的贸易保护中处于不利地位。
4、有可能使农村市场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更加凸现出来。当前,我国农村绝大多数处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状态,文化和科技素质不高,对市场经济又知之不多,本身就难以适应国内市场竞争的要求,加入WTO后,他们对不断变化、激烈竞争的国际大市场更是知之甚少,很难成为西方发达国家那些文化和科技素质都比较高、进行大面积机械化作业、生产成本低、产品质优价廉的农场主的竞争对手,这将使他们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更加难以进入激烈竞争的国际农产品大市场;加入WTO后,国内的农产品市场必然要与国际市场接轨,面对已有上百年历史、体制和运行机制日益健全完善的国际统一大市场,被部门和行政地域分割造成的贸工农分离、产供销脱节、区域间封锁、过度和无序竞争的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弊端将更加暴露无遗。例如,在蘑菇、木耳生产和销售方面,福建省由于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机制不完善,一些出口企业低价盲目出口,造成市价暴跌;一些地方的不法经销户趁机掺杂使假,使用硫酸镁等浸泡白背毛木耳半成品,增加固型重量,然后压价销售,在国内外市场造成极坏的影响;同时,由于外贸出口市场不在我们手中,精制、包装、营销都由外商包揽,大量的附加值被赚走,我们也丧失了出口主动权。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着眼于加入WTO提出的新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来尽快解决好农村市场化建设中出现的难题和深层次问题。
三、在加入WTO新形势下推进农村市场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和举措
我国加入WTO后,农村市场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都将发生新的变化,要求农业理论工作者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习惯于从国内或某一个地区的角度来考虑农村市场化建设问题,而要善于从世界农业竞争和发展的高度来推进农村市场化建设。概括地说,就是要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WTO对农业的要求为导向,以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有机连接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帮助农民安全进入国内外农产品大市场为重点,着力培育和提高市场主体的整体素质,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健全农产品和农业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加强对弱质农业的合理贸易保护,扩大农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高效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切实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这一基本思路,推进农村市场化建设的主要措施是:
1、提高农业市场主体的整体素质,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我国农村市场主体的整体素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许多农民和农业企业不仅不懂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甚至连国内农产品和农业要素市场的情况也知之甚少,难以在加入WTO后及时、有效地参与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有关WTO和农村市场化知识的教育作为推进农村市场化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使他们深刻认识推进农村市场化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了解加入WTO的重大意义,熟悉和掌握WTO农业框架协议的基本内容和规则,不断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还要大力培育具有经济法人资格的各种类型的农业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各地区的农业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重新组合,一部分基础和条件好的农业企业要上规模、上效益,实现技术和管理的现代化,以自己的名牌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其他农业企业要在市场导向下进行改革,逐步走向规模化,使之能够在参与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方面发挥“龙头”作用。
2、健全和完善农产品流通和农业要素市场体系,沟通国内和国际间的商流、物流和信息流。农村市场化建设并不仅仅是农村中的市场建设,而是包括国内城市市场和国外市场在内的大市场体系建设。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尽快建立起以城乡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的建设为重点,以联系广大农村的市场网点建设为支撑,以资金、信息、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建设相配套,形成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确保农产品在城乡之间物畅其流。诸如可在中心城市、重要商品集散地或交通枢纽地区建设大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形成商品辐射面广、凝聚力强的农产品产销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是当前农产品市场建设的一大薄弱环节。例如,福建省一些地区已建起了一批大型批发市场,但未成为本地区农产品的价格中心,有的甚至是大型的集贸市场,一个市场内好几个价格,全靠买卖双方“砍价”来成交。相比之下,在美国,芝加哥交易所是全世界最大的期货市场,其粮食交易价格基本上左右了全世界粮食市场的价格,成为世界粮食价格的形成中心。这就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要围绕地方生产、消费主体和市场联系与扩展要求,建设若干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市场分体系,以更广阔的空间、更多样化的产品满足国内外多样化的需求。其次,要积极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规范农村资金市场,稳步培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健全农业技术和生产资料市场,确保农村各类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要加快建立与国际农产品市场和农业要素市场相衔接的农产品供求和市场价格变动的信息系统。要制定和实施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与信息服务规划,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采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使之向外能够与国际农产品信息网和国际农产品期货市场、拍卖市场连通,向内能与全国各省市区及全国性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连通,向下能与各市、县以及各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特色农产品基地连通,不仅能够提供国内市场农产品供给、需求、价格变动趋势的信息,而且也能够提供世界农产品生产、供给、需求、价格变动的趋势。再次,加快建立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完整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新鲜度、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世贸组织的很多成员为了实行贸易保护,也往往从关税壁垒转为技术壁垒。这些方面的经验教训很多,例如,福建漳州振发食品有限公司1999年出口美国的甜豆,因为农残超标导致3个货柜退货,并上了美国海关的黑名单,结果上百吨的订单被取消,这又使另一家企业因担心农残超标,不敢承接外商1000吨甜豆的订单。福建省茶叶农药残留量在80年代初“六六六”、"DDT"禁用后,至1990年已基本上控制在安全指标以下。但1991年又呈现逐年上升之势,1994年超标率为8.4%,1996年为11.1%,1997年高达35.4%。今年7月1日,欧盟又实行了更严格的农残标准,原有各项标准均下调10%以上,农残超标问题不解决,福建省茶叶出口优势很可能会荡然无存。在各国构筑国际贸易绿色壁垒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潜在市场。据预测,21世纪初世界有机(天然)食品的销售量将占食品销售量的10-20%(注:引自《国际商报》,1999年4月20日。),在今后10年内国际市场有机安全食品的销售额,将从目前的每年100亿美元增加到1000亿美元,而我国目前的有机安全食品出口仅为800万美元。福建省取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已达117个,进一步推动绿色食品发展,加强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对福建省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要根据WTO农业协议对环境与动植物检疫的规定,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和动植物检疫,以此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此外,还要适应国际农产品市场的需要,逐步探索和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在农产品市场体系中价格导向和与国际农产品市场接轨的重要作用。
3、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根本上解决好分散经营的个体农民难以进入市场特别是国际大市场的难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一句名言:“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像我在别处说过的,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4页。)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由于农民大多数文化、科技素质不高,经营规模小、生产粗放、竞争能力弱,加入WTO后,很难经得起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强大冲击。如果没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硬将农民投向市场,让农民个人去自生自灭,只能使许多农民“呛水淹死”。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引导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参与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竞争。一是发展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社会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千家万户提供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和信息、良种、技术、资金、物资、加工、贮运、推销等系列化服务。二是要大力发展流通组织,特别是要注意帮助发展以农民自己为主体的流通组织,为农民进入市场搭桥铺路。这些流通组织可以是由从事营销和贩运的专业农户组织形成的专业性流通组织,也可以是90年代以来各地普遍实践的农业产业化利益共同体。三是建立农民自己的利益组织,如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合作社,这些组织不仅能降低农产品、生产资料等的流通成本,为调整结构、执行国家的政策提供组织上的支持,而且还能代表农民就WTO有关谈判向政府表达农民的意愿。四是培植和扶持一批农产品营销公司,通过策划产品形象,创立名牌农产品,上因特网宣传、营销产品等现代营销措施,来迎接国际竞争,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
4、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农产品和农业要素市场机制。按照WTO农业框架协议的要求推进农村市场化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机制。当前应突出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全面拆除市场壁垒。目前国内农产品流通还没有建立起统一、规范和有力的管理体系,地方保护主义与市场分割现象严重,流通效率低下、成本高昂。今后应打破部门和地区封锁与垄断,减少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实现商品的自主交易和自由流通,并确保国内农产品及时、快速地输往国际市场。二是理顺价格关系。要全面放开农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价格,并以这种能够客观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信号引导农民安排生产经营,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消费需求。三是建立利益机制。应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原则,探索制定出一套市场主体依据资产、技术、管理、劳动的投入量和产出效益的不同,合理分配市场利益的可操作分配方式。同时,还要通过谈判和协商,形成能够合理分配部门和地区利益的分配机制。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许多地方都在注意探索和建立能够合理分配市场利益的产业化利益共同体。例如,福建厦门同安如意公司、南靖嘉田木耳公司、莆田闽中脱水厂、莆田温氏家禽公司等企业,通过提供种苗、赊销农资、进行技术指导,有的还通过实行保护价收购、返还部分加工利润等方式,与农民建立了“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共同体,促进了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四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经济立法,依法治“市”、依法兴“市”,强化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犯罪行为和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还要纠正那种不顾市场信誉,以次充好做一锤子买卖的不良做法,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公开。
5、充分利用WTO农业框架协议的“绿箱政策”,为农村的市场主体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可靠的政策保护。在WTO背景下加快农村市场化建设,市场主体有责任,各级政府也有责任。农村市场化建设主要应靠市场主体来建设,不能由政府来包办代替,但搞好农村市场化建设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政府对农村市场化建设不能撒手不管。从世界农业发展过程来看,即使在那些崇尚自由经济的西方发达国家中,如美国、欧盟、日本等,政府对农村市场化建设也没有撒手不管,而且保护措施更多,所不同的是发达国家对农产品贸易保护的政策取向是“农业正保护”,也就是将资源从非农产业转移到农业部门去,这对农业发展更为有利。据有的专家学者研究,1993-1995年我国农业处于负保护状态,农业部门流向非农产业部门的资金、资源年均达人民币1050.97亿元。根据WTO农业协议上规定的国内支持总量(AMS)测算标准测算,我国几种大宗农产品的AMS分别为:玉米-492.97亿元,稻谷-211.27亿元,棉花-126.12亿元。(注:徐逢贤、施厚歧:《中国农业扶持与保护的理论实践与对策》,《首都经济》1998年第11期。)这说明我国是世界上农业负保护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加入WTO后,按照WTO农业框架协议关于“削减关税”和“贸易措施关税化”的原则,各成员国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关税只能降低,不能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农业协议中的“绿箱”政策,加强对农产品贸易的保护。一是要及时制定、修改农产品储备、农业保险及灾害补贴等收入支持政策,加大国内农业发展政策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力度。二是要调整政府农业资金的投向。现在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有不少没有用于农业生产,有的是用在了各级农业管理部门,有的是用于了名目繁多的各种政策性补贴,如粮食加价款、副食品风险基金、平抑肉食市价价差补贴、平抑蔬菜市价价差补贴等。今后,要将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集中于农业生产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减轻农业税赋。近年来有些地方农业“四税”增长幅度有过快的趋势,如福建省1999年全省农业“四税”为16.78亿元,比1998年增长了12.1%,农业税赋增长幅度高于同期全省财政收入增长幅度1个百分点,也高于全国农业“四税”占财政收入比重的平均水平(全国为4.3%,福建为5.4%)。要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对农业“四税”特别是农业特产税作适当调整。四是要不断增加政府在农业基建、农业科技方面的投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以增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五是建立高效的粮食安全储备系统,将粮食贸易依存度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提高粮食安全水平;六是建立农产品贸易中的风险防范机制,为广大农民和农业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可靠保护。
6、扩大农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利用国外资金和技术促进农村市场化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和交流,是连接国内外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的重要措施,能够有效地促进国内农产品市场和农业要素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进一步加快农村市场化建设的步伐。加入WTO后,我们要抓住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受农产品生产成本上升和资源不足的制约,寻求到国外去投资建生产基地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农业的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改善农业投资环境,因地制宜地制定吸引外商投资农业的政策,吸引外商投资兴办农业企业和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针对福建省出口农产品总体质量水平不高、高附加值和精深加工农产品少、出口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应将重点放在引进外资和先进农业技术发展高优农业、生态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引进农作物和畜禽良种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品种结构和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上,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使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荔枝在国际市场上属于高档水果,1999年欧美市场上鲜荔枝售价每公斤20多美元,日本鲜荔枝的进口关税也降到3%。福建省荔枝种源丰富,本来是很有竞争力的,但因为成熟期集中在夏季20多天,气温高、雨水多,鲜果容易变色变质变味,所以近年来除了加工成罐头出口外,鲜果几乎没有出口。1998年“漳州德兴发展有限公司”引进日本制造的基压式荔枝保鲜处理设备,1999年出口日本870吨,每吨赚了1万元人民币,今年计划扩大到2000吨。这说明只要引进和利用先进的保鲜处理技术和设备,荔枝的出口潜力是很大的。福建省的香蕉产量仅漳州一市1999年就达65万吨,但出口的鲜果只有2000吨,只占产量的0.3%。究其原因,并非香蕉本身的品质不好,也不是国外没有市场,关键在于我们的果形差,个头不齐,着色不好,采收、保鲜、储运技术落后,“好吃不好看”。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求我们要积极引进外国先进的栽培技术和采收、保鲜、储运技术,选用良种,普及组培苗,增施有机肥,禁用激素,实施套袋保果和无创伤采收,分级包装,实行仓储式保鲜,使我们的香蕉做到“好吃又好看”,这样出口前景肯定会好。同时,要充分利用WTO原产地的原则,积极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企业家到国外投资建设农业生产基地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流通企业,利用就地生产运输成本低和产地国制造的优势,扩大和占领国外农产品市场。此外,还要从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需另找就业门路的现实出发,积极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正当途径向国外输出劳务,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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