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军事思想十题(之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之二论文,思想论文,军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八、重地势而不以险固为资
袁绍与曹操共同起兵的时候,两人谈起“若事不辑,则方面何所可据”的问题,袁绍说他自己将“南据河,北阻燕、代,兼戎狄之众,南向以争天下”,而曹操则说“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御之,无所不可”(《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曹操当时还说:“汤、武之王,岂同土哉?若以险固为资,则不能应机而变化也。”(《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傅子》)可见,以地利和人事相比,曹操更重人事。无疑,这是他高于袁绍的重要之处。但是应该明白,曹操的所谓不以险固为资是从大的战略角度说的,意谓重视“险固”,重视地利,但不单从地利上考虑问题,不以地利作为战略决策的最主要的根据。如从战术、战役的决策上看,那就不同了,曹操不仅重视地利,而且相当重视。他既深知地利之重要,又颇善因地乘势而制兵。
《孙子·形篇》说:“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本谓“藏形”与“见形”。如杜牧所说:“守者,韬声灭迹,幽比鬼神,在于地下,不可得而见之;攻者,势迅声烈,疾若雷电,如来天上,不可得而备也。”曹操则以自己的体验注此文说:“因山川丘陵之固者,藏于九地之下,因天时之变者,动于九天之上。”“九地”变指各种地形,“九天”变指各种天候。曹操注解虽然不本原意,但用兵者必须重视地利与天时的思想,却明显地表现出来,并从此更加深深影响着历代兵家。宋人杜佑引申曹操之论说:“善守备者,务因其山川之阻,丘陵之固,使不知所攻。言其深密,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务因天时地利水火之变,使敌不知所备。言其雷震发动,若于九天之上也。”直到今天,当代兵家亦受曹操思想的影响,如郭化若将军今译《孙子》时注说,“九地,各种地形,也含极其深秘的意思在内”,“九天,各种天候,也含有极其高远的意思在内”。按此,郭化若把地利、天时同藏形、见形综合在一起,把两种意思都包涵在译文中,译文便作:“善于防守的人,深深荫蔽自己兵力于各种地形之下;善于进攻的人,高度发挥自己的力量,动作于各种天候之中。所以能保存自己而取得完全消灭敌人的胜利。”(郭化若:《孙子今译》)
曹操重地形是其一贯的主张。理论上,他说:“欲战,审地形以立胜也。”(《孙子·地形篇》注)又说:“不先知军所据及山川之形者,则不能行师也。”(《孙子·军事篇》注)还对《孙子》所谓“知敌之可击,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战,胜之半也”的论说,深表赞同,指出“胜之半者,未可知也”。就是说,即使力量超过了对方,诸多条件也对自己有利,那么战争的结局是胜利抑或失败,那是说不准的。
孙武将地形概括为六种类型,即为:通者、挂者、支者、隘者、险者、远者。敌我皆可以往来的地方为“通”,“通形者,先居高阳,利粮道,以战则利”;可以往而难以返的地方为“挂”,“挂形者,敌无备,出而胜之,敌若有备,出而不胜,难以返,不利”;彼此双方先出者不利为“支”,“支形者,敌虽利我,我无击也,引而去之,令敌半出而击之,利”;两山间通谷之地为“隘”,在“隘”形的地方作战,应争取先占隘口,等待敌人来犯,如果敌人先占了隘口,则不要去打它;山峻谷深、地势险要的地方为“险”,在“险”形的地方作战,也是要争取先占其地,“必居高阳以待敌”,如果敌人已先至而控制了险隘之处,则应引兵离去,不要去打它;离开本营或根据地而远出为“远”,在“远”形的地域上,如果双方势均力等,出者劳而待者逸,所以不宜出而挑战,否则勉强出战则必不利。(以上引文均见《孙子·地形篇》并注)
曹操甚得《孙子·地形篇》及诸多地利、天时论述之精,并在实践中予以运用。所谓得其精者,窃指以下几点:
1、“先据利地”。
曹操制兵应敌,特别突出一个“先”字,亦即“时”字。《孙子》说:“地形者,兵之助也。”曹操说:“夺其所恃之地,若先据利地,则我欲必得也。”(《孙子·九地篇》注)曹操在六形中尤重“通形”。他认为,在“通形”地域中作战必须做到“宁致人,无致于人”。什么是“宁致人,无致于人”呢?历代注家大都推崇曹操的意见,并为其作出恰当的解释,李筌说:“先之以待敌。”杜佑说:“宁致人,无致于人,己先据高地,分为屯守归来之路,无使敌绝己粮道也。”张预说:“先处战地以待敌,则致人而不致于人。”
曹操在注解“隘形”和“险形”地势时,再次强调“先”的意义,他说:“隘形者,两山间通谷也,敌势不得挠我也。我先居之,必前齐隘口,陈而守之,以出奇也。敌若先居此地,齐口陈,勿从也。即半隘陈者从之,而与敌共此利也。”先居而齐口陈(阵),就是抢先把隘口控制在自己手里。曹操特别指出,“地形险隘,尤不可致于人。”对此,杜佑解释说:“地险先据,则不致于人也。”张预说,“平陆之地,尚且先据,况险厄之所,岂可致于人?”他们均把曹操重“先”的意思强调出来,强调抢先、及时占据险隘之地的重要性。
2、军置死地而后生。
《孙子》说:战之地有九,曰散、轻、争、交、衢、重、圮、围、死。“散地”指战争发生在本土以内,曹操认为在“散地”作战,应该特别注意“士卒恋土,道近易散”;“轻地”指进入敌境不深,士卒思返易逃之地,曹操认为“轻地”作战要注意“士卒皆轻返也”,即要防止士兵逃散、开小差;“争地”指谁得到就对谁有利的险要之地,曹操指出争得这样的险要之地,“可以少胜众,弱击强”,所以必全力以争。另外,曹操对敌我均可来往的“交地”、地处三方相交的“衢地”、深入敌境的“重地”、难于行进的“圮地”,以及进入的道路狭隘而又难以退出的“围地”都作了一般的解释。最后,他着重对“死地”以及“死地”制兵之道作出了甚能反映其思想的阐释。
曹操认为,“前有高山,后有大水,进则不得,退则有碍”的地方是“死地”。从曹操的言论及其实践看出,他不仅不怕“死地”,而且颇知“死地”之用。其一,他知途有所不由,但不得已而由之,就看你能不能巧用这“死地”而制之以变;其二,他知“困穷之兵”为了活命而“必死战”,因而说,“在难地必并也”,“并兵向敌,虽千里能擒其将也”。因此,他特别欣赏并经常使用孙子“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的计策。他说:“必殊死战,在亡地无败者”(以上引文见《孙子·地形篇》、《九地篇》并曹操注)。这是他对《孙子》的理解,也是他自己军事实践的结论。比如建安三年,曹操复击张绣,就是利用“陷之死地而后生”的策略取胜的。曹操军退,张绣军追,刘表屯于安众,守险以绝军后。形势很危险,但曹操却与荀彧书说:“我到安众,破绣必矣。”及到安众,操军前后受敌,操乃夜凿险伪遁,刘表、张绣悉军来追,操纵奇兵步骑夹攻,大破刘表、张绣。后来荀彧问操何以知敌必破,曹操说:“虏遏吾归师,而与吾死地,吾始以知胜也。”(《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三年)另如建安五年,曹操火烧袁绍乌巢“积聚”,袁绍率兵至乌巢,有人告诉他绍兵已近,操说:“贼在背后,乃白。”敌近,军处死地,因而皆殊死战,大破袁绍。再如曹操以七千人守合肥,实质也是置军死地以励诸将殊死战。
3、自为地势之宜以制敌。
曹操用兵,一是重视固有的自然环境,二是善于利用原有自然环境之宜自为地势,即有计划有目的地构筑工事,用以攻敌、御敌或自守。
曹操重视原有自然环境,丰富了孙子的学说。《孙子·行军篇》说:处山之军应该“绝山依谷,视生(曹注:生者,阳也)处高,战隆无登(曹注:无迎高也)”。曹操点明了“绝山依谷”的实质在于“近水草利便也”。《孙子》说:处水上之军应该“绝水必远水”,“无附于水而迎客,视生处高,无迎水流”。曹操指出“绝水必远水”是为了“引敌使渡”,“视生处高,无迎水流”是言处军亦当处其高,“前向水,后当依高而处之”,实质在于“恐溉(淹)我也”。《孙子》说:处平陆之军应该“平陆处易,而右背高,前死后生”。易,指平坦之地。曹操认为,“处易”是为“车骑之利”,“右背高”是为“战便”。据说,军便于右。另外,曹操还特别强调处军应该注意“养生”,因为“养生向水草,可放牧养畜乘”;注意上流水情,如果上流大雨,水沫已至,不宜急于渡河,“恐半涉而水遽涨”;强调“用兵常远六害”。六害,曹操注为:“山深水大者为绝涧,四方高中央下为天井,深山所过蒙笼者为天牢,可以罗绝人者为天罗,地形陷者为天陷,山涧道迫狭、地形深数尺长数丈者为天险”。曹操认为,对于六害之地,一方面自己尽量常远之,另一方面则应想方设法“令敌近背之”,以便“我利敌凶”。
至于自为地势以制敌,曹操所为甚多,下面酌引几个战争实例为证。
前述建安三年(公元198年)他为张绣所逼,夜凿险为地道, 悉过辎重,设奇兵,伪示远遁,然后纵骑大破张绣追兵,即是他第一次有效地自为地势之宜。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他与袁绍战于官渡,袁绍为地道攻操, “操辄于内为长堑以拒之”,使袁绍谋不得逞。
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正月,他渡过黄河, 遏淇水入白沟以通粮道;二月,为土山、地道以攻邺;五月,毁土山、地道,凿堑围邺城,一夜浚之,广深二丈,遂引漳水灌城。
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他将击乌桓,凿平虏渠、 泉州渠以通运;继而进入“滨海洿下,泥泞不通”的可以往而难以返的“挂地”、“圮地”,从田畴计佯退而上徐无山,“堑山湮谷五百里”,直至柳城,一举击斩蹋顿及名王已下,胡、汉降者二十余万口,大获全胜。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西击马超,自蒲阪渡河, 据河西为营,“循河为甬道而南”;继而潜以舟载兵入渭“为浮桥”,一夜间分兵结营于渭南;然后,利用天时之变,“起沙为城”,一夜城立。全军悉渡渭而阵,马超夺气请降。
凡此,都是曹操重视自为地势之宜的表现。不可否认,曹操也有度地审时不当之时。本善水火之攻,诸如决渠水灌封丘,使袁术不能立足;引沂、泗灌下邳,迫吕布投降;以漳水灌邺,致城中饿死者过半;火烧乌巢袁绍粮秣,顿转军事劣势为军事优势等等,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但同时他又反为水火所累。例如兵败赤壁,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就有虑事不周、审时不当、量势度地不妥的问题。按照曹操以及《兵法》的要求,他作为主将应该想到“北方之人不习水战”(诸葛亮语);更应该想到“驱中国士众远涉江湖之间,不习水土,必生疾病”(周瑜语);亦应想到寒冬用兵水上之艰和战舰相联易被火攻之虞;甚至天有不测风云,亦应有防范的预案。为什么诸多天时地利的问题,曹操都没有想呢?归根结底一句话,他骄傲了,他被连年战争的胜利冲昏了头脑,只看到自己的强大,不重视自己的弱点,忘记了他所常说的天时地利对战争的影响,忘记了自己“审地形以立胜”的主张,也忘记他极推尚的《孙子兵法》所强调的“将之至任,不可不察”地之六道以及“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的上将之道。俗谓“骄兵必败”,自古皆然。
这里顺便谈一点:曹操用兵的时候,非常重视环境对人的影响。如《戒饮山水令》:“凡山水甚强寒, 饮之皆令人痢。 ”(《御览》卷743)《明罚令》考虑到太原、上党、西河、 雁门诸郡冬至后一百零五天皆绝火寒食,不利军民身体健康,令军民“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御览》卷28)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爱兵、重视保护战斗力的思想。
九、用间重密,利用矛盾
曹操甚知对敌用间、于己重密,和有效地利用敌人之间矛盾的重要性。
1、“战者必用间谍”。
战争之要,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而要想得知敌方的情况,用间又当是重要而不可缺少的一环。曹操说:“战者必用间谍,以知敌人情况也。”(《孙子·用间篇》题注)就是这个意思。
《孙子》说:明君贤将,所以常常战胜敌人,就是于事先了解敌情。怎样才能了解敌情呢?《孙子·用间篇》指出:“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曹操注此,明确地表述自己的认识和思想,他说要知敌人之情,“不可以祷祀而求,亦不可以事类而求”、“不可以事数度”,而要“因人也”。意谓要了解敌方的情况,不可以用祈求鬼神的办法获得,也不能用类比的方法去推测,更不能靠天象星宿运行的度数去验证,只有从知道敌情的人那里取得。所谓“因人”,就是“因间人”,也就是用间的问题。
曹操认为,对于孙武所说的“五间”都要重视。《孙子》说:“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曹操注谓:“同时任用五间也。”曹操对于“五间”给予同等重视,当然对于某一战事,着重使用哪一种,那是要视敌我具体情况而定的。现以“五间”之意,略绳数例,以见曹操用间之能。
因间,指“因敌乡国之人而厚抚之,使为间”。建安初,曹操以皇帝名义封吕布为左将军,同时单独给吕布写信“深加慰纳”,吕布大喜,即遣陈登奉章至许谢恩,并答操书。陈登见操,备说吕布“勇而无谋、轻于去就,宜早图之”。曹操知陈氏父子不附吕布,抓住机会,即拜陈登为广陵太守,增其父陈珪秩中二千石,临别嘱之“东方之事,便以相付”,并令“合部众以为内应”。遂后,曹操击吕布,屠彭城,至下邳,陈登便率郡兵为操先驱,“布即伏诛,登以功加拜伏波将军。”(《三国志·魏书·吕布传》并注)
内间,指因敌人的失职官员而用之。建安五年(公元200年), 官渡之战期间,袁绍谋士许攸投操,操闻攸来,来不及穿鞋,跣足出迎,抚掌笑曰:“子远(许攸字),卿来,吾事济矣。”许攸遂将袁绍屯粮及兵备情况告诉曹操,并献火烧故市、乌巢屯粮之计,为彻底击灭袁绍打下了基础。建安八年(公元203年),袁氏兄弟内讧, 袁谭遣辛毗到曹操那里请援,曹操想先平荆州,而辛毗完全站在曹操的立场上,说服曹操“取乱侮亡”,乘二袁“不务远略而内相图”急取河北,曹操用其计次第将袁氏兄弟消灭。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曹操手书与阎行,施之以威胁利诱,阎行叛其岳父韩遂。阎行攻韩遂不下,投降曹操。韩遂不禁叹息说:“丈夫困厄,祸起婚姻乎?”
反间,指敌有间来窥我得失,我厚赂之,反为我用。建安四年(公元199年), 刘表遣从事中郎韩嵩至许观察曹操方面有无可乘之机(“观其衅”)。韩嵩本来就有意归操,既至,操拜嵩侍中、零陵太守。嵩还盛称朝廷、曹操之德,劝刘表遣子为质,对瓦解刘表部属的斗志起了很大作用。是年,凉州刺史韦端使从事杨阜到许昌观望情况,曹操乘机做工作,授杨阜安定长史。阜还,大赞“曹公有雄才运略,决机无疑,法一而兵精,能用度外之人,所任各尽其力,必能济大事也。”(《三国志·魏书·杨阜传》)此举对稳定关中,使关中诸将继续中立观望、从而以便自己北向与袁绍相争,亦起了战略上的作用。另如,兴平元年(公元194年),曹操战吕布于濮阳, 有记载说:“濮阳大姓田氏为反间,操得入城。”这次战争虽然并未得到预期效果,曹操险为人擒,但就其用间来说,仍不失为一次成功的“反间”之计。
生间,指选智辩之士往视敌情,归以报我。赤壁之战后,建安十四年(公元209年)曹操遣蒋干往说周瑜。“干以才辩独步于江、 淮之间,乃布衣葛巾,自托私行诣瑜。”周瑜知其来为曹操作说客,因对蒋干说,虽苏秦、张仪再生,不能移其志。蒋干没有办法说服周瑜,只好“还白操,称瑜雅量高致,非言辞所能间也。”(《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四年)事虽无成,但亦见操知“生间”之用。
死间,指有意牺牲已经打入对方的自己的间谍,诳以假情况,令其告敌,结果事觉后自己的间谍为敌所杀。就曹的为人来看,既然主张同时用“五间”,“死间”也是会用的,只是史无明录,不宜妄述。
上述多例均可证明曹操所谓“战者必用间谍”的话不虚。它证明了曹操军事思想的一个方面。
曹操知用间、善用间,因而大凡用间大都取得了成功。当然,他也有为间所害者,其中最突出的事例莫过于信黄盖诈降致有赤壁大败者。
2、利用矛盾,离间敌人。
俗谓兵不厌诈。利用敌人之间的矛盾,以诡诈之道离间敌人,乃属兵中应有之义。曹操天赋诡谲之性,于此更见其能。
历史记载表明,曹操很善于利用敌人矛盾,通过离间的手段,以达到分化敌人、激化敌人之间的矛盾的目的。其中他自己得意、且为史家所称者有三次,一是离间吕布、袁术,待其两伤后而先后取之;一是利用袁氏兄弟内讧,助袁谭击袁尚,然后皆取之;一是谋使马超生疑韩遂,分化了长期团结较好的关右联军。
建安初,曹操听从谋士荀彧、郭嘉等的意见本已决定先取吕布而后图河北,但当其得知袁术置公卿百官、郊祀天地而僭称帝号、吕布与袁术的矛盾已呈表面化的时候,便立即作出暂时笼络吕布,激化袁、吕之间的矛盾,利用吕布削弱袁术,俟其两伤而取之的策略。前面谈到,曹操本知吕布“狼子野心,诚难久养”,并已潜置陈登父子为内应待机而取之,但仍然频加慰勉,其用心可谓昭然若揭。吕布无才,上了曹操的当,答书“布当以命为效”。袁术闻知自然大怒,驱兵攻吕布,吕布即用陈珪之议,说韩暹、杨奉叛术而与己并力攻术,“杀伤坠水死者不可胜数”,袁术元气为之大伤,不复再盛。不久,吕布醒悟,知道上了曹操的当,袁术失去了战斗力,自己成了孤军,但为时已晚。既而复叛操附术,正好给曹操提供了讨伐的借口。
袁绍败而死,袁谭、袁尚兄弟争立,用事者相与谋权,各附其主,遂有兄弟战起。“兄弟阋于墙”自古以来就是为人所乘的好机会。曹操知袁氏兄弟“权力相侔,各有党与”,因听郭嘉“急之则相保,缓之则争心生”之议,先是有意缓兵待变还许。果然,袁谭、袁尚兄弟二人打起来了,曹操遂决定“及其乱而取之”,利用二袁矛盾,先应袁谭请救,助谭攻尚,甚至不惜为子聘谭女以安之。及至曹操夺邺驱尚,袁谭已成孤军,自知危险将临,复叛。这无异于吕布,也为曹操提供了讨伐的借口。
曹操离间马超与韩遂最有戏剧性。《孙子》说:“亲而离之”。韩遂与马超的父亲马腾本为世交,马腾征为卫尉入邺,马超统众与韩遂合纵。曹操渡河征韩、马至渭,韩、马兵败请和,曹操听贾诩之计“伪许之”,然后“离之”。韩遂与操相见,二人交马语,操故作欢欣之状,谈笑风生,东扯西拉,谈了很长时间,但只言京都旧故而不及军事。马超问韩遂“曹操说了些什么?”韩遂觉得没有什么重要事,因说“无所言也”,马超很自然地便以为他们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既而操又给韩遂写信,故意涂涂改改,让马超看后以为是韩遂涂改的。仅仅两件事,便把韩、马“合纵”瓦解了。
3、“将周密,谋不泄”。
曹操甚知用间的重要性,自然也知保护自己防止被人所间的重要性。他说:“兵中所以为危险者,外对敌国,内有奸谋不测也。”(《三国志·魏书·徐晃传》注引《魏书》)前论“藏形”,实际亦含保密防“间”之用。曹操说:“势盛必衰,形露必败”(《孙子·军事篇》注),“将周密,谋不泄”(《孙子·谋攻篇》注)。这都是慎间的意思。《孙子·虚实篇》说:“故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对此,曹操根据自己的理解,作出了独具特点的注解,概之为:“情不泄也”。为了达到“情不泄”的目的,曹操主张:“谋定,则闭关以绝其符信,勿通其使。”(《孙子·九地篇》注)
曹操一生,频战疆场。我们如果逐一分析,不能不承认,他没有因失密而致败的记录,相反,却不乏密出奇兵、攻敌不备的行动。击乌桓,密出卢龙塞,直至单于庭,千里袭人而不为人知;战袁绍,人衔枚,马缚口,夜从间道出,一举焚尽乌巢袁氏“积聚”辎重万余乘;讨马超,潜遣徐晃等渡蒲阪据河西为营,及至敌知,为甬道而南,阵已固矣。至于“密教”张辽、乐进、李典御孙权之策,更为千古之绝。
另外,我们还应看到,曹操不仅重密,而且还善度敌之情,反其意而用之,故意泄密给对方,引敌上钩而收其利。典型事例,如故意把孙权“请以讨关羽自效”的消息透露给关羽,以使两敌相斗,从而达到坐待两敌俱败的目的。故意泄密,更见其知“军密”之用,从相反的角度证明了曹操确实是慎间重密的。
十、“因粮于敌”
《孙子》说:“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意思是说,战争是要花费很多钱的。所以,他在《计篇》之后,便以《作战篇》强调了完车马,利器械,运粮草,约费用,以作战备的内容。无疑,这些都是曹操所重视的。他尤其肯定《孙子》所说“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指出,“无此三者,亡之道也。”(《孙子·军事篇》注)事实证明,曹操不仅理论上重视,而且在行动上也表现出重战备、重蓄积、重军食思想的一贯性。他初在襄邑有起兵意,即“与工师共作卑手刀”(《御览》卷346)。他曾不无羡慕地说: “袁本初铠万领,吾大铠二十领;袁本初马铠三百具, 吾不能有十具”(《御览》卷356)。他曾发出《鼓吹令》:“为战士爱马”,鼓吹 (类如奏起军乐)而使骑兵步行而进; “为战士爱粮”, 他不乐在军中多署吏(《御览》卷357);为反击敌人橹楼的攻击,他发明霹雳车发石击敌。 他特别反对没有准备好攻城器械就让战士攻城,认为那是让战士去送死。他主张出战之前必须把必要的战备准备好了,“兵甲战具,取用国中”(《孙子·作战篇》注)。
值得注意的是,曹操在为《作战篇》作题注时,特别强调了粮食问题,即“欲战必先算其费,务因粮于敌也”。于此可见,他对粮秣尤为重视。
曹操完全接受并在军事行动中运用了《孙子》的主张。《孙子》说:“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曹操注谓:“籍,犹赋也。言初赋民,而便取胜,不复归国发兵也。始载粮,后遂因粮于敌,还兵入国,不复以粮迎之也。”以操所见,战争必须因粮于敌,因为第一,远途运输必然导致老百姓贫困,“百姓财殚尽而兵不解,则运粮尽力于原野也。十去其七者,所破费也。”(《孙子·作战篇》注)就是说,老百姓长途转运军粮,结果十分之七的家资都耗费在路上了;第二,转输军粮,消耗太大。他从《孙子》“食敌一钟,当我二十钟”那里得到启发,指出长途运粮的结果往往是“费二十石得一石”,只有二十分之一的所得,劳民伤财。所以,曹操特别强调因粮于敌。他甚至主张不仅仅是入敌境吃敌粮,而且还应裹粮以还,还兵入国,国人“不复以粮迎之”。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从记载分析,曹操师出,军未出境,虽然亦就地因粮(即军过境,由地方供粮),但为了保证供给,同时也统筹就近供军,并调积粮草以随军行;既入敌境,情况就不同了,虽然也备数日之粮,但其着眼点转为就地因粮。就地因粮,从双方相争的角度说,就是因粮于敌。当然,也有个别情况,如两军久为对峙之势,粮草仍不得不主要依靠自己后方供给。史载曹操与马超等夹渭为军,“军食一仰河东”,就是这方面的例子。因粮于敌的方式,有夺敌蓄积,有强取于民,更有野取禾稼者。建安八年(公元203年),曹操攻黎阳,袁谭、袁尚败走,还邺, “操追至邺,收其麦”(《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八年)。曹操征张鲁曾因“军食且尽”而欲拔军截山而还,但当其获得胜利后,情况就变成王粲诗中所说的:“陈赏越山岳,酒肉逾川坻,军中多饶饫,人马皆溢肥,徒向兼乘道,空出有余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怎么会立即有了这么多的东西?当然是就地因粮的缘故。
曹操重视粮食在战争中的作用,还表现在“绝敌粮道”的战术运用上。他把“绝其粮道、守其归路、攻其君主”视为三项“攻敌必救”的重要战术。他决然出奇兵烧袁绍粮秣,实际就是此种思想的体现。
以上仅述曹操军事思想的一些突出表现,而不是他的全部。如果过细研究,当有更多的值得总结、借鉴或引以为戒的东西。诸如,用兵贵速、贵胜而不贵久,他指出“久则不利。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也”(《孙子·作战篇》注);限制地方武装的发展,“私家不得有艨冲等船”(《御览》卷770);借用地方势力以削弱地方势力,或使其相互制约,如孙权征庐江太守李术而曹操不救;武威、张掖、酒泉等地之守“各据其郡,自号将军,更相攻击”,操用张既“宜两存而斗之”的计策,听其互相攻杀。
曹操军事思想中最不可取者,莫过于杀俘、坑降。征陶谦,坑杀男女数万口于泗水,水为不流,“引军从泗南攻取虑、睢陵、夏丘诸县,皆屠之,鸡犬亦尽,墟邑无复行人。”(《三国志·魏书·荀彧传》注引《曹瞒传》)官渡战,曹操追袁绍不及,尽坑降者七、八万人。他曾有过“围而后降者不赦”的法令。建安十年(公元205 年)曹操征高干,进围壶关,下令说:“城拔皆坑之。”连月不能下,后幸曹仁对操说:“围城示之以活门,所以开其生路也。今公告之必死,将人自为守。且城固而粮多,攻之则士卒伤,守之则引日久,今顿兵坚城之下,以攻必死之虏,非良计也。”曹操听从曹仁的意见,改用“围师必缺”、“围城勿周”的办法,遂降其城(《三国志·魏书·曹仁传》)。
其次是他发展了兵家的愚兵之道。《孙子》说:“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无知”(《九地篇》)。曹操注此说:“愚,误也。民可与乐成,不可与虑始。”这里“愚”、“误”都是动词,以“误”释“愚”,是曹操的一大创造。他在此重点强调了迷惑、欺诳的意思。即故意使士卒堕入迷雾之中。“民可使乐成,不可与虑始”是法家的政治观,同儒家所倡“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样,都是愚民主张。曹操注文,既简且明,可见他愚兵之主张是非常坚决、明确的。
曹操“愚兵”,不仅在大的行动中士卒“不知所之”。而且还表现在一些小事上常施欺诳之计。他的“望梅止渴”之计,虽有安定军心、励军前行的作用,但其本质实属愚弄众军于股掌上的欺诳之道。他以小斛发军粮,引起骚动,然后借主事者的人头以“厌众”,并进一步欺骗说:“行小斛,盗官谷,斩之军门”,以及马踏麦田,“割发代刑”,虽有峻法之用,但亦有愚兵之意。另从“鸡肋”之令看出,曹操不仅要愚一般士卒的耳目,而且是对其高级参谋,如主簿杨修等一批人,也是施行愚弄政策的。
另外,曹操用兵常常表现出一种矛盾性格,时而“令诸将议”,广听部属意见,表现出军事民主精神,但又时而自恃其能,拒谏、武断。如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七月,曹操欲征孙权,怕人劝谏,下令说:“今孤戒严,未知所之,有谏者死。”贾逵等谏,曹操大怒,即将其逮捕入狱。最后,碰了壁,知自己的决策是错的,才发出赦令:“逵无恶意,原,复其职。”(《三国志·魏书·贾逵传》注引《魏略》)