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文献特征研究_文化论文

敦煌文书类化字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敦煌论文,文书论文,类化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们在书写的时候,由于种种的原因,有时会有意无意地发生类化偏旁的情况。比如这几年大陆许多地区流行一个颇为时髦的新词——傢俬(指家具),可是各种字典上却查不到“俬”字。其实“傢俬”本只作“家私”,指家产及日用器物之属。[①a]。后来“家”字受“傢俱”、“傢什”、“傢”等词的影响,增旁作“傢”;进而“私”字又受到“傢”字的同化,亦类比增旁作“俬”,于是便成了“傢俬”,却不知道字典上并没有“俬”字。“傢俬”既已流行,有些写字人又受通行的“家具”、“家什”等的影响,“傢”字省旁作“家”,于是又成了“家私”。像“傢俬”、“家俬”这种因类化而使其偏旁与其他字趋于一致的现象,就是文字学上所谓的“类化法”,由之产生的汉字就是“类化字”。

类化的现象古已有之。在敦煌文书中,类化的情形尤为普遍。本文就打算对敦煌文书中的字形类化现象作一初步的考察,并就类化字研究的校勘学意义谈一点不成熟的认识。不当之处,敬祈方家教正。(每条中加点的字重复出现时用浪号~表示,以利排版。)

一、受上下文影响的类化

文字因受上下文影响,而使本不一致的偏旁趋于一致,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类化现象。晚唐五代之际释可洪在《藏经音义随函录》前、后序中提到藏经文字“鞭骯之文为”、“真珠作瑱珠”等“类化偏旁”的情况,指的就是受上下文影响的类化。其中有类化变换偏旁的,例如:

“石榴”类化作“石磂”。伯2838《倾杯乐》词:“裙生石~,血染罗衫子。”按:“裙生石~”指石榴裙(朱红色的裙子)而言,“榴”字涉“石”字类化,而改换偏旁作“~”。南朝齐何思澄《南苑逢美人》诗:“风卷蒲桃带,日照石榴裙。”可参。

“趁迭”类化作“趁趃”。伯2962《张义潮变文》:“其贼不敢拒敌,即乃奔走。仆射遂号令三军,便须追逐。行经一千里已来,直到退浑国内,方始趁~。”按:敦煌写本《降魔变文》:“天仙空里散名花,赞呗之声相趁迭。”蒋礼鸿师谓“趁~”就是“趁迭”俗写,义为追上、追及[①b],极是。“~”即“迭”字,文中涉“趁”字而类化变换偏旁。

“螺髻”类化作“髻”。斯4571《维摩诘经讲经文》:“面圆如皎月,~髻若青云。”又云:“虽闻~髻说,犹讶梵王言。”按:“~髻”即“螺髻”,指螺壳状的发髻。晋崔豹《古今注·鱼虫》:“童子结发,亦为螺髻,亦谓其形似螺壳。”是其义。上揭“~髻”“髻”字原卷本作“”(《说文》所载小篆作此形,隶定作“髻”),“螺”字受其影响,而类化变换偏旁作“~”。不过“髻”本从髟、吉声,“螺”字类化作“~”,仅取“髻”形旁的一部分,便显得不伦不类了。

“耶娘”类化作“娘”。伯2418《父母恩重经讲经文》:“既得这身成长了,大须孝顺阿~娘。”按:“~娘”即“耶娘”,“耶”字受“娘”字类化,以至男人也给加了女旁,由此可见类化的影响之大。

此外如“奴仆”之“仆”写从女旁(斯6838《叶净能诗》)、“嫌贱”之“贱”写从女旁(伯3919《佛说父母恩重经》),婴孩”之“孩”写从女旁(句道兴《搜神记》“郭巨”条),“梯媒”之“媒”写从木旁(斯4571《维摩诘经讲经文》),“排备(繁体作“備”之“排”写从人旁(斯4511《丑女缘起》),等等,亦皆为类化变换偏旁之例。

有类化增加偏旁的。例如:

“妃后”类化作“妃姤”。斯6836《叶净能诗》:“皇帝极欢,同坐兴合,妃~婇女,皆欢(劝)三升。”按:“妃~”即“妃后”,“后”字涉上下文类化增加女旁[②b]。又“婇女”即“采女”,“采”字亦涉上下文影响类增女旁。

“排比”类化作“排批”。斯548《太子成道经》:“是时大王排批鸾(銮)驾,亲自便往天祀神边。”按:“排批”即“排比”,“比”字涉“排”字类化增加提手旁,又俗书提手旁与木旁不分,“排”字俗或写从木,“比”字亦或因之类化作“枇”,如伯2999《太子成道经》:“(大王)遂遣棑枇后园观看。”是其例。

“菩提”类化作“菩。伯2122《维摩诘经讲经文》:“我佛嘿然而受请,为说菩~净土因。”洞卷《维摩经押座文》:“听众闻经罪消灭,总证菩~法报身。”按:“菩~”即“菩提”,“提”字涉“菩”字类化而增加草字头。又写本中“~”或用作“菩提”的合文,与类化字“~”不同。

“胡饼”类化作“餬饼”。俄罗斯藏敦煌写本符卢格编365号《妙法莲华经讲经文》:“恰似炉中~饼,吃来满口馨香。”按:宋黄朝英《靖康缃素杂记》卷二云:“市井有鬻胡饼者,不晓名之所谓,乃易其名为炉饼,则又误也。案《晋书》云:王长文在市中啮胡饼。又《肃宗实录》云:杨国忠自入市,衣袖中盛胡饼。安可易‘胡’为‘炉’也。盖胡饼者,以北人所常食而得名也。”据此,“胡饼”由胡人得名,写卷作“~饼”者,“胡”字涉“饼”字类化增加食旁耳。

此外如“究竟”之“竟”写从穴头(伯3079《维摩诘经讲经文》),“外甥”之“外”右边着“男”(句道兴《搜神记》“田崑仑”条),“形迹”之“形”增走之旁(伯3691《问遭官事书》),“怀疑”之“疑”加竖心旁(伯2122《维摩诘经讲经文》),“可怜”之“可”加竖心旁(斯3835《百鸟名》),“羌笛”之“羌”加竹字头(伯3595《苏武李陵执别词》),“苍海”之“苍”赘三点水旁(斯2049《酒赋》),“狼藉”之“狼”赘草字头(斯5692《山僧歌》),等等,亦皆为类化增旁之例。

有的字本身已有表意的偏旁,但与上下文不尽一致,或者位置不尽相同,于是俗书往往再增加一个形旁,以便与上下文取得一致。例如:

斯2614《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其家大富小(少)儿孙,孤~更亦无途(逢?)当。”按:《玉篇》:“,孤独也。”“~”即“”的增旁字。本来“”字下部已有表意的子旁,但和“孤”字形旁的位置不一,于是俗书便再增加一个子旁,成为左形右声结构,从而与“孤”字在结构上趋于一致。

孾孩 伯2418《父母恩重经讲经文》:“始从怀妊至~孩,长得身躯六尺才。”按:《玉篇·女部》:“婴,《苍颉篇》云:男曰儿,女曰婴。”“婴”字原本已有女旁表意,但字形结构与“孩”字不同,于是俗书增旁作“~”,与“孩”字字形趋于一致。

崇 伯3048《丑女缘起》:“~崇跼蹜如龟鳖,浑身又似野猪皮。”按:“~崇”即“穹崇”。《玉篇·穴部》:“穹,高也。”《文选·司马相如〈长门赋〉》:“正殿块以造天兮,郁并起而穹崇。”李善注:“穹崇,高貌。”“穹”字本已从穴旁表意,但因与“崇”字连文,遂类化增旁作“~”,以与“崇”字在构形上取得一致。

类化的结果有时既不增加偏旁,也不改换偏旁,而只是使偏旁的位置发生变化。例如:

嗟 斯2614《大目乾连冥间求母变文》:“目连闻语,啼哭~嗟向前。”按:“~”即“咨”字,文中涉“嗟”字类化作“~”。类化的结果仅使“咨”字形旁的位置发生变化,从而使它与“嗟”字在形式上更趋于一致。

懈怡 伯2292《维摩诘经讲经文》:“睡眠懈怡全除改,此个名为真道场。”按:“懈怡”即“懈怠”,“怠”字涉“懈”字而变换结构作“怡”。其结果也仅是改变形旁的位置。

类化增旁或改旁,主要涉及到形旁的增加或改换,原字的基本构成一般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但也有一些字是形旁被另一字的声旁所类化,或者是声旁被另一字的形旁所类化,这种不平等的交换,就彻底改变了原字的结构,容易造成字形上的混乱。例如:

翠 北图云字24号《八相变》:“堂前飞来鸳鸯被,园里休登~翠车。”又斯4571《维摩诘经讲经文》:“流泉屈曲琉璃砌,台槛高低翠~车。”后例“翠~”当乙正作“~翠”。“~翠”当即“翡翠”,“翡”字涉“翠”字下部被类化作“卒”。类化字“~”失去形旁“羽”而得到“翠”的声旁“卒”,虽然外形上与“翠”趋于一致,但结构上却无道理可言。

北图盈字76号《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清凉屈曲绕池流,鹅~鸳鸯扶泪泪。”按:“鹅~”斯2614等卷作“鹅鸭”,“~”即“鸭”,文中涉“鹅”字类化偏旁。类化字“~”是由原字的声旁“甲”和“鹅”字的声旁“我”合成的,其结构用传统的“六书”是无法解释的。

酙酌 俄罗斯藏敦煌写本符卢格编101号《维摩碎金》:“汝各心中~酌取,尽呈虚幻一场空。”按:“~酌”即“斟酌”,“斟”字涉“酌”字而类化偏旁。“斟”本从斗、甚声,类化字“~”失去了原字的声旁“甚”而获得“酌”的形旁“酉”,便成了从酉、从斗的会意字。《龙龛手镜·酉部》:“~,俗,音针,正作斟。”看来类化字“~”后来已成为俗字而在民间流行。

受上下文影响的类化并不限于词的内部,有时一个词组、甚至一个句子中也会发生类化的现象。如伯3812《胡笳十八拍》之十七:“马饥雪衔草根,人渴敲冰饮流水。”按:《广韵·觉韵》:“,兽名,似马,一角。~同。”作为兽名的“~”与诗义无涉,不可取。其实诗中的“~”当作“跑”(伯2845卷正作“跑”),诗中受“马”字类化,而改从马旁。“跑”指兽类用脚刨地。《西京杂记》卷四:“腾公驾至东门,马鸣跼不肯前,以足跑地久之。”是其义。此外如“歸妙海”之“歸”涉下“海”字而左旁类化作三点水(斯6631《维摩五更转十二时》),“炉焚牛头香”之“焚”涉“炉”字而左侧增加火旁(《降魔变文》),“满圈养肫子”之“圈”涉“養”字而其“卷”声讹作“养”(伯3418《王梵志诗》),“啗腥血”之“腥”涉“啗”字而其“月(肉)旁变作“口”(伯2714《十二时》),等等,类化的范围都超出了词的内部。

二、受构形法影响的类化

汉字有一种最常见的结构——形声字。每字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形旁,跟全字的意义有关;另一部分是声旁,跟全字的读音有关。由于汉字的绝大多数是形声字,人们的心目中无形之中就形成了一种“形声化”的潜意识,觉得一个字总该有形符才对,于是往往用类推的方法,给没有形旁的字加上一个形旁;原有形旁而不容易辨认的,重复亦所不恤。这是汉字类化的又一种表现。唐陆德明在《经典释文序录》中批评的“飞禽即须安鸟,水族便应著鱼,虫属要作虫旁,草类皆从两中”,便是人们的这种类化心理。下面我们就来讨论这类类化字。

敦煌卷子有《~子赋》两种,叙燕、雀争巢之事,~子之即燕子,这不存在什么疑问。但为什么把“燕”写作“~”,许多人恐怕是不大清楚的。考“燕”本是一个象形字(参《说文·燕部》),但因为“燕”是禽鸟之属,“飞禽即须安鸟”,于是人们就按照形声字的原则类化增加鸟旁,写作“”或“”(见载于《干禄字书》、《集韵》等书)。而“~”又是后一种形体的省变字。《广韵·霰韵》:“燕,《说文》云:玄鸟也。~,俗,今通用。”敦煌卷子中“燕”字多写作“~”,可见这种写法在当时是颇为流行的。

孋 伯3286《十二时》:“古来美~与英雄,谁免无常暗侵耗。”又云:“潘岳容,石崇富,美~西施并洛浦。”按:“美~”即美丽。《集韵·霁韵》:“~,美也。”“~”“丽”同属郎计切小韵,“~”其实就是“丽”的俗字。“丽(麗)”本是从鹿、丽声的形声字,意为俪偶、耦行等,引申为美丽之义后,原有的形旁很难表现这一新的意义,俗书遂按形声字的原则,增旁作“~”,成为一个左形右声的新形声字。

伯2838《内家娇》:“两眼如刀,浑身似玉,风流第一佳人。及时衣著,梳头京样,素~艳丽情(青)春。”又同卷《倾杯乐》词:“观艳~语软言轻,玉钗坠(缀)素绾乌云髻。”按:“素~”即“素质”,“艳~”即“艳质”。“质”本是会意字(或谓形声字),但上引诗句中是指女子的美质、禀性,原有的字形结构反映不出这一意蕴,俗书遂据意增加女旁作“~”,成为从女、质声的新形声字。

此外如“瓜”字增加草头,“梁”字增加木旁,“然”字左侧加火,“奔”字加走之旁,等等,此类敦煌卷子中常见的俗字,也都是受构形法影响而产生的。

三、受形近字影响的类化

甲与乙原本也许是互不相关的两个字,但由于在字形构造上有某种相似的成分,甲字受了乙字的影响,本来相似却不相同的成分往往会趋于一致。这是汉字的又一种类化现象。试看以下数例:

斯778《王梵志诗》:“牛头~叉扠,狱卒把刀掇。”按:“~”即“铁(鐵)的俗字,见载于《干禄字书》、《龙龛手镜》等书。从字形上来说,“鐵”右半原为声旁,但一般人看起来不成字,而字形又和“截”相近,所以就同化作“截”了。《太平广记》卷三七一“独孤彦”条(出《宣室志》):“以截附金,是铁字也。”“以截附金,正指“~”字而言。

莾 伯3666《燕子赋》:“更被枷禁不休,于身有阿~好处?”伯2653《燕子赋》:“如今会遭夜(者)~赤(敕)推,总是者黑妪儿作祖。”按:“~”为“莽”的俗字(文中用同“没”)。《干禄字书》:“~莽:上俗下正。”“莽”字本是从犬在草中,一般人以“犬”字以下部分不成字,而字形又与“奔”相近,遂同化作“奔”。

逈 伯3093《佛说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天经讲经文》:“龙王~出鬼神前,师子散随音乐后。”按:《干禄字书》:“~迥:上俗下正。”“迥”本从冋声,但一般人以“冋”不成字,遂同化为形近的“向”。

又如“”字(“怪”的异体字)敦煌卷子多作“恠”,“肠”字敦煌卷子中多作“膓”,也是受形近字影响的类化的产物。

四、字的内部类化

类化的现象,并不仅限于不同的字或词之间,有时同一字内部也会发生类化的情形。例如:

伯2292《维摩诘经讲经文》:“卓定深沉莫测量,心猿意马罢~狂。”伯213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经文》:“继绊网罗不用入,无明~倒莫教侵。”按:“~”即“颠”字,涉左侧声旁“真”而类化。《集韵·先韵》:“颠,俗作,非是。”由《集韵》所谓的“俗”字楷定即为“~”。《龙龛手镜·杂部》:“~,古文,丁年反。”这个“丁年反”的“~”显即“颠”的声旁类化俗字,同样与“古文”无涉。

伯3656《王梵志诗》:“邻~须来往,借取其交通。”按:“~”字伯2718等卷作“並”,“~”即“並”的类化字。据《说文》,“並”本从二立,隶变作“並”(参《集韵·迥韵》)。上揭写卷作“~”,大概是受了“竝”“並”二者的交互影响,因类化增繁作“~”。

伯2054《十二时》:“命亲邻,屈~友,抚掌高歌饮酎。”按:“~”即“朋”的类化俗字。俗书“朋”字书作“用”,敦煌卷子中常见。“用”字又受“朋”字影响,遂类化增繁作“~”。

此外如敦煌卷子中“毚”旁多书作“”或“”形,同样是俗书类化的结果。

五、类化字研究与敦煌文书的校理

类化是古今汉字共同存在的一种字形类推现象。类化字的研究应该是汉语文字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它对探讨汉字形体演变的规律,对现行汉字的简化和规范,对传世古籍的整理和校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敦煌文书类化现象十分普遍,类化字格外发达,所以敦煌写卷类化字的研究,与敦煌文书的校理有着更为密切的联系。下面我们列举敦煌文书中的七个例子,试作评骘。

例一、“敦煌”古或作“燉煌”,不少人认为“敦”字作“燉”是唐代所改。如向达《记敦煌石室出晋天福十年写本寿昌县地境》一文云:“敦煌唐改燉煌。”[①c]日本学者长泽和俊《敦煌:历史和文化》第五章《繁荣时期的敦煌》中云:“天宝以后敦煌的敦字加上火旁,以后,在唐代便多记为燉煌,在莫高窟发现的文书也大部分记载为燉煌。”[②c]在1990年敦煌研究院举行的敦煌学国际学术讨论会上,日本北海道教育大学山田胜久教授在他提交的《关于<沙州燉煌二十咏>的写本的成立年代》一文中说:“敦煌的‘敦’字,使用火字旁是从天宝元年到乾元二年之间。”这些说法,大概是根据《旧唐书·地理志》的如下记载:“沙州下:隋燉煌郡。武德二年,置瓜州。五年,改为西沙州。贞观七年,去‘西’字。天宝元年,改为燉煌郡,乾元元年,复为沙州。”然而志中所称“天宝元年改为燉煌郡”,只是说天宝元年恢复燉煌郡的旧称罢了,而与“敦”字作“燉”无涉。《地理志》下文云:“燉煌,汉郡县名,月氏戎之地,秦、汉之际来属。汉武开西域,分酒泉置燉煌郡及县。”同样,我们也不能根据这条材料说“敦煌”之作“燉煌”是汉武帝所改。其实,“敦煌”之作“燉煌”乃是俗书类化所致。原本没有火旁的“敦”字受了“煌”的影响,遂类化增旁作“燉”,而不存在什么人特意改“敦”为“燉”的事。根据我们掌握的资料,类化字“燉”在唐代以前便已出现了。斯1427《成实论》卷十四题记:“燉煌镇官经生曹法寿所写论成讫。”末署北魏永平四年(公元511年)七月。又伯2110《华严经》卷三十五题记:“[延昌]二年(公元513年)岁次癸巳六月廿三日,燉煌镇经生帅令狐崇哲所写经成讫竟。”斯341《大楼炭经》卷七题记:“延昌二年岁次癸巳六月囗囗日,燉煌镇经生张显昌所写经成讫。”《周骠骑将军鞏宾墓志》:“曾祖澄……乃与燉煌公李保,立义归诚。魏太武皇帝,深加礼辟。”[①d]志文作于隋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很明显,加火的“燉”字至迟六朝时便已见应用,[②d]唐五代时的一些敦煌写卷及《旧唐书》等传世古籍“敦”作“燉”,不过是沿用了原有的类化俗字而已。

例二、敦煌写本《太子成道经》、《八相变》等篇常见“駯骔”之称。如伯2999《太子成道经》:“太王问(闻)知,遂遣车匿被(备)~骔白马,遣太子观看。”又云:“太子闻唤,便遣车匿被(备)于~骔,便拟往于雪山。”又称“朱骔”,如同卷:“(太子)处分车匿来晨被与(备于)朱骔[白]马,亦往观看。”又北图云字24号《八相变》:“宫人并总睡着,只留车匿醒悟,被(备)得朱骏白马,牵来直近阶前。”按:“骔”为“騣”字别构,后例“骏”则为“騣”的形近误字。“~骔”“朱骔”哪个对呢?《敦煌变文集》卷四载录上揭写卷,于“~骔”无校,“朱骔”则皆校作“~骔”。显然编者以“~骔”为是。其实“朱骔”是正确的。“朱骔”即朱騣,指马的红色颈毛。“朱騣白毛”为神马之属。南朝梁孙柔之《瑞应图·白马朱鬣》:“明王在上,则白马朱鬣至。”“朱騣”犹“朱鬣”。至于“~骔”之“~”,则为“朱”的类化俗字。“朱”因与“骔”字连文,受其影响,遂类化增旁作“~”。伯2483《五更转》:“二更深,五百个力士睡昏沉,遮取黄羊及车匿,朱鬃白马同一心。”“朱鬃”亦即“朱骔”,可以比勘。

例三、斯2073《庐山远公话》:“是日远公由(犹)如临崖枯木,再得逢春;亦似之鱼,蒙放却归江海。”“~”字字书未载,《敦煌变文集》录作“锢”,而校“锢”为“沟涸”,大误。其实“~”当作“纲”,文中涉“”字类化偏旁作“~”。《龙龛手镜·系部》:即“網”的俗字。“”“網”皆为捕鱼之具,切于文意。

例四、伯2564见于《干禄字书》。“閤”字《说文》云“门旁户也,从门、合声”,与文义不合。有的先生因校“閤”为“嗑”[①e],疑非确当。其实文中的“閤”当即“合”字,文中涉前“閤”字而类化增加门旁。[②e]“斗唇合舌”指吵架斗嘴,“合”“斗”互文同义。南唐刘崇远《金华子杂编》卷上:“俄而判官孔振裘攘袂,厉声曰:‘韩三十五老大汉,向同年觅一副使,而更学斗唇合舌!’”正有“斗唇合舌”一语,是其确证。伯3211《王梵志诗》:“东家能涅舌,西家好合斗。”“合斗”为同义并用,可资参证。

例五、敦煌写本斯2073《山远公话》,记远公和尚~山修道之事,“~山”是否就是“庐山”呢?考《玉篇·山部》有“~”字,力鱼切,“山名”,而未明其所在。《广韵·鱼部》力居切小韵有“庐”“~”二字,“庐”下云:“山名。《庐山记》云:周威王时有匡俗庐居,故山取其号。”“~”下云:“《玉篇》云:山名。”权威的《汉语大字典》亦“~”“庐”分列,当作完全不同的字来处理。《汉语大词典》未收“~”字,但在引文中则把“~山”简化作“山”、与“盧山”简化作“庐山”不同。可见无论古人还是今人,都是把“~山”“庐山”分而为二的。然而这“~山”实在就是“庐山”。我们看《~山远公话》所述“~山”的地理环境及文物景观等,就不难作出结论。那么“庐山”为什么会写作“~山”呢?这仍与字形类化有关。因为“庐山”是山,山属要作山旁,加上“庐”字与“山”相连,遂类化换旁作“~”,“庐山”便成了“~山”。《广韵》等书为字面所惑,遂分一山为二。类化字研究的意义,即此可见一斑。

例六、斯328《伍子胥变文》:“子胥有两个外——子安、子永。”按:《龙龛手镜·生部》有“”字,注云“音外”。近人罗振玉《龙龛手镜》跋云:“考字从外生,臆断其文,当是甥字别体,此注音外,疑未必然。”[③e]考“外甥”古亦作“外生”,“外”字受“甥”或“生”字影响,即可类化作“”或“~”;反之,“甥”或“生”受“外”字影响,亦可类化作“~”或“”。故“~”或“”不妨一身而兼二职:既可为“外”的类化字,亦可作“甥”或“生”的类化字。上揭《伍子胥变文》中的“外~”即“外甥”,“~”是“甥”的类化字。《龙龛手镜》所载的“”则是“外”的类化字。罗氏仅据一边臆断,殆非确论。潘重规先生移录上揭写卷“外~”作“~甥”,因据推断“~”即“外”之俗写[④e],亦误。

例七、斯6537《立社条件(样式)》:“不守严条,非理作闲,虽然演变结果迥不相同,但都显示出俗书于近义连文有一种类同偏旁的趋向。我们在校勘时,也只有不为偏旁类化的迷障所惑,才能探赜索隐,洞见其真。

注释:

①a 明李翊《俗呼小录·世俗语音》:“器用曰家生,一曰家火,又曰家私。”

①b 见《敦煌变文字义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55页。

②b 《后汉书·鲁恭传》:“按《易》五月后姤用事。”李贤注本家:“(姤)本多作后,古字通。”按:此应为据意增旁之例,属构形法影响的类化,而与通假无涉。

①c 见《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三联书店1987年版430页。

②c 载《阳关》1991年第3期。

①d 见《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二十五,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②d 日本学者池田温《中国古AI写作本识语集录》(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990年出版)载张虹旧藏吴建衡二年(公元270年)《太上玄元道德经题记》有“建衡二年庚寅五月五日燉煌郡索紞写已”字样;另外《史记》中也有写作“燉煌”的用例,这都是加火的“燉”字之早见者。但前者或疑为伪作,不尽可据;后者屡经后人传抄翻刻,也未必是司马迁笔下的原貌,故兹皆不作为讨论问题的依据。

①e 如周绍良先生《读变文札记》即主此说,文载《敦煌语言文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

②e 参看拙作《敦煌变文校读释例》,文载《杭州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

③e 文载《面城精舍杂文》卷下,台北文华出版公司1970年版《罗雪堂先生全集》三编本。所引“”字罗书原文作“”,似误,兹据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高丽本《龙龛手镜》改正。

④e 潘说见《敦煌俗字谱·序》,台北石门图书公司1978年出版;又见《龙龛手镜新编·序》,中华书局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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