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新课程中的形式主义_素质教育论文

警惕新课程中的形式主义_素质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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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指导思想,是与应试教育相对而言的,它要求摈弃一切单纯以考试为目的、只重分数、不重能力、面向少数学生的教育行为,并提倡教育要“着眼于受教育者群体和社会长远发展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在这个指导思想下建构的教育机制就是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突破口,力求在教学上实现师生互动,达到学生主体性和教师主导作用的完美结合;在形式上谋求结合方式的多样化,主张利用现代教育技术,通过教师的引导,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学生的个性发展状态。

应该说,素质教育的贯彻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应试教育的模式,在抛弃应试教育方式方法的同时,我们也探索到许多体现素质教育思想、表现师生互动内容的教育教学形式,而且这些形式对于我们迅速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实践素质教育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在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的。随着师生互动内容的发展,这些反映“灌输→不灌输”这一运动过程的教育形式,已经不能适应“不灌输→良性互动”这一运动趋势的发展要求,从而它们的存在也逐渐显示出对内容的不适应性,甚至流于形式,在实践中发展成为一种形式主义的倾向。

素质教育要求课堂教学必须在教师主导作用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实现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对形式的认识差异,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错误倾向。首先是形式运用的绝对化、简单化,忽略了形式与内容的结合,出现了为形式而形式的现象。例如,为了避免“满堂灌”的现象,我们要求教师在课堂上留一部分时间给学生,让他们通过阅读、质疑和思考来培养自学能力,其目的是想通过这样的形式限制教师的讲话时间,打破“满堂灌”,为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创造机会。然而,在实践中,有些教师却机械地运用了这一形式,出现了只给时间却不设问题或问题过于直白的情况,进而出现有人把45分钟的课35分钟上完,留10分钟给学生自习的极端现象。他们错误地认为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就是让学生自由活动,甚而有些单位在评价一节课时要用秒表测算学生活动的时间,并将其作为好课考核的一票否决条件。这样的片面强调,无疑又会反过来促使教师过度追求形式本身,导致形式主义的流行。

其次是忽略了教育内容对教育形式的决定性作用,不能根据师生互动的内容要求决定形式的取舍,盲目追求形式的完美,导致教师的引导活动变得“一厢情愿”,流于形式。这突出体现在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上,不能因内容变化而选择恰当的形式。在设计多媒体课件时,单纯从教材的内容安排出发,只考虑如何动静结合、图文并茂地展示教材内容,而不考虑学生的思维习惯和接受程度,整堂课就是教师在运用各种媒体技术向学生全方位、多角度地层示自己的教学思路,有的一节45分钟的课仅课件展示就达20多分钟,特别是文科课件,大量的录像和文字资料充斥其中。这种对形式本身的过度追求,直接限制了师生互动这一教育内容的表现,它是在借现代教育技术之名,行“媒体强迫”之实,是地地道道的“满堂灌”,其所谓的运用现代技术创设情境、引导学生主体性的发挥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素质教育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这就要求教育要走出课堂,实现课堂内外的融合。目前,适合这一要求的教育新形式就是开设选修课,即根据学生的素质发展需要利用选修课进行针对性的补充和加强,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设环境,从而实现学生个性化发展与个体全面素质提高的完美结合。然而,在实践中却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个性发展与全面素质提高的脱节,许多选修课成为应景之作,徒有形式。突出表现在:选修课的设立不能真正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素质提高的实际需要出发,而是急功近利,或是变相发展为“提优”“补差”,或是仅作为学校推行素质教育的一个见证材料;选修课的运行排斥学生真实意愿的表达,选修课被分为“必选课”和“自选课”,即使是“自选课”也多是教师选学生,少有学生选课程,选教师,从而使得选修本身也流于形式;选修课设立和运行方式中的形式主义也直接导致了其内容上的简单化、形式化,理科选修缺乏真正的知识拓宽和能力培养,不是“炒冷饭’就是习题大拼盘,而文科的专题学习则缺少与课本知识原理的结合,奉行“假、大、空”,也就无法体现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相对应的就是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学生的个体差异,也就是要因材施教。在教育工作的实践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存在不少形式主义的现象。比如:上级部门提出每一位班主任要对每一位学生进行一次家访,以希望教师能细致了解每一位学生,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许多教师就走起了“捷径”,他们采取走马观花的方式,每家只呆20-30分钟,内容上则成了拉家常和联络感情,更有甚者居然打电话要求家长在调查时证明自己已做过家访。这样,家访就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成为一种摆设。对教育而言,这样的家访不仅无益,而且是有害,因为这种形式化的家访既破坏了教师的形象,也损害了教育的形象。

教育形式的使用取决于教育内容,在素质教育初期,为了尽快肃清应试教育面向少数和忽视能力培养的“满堂灌”的影响,所提出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学生课堂活动时间和现代技术应用等对形式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和贯彻了素质教育的思想内容。那么,在进一步的实践中,又为什么会出现各种形式主义的倾向呢?

从根本上说,这是素质教育内容发展的必然结果。素质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要求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突破口建构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的新型教育机制。它在教学上已不再满足于“灌输→不灌输”这一要求,而是在更高层次上提出了“不灌输→良性互动”的发展要求;在教育上也要实现“面向少数→面向全体”到“面向全体→面向充满个性差异的全体”的转变和发展。素质教育在内容上的更高发展要求,就决定了在初期提出的对教育形式的要求必须适时补充和完善,否则就难以适应教育内容的发展,也就容易成为发展的桎梏而浮于形式。

客观上,任何一种理论付诸实践都需要一个过程,素质教育的理论也存在一个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磨合的过程。在这个从无到有、从不适应到适应的磨合过程中,对教育形式的探索也经历着从无到有,从不适应到适应。由于形式本身的暂时性特征和实践中人们驾驭形式的能力的差异,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形式运用上的各种倾向,简单化、机械化地对待形式使用或是过度追求形式本身,都会导致形式主义现象的产生。

地方教育主管机关的急功近利心理和教师陈旧教育观念的影响是出现形式主义倾向的主观因素。有些教育主管部门为了表示他们对贯彻素质教育的高度重视及尽快取得成果的决心,在指导意见上出现了脱离实际的简单化和形式化倾向。如某市教委提出半年内要实现三个“一”,即:每一位班主任要对每一位学生进行一次家访,每一位任课老师要与每一位学生进行一次民主平等的谈心,每一所学校要主动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征求一次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我们设想一下,一位高一历史教师教8个班为满课时,大约有学生420人,按每周7天算,他要达到三个“一”的第一条,就必须每天与3个学生谈心,连续坚持20周,整整一学期。面对这样的指令性要求,会出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些教师为了实现三个“一”,就把上课提问作为与学生“民主平等的谈心”,结果就是课堂提问不能为教学服务而流于形式,谈心没有实质内容也同样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教师观念的转变缓慢,也影响着形式与内容的结合。在教学上,受传统教育习惯的影响,教师不注意探索适合自己教学风格和学科特点的教学形式,或是缺乏对教学新形式的内化,而只是机械套用;在教育上,受传统人才观的影响,片面强调学习成绩,忽视能力素质的培养和对学生个性发展的尊重。所有这些主观因素都直接影响了教育新形式与素质教育内容的结合,进而滋生了形式主义的错误倾向。

我们强调内容决定形式,反对形式主义,但决不忽视形式,决不否认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事实上,我们还要积极探索和完善那些适合素质教育深入发展、对学生主体性充分发挥和师生良性互助起积极推动作用的各种形式,并以此来克服存在的形式主义现象。

首先,坚决以素质教育深入贯彻的内容要求,即立足师生良性互助,实现学生主体性与教师主导作用的完美结合为指导,完善已有形式,探索新形式。例如:课堂教学中,在让出时间的同时,应充分估计学生的思维空间,可以采用问题启发的教学形式,通过设计具有一定启发性的问题,引导学生带着问题去阅读,边看边思考。教师则应走到学生中去,针对学生在阅读中产生的问题,及时引导,不苛求统一的结论,从而鼓励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实现师生互动。在现代技术的运用上,要充分认识到它只是一个为教学服务的手段,课堂教学是一个动态过程,不能也不应该拘泥于已设计好的媒体程式。另外,在课件流程的设计上,还可以变单向流程式设计为分支流程式设计,甚至是纯细胞式设计,从而为师生互动留下足够的时间和空间。除了完善已有形式,我们还要积极探索新形式。例如:重在培养学生角色意识的情境教学形式的探索,旨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研究式学习的形式的探索等。

其次,发挥学校的纽带作用,做好教育形式的借鉴、探索和推广工作。学校是推行素质教育的“前线指挥部”,它在总的教育指导思想与本校教师实际之间承上启下作用的发挥程度,直接影响着素质教育的深入贯彻。一方面,学校不能成为上级教育机关的“传声筒”,而是要积极在指导思想与本校实际的结合上多做文章,走特色化道路,把素质教育的总要求内化为操作层面上的实践要求,并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寻求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实践形式,从而形成良好的教育小气候。另一方面,学校还要立足本校的师资力量,积极探索并推广本校教师对教育形式的创新,可以通过校内各种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展示评比,增强教师之间和学科之间的交流,进而利用有针对性的“教科研”,总结提炼出适合素质教育发展和本校实际的教育新形式,并在学科间、学校间进行推广和完善。

最后,科学的评价体系是教育形式创新和得以巩固的重要保证。一种教育形式是否体现素质教育的发展要求,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学生。南京一中进行的“评教评学”活动,就是把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的评价权交给学生和家长。这样,既促使教师努力去探索符合学生实际的教育教学形式,又能保证他们在实践中不流于形式,因为他们的工作对象同时也是评价他们工作的“裁判”,从而真正使教育面向个体,并且是面向充满个性差异的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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