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1988年我国大陆第一条高速公路上海至嘉定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实现了我国大陆高速公路零的突破之后,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步入了加速发展的快车道。2008年,总规模3.5万公里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系统全面建成,标志着我国高速公路网骨架的基本形成。到2010年底,全国高速公路由“十五”期末的4.1万公里发展到7.4万公里,新增3.3万公里。整个“十一五”阶段,全社会高速公路建设累计投资达2万亿元。如果公路工程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不仅使国家的经济蒙受重大损失,同时还会危及人们生命的安全。下面就针对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希望能为工程参建各方提供启示与参考。
关键词:公路 工程 管理
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等工程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例进行分析。2007年8月13号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事故发生原因分析:溪沱江大桥是凤凰县至大兴机场二级路的公路桥梁,桥身设计长328米,跨度为4孔,每孔65米,高度42米。按照交通部的标准,此桥属于大型桥。原因分析如下:湖南凤凰县沱江大桥在竣工前出现了整体倒塌,综合各方面专家的意见,事故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1、拱架拆卸过早:为了州庆缩短大桥养护期,施工中变更了主拱圈砌筑的程序,拱架拆卸过早。养护期不够,比规定少了9天。按规定,大桥养护期是28天。因为养护期减短,大桥拱圈承载能力减弱;2、桥下地质复杂桥墩严重裂缝。施工中虽然对此处进行了一些处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桥垮塌的方向从0号桥墩开始,像积木一样顺一个方向垮塌;3、所用沙石含土量过高、砌筑未按设计要求使用料石。事故后发现,塌下来的主拱圈中还有片石。而且砌筑的砂浆混凝土不饱和,未填实,有空隙、空洞,另外,沙石含土量比较高;4、工程层层分包质量管理混乱;5、混凝土灌注太少。沱江大桥一号拱圈在事故当年5月曾下沉10厘米。说明桥墩没有打牢,这可能跟灌注的混凝土太少有关,也有可能和当地的地质有关。但不管什么原因,拱圈下沉对沱江大桥造成的影响都是致命的。因为石拱桥的特点是不怕压力最怕变位,石头属刚性,承重能力好,但不能承受弯曲和挠曲。桥墩位移会导致拱圈弯曲,对拱圈产生附加力,打破石拱桥各个部位之间的受力均衡,从而导致大桥垮塌;6、修建拱圈石料规格不一。修建石拱桥对石材的质量要求较高,这样形成的拱圈才能确保足够紧密,修建拱圈所用的石料规格不统一可能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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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管理方面:拱架拆卸过早主拱圈的砌筑完成,第19天开始卸架,养护期比规定少了9天,在技术上的管理应定性为根本没有管理或无底限管理,就是没有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盲目的抓进度;桥下地质复杂桥墩严重裂缝,施工中只对此处进行了一些处理,没有按建设程序上报业主及设计单位,肯定说就是没有技术管理;所用沙石含土量过高、砌筑未按设计要求使用料石、拱圈石料规格不一,工程质量主控方面就是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对于砂浆所用材料,未严格按试验规程进行进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照样使用,砌筑料石是指按设计要求加工标准的石料,而事故现场多为片石,工程质量两大关键因素在工程管理中第一道防线没有发现任何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工程层层分包质量管理混乱,这不单单是工程管理问题,也是违反了《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规定;混凝土灌注太少,说明在施工中存在着大量的偷工减料现象,沱江大桥一号拱圈在事故当年5月曾下沉10厘米,拱圈下沉对沱江大桥造成的影响都是致命的,从而导致大桥垮塌。以上分析表明施工中没有任何的技术上和施工上的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和控制。
工程监理方面:上述问题没有发现吗?工程监理单位主要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那么工程质量在形成的过程中每天在做什么事?有没有管理和控制过质量,有没有发现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呢?是不是在所有批复的文件上或质量控制资料上都签了同意或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实际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质量控制更为关键,因为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后果往往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上述问题中不难发现这个监理队伍在一开始质量就严重失控了,更谈不上管理。
设计单位方面: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反应出设计人没有或派出的现场设计代表,驻现场没有尽到职责,设计人没有对驻地代表实施有效的管理,玩忽职守,最终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业主单位方面:在工程项目上,业主往往会派驻现场管理的人员或管理工程师,从本事故的全部过程来看,业主不但没有实施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还为湘西自治州进行50年州庆献礼,沱江大桥施工采取了项目倒计时,在有关部门未经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盲目的改变合理的施工进度,成为名副其实的政绩工程。
上述分析只谈到了合同范围内涉及的单位,对于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前,涉及企业及个人都没发觉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国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都有严格的法律及条例,如“《建筑法》第七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2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2名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政纪、党纪处分。
结束语:公路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单单靠挂满上墙的图表、职责、制度、体系等都是不可取的,要真正落到实处,层层签定责任书,做到全过程、终身的责任追究制管理;加强标准、规范的学习,加强法制教育,让全部管理及技术人员知道标准及规范是强制性的,一旦违反,小到工程反工,大到承担法律责任;搞工程的人都会听到一些人说,以前的什么经验、没问题等的说法,这个都是绝对不可取的,现在的工程管理想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必须以数据说话,加强工序检测与验收;成本及进度控制是以不违反设计、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经专家科学论证批准后实施,本次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在管理上进行一些探讨,突出工程管理问题的重要性,希望得到同行的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杨树俊.浅谈公路桥梁施工的质量监督及其控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18):115-116.
[2]张大光.公路与桥梁施工的质量控制策略分析[J].甘肃科技纵横,2014(12):69-71.
论文作者:邓美香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8/10
标签:拱圈论文; 沱江论文; 大桥论文; 凤凰县论文; 质量论文; 工程质量论文; 事故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