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1]2004年在《教育产权论》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主要应用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是产权经济学的理论,以及教育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教育产权从概念到运行机制进行了理论探讨。其中以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产权分析”为重点理论支持,在考察教育产权客观存在的基础上,初步构建了教育产权理论。运用构建的教育产权理论对我国建国以来的学校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演进及特点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我国现行的教育产权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我国实施教育产权改革的目标、原则以及措施。 论文共分叁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论文的开篇之论,提出了论文所要研究的问题,对已有的产权理论进行了梳理,指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构建了教育产权理论。尽管教育活动与经济活动存在着很大差异,但是资源的稀缺性和交易成本也存在于教育活动之中,因而,教育产权是客观存在的。教育资源的稀缺性主要表现为由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教育资源供给的总量性短缺、财政性短缺、体制性短缺以及结构性短缺。教育交易就是教育活动中有关的组织、个人之间合约的缔结、履行过程,其本质是产权的交易。教育交易成本是参与教育活动的各产权主体缔结、履行合约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受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完备和不对称、人的机会主义倾向、语言、合作偏好、外部性等方面的约束,教育交易合约不可能是完备的,因而教育交易成本是存在的。 教育产权就是教育财产权利,即参与教育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围绕教育财产而形成的一组权利关系。从内容上看,教育产权不是单项的权利而是一组权利或称为一个权利束,是包括对教育财产的狭义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在内的权利集合。其中,狭义所有权是这一组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决定着其他四项权利,但是不能取代或包含它们。教育产权的基本属性包括排他性和可交易性、行为性和社会认可性、可分解性和整体性,以及产权主体的多元性和异质性。教育产权具有资源配置、减少不确定性、激励与约束以及外部性内在化等功能。 在参与教育活动的组织与个人对各自投入教育活动中的财产拥有明确产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教育交易成本的产权安排是有效率的产权安排。具有纯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应该采用国有教育产权的形式,基本上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和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的产权安排应该是共有教育产权,具有纯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和基本上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其产权安排应该是私有教育产权。 政府能以低于市场的成本确立和实施教育产权,有利于降低教育产权界定和转让中的交易费用等作用。但是国家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维持有利于某一集团的教育产权制度,对教育产权形式的选择和歧视,以及国家的干预和管制造成的教育产权残缺,必然导致教育产权安排的低效率。⑧博士学位论文n()C丁ORALT)ISSERTATION 从教育产权的角度,教育机构可以理解为参与教育活动的组织与个人即各教育产权主体为了实现各自效用最大化进行产权交易而结成的一张“合约网”。教育机构产权是由契约或者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产权,包括特定教育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占有权、收益权,实质上是一种法人产权。教育机构所有权是由于教育合约的不完备而导致的剩余产权,包括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是一种“状态依存权”。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决定了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在教育机构所有权初始安排中拥有比人力资本所有者更大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实物形态的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比非实物形态的所有者享有较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市场价值大的实物形态资本所有者享有比市场价值小的实物形态资本所有者较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经营者”比“生产者”享有更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家长和学生只享有一定程度的剩余控制权。人力资本专用性的增强和人力资本的团队特征,要求对教育机构所有权的初始安排作出调整,基本路径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分享的比例要高于初始安排的比例。 第叁部分在对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教育产权结构与治理结构演进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现行的教育产权制度主要存在“政教不分”、教育机构行政化色彩浓重、学校资本所有权与学校所有权的错位、忽视人力资本产权的建立和完善、激励不足与“内部人控制”问题比较严重、人力资本产权残缺、教育产权保障不当和不力等弊端。要革除弊端,必须确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教育产权制度.教育产权制度改革应遵循以人为本、平等、权责对称、公平与效率兼顾、公示和公信的原则,以及渐进性和连续性的原则。在教育产权制度改革中,国家要由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一身的身份,转变为“裁判员”,要由过去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通过拨款、信息服务以及制定法律法规进行宏观调控:通过制定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各项优惠政策和直接拨款,缩小地区间、农村与城市之间,弱势群体与非弱势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保障教育产权安排的公平,为教育产权的运行提供一个公正、安全的制度环境。建立由学校经营管理者和教师、学生、家?
张娜[2]2007年在《基础教育产权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基础教育产权制度研究是充分发挥市场有效性和解决现实教育问题的客观需要。产权是市场的先决条件,由产权界定清晰,而理顺政府、学校、社会的权责利关系,建立产权交易制度,活化竞争机制、激励机制,让市场机制在适宜的教育领域淋漓尽致的发挥作用。在不断扩充教育资源的同时,使我国基础教育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我国基础教育产权领域有产权意识薄弱、产权界定模糊、产权交易混乱和产权收益失范四大问题,急需完善基础教育产权制度,规范产权主体的产权行为,减少产权交易费用,引导教育产权活动服务于教育的价值追求,如此构建教育产权和产权制度理论,分析我国基础教育产权制度问题和变革内容成为本文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是教育产权理论的主要理论来源,马克思产权理论从总体上决定教育产权制度研究的宏观方向,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提供了教育产权的具体理论。产权就是对财产的权利,其直观形式是人对物的关系,实质是产权主体(包括公用主体和私有主体)之间的关系。教育产权是教育产权主体围绕教育产权客体形成的权责利关系,产权主体是教育产权的拥有者,包括各级政府、管理机构、教育机构(组织)和个人;产权客体包括有形教育资产和无形教育资产,有形资产是办学物质条件,无形资产包括学校特色、经验、品牌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学校的债权和债务。教育产权具有排他性和尽责性、有限性、可交易性、可分解性与整体性、行为性等属性。与教育产权的基本属性相联系,教育产权的功能主要有产权界定功能、产权约束功能、产权激励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教育产权制度是对教育产权相关主体在教育活动中对各种类型的教育财产的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等各种权利关系的规定,是一组规则的集合。教育产权制度受社会制度、社会总体发展状况、产权技术和成本以及利益博弈结果的约束。新经济人假设下教育产权制度应该是强束缚强引导的制度类型。建立维护公平和追求效率的教育产权制度是教育产权制度的改革方向,其中制度公平与制度效率是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关系,制度公平是制度效率的基础。要在制度界定和执行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尽量少的制度成本,达到教育产权权能的充分实现。教育产权制度改革虽然解决的是教育资源配置的问题,实则涉及组织间、人与人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制度是博弈的规则和结果,教育产权制度在政府、学校和代表受教育者的社会力量的正和博弈中逐步完善。我国基础教育产权制度具有责任为先、有限收益权两个特殊性。按所有权和经营权划分学校类型,我国基础教育产权制度具体分为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和混合制学校产权制度。我国基础教育产权制度存在发展困境,政府在博弈中占优势主导地位,没有形成均衡的博弈力量,这种浅层的以解决重大问题为中心的、对政府行为过分依赖的、缓慢推动制度变革的政府主导型博弈,不能有效推动教育产权制度及时变革。应该均衡叁方博弈能力,改变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改革、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和民间组织发育。基础教育产权制度需要持续变革,应按照产权制度公平与效率标准分析我国公校学校、民办学校和混合制学校产权制度,研究基础教育产权制度具体变革的内容。我国公立学校产权制度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明确政府、学校间的产权关系,实现公有资产内部排他性,由政府、学校间权责利的清晰界定而使学校成为独立的产权主体。我国政府间是行政管理式的产权关系,教育投入责任模糊;政府与学校间的产权界定笼统,应该从政府和学校两方面进行清晰界定。公立学校依靠国家教育投入实现发展,产权制度公平集中体现为教育投入公平。我国教育投入经历了由重点发展到实现教育均衡的转变,正在走向公平。政府在教育产权制度变革和执行中占优势主导地位,政府意志决定学校的产权行为和产权制度执行效果,规范政府行为由此成为公立学校产权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民办学校产权制度对主体产权界定不公和笼统,使民办学校产权结构扭曲,不适应我国经济结构特点和教育发展需要,直接影响民办教育投入,增加举办者投机性和制度执行的难度。加之产权监管不利,产权主体行为失范,阻碍民办教育发展。要理顺公益与营利的关系,给民办教育投资者合理的利润空间,在此基础上调整民办学校的产权结构,加强产权制度的执行效果。政府作为制度提供的主体,应该积极进行制度变迁,不能让落后制度成为民办教育发展的桎梏。混合制学校是介于公立公办学校与私人投入的民办学校之间的学校类型,主要包括公立转制学校和混合所有学校,混合制学校的出现与我国公校转制政策密切相关。理顺混合制学校的产权关系,要在现有产权制度基础上重新界定公立学校转制办学积累资产的归属权和收益权,明确名校办民校新增资产所有权和支配权。混合制学校既有其加速教育发展的合理性又有损害教育公平的局限性,在国家财力增长、对教育重视程度提高和愈加重视教育公平形势下,混合制学校发展方向发生转变,面临非公即民的选择。欧美市场化运动与对我国混合制学校都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教育发展,其对我国混合制学校发展具有重要启示。任何改革都有自身的限度,正视改革的限度,对明确改革目标、设计改革方案和进行具体改革行动都具有重要意义。教育产权制度改革中,改革理论限度使我们要注重在改革中不断完善理论;改革作用的限度,使我们要明确教育产权制度改革要解决的问题,走出产权改革的误区;改革的发展限度,使我们要明确影响改革进程的社会因素,从整体着眼,积极进行社会整体改革。如此,教育产权制度改革方能走出改革限度,实现最大程度的发展。
杨挺[3]2005年在《民办高等学校产权配置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各类形式的民办高等学校也不断增多。由于民办高等学校主要是由政府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或团体通过投资举办的,资本的寻利性导致了学校产权问题的产生。我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此问题虽有所涉及,学术界也进行了一些研究,但尚不能满足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深入研究民办高等学校产权配置问题,力求从法律上解决该问题,具有相应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本文通过对重庆市7所民办高等学校产权配置现状的调查和分析,认为我国民办高等学校的产权配置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有:法人属性定位的困惑,产权法律关系主体不明确,产权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对各产权主体权利的有效限制和保护,缺乏相应的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在此基础上,本文根据法理学和民法学的相关理论,通过对我国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分析,提出了解决我国民办高等学校产权配置法律问题的初步构想:在《教育法》中增设“学校法人”条款,并以列举方式对“学校法人”进行界定;明确民办高等学校法人、举办者和其他主体在学校中的产权性质及内容;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增加学校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的规定,增设监事会条款并规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其职权,对董事会的组成方式及其决策机制进行一定限制;在民办高等学校或教育行政机关设立教育评议会,凸现利益相关者对学校产权法人治理的制约:进一步加强对民办高等学校的举办条件和举办资格的限制;针对民办高等学校的产权纠纷,制定相应的处理规则。 本文力求创意在于:界定学校产权概念;分析民办高等学校法人的特殊性:明确学校产权主体的范围及其产权性质;梳理学校产权法人治理结构的内容;探讨对民办高等学校产权法律限制与保护的内容、原则和方式。
陶润润[4]2007年在《我国民办高校产权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但在现实办学中,因产权不明、归属不清而导致权利义务不对称的现象大量存在。本文主要借鉴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来分析我国民办高校产权,并据此提出“民办高校产权”的概念,探讨了民办高校产权特点、产权关系以及其与企业产权、公立高校产权的异同。同时分析了我国民办高校产权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在分析的基础上,为我国民办高校构建合理的产权结构和产权制度提供了若干思考与建议。民办高校是指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民办高校产权指的是对民办高校的财产的权利,包括狭义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或办学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这样一组权利束。民办高校由于受社会公益性的制约,不能仅仅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社会效益是不能忽视的,这与企业产权不同,其产权界定具有相对的整体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它通过明确国家、学校法人、投资办学者等各方面的责、权、利来界定产权,从而提高整个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达到提高办学效益的目的。并且能使所有权与办学经营权分离,更好地贯彻“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于绝大多数民办高校投资办学的主体都是多元化的,所以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与公办高校一元化的产权结构是完全不同的,是民办高校区别于公办高校的首要特征。民办高校的办学模式主要有公办转制、民办二级学院、教育股份制、教育集团、大学城几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教育股份制,它是我们明晰民办高校产权最有效的办学形式。非营利的定性与私人投资的合理预期之间的矛盾,产权明晰下的不公正,学校法人制度不健全等都是目前我国民办高校产权所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个人、社会投资和兴办民办高校的积极性,而且影响民办高校资源的配置效率,影响民办高校校本收益。产权界定的不明晰直接限制和束缚了民办高校的发展,另外办学者由于缺乏对未来的预期,他们办学的积极性和热情也无法得到充分激发。因此,要想解决民办高校的产权问题,最根本的是建立适合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的产权制度运行机制。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对民办高校的立法建设;二是明确民办高校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制定和完善产权制度;叁是加强政府对民办高校产权的监督管理力度;四是明确民办高校处分权;五是明确民办高校财产所有权;六是明确民办高校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七是采用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有效解决“回报”问题;八是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内部治理机制。
覃智响[5]2013年在《公立高校去行政化的困境与出路》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高等教育在规模上已经跃居为世界第一,但高等教育质量却较低。导致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低下的原因有多方面,但高校特别是公立高校的行政化是我国整体高等教育质量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公立高校去行政化是提升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公立高校行政化的外部表现为:公立高校的设置及管理严格按照行政级别划分,公立高校领导由各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干预公立高校的岗位设置制度。内部表现为:一是公立高校行政化色彩浓厚。二是校内资源配置行政化。校内资源配置完全受制于行政权力,学校的财力资源首先满足于拥有行政权力的学校领导所负责的学科、专业,课题申报,基地申报、职称评定等毫无疑问地向这些拥有行政权力的学者倾斜,行政化波及到学生。公立高校行政化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导致中央及地方政府和公立高校财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导致教育腐败。教育质量低下。从教育产权的角度,导致我国公立高校行政化的原因主要是:公立高校产权主体单一性,公立高校所有权安排的不合理。严重忽视了人力资本产权的建立和完善,激励不足与“内部人控制”问题比较严重。我国公立高校去行政化的困境主要包括:对于去行政化的必要性和措施认识的观念困境,缺乏法律法规保障的制度困境,以及缺乏分类指导的操作困境。公立高校去行政化的路径选择,首先是统一对去行政化的必要性等方面的统一认识,完善以大学自治、教授治学、学术自由和学生自治为核心内容的现代大学制度,以及通过广泛宣传、修订和完善《高等教育法》,制定《公立高校大学章程》,规范公立高校招生管理制度,将招生管理权限下放到院系一级,由院系上报招生指标,并负责招生,取消招生办公室。改革工资制度和资源分配制度,对于高校管理者和教师实行年薪制,中央和地方财政划拨的教育经费到学校后,统一打包到院系,由院系自行决定分配,充分照顾学校所有专业、学科的均衡发展,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黄志兵[6]2009年在《教育产权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文中指出随着学者对教育产权研究的不断深入,教育产权理论逐渐走向体系化,并开始向制度层面发展。但已有研究尚存在基本观点分歧大、注重"营利和经济回报"等问题,这导致现实中人们对教育产权产生诸多误解。为了解决已有研究的不足和化解人们的误解,要把教育产权作为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因素和一种制度分析方法进行深入探讨,并把它运用于教育制度设计上来。
张淑园[7]2010年在《构建我国民办教育产权制度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民办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以来,政府进一步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并赋予了民办学校以更大的办学自主权,形成了推动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法律框架。然而,由于观念和体制的束缚,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依然面临着诸多困境,主要表现在:政府对民办教育的管制较多,资源垄断严重,计划体制痕迹仍比较突出。随着多元、合作、参与、责任、法治的教育治理机制日渐成为共识,研究民办教育在探索实践中遇到的制度性障碍以及突破这些障碍的现实途径已迫在眉睫。教育公益属性的严格坚守、教育资源的稀缺性、教育产品的外部性以及民办教育资金来源的复杂性,使得对民办教育资产作出所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及其他行为性权利的规定成为必然。本研究就从产权角度入手确立了研究框架,选择了公共产品理论、科斯产权理论、有限政府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工具,分析民办教育产权现状,力图发现和解决民办教育产权制度中不科学、不健全的部分,探讨在构建民办教育产权制度、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方面政府应该做什么以及怎么做,以期提出可行性对策和建议。目前我国民办教育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相关法律法规对产权界定的缺失,产权归属的不明晰和产权运作的不成熟上。围绕上述问题,基于我国教育体制变革的实践和国内外可供借鉴的成熟做法,本文认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民办教育产权制度,需要政府转变职能,变管制为治理,充分借助市场力量、社会力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策支持和财政扶助,加强产权管理和资产审核,协调好国家、民办学校、出资人叁者利益关系,完善政府对民办教育的宏观调控机制,推动构建和完善民办教育产权运行机制,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为民办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制度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制度是万万不能的。制度可以发挥激励和惩戒功能,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达成制度建构的目的。针对民办教育的产权制度设计,其意义远远不止于为民办教育指明出路和方向,促进民办教育自身健康有序发展,更是可以为未来整个教育体系的产权制度设计提供一个样本,从而推动整个社会教育事业规范化发展。
马涛[8]2005年在《民办教育产业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教育的经济主义思潮迅速涌起,“教育市场论”、“教育产业论”等各种思想观点相继出现,这对我国传统的教育理论和思想产生了较大冲击,也对教育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民办教育在我国逐步发展起来。民办教育的兴起,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以事业模式办教育的思路,确立了教育的产业属性:打破了政府垄断教育的现状,形成了多元化投资经营教育的新格局。本文以迅速发展的我国民办教育为研究对象,运用产业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教育经济学和人力资本理论等相关经济理论,以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民办教育产业进行了分析,明确了发展民办教育产业的理论依据,理清了民办教育产业的发展脉络,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建议,以期对我国的教育产业特别是民办教育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一种理性的、健康的、持续的发展思路和模式提供有益的借鉴。 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教育产业的理论依据。从产业经济理论分析入手,阐述了教育产业的基本理论,进而研究了教育产业化与宏观经济管理的关系,最后分析了发展教育产业的意义。第二章,民办教育产业。以教育产业理论为基础,阐述了民办教育产业的理论,分析了民办教育产业化的性质特征,论述了民办教育产业化的现实意义。第叁章,民办教育的实证分析。从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态势、民办教育发展中的规律和特点、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叁个方面进行了实证分析。第四章,促进民办教育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针对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投资体制的健全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叁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黄志兵[9]2009年在《民办学校法人治理与董事会构造》文中研究说明民办学校董事会制度是在现行的法律环境下依法对民办学校进行治理并指导整个民办学校运行、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保护民办学校教育产权的有效方式,是民办学校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结果。在教育产权与利益相关者理论指导下,本文分析了宁波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的几种典型模式:即叁权合作式法人治理模式、双法人治理模式、两位一体法人治理模式、“四会制”法人治理模式等,这些模式实质上都涉及到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产权关系如何配置与协调问题,其构建法人治理模式的成功经验有:坚持办学公益性是前提;明晰教育产权是关键;理顺董事会与校长关系是保障。当然,本文认为宁波民办学校法人治理模式还存在投资者控制、董事会弱化、董事会与校长关系不顺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明晰教育产权机制、进一步理顺董事会与校长之间的关系、构建民办学校利益相关者主导合作式治理的董事会模式。本文认为,现行民办学校法人治理模式之所以存在缺失,其根源在于董事会的构造还不够,董事会的作用尚未真正发挥。鉴于此,本文对民办学校董事会进行了构造:第一,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视角来看,民办学校董事构成上除了有投资者代表、校长代表、教职工代表等法定代表外,还应有学生代表、政府代表、校外知名人士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当然还要考虑各董事的产权配置。第二,要出台《民办学校法》,按照“责、权、利一致”原则明确董事对民办学校的法律责任;要构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董事会制度,从而实现民办学校董事的社会责任。第叁,要培育教育产权意识,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董事要做到诚信治理、和谐治理,构造良好的民办学校董事会治理文化。第四,要细化民办学校董事会章程的内容,章程的设计要遵循合法性原则、教育规律原则和形成过程民主化原则。
何旭[10]2018年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伴随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撑农村”的发展思路下,甘肃省通过发展现代教育技术、加大经费投入、发挥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等措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同时由于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的有效控制,劳动力大规模向城镇转移,甘肃农村地区出现了适龄入学儿童人数持续减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数量多、分布散、挤占大量教育资源等新情况,从而引发撤点并校、辍学留守儿童安全隐患等社会问题。本文从教育产权理论和教育公平理论出发,利用文献资料法、比较研究法和个案研究法,通过对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财力、物力、人力资源投入的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找出主要原因,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策略,希望能实现教育资源功效的最佳结合,取得最大的办学效益。文章主要内容如下:绪论部分主要阐述研究背景、现状、意义及思路与方法,自我分析了文章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主要是对本文涉及的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提出了本文依据的教育产权理论、教育公平理论等理论基础。第叁章重点介绍了新型城镇化给甘肃农村义务教育带来的新情况,主要表现在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了教育公平,但同时也出现了农村学生流失、教育资源浪费等新情况。第四章从财力、物力、人力叁个方面对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资源进行分析,其中财力分析重点选取教育资金投入情况、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等指标;物力分析重点选取生均校舍面积、生均教学仪器配备、生均图数量、学校供暖条件等指标;人力分析重点选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人数、专任教师合格率等指标。第五章在第四章的基础上对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进行了分析、寻找了经费投入不足、教师结构不合理、教育资源利用不充分、城乡配置差异大、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教育等突出问题,并找出农村教育发展理念存在偏差、“城市取向”的不健康教育配置观念、师资流动制度不健全等原因。第六章是本文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应从财力、物力、人力叁个角度提出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策略,其中财力资源配置提出了确保政府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构建多元融资渠道、尝试实行教育券制度等策略;物力资源配置提出了科学统筹农村地区义务学校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改善学生就学条件等策略;人力资源配置提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重塑教师工作使命感和荣誉感,建立合理的乡村教师流动机制,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建立多元有效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借鉴“特许学校”经验探索建立“公建民营”学校等策略。最后,对全文进行了小结,从政府政策导向对甘肃省各级政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策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进行了展望。
参考文献:
[1]. 教育产权论[D]. 徐文. 华中师范大学. 2004
[2]. 基础教育产权制度研究[D]. 张娜. 华东师范大学. 2007
[3]. 民办高等学校产权配置法律问题研究[D]. 杨挺. 西南师范大学. 2005
[4]. 我国民办高校产权问题研究[D]. 陶润润. 安徽农业大学. 2007
[5]. 公立高校去行政化的困境与出路[D]. 覃智响. 华中师范大学. 2013
[6]. 教育产权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J]. 黄志兵. 上海教育科研. 2009
[7]. 构建我国民办教育产权制度的政府职能研究[D]. 张淑园. 山东大学. 2010
[8]. 民办教育产业问题研究[D]. 马涛. 山东大学. 2005
[9]. 民办学校法人治理与董事会构造[D]. 黄志兵. 宁波大学. 2009
[10].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策略研究[D]. 何旭. 兰州大学.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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