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下税收理念的转变及其影响论文_王玲

公共财政下税收理念的转变及其影响论文_王玲

辽宁省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110034

摘要: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公共财政下税收工作在国家发展中起到很大作用。公共财政理念影响了税收、税权以及税收法律关系,影响了纳税人从义务到权利的地位转变,影响了纳税人的权力体系,导致了我国财政体系和税收理念的变化。本文根据笔者多年的经验以及我国税收现状,就公共财政下税收理念的转变及其影响这一话题展开论述,希望可以对我国税收有所促进,不足之处还望大家批评纠正。

关键词:公共财政;税收理念;转变;影响

引言

税收理念是指人们对税收的理解和认同度,它是一个随着经济社会变化而变化的动态概念,这个理念时常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截止到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税收理念,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会造成大众税收思想和行为的变化。所以在公共财政的基础上转变税收理念并探讨它带来的影响显得尤为必要。

1公共财政下税收理念的转变

在生产型财政模式下,人们是这样认识税收的: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为满足国家财政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在这种税收理念下,人们对税收的认识极为复杂,一方面对税收怀有畏惧感,认为税收是一种义务,违反了要受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对税收又存在着厌恶感,具有天生的逆反心态,于是避税、偷税、漏税和抗税行为屡见不鲜。而作为征税人和用税人的税务机关和政府,则只注意到拥有的权利,而忽略了应承担的义务,致使未能真正确立依法治税和诚信用税的理念,征税和用税中的扭曲行为频繁发生,如随意减免税收、税外收费、收人情税、关系税、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现象时有发生;政府用税不透明、效率低、浪费腐败现象严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大量存在等。

随着公共财政逐渐取代了生产型财政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模式,公共财政下的税收本质逐步为人们所认识。现代公共财政理论强调:国家财政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这种公共需要源于个人需要又高于个人需要,使得它只能由政府提供。社会成员因享用了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而必须付费,这种付费就是税收。因此在公共财政体制下,税收是一种纳税人购买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价格,它体现了征纳双方之间公平和等价的征纳关系,这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权利和义务对称说”。

税收本质的变化带来了税收理念的根本性变革:首先,纳税不是对个人的惩罚,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为自己需要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支付。因此纳税人要具有自觉的缴税意识和行为,自觉纳税是纳税人信誉的表现,也是纳税人实力和能力的体现;其次,收税也不是特权的象征,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代理管理纳税人的税款。因此征税人要具有公仆意识和文明征税行为,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并依法接受监督。用税人要具有科学合理的用税意识和诚信的用税行为,任何财政支出都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以符合社会公众的意愿,并时刻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2公共财政下税收理念转变的影响

2.1赋予纳税人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传统的纳税过程中由于税收理念的局限,纳税人的义务身份重于权利身份,而征税人的权利身份大于义务身份,但是在公共财政下的税收理念转变要求体现纳税人的主体性地位。这就要求我们既赋予纳税人以义务身份更要赋予他们以同等的权利,只有这样纳税人的义务才能得到更好的实现,想要体现公共财政就必须重视纳税人的财政,就必须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就此而言,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能满足大众需求是政府进行征税的前提,没有良好的服务和产品自然无法要求纳税人提供等值的税款。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除此之外,纳税人拥有监督权、申诉权、控告权、请求保密权、请求赔偿权等基本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是进行税收的重要保障,纳税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对税收使用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也可以通过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来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2税收理念的转变要求进一步强调税收成本管理

税收成本可以从三方面考虑:一是税收遵从成本,即纳税人为遵从税法或税务机关要求而发生的费用支出,这种费用支出是指税款及税收所固有的扭曲成本以外的费用支出。按照西方的理论观点,这种成本主要有三个:(1)时间成本,指纳税人收集、保存必要资料和收据,填写纳税申报表所耗费的时间价值。(2)货币成本,指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向税务顾问进行咨询所支付的费用或交由税务代理等中介机构办理纳税事宜所支付的中介费用,及去税务机关所花费的交通费等。(3)心理成本,纳税人认为自己纳税并没有得到相应报酬而产生不满情绪或担心曲解税收规定可能会遭受处罚而产生的焦虑情绪。这三方面的成本越低,纳税人的遵从度越高;二是税收的行政成本,即征税机关在税收征管中的行政效率成本。一般认为行政效率越高,税收的行政成本越低;三是税收的制度成本,包括国家在税制选择即税收政策制定过程中投入的费用(立法成本)以及税收制度实施对社会资源和经济运行造成的损失。税收理念的转变要求建立良好的征纳关系,遵从成本和行政成本、制度成本的不断降低是建立良好征纳关系的前提条件。因此在公共财政的税收理念下,我们必须关注税收成本管理问题。

2.3纳税人合理监督下的透明化

反过来,大众的自觉纳税和诚信纳税要建立在政府用税全过程的公开和透明上,它要求政府将纳税人的税款合理透明的向纳税人展示并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如果用税的人都没有办法把纳税人的税款用向展示出来,那么很难营造出大众自觉纳税的氛围。这就要求用税透明、合理、有效,让纳税人更加积极主动的纳税。此外,纳税人拥有监督权来保证自己对税收包含使用方向、方式以及效果全部过程的监督,一方面让自己纳税更加的自觉,另一方面也促进国家和政府用税更加透明和合理。

2.4税收理念的转变要求重视税收公平问题

按现代税收理念,税收公平是其题中之义。现实生活中我国公民纳税意识单薄、税收征管效率低与忽视税收公平原则有一定的关系。从税收理念的角度看,税收公平的内容广泛,不仅要求税负的公平,还要求管理的公平。(1)税负公平,要求保证相同的纳税能力的人纳同样的税,不同纳税能力的人纳不同的税,不同经济性质、不同经济区域、不同产业的纳税人要公平,对国家税收收入作出同等贡献的人要得到相同的回报。当纳税人很容易就能判断自己是否得到公平对待时,诚信纳税的理念自然而然就建立起来了;(2)管理公平。国家对税收的管理体现在税收征管工作上,税收管理的公平要求使诚实的纳税人得到相应的奖励,偷逃税者得到适当的处罚。这些奖励处罚不只局限于经济方面,更应该融入到纳税人的生活,使其切身感受到他们处于公平的税收环境下,从而使诚信纳税和诚信征税理念深入人心。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大众需求的不断变化,在公共财政下,税收也由原来的大众强制且无偿的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获得的财政收入转变为现在的纳税人购买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此同时我们要充分的重视公共财政下税收理念转变的影响,让纳税人履行义务的同时享受权利,建立更加合理的奖惩制度,让纳税人更加积极主动的纳税。

参考文献

[1]聂华丽.宪政视野下的公共财政与监督机制解读[J].法制与社会.2009年05期.

[2]唐峻,张怡.税法理念探析[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04期.

[3]黄琼.接受新理念.公共财政下的纳税服务观[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7年02期

论文作者:王玲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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