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层级与“容量梯度”——以近代安徽米谷市场计量问题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梯度论文,市场论文,层级论文,安徽论文,为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历史上曾多次统一度量衡,特别是秦以后,该项制度成为统治者加强专制集权、促进经济交流和发展的重要手段。然而,统一度量衡只是就官方制度及执行而言,事实上在民间,各地度量衡的差异始终存在。与中央规制不相一致的民间度量衡问题,是我国度量衡史研究的难点。
有感于此,近代一些学者曾对各地度量衡进行调查,认为民间度量衡混乱错杂是导致金融、贸易等弊端丛生的原因,呼吁统一。①也有学者在讨论国内市场的地方独立性时,以各地度量衡的复杂凌乱至极作为国内市场分裂状态的表现之一。②还有个别学者在调查报告中述及民间度量衡大小差异时指出,商人利用地区间量器单位量值的差异“于斗量中求利”,③其部分贩运耗费可以通过本地与外埠之间量器的大小差异而得以冲抵,④但并未对此现象展开进一步论证。量器问题在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的数十年间一直未引起学界重视。直至20世纪60年代初,梁方仲仍指出,当时度量衡史的研究状况是“官定的、中央的制度研究得比较多些,但所谓‘民间制度’和地方制度就研究得很不充分,对前后两者的对立关系和历史继承性更是阐发不足”。⑤时至半个世纪后的今天,学术界在民间度量衡问题,特别是有关度量衡规律方面的研究,仍有待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本文拟以近代安徽米谷市场中的计量问题为例,对民间度量衡规律做一初步探讨,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中国的度量衡,自从虞舜起首,历朝的帝王,既都曾讲求过统一的政策;按照理论上说起,就该统一了;实际上却大大不然。这是什么原因呢?第一,因为官吏不曾积极的整顿。第二,因为民间可以自由制造,而制造术又不精,不能做出精确的度量衡来。第三,交通不便,各地自为风气,民间可以任意增减,所以永久不能统一了”。⑥先秦时期,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度量衡便互不相同。秦统一后,朝代之间以及王朝与地方之间的度量衡制度大多有别。此种积习,在广大民间形成一定程度的沉淀和沿袭。又由于一些渔利的地主、商人等上下其手,因而益加导致民间沿用的度量衡器具纷繁复杂。加上中国地域广阔,地形复杂,交通阻隔,政府很难在民间做到令行禁止。例如唐代,各地“通用私造的度量衡”,⑦因此唐律规定“诸私作斛斗秤度不平而在市执用者,笞五十。因有增减者计所增减准盗论”。⑧尽管如此,违规现象仍不能免。武宗会昌年间,柳仲郢任京兆尹,“置权量于东西市,使贸易用之,禁私制者”,然竟有“北司吏入粟违约”。⑨明末清初,“北方之量,乡异而邑不同,至有以五斗为一斗者,一哄之市,两斗并行”。⑩康熙间,“斗斛大小迥然各别,不独各省不同,即一县之内,市城乡村亦不相等”。(11)康熙、乾隆两朝多次整饬度量衡,制定统一标准,取缔了一些明显不规范的民间度量衡器。但是,由于政策不彻底,民间使用的度量衡依然杂陈,没有得到事实上的统一。乾隆中期“就开始出现混乱状况,并在随后的年代里愈演愈烈,到最后,其混乱状况达到了令人瞠目的程度”。(12)此种状况,民国时期依然没有改观。“彼此相隔很远的地方,不必说了。同是一县,各市镇的度量衡,常是不同;同是一市,各业的度量衡,又常不同;同是一业,同是一家,买进的,卖出的,趸卖的,零卖的,粗货用的,细货用的,又常常不同。所以中国的度量衡,要详细说来,可算是无从说起”。
在度、量、衡三器中,“度器最简单,各地度器虽是不同,但是比较法定的尺,还不算过于离奇,衡器就复杂了,除了各器不相同以外,一杆秤上,常有几面秤星,大小常不相同;不过十六两一斤,还算是一个公共的标准。又因为用银子的关系,各地银平的大小,也还不很离奇。中国各地差异最大和法定的器具相去最远的,要算是量器”。(13)各省、州、府、县、乡,甚至各村之间在量器名称上都可能各不相同,单位量值也可能相差悬殊。
安徽的情况也不例外。民国时期,“安徽的度量衡不仅各县互异,就是一县之中各地亦有区别。不单如此,即一地之中,度量衡的采用亦随交易物而有别,而且交易一物,亦可沿用互不相同的度量衡”。(14)20世纪二三十年代,南京国民政府曾推广使用市制,但1936年之前在安徽的推行工作进展缓慢,成效甚微。“本省量器虽经官府令饬改行市用制,但迄今仍通用旧制”。(15)芜湖米市的量器,“虽经政府屡次令其采用市斛为标准,以资全国划一,但事实上,商民仍多用旧制沚斛”。(16)安徽米谷市场上的量器名目繁多、形式各异、大小不等。“升斗的形式,有长方有圆亦有方圆形者,其圆周有上大下小,有上小下大,有上中下大小一致者,容量自亦各异”。(17)如寿县城乡所用量器,“差异颇大,各集市、行栈、民户之间皆不一”。(18)舒城县米谷量器有桃斗、斛斗、山河斗和河斗之别。(19)六安“南秤北斗不统一,根深蒂固”,粮食市场上有斛斗、商斗、东南斗、八区斗、河西斗、河斗之别。(20)在休宁县米谷市场上,用于量米的有万安斗、龙湾斗、城内斗和屯溪斗之分。(21)“合肥县属之上派河及舒城之桃溪镇等处,量器之容量较大,每石米实等于芜湖旧量器(沚斛)一石三斗八升”。(22)霍邱县城旧制每石相当于市制3石,(23)蚌埠量器的单位量值为市制的2.05倍,而屯溪旧制一石还不足市制一石。(24)笔者发现,近80个地方量器和单位量值多有差异,集中反映了近代安徽米谷市场上量器名称之繁多、单位量值之参差。不仅各地市场上的量器不同,“即在一市之内亦有不相同者”。(25)如安庆,市面上使用的量米器具有河斗、岭斗、行斗和市斗之别。每斗重量分别合漕砝秤14.5、14.1、14斤和13.75斤;分别用于河下量米、乡间量米、米行量米和米店量米。(26)
上述情况表明,近代安徽各地米谷市场上量器不相统一的情况相当严重,要研究这些看似杂乱的量器之间是否有规律可循,首先须了解米谷市场的内部联系,即当时米谷市场的层级体系。
安徽地跨江淮,稻作区主要分布在淮河以南的皖中、皖南地区。在近代,皖南山区的歙县、黟县、祁门、婺源、至德、泾县、宁国、太平和皖西山区的宿松、望江、太湖和霍山等县米谷自给不足,需从境外运济;绩溪、青阳、贵池、东流、潜山等地产米可以自给,但外运量很少;皖东的全椒、天长、来安、滁县和皖西的寿县、霍邱、六安及皖南的广德、郎溪、休宁等县所产米谷自给有余,有部分余米输出;环巢湖和长江两岸区域是安徽主要余米输出地区,无为、庐江、合肥、舒城、含山、和县、铜陵、芜湖、当涂、繁昌、南陵、宣城、旌德等县均有较多余米外输。(27)
清代前期,安徽是重要的米谷输出省份。(28)近代,安徽成为国内米谷输出量最多的省份。(29)常年有数百万石的米谷输往江浙闽粤等广大区域。基于交通运输条件、地理位置和历史习惯等因素,近代皖米运销省外的流向主要有四:
第一,由边境县直接向江浙等邻省输出。
天长、来安、滁县、全椒、和县、当涂等县与江苏接壤,其余米多运往江苏各地。天长米谷“年丰则多运销于高邮、无锡一带”,(30)有的由民船载运入大运河至镇江。(31)滁县米谷也一直以江苏为销区。时人记载,“吾滁之米,向仅销于南京、镇江、常州、无锡等处”。(32)1912年后有部分滁县米谷经津浦路北运。来安县“所产之物,稻谷、杂粉,旱道运至六合、南京销售,每岁约十万石”。(33)全椒米以销往江苏为主,行销地点主要有南京、浦口、镇江、无锡、泰州等。(34)和县“谷米大部销至南京”。(35)当涂的米谷“小市场遍布各县”,(36)较重要者有县城、采石、慈湖、丹阳、护驾墩等处。这些米市“因运输之便利,以运往江苏销售为主”。(37)
郎溪、广德与浙江毗连,其余米多运销浙江。郎溪年产米谷之半数直接运销浙江。(38)广德之米以浙江为主要销售地,“出口至四安,杭越仰给焉”。(39)
第二,由非边境县的市镇直接运往省外。
这些米谷多数以帆运方式(40)输出,目的地主要为邻近的江浙各地。如南京,自皖中各县输往的米粮,“以合肥、三河、舒城、无为、庐江、巢县、含山、运漕等处为集中点,然后经裕溪河,由裕溪口转入大江直接运送本京”。(41)又如上海,该市自安徽输入的米粮,除了由芜湖转运来外,还从无为、南陵、宁国、青阳、怀宁、太平、合肥、庐江、巢县等县直接购入。(42)
第三,在蚌埠和滁县集散后由津浦铁路输出。
霍邱、寿县和部分六安的米谷多向北方运销,其先集散于正阳关,1912年津浦铁路开通后改往蚌埠。津浦铁路在滁县设有车站,和县、来安、全椒等县与滁县毗邻之地的米谷遂运往滁县,与部分滁县米谷一道由津浦铁路外销。(43)
第四,在芜湖集散后运往长江中下游及沿海缺米省份。
在作为全省米谷集散中心的芜湖米市尚未形成并稳固之前,江苏镇江是外输皖米集散的中心。“查芜湖在未开埠之前,皖省出口米粮,常……输往镇江集中分运出口”。(44)每年流入镇江的外地米粮中,有61.04%来自安徽。(45)光绪二年(1876),中英《烟台条约》规定将芜湖辟为通商口岸。次年,芜湖开埠。其后,芜湖米市逐渐形成。安徽米谷遂逐步改变以往的输出路径,大多改向芜湖集散,再输往长江中下游及沿海各缺米省份。(46)在1931年裁厘之后,安徽米谷皆可不经芜湖直接外输,米商遂视米价高低决其行止,致使芜湖米源散走。即便如此,裁厘后经芜湖输出的米谷量仍占全部外输皖米的三分之二。(47)由此可推知此前由芜湖输出的米谷在安徽米谷输出总量中的份额之大。芜湖也因而成为近代长江流域规模最大的米谷输出市场,(48)被认为是四大米市之首。每年均有数百万担米谷的输出量,1919年输出量更高达888多万担。(49)故而以芜湖为中心的米谷市场是近代安徽米谷市场的主体部分。
施坚雅在研究中国传统市场结构时将市场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八级,即中心都会、地区都会、地区城市、较大城市、地方城市、中心集镇、中间集镇和标准集镇。(50)在近代安徽米谷市场上,虽然存在着明显的层级,但近代安徽米谷市场主体属于集散型市场,米谷从基层市场到集散中心的流通仅完成了米谷在产地的集散过程,在市场体系中,不具备施坚雅划分的诸多层级。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市场层级更符合郭松义对粮食市场层级的划分。
郭松义在研究清代国内粮食市场时指出,“清代国内的粮食贸易,多通过农村集市、中心镇集、地区性集散点,以及某些有全国影响的大米市这样多级途径进行的”。(51)相应地,在大米市的市场辐射范围之内,便形成了由农村集市、中心镇集、地区性集散点和大米市构成的多个级别的市场层级体系。郭松义论述的虽是清代粮食市场的情况,但在近代安徽,在芜湖米市的市场辐射范围内,米谷由产地向芜湖的流通路径也体现了这样的特点,而且市场的层级性特点非常突出。各地稻米由当地集市向较大集市集中,再向县城或大镇集中,然后转运芜湖,“大概由小集至大集,由大集至大镇或各县城,然后至芜”。(52)在芜湖之外的省内米谷市场上,也基本上体现了这种特点。因此,我们将近代安徽米谷市场的主体部分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农村集市、中心镇集、地区性集散点和集散中心四个层级。而在缺粮县较多的皖南地区,米谷市场的层级则为农村集市、中心镇集、地区性集散点和消费区等。
在米谷以芜湖为集散中心的市场层级体系中,距离芜湖较近的南陵、繁昌、宣城等地,均以芜湖为地区性集散点,米谷由农村集市向中心镇集集中后,多直接运往芜湖。
宣城县米谷产量巨大,交通也很方便,“米业城乡同茂”,(53)“小市场林立”,这些小市场即中心镇集,多“与芜湖直接发生交易关系”;(54)主要有县城、湾沚、孙家埠、水阳、双桥、沈村、油榨沟、新河庄、西河、红杨树、雁陡门、西陡门、水东、青弋江镇等。其中,水阳毗连江苏,向以江苏为米谷运销目的地;西河米谷常运往泾县。(55)
南陵米谷市场的中心镇集主要有蒲桥、三里店、戴家汇、金阁、县城、黄墓渡和青弋江镇。(56)
繁昌的米谷中心镇集有旧县、赤砂、澛港、三山、黄浒、横山、峨桥和荻港等。(57)
而在距离芜湖较远的地方,米谷在中心镇集集中后向县城或大镇(即地区性集散点)汇集,然后转运芜湖,如合肥、庐江、舒城、无为、巢县、含山等县。
合肥“三汊口,上派河,排头、梁园诸镇皆有米市,向外运销”。(58)另外,丰乐河、新仓、中派河等地也有米市。这些市场汇集的米谷各依河流分别流向县城和三河。“其米粮交易,市场分南北两部,北部集中县城交易,南乃汇聚于三河镇焉。”(59)三河镇行政上辖于合肥,地跨合肥、舒城、庐江三县,“又扼内地各小河出湖之总口,故米粮来源甚广”。(60)合肥南乡、庐江北乡、舒城四乡等处米谷,均运至三河集中。“与本市发生(米谷)交易关系之小市场不下二十”。(61)该镇“为皖中米市中心”,(62)是“巢湖区之一米粮集散枢纽,为皖省次于芜湖之一内地米市”,(63)也是芜湖米市最主要的米源地。县城是仅次于三河的米市,“集中城区附近乡村之米,向外运售”。(64)
庐江的“乡镇如金牛、白石山、盛家桥、芥港及罗昌河皆有米市”。(65)该县米谷主要向县城、三河集中。全县以县城和三河两米市为地区性集散点。
舒城的中心镇集有中梅河、七里河、南港、千人桥、张母桥、干汊河镇和县城。“滨后河之桃溪镇,为本县首镇,即为本县米市之中心”。(66)舒城北乡、合肥南乡和六安东乡的米多由竹筏运至桃溪,再经后河向三河或芜湖运输。舒城东、南、西乡的米则在各中间市镇集中后经前河运到三河。(67)
无为的开城桥、黄雒河、凤凰颈、汤家沟、姚沟、黄姑滩、西河、土桥、牛埠、胡垅等均为米谷贸易的中心镇集,县城和襄安镇是该县地区性集散点。县城集中了西北区的米谷,经运漕河出裕溪口驶至芜湖;襄安集中了西南区的米谷,经凤凰颈搬运过坝顺流至芜湖。(68)
巢县县城和柘皋是该县的地区性集散中心,“东南乡之米,集中城区,西北乡之米,则集中柘皋”。(69)
含山的仙踪、林头、洞关、陶厂、铜(城)闸、清溪等市镇均有为数不等的粮行从事米谷交易,运漕和含北县城是地区性集散点。(70)
在以芜湖为集散中心之外的米谷市场上也有或多或少的层级。
在直接向邻省输出米谷的边境县中,因毗邻缺粮区,米谷运销路途较近,米谷市场的中间层级较少,没有集散中心,地区性集散点也是或有或无。如前述全椒县就有地区性集散点,县境最大米市在县城,“大宗粮食均云集县城粮船码头”。(71)有的县虽有地区性集散点,但集散功能不是十分突出,如郎溪,县城作为地区性集散点,输出的米谷仅占全县总输出量的五分之一,“其余五分之四,皆由各乡直接运销浙省及邻县”。(72)有的则没有地区性集散点,米谷由产地农村集市向中心集镇汇集后,各自向邻省缺粮区运销,如前文所述当涂县。
由非边境产地直接输往江浙等地的地区中,其米谷市场层级中没有集散中心,在地区性集散点或中心集镇汇集后,径趋消费区。
向蚌埠集散的米谷,“必先集中于小市场,然后向本市销售”。这些“小市场”即中心镇集,包括霍邱的三流集、河口集、张集和县城,寿县的瓦埠、三觉寺,六安的迎河集、马头集、隐贤寺和松岗等。(73)正阳关在1912年之前是皖北粮食市场的中心。蚌埠粮食市场兴起后,正阳关变成地区性集散点,“仅为蚌埠之中级市场,承上接下而已”。马头集、三流集、隐贤寺等地米谷均先运集正阳关,然后输往蚌埠。(74)
在缺粮县较多的皖南地区,则形成了以歙县、黟县、祁门等县为消费区,以休宁、旌德等县为供应区,以绩溪为中转地的米谷流通格局和市场层级。(75)
传统商品市场中,地区或季节间的价格差是商品流通的动力。在一个市场层级体系中,同一商品的价格具有相关性,主要表现在不同层级的同一商品之间价格的联动性和层级性。商品价格的层级性指的是在各个市场层级中,同一商品的价格具有一定的梯度,即由基层集市到集散中心之间依次存在着由低到高的价格差。如1935年每石大米的最高价格,庐江为6.0元,三河为6.5元,芜湖为10.0元,(76)便是米谷市场层级价格差异的表现。
正因为从低层级市场向高层级市场有这种价格差所构成的价格梯度,使得各层级市场的米商有利可图,从而维系米谷市场的发展。这是有关研究者很容易注意到的问题。笔者在这里提出研究的是,维系近代安徽米谷市场发展、保障不同层级市场的粮商盈利的另一纽带,即各层级市场量器单位量值的差异体系——容量梯度;这恰恰是迄今学者尚未论证的。
近代安徽米谷市场上的“容量梯度”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市场层级体系中,层级越低或与中心市场距离越远,其量具的单位量值越大。
从表1可以看出,以芜湖为集散中心的米谷市场层级体系中,各地米谷市场的量器的单位量值普遍大于芜湖沚斛。直接运米入芜的南陵、繁昌和宣城等县的各个米市中,仅个别地方的斛略小于沚斛,如南陵三镇的米斛单位量值略小于沚斛。实际上,根据资料,南陵的米市的量具比芜湖要小(如表2所示),因而南陵“米运至芜湖,按南陵之斛系100石,但在芜湖起斛时,必多余三五石”。(77)表1中,宣城西河的米斛单位量值也较芜湖沚斛为小。但根据当时的调查,宣城商人贩运米谷时的运输费用、沿途损耗等,可“以内地与外埠度量衡之差额而津贴之,富足有余”。(78)由此可见,宣城各地的米斛容量的单位量值是大于芜湖的。
间接运米入芜湖的各地米斛的单位量值更明显地大于沚斛。三河、襄安及各县县城等芜湖米市的下位市场类均如此。
在同一层级的各下位市场中,距离上位市场距离越远,其量器的单位量值越大。如三河米市的下级市场有合肥的上派河、中派河、新仓,舒城县城、桃溪和六安双河等地。从表1可以看出,这些地方的米斛单位量值均大于三河米斛,而且距离越远越大。六安双河距三河125里,桃溪至三河80里,根据曾在三河米行做过“挡手”的王济生等人的回忆,“三河每斗20市斤,桃溪每斗25市斤,双河以上地区每斗30市斤,相差甚大”。(79)则三地米斗每斗依次有5市斤的差值。上派河与中派河分别位于巢湖支流派河的上、中游,两者相较,上派河距离三河的距离更远,因而,上派河米斛单位量值也大于中派河米斛。巢县县城距芜湖190里,柘皋距芜湖330里,县城的米斛单位量值小于柘皋米斛。无为县城距芜湖180里,襄安距芜湖160里,县城的米斛单位量值大于襄安米斛。(80)
蚌埠米谷市场体系中,各地米谷多通过淮河向蚌埠汇集。蚌埠每石合市制2.05石,正阳关每石合市制2.086石,(81)六安木厂埠一带使用的八区斗每石折合市制2.182石,(82)霍邱县城旧制每石相当于市制3石。也反映了市场层级越低或距离中心市场越远,其量器单位量值越大的规律。
屯溪是休宁县乃至整个皖南地区粮食业的中心,(83)因而该镇的米斗即便在皖南这样普遍缺粮的地区也属小斗,比旌德、绩溪、歙县等地米斗的单位量值都要小(见表2)。县城是次于屯溪的粮食交易中心,万安和龙湾属于米谷交易的中转市场。“万安斗每斤米重13斤以至14斤,龙湾斗略同,城内斗较小,约合米重12斤,而屯溪斗则更小”。(84)休宁所用几种米斗单位量值的大小不同,恰恰也反映了这一带不同层级米谷市场间的容量梯度。
表1中,安庆和大通量器在单位量值方面没有反映出与沚斛单位量值的相关性,因为这两个市镇是特殊的中心市场,两者在米谷市场上与芜湖联系不紧密。但以这两个地方为中心的米谷市场层级体系中,同样显示了上位市场与下位市场量器的单位量值具有梯度性的特点。
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后,安庆既是怀宁县治和安庆府治,又是安徽省会。民国时期,安庆仍然是怀宁县治和安徽省会。这里各级官衙林立,官员、吏役、军警、商贩云集,“安庆为省治,各省之人宦于斯,幕于斯,泊鼓于斯者不知凡几”。(85)民国初年,全市有人口约7万,(86)1933年达12万余,(87)是人口仅次于芜湖的都会。安庆的米谷主要依赖所在的怀宁及邻近的桐城、潜山、望江等地的输入。(88)这些地方多数不是稻产丰裕之区,输入安庆的米谷数量非常有限。安庆虽是皖西地区规模最大的米谷市场,但输入的米谷大部分被城中居民消耗掉,仅有少量外运,属于消费主导型的米谷市场。安庆与芜湖在米谷贸易方面的市场联系不够紧密,其量器在容量方面没有与芜湖形成“梯度”,而且作为一个消费型米市,其量器单位量值明显小于芜湖沚斛。
咸丰二年(1852)清政府在大通设皖岸榷运局,“淮盐皖引必经斯地,过秤分销”,(89)“米市因以兴盛”。(90)该镇主要汇集的是铜陵、青阳木竹潭、贵池乌沙夹等地的余米。因该镇位于长江之滨,运输便利,不少外来客商多直接来此采办米石。在1931年之前,大通在米谷贸易方面与芜湖的联系也不紧密。直到1931年皖岸榷运局移设芜湖后,米市衰落,大通才成为芜湖米市的中转市场。表1所据资料形成于1935年,其时大通米市地位变迁不久,在量器容量方面尚未反映出这种变化。
同时,两地分别与其腹地的量器在单位容量上也存在着容量梯度:安庆的腹地如怀宁、桐城等地米斛的单位量值多大于或等于安庆的岭斛。而据前文可知,岭斛乃安庆乡间量米所用,县城米行、米店等从事米粮交易者所用斛的容量更小,亦即安庆腹地与安庆的量器在单位量值方面的差距还要大。大通的腹地铜陵、贵池等地的斗、斛单位量值也多数大于大通斛。
资料来源:本表根据林熙春、孙晓村之《芜湖米市调查》(第6-7页)和夏忠群之《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所附“安徽省食粮市场器量比较表”提供的材料制成,按照本文的思路重新排列。近代安徽米谷市场普遍以“石”为计算单位,以斛或斗为量米工具。1石=4斛=10斗=100升。《芜湖米市调查》中有关沚斛单位量值的计算有两个系数,一方面书中称市斛“每石约合沚斛八斗九升”,计算得沚斛每石约合市制1.124石,书中芜湖沚斛的单位量值折合市斛的数据即采用此数;另一方面,又称芜湖沚斛的每沚石“等于市制一石一斗一升”,即每沚斛合市斛1.11石。原资料中还有各地斗、斛与芜湖沚斛单位容量的折合数。经计算发现,表中凡当地斛与芜湖沚斛的折合数为0.990的,均系以1.11与1.124相较而得。其单位量值实际上与芜湖沚斛相等。据此,本文将表1中凡为此种情况的地方的“单位量值折合市制”栏数改为1.124。参见林熙春、孙晓村:《芜湖米市调查》,第6、7页。由于两书采用的折算率不同,故同一量器的单位容量也有所不同。
第二,上位市场的量器具有一定的辐射功能,与该市场进行直接交易的一些下位市场会采用该上位市场的量器,或者两地量器名异而量同。
在上位市场附近的一些下位市场有的会采用与该上位市场相同的量器,或者上下位市场量器的名称虽异但单位量值相同。例如:芜湖方村、宣城湾沚、红杨柳均使用沚斛,襄安和其附近的卞澳洲、刘家渡都使用襄斛;芜湖清水河、濮家店、繁昌峨桥等地量器与沚斛名异量同;三河附近的丰乐使用的量器与三河量器名异量同,1斛都合1.332或1.360市斛(前者为林熙春、孙晓村折算,后者为夏忠群折算。下同);无为仓头与县城的量器名异量同,每斛都合1.365或1.393市斛;安庆附近的高河埠和石排量器名异量同,每斛都合1.055或1.079市斛。
除了芜湖、三河等三、四层级市场周边的一些下位市场采用了其上位市场的量器或上下位市场量器名异量同外,我们再以舒城、六安为例看基层市场(亦即第一层级的农村集市)采用其上位市场量器的情况。舒城境内,以县城为中心的区域使用“河斗”,以桃溪镇为中心的区域使用“桃斗”,以晓天、河棚为中心的区域使用“山河斗”,而与六安县毗邻的枣林一带则受六安双河影响,使用“斛斗”。(92)由此可见,四个区域内的基层市场分别采用了其上位市场的量器。六安的商斗由商会制定、河斗量杂粮,其余各种斗分别在特定区域内使用:东南斗在思古潭一带、八区斗在木厂埠一带、河西斗在徐集一带,“各依习惯沿用”。(93)亦即上述各个集镇所在区域内的基层市场均采用了其上位市场的米斗。
相应地,特定市场上的量器会伴随其市场性质的演变而有所变化,因其在市场体系中的地位变迁或其市场辐射力的强弱变动而有所改变。
宣城湾沚在芜湖开埠之前是青弋江流域最大的粮食市场,“芜湖未克望其项背也”。(94)因而,宣城、芜湖等县有多处米谷市场采用沚斛作为量器;有的则名异量同。芜湖附近的鲁港也是粮商辐辏的米市,芜湖在开埠前,米市“大概供本地食米,间有客船装运邻省,市面实不若湾沚及鲁港也”。(95)因此开埠前的芜湖米谷市场上同时使用沚斛和鲁斛。光绪初年,芜湖市面仍以沚斛和鲁斛为通用斗斛,(96)随着芜湖米市的形成和发展,鲁港的米谷市场逐渐萎缩,成为芜湖米市的下级市场,鲁斛相对于沚斛容量较大,因此在芜湖米市上被淘汰。
第三,一般情况下,产米的余缺状况常在量器的单位量值上有所体现。缺粮区量器的单位量值一般不大于余粮区。表2所示调查数据正是这种状况的反映:南陵、桐城、舒城等余米区量器单位量值大于芜湖。缺粮区是粮食流通的终点,相对于其米源地而言粮价较高,相应地,粮食市场量器的单位量值也较小。在安徽省内,缺粮的歙县、黟县、祁门等地米谷市场所用量器的单位量值普遍较小。旌德运往歙县的米多经由绩溪转运,(97)因而旌德米斗大于绩溪和歙县的米斗。(98)
又如舒城,其西南多山,稻产不足;东北多田,是米谷主产区。位于西南山区的晓天、河棚等地量器的单位容量明显小于县城、桃溪、枣林等地的量器:晓天、河棚等地的“山河斗”每斗折合市秤16.5市斤,“河斗”每斗折合市秤20市斤,“桃斗”每斗折合市秤24市斤,“斛斗”每斗则折合市秤26市斤。(99)
再如安庆和铜陵的腹地。这些地方多非米谷富余之区,因而与合肥、无为等地相比,其米斛单位量值较小。
如果将米谷市场的空间延展至安徽之外的皖米消费区,情况如何呢?
以江苏、浙江和广东为例。这三个省是近代皖米的主要销售区。江苏省的几大米谷市场中,除了前文已述的镇江外,上海、无锡、南京等地外来米谷多数来自安徽。向上海输入的外省米多为籼米,“来源以安徽为主”。(101)无锡每年均有大批皖米输入,“平均约占无锡米谷交易之半数”。(102)安徽密迩南京,输送便利,故“供给南京粮食之地,首为安徽”。(103)浙江各地米市中以硖石、杭州湖墅和宁波三地规模最大。硖石米市的米谷来源,“以皖米为大宗”。杭州米市在湖墅,其“到米之来源,不外苏皖二省及嘉湖二属”。输入宁波米市的外省米谷中,“以安徽居最多数,约占百分之五十”。(104)自芜湖米市形成、广东米商移驻芜湖之后,安徽是国内广东民食的最大接济者。在1936年前,输入广东的各省米粮中,皖米居于首位。如1912年,皖米占广东输入稻米总量的58.08%。(105)自1912年至1933年,输入广东的各省米粮中,“内以皖米居半”。(106)皖米在广东以广州和汕头两地为主要销售地。广、潮帮米号,在芜湖执米粮采运业之牛耳,“广、潮帮不啻为米业之中心柱石也”。(107)
米谷市场的范围扩展后,市场层级也相应增加,芜湖等集散中心成为外销皖米消费区市场的下位市场。根据表3提供的数据,可以看出,江浙粤各地米谷量器的单位量值均小于芜湖沚斛,亦即在芜湖和这些地区之间存在着容量梯度。
据前文可知,合肥、无为等非边境县内的中心镇集或地区性集散点除了向芜湖运送米谷外,还直接将米谷帆运至江浙。这些地方的量器单位量值均大于芜湖沚斛,与表3内江浙各地量器相比,其单位量值更大;也就是说,若米谷由非边境县内中心镇集或地区性集散点直接输往江浙地区,产销两地米谷市场之间同样存在着容量梯度。
将表1中当涂、郎溪等县量器和表3中江浙各地的量器相比,可以看出,当、郎两县量器的单位量值明显大于江苏或浙江各地量器。由前文可知,和县米谷主要销往南京,南京京斛每石折合市制为1.067石,(109)和县各地米斛单位量值普遍大于京斛。全椒米谷的地区性集散点是县城,县城一带使用大斗,每斗值糙米23.5-24市斤。(110)则一石折合235-240市斤,几乎比一市石多出100斤,远大于南京和无锡量器。由此可知,在米谷径运江浙的边境县中,米谷中心镇集或地区性集散点与其上位市场间同样存在着容量梯度。
在蚌埠集散的米谷,“以运销徐州为大宗”,(111)则徐州是蚌埠的上位市场。蚌埠每石米谷合市制为2.05石,而徐州“一斗合法定斗一斗一升三合”,(112)每石折合市制1.164石。两地量器单位量值相差悬殊。又据夏忠群调查,“皖北食粮之去路,与蚌埠之去路大致相仿,米之重要去路为徐州”。(113)则位于皖北的滁州亦为徐州的下位市场。滁州用于量米的尖斗每石折合市制1.460石,(114)比徐州量器单位量值大得多。即在滁州、蚌埠与徐州间也存在着容量梯度。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首先,容量梯度存在的前提是市场层级的形成。近代安徽米谷市场主体部分市场层级体系的形成始于芜湖米市的形成,皖北地区形成米谷市场层级体系始于津浦铁路的开通。皖南地区米谷市场层级体系的形成始于太平天国运动后。在此之前,徽州缺粮主要来自浙赣两省;之后,歙县、祁门、黟县等地缺粮主要购自省内。(115)随着芜湖、蚌埠米谷集散中心的形成和皖南米谷供需格局的变动,米谷的流通方向发生变动,最终在省内形成了以集散中心或缺粮区为指向的米谷流通线路,并相应地形成了各自的市场层级体系。伴随着市场层级体系的形成,米谷市场上的量器单位量值亦相应发生变化(鲁斛在芜湖米市被淘汰便是这种变化的体现),从而形成各个层级之间米谷量器单位量值反相关的梯度。
其次,近代安徽米谷市场层级体系中存在的容量梯度,是从度量衡的角度对作为商品的米谷的价格所作的调整,低层级米谷市场量器的单位量值越大,便意味着该市场所销售的米谷单位价格越低,反之亦然。它实际上体现的是间接的价格梯度。由于这种间接的价格梯度不为一般业外人士所知,所以比起价格梯度来说,在一定意义上它更有利于保障粮商冲抵各种经营耗费而盈利,从而维系近代安徽米谷市场的存续发展。故此,当时便有人指出:“其差异之原因,纯为价格问题。盖各地价格,殊难划一,商人因于斗量中求利,故有此种差异。”(116)
注释:
①参见蔡复元:《怎样完成安徽的度量衡革命》,《安徽建设月刊》1931年第3卷第3号。
②参见孙晓村:《中国农产商品化的性质及其前途》,《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1934年创刊号。
③铁道部财务司调查科:《京粤线安徽段经济调查总报告书》(出版地不详),1930年,第320页。
④参见钱孟邻:《安徽宣城经济调查》,《中行月刊》1936年第13卷第1期。
⑤参见梁方仲:《试论我国度量衡的起源与发展》,《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补编》,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183-189页。
⑥⑦林光傲、陈捷编:《中国度量衡》,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年,第21页。
⑧《唐律疏议》卷26《杂律·私作斛斗秤度》,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99页。
⑨《新唐书》卷173《柳仲郢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023页。
⑩顾炎武:《日知录集释》卷10《斗斛丈尺》,黄汝成集释,秦克诚点校,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第354页;顾炎武:《日知录》卷10《斗斛丈尺》,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第41页。
(11)《大清会典》(雍正朝)卷23《户部·权量》,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77辑,台北:文海出版社,第1069页。
(12)关增建等:《中国近现代计量史稿》,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48页。
(13)林光傲、陈捷编:《中国度量衡》,第49页。
(14)龚光朗、曹觉生:《各不相同之安徽度量衡——安徽工商之现状及其发展之途径》,《安徽建设月刊》1931年第3卷第5号。
(15)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油印本)第一节,第7页,1935年,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藏。
(16)林熙春、孙晓村:《芜湖米市调查》,上海:社会经济调查所,1935年,第6页。
(17)铁道部财务司调查科:《京粤线安徽段经济调查总报告书》,第211页。
(18)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寿县志》,合肥:黄山书社,1996年,第365页。
(19)舒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舒城县志》,合肥:黄山书社,1995年,第311页。
(20)《六安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六安县志》,合肥:黄山书社,1993年,第340页。
(21)铁道部财务司调查科:《京粤线安徽段经济调查总报告书》,第320页。
(22)林熙春、孙晓村:《芜湖米市调查》,第6页。
(23)建设委员会经济调查所统计课编:《中国经济志·安徽省寿县 霍邱 六安 合肥 舒城 霍山六县合编》,杭州:建设委员会经济调查所,1937年,第92页。
(24)(25)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三节,第5页、第一节,第7页。
(26)蔡复元:《怎样完成安徽度量衡革命》(续),《安徽建设月刊》1931年第3卷第4号。
(27)王春芳:《稻米流通与近代安徽地方社会(1877-1937)》,博士学位论文,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2010年,第74-79页。
(28)王春芳:《清代前期安徽在稻米供需格局中的地位》,《安徽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29)王春芳:《清末至抗战前安徽在全国稻米供需格局中的地位》,《安徽史学》2009年第3期。
(30)郁官城:《天长风土志》,1934年,天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985年翻印,第16页。
(31)龚光朗、曹觉生:《安徽各县工商概况》,《安徽建设月刊》1930年第3卷第3号。
(32)杭海:《滁县乡土志》,滁州市地方志办公室翻印,1984年,第20页。
(33)光绪《来安县志》卷4《食货志下·物产·商务》,合肥:安徽省图书馆,1980年。
(34)佚名:《全椒物产调查记》,《安徽建设月刊》1930年第3卷第2号。
(35)铁道部财务司调查科:《京粤线安徽段经济调查总报告书》,第223页。
(36)建设委员会经济调查所统计课编:《安徽省当涂县》,《中国经济志·江宁 当涂 芜湖》,杭州:建设委员会经济调查所,1935年,第19页。
(37)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二节,第38页。
(38)铁道部财务司调查科:《京粤线安徽段经济调查总报告书》,第261页。
(39)民国《广德县志稿》卷11《物产》,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887页。
(40)近代安徽大宗米谷贸易水上运输方式有轮运和帆运两种。在厘金时代,轮运者必须经由芜湖输出,帆运者没有这方面的强制规定,可以从各地输出。相对而言,轮运数量更大,运程更远。
(41)林熙春、孙晓村:《长江下游五大米市米谷供需之研究》,《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1935年第2卷第2期。
(42)姚庆三、昂觉民:《上海米市调查》,上海:社会经济调查所,1935年,第1页。
(43)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三节,第2、37页。
(44)林熙春、孙晓村:《芜湖米市调查》,第1页。
(45)孙晓村、羊冀成:《镇江米市调查》,《社会经济月报》1936年第3卷第9期。
(46)芜湖米市设立之初,地位尚不稳定。米市常在芜湖和镇江之间摆动。光绪二十四年,芜湖设立米捐局,规定米商贩运米谷出口,必须在芜湖缴纳米厘后始可出境,于是芜湖逐渐成为安徽米谷集中的场所;光绪二十八年,芜湖复附设江苏米厘局,预征皖米过江苏之米厘,自此,“凡使用趸船运粮出口至米商,皆移集芜湖”,亦即凡轮运输出的皖米皆须汇集芜湖后始行转运省外。芜湖遂成为固定米市。参见林熙春、孙晓村:《芜湖米市调查》,第1页。
(47)陈必贶:《芜湖米业之实况与其救济方法》,《东方杂志》1931年第31卷第2号。
(48)建设委员会经济调查所统计课编:《安徽省当涂县》,《中国经济志·江宁 当涂 芜湖》,第36页。
(49)王鹤鸣、施立业:《安徽近代经济轨迹》,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90-292页。此处“担”指海关担,每担约合100斤。有的资料中,“石”与“担”混用,如《皖中稻米产销之调查》。
(50)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叶光庭等译,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340页。标准市场又译为基层市场。
(51)郭松义:《清代粮食市场和商品粮数量的估测》,《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4期。
(52)林熙春、孙晓村:《芜湖米市调查》,第55页。
(53)安徽省芜屯路沿线物品流动展览会筹备会:《安徽省芜屯路沿线经济概况》(出版地不详),安徽省芜屯路沿线物品流动展览会筹备会,1935年,第12页。
(54)(55)(56)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二节,第34、47、35页。
(57)铁道部财务司调查科:《京粤线安徽段经济调查总报告书》,第259-260页。
(58)吴正:《皖中稻米产销之调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所,1936年,第42页。
(59)(60)朱孔甫:《安徽米业调查》,《社会经济月报》1937年第4卷第5期。
(61)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二节,第52页。
(62)建设委员会经济调查所统计课编:《中国经济志·安徽省寿县 霍邱 六安 合肥 舒城 霍山六县合编》,第172页。
(63)(64)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二节,第51、47页。
(65)(66)吴正:《皖中稻米产销之调查》,第45、38页。
(67)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二节,第50页。
(68)朱孔甫:《安徽米业调查》,《社会经济月报》1937第4卷第5期。
(69)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二节,第48页。
(70)含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含山县志》,合肥:黄山书社,1995年,第288页。
(71)全椒县粮食局编:《全椒粮食史料(1911-1981年)》(初稿),1984年,第39页,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图书室藏。
(72)铁道部财务司调查科:《京粤线安徽段经济调查总报告书》,第216页。
(73)(74)(75)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三节,第2、27-28页,第二节,第42-43页。
(76)交通部邮政总局:《中国通邮地方物产志》,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0-11页。
(77)王维德:《芜湖米市概况》,《工商半月刊》1934年第6卷第3期。
(78)钱孟邻:《安徽宣城经济调查》,《中行月刊》1936年第13卷第1期。按:此处仅仅是就当时宣城一带米谷市场调查所指出的现象,文中并未上升到理论高度或规律性认识,也没有就此展开论证。
(79)王济生等:《三河米业》,《古镇三河·肥西文史资料之一》,1985年。“挡手”是近代安徽米谷交易中介机构——米行或米号中负责购销业务的伙计,在米行中地位很高。
(80)各地与芜湖距离参见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二节,第29页。
(81)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三节,第5页。
(82)《六安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六安县志》,第340页。
(83)(84)铁道部财务司调查科:《京粤线安徽段经济调查总报告书》,第105、320页。
(85)程小苏:《安庆旧影》(抄本),1950年,第148页,安徽省图书馆藏。
(86)東亜同文会:《支那省別全志·安徽省》,東京:東亜同文会,1919年,第49頁。
(87)佚名:《各大城市人口职业别及其密度数》,《申报年鉴》(民国二十四年),上海:申报年鉴社,1936年,第B94页。
(88)徐锦文:《我所知道的安庆粮行》,《安庆文史资料》第7辑,1983年。
(89)桂绍熙:《最近各省金融商况调查录》,上海:国光印刷所,1916年,第51页。
(90)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二节,第30页。
(91)“市场层级”栏中,4代表集散中心,3代表地区性集散点,2代表中心镇集;在“2”所代表的中心镇集之下,还有作为第1层级的农村集市。其量器情况参见下文有关舒城、六安米谷市场中米斗的论证。“指数”栏中指数根据夏忠群调查数据计算而得。
(92)舒城县地方志编撰委员会编:《舒城县志》,第311页。
(93)《六安县志》编纂委员会:《六安县志》,第340页。
(94)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二节,第34页。
(95)(96)民国《芜湖县志》卷35《实业志·商业》,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16页。
(97)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二节,第42页。
(98)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政府编:《旌德县志》,合肥:黄山书社,1992年,第392页。
(99)舒城县地方志编撰委员会:《舒城县志》,第311页。量米的手法不同可能会导致同一量器量值折合的斤两有所不同,“挡手”在买进米谷时,通常会操弄量米手法以求多占。因而此处与前文引用米行“挡手”所述量器折合市秤的数值有所不同,且小于“挡手”的折合值。
(100)本表根据龚光朗、曹觉生:《各不相同之安徽度量衡——安徽工商之现状及其发展之途径》,《安徽建设月刊》1931年第3卷第5号资料制成,原资料以日本量器为参照,对各地量器容量进行折合以反映其单位量值大小。
(101)姚庆三、昂觉民:《上海米市调查》,第15、38页。
(102)羊冀成等:《无锡米市调查》,上海:社会经济调查所,1935年,第2页。
(103)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南京技术合作委员会给养组:《南京市之食粮与燃料》,南京: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南京技术合作委员会给养组,1932年,第5页。
(104)孙晓村等:《浙江粮食调查》,上海:社会经济调查所,1935年,第15、27、113页。
(105)周承考:《吾国粮食问题鸟瞰》,《汗血月刊》1936年第6卷第6期。
(106)广东粮食调节委员会:《广东粮食问题》,广州:广东粮食调节委员会,1935年,第4页。
(107)林熙春、孙晓村:《芜湖米市调查》,第16页。
(108)林光傲、陈捷编:《中国度量衡》,第90-145页。
(109)林熙春、孙晓村:《芜湖米市调查》,第7页。
(110)安徽省全椒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编:《全椒县志》,合肥:黄山书社,1988年,第351页。
(111)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三节,第6页。
(112)林光傲、陈捷编:《中国度量衡》,第98页。
(113)(114)夏忠群:《安徽省食粮运销调查报告》第三节,第6、40页。
(115)参见王春芳:《论二十世纪前期徽州粮食的输入》,《农业考古》2008年第6期。
(116)铁道部财务司调查科:《京粤线安徽段经济调查总报告书》,第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